1、厂房及机器设备租赁合同厂房及机器设备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青岛晨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一、甲方自愿将自己所有的厂房及机器设备租赁给乙方使用(详见厂房及机器设备清单)。二、出租的厂房及机器设备情况1、厂房及其机器设备位置:位于即墨市龙山街道办事处人和路1号丙。2、厂房面积 平方米,厂区总面积 平方米。三、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赁期满,甲方收回本宗厂房及机器设备。四、租赁费: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租赁费 元,于每年的 月 日交付。五、此出租厂区的土地使用税费、厂房房产税费由乙方承担
2、,于国家相关部门征收的日期交给甲方。六、厂房及机器设备的使用及维护1、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紧密协作,保证厂房及机器设备正常运转。乙方必须爱护厂房及设备,及时对厂房及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制定专门的厂房、设备安全保卫及维护制度,定期向甲方汇报使用、维护情况。2、乙方日常经营中产生的各种税费、水电费等由乙方自理。3、乙方必须保证厂房、设备完好无损(正常损耗除外),租赁期间,造成设备、厂房损毁的,乙方必须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4、租赁期间,乙方改造厂房或增设其他设施需经甲方同意,且租赁期满后,增设的设施归甲方所有。5、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厂房及设备转租、转借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
3、合同。6、租赁期满,乙方归还甲方厂房、设备时,厂房设备应完好无损,正常运行,符合正常使用状态。7、乙方不得利用厂房设备存放危险品,不得进行违法活动。8、乙方必须做好消防安全、卫生等工作,发生任何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9、租赁期间,如遇国家政策需要,此厂房需拆除或改造,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多退少补。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积极履行合同,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除需赔偿对方损失外,还应支付对方违约金 元八、厂房、设备清单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