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恒标质量认证有限公司(HBQA) 管理体系认证合同 第 3 页 共 3 页QMSF4-3 合同编号 版本:E管理体系认证合同委托方(甲方)全称: 认证方(乙方)全称: 北京恒标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获证后三年有效期满。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管理体系认证事宜达成一致:一、内容和范围1、 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对甲方实施认证审核,实施认证的管理体系和依照的标准为:质量管理体系(QMS) GB/T19001-2008 idt ISO9001:2008 GB/T50430-2007环境管理体系(EMS) GB/T24001-2004 i
2、dt ISO14001:200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 GB/T28001-2011企业产品执行的标准:国标 行标 企标已备案 企标未备案 其他2、审核类型为:初审 再认证 变更范围 3、乙方通过认证,并根据甲方管理体系符合认证所依据标准的情况,以决定是否批准甲方取得或保持认证注册资格。4、甲方申请认证/注册的范围(请说明产品/服务的场所、主要过程,如设计、生产、安装和服务等,现场审核确认后可能会有变动,认证结果以乙方技术部的最终结论为准): 二、审核时间1、拟定的认证审核时间为 年 月 日,具体时间双方商定。2、甲方取得认证注册资格后,按国家认证认可制度和HBQA获证组织须知的要
3、求,在三年有效期内,每年接受乙方的例行监督审核,每次审核应在上次审核结束之日起八到十二个月内完成(具体审核日期甲方需提前一个月确定,并将相关信息传递至乙方,以便乙方统筹安排),如有重大异常情况,乙方将酌情增加监督审核的频次。证书三年有效期满前三个月重新申请再认证。3、若甲方管理体系覆盖的产品/服务为季节性生产的,应在生产季节接受各阶段审核。三、审核费用和付款方式1、初审认证费共 100000元, 大写: 壹万元整。 再认证费共 元, 大写: 元整(再认证时收取)。 其中包括:1) 每个管理体系申请费1000元;2) 每个管理体系审定与注册费2000元; 3) 初审/再认证审核费;申请费应在本合
4、同签署之日一次性支付,审核费、审定与注册费应于审核30日之前一次性支付。2、每次监督审核管理费: 6000元,大写 陆仟元整(监督前30日收取)。其中包括: 1) 年金(含标志使用费)为每个管理体系2000元; 2) 监督审核费。当甲乙双方协商某次监督审核与再认证审核合并时,仅按再认证收费。3、乙方审核员每次审核所发生的食、宿、交通费用按实际支出由甲方承担。四、责任和义务1、甲方1)甲方在认证审核时应提供至少三个月的体系运行的有效证据。2)甲方应确保提供的组织管理体系内的人数、场所、体系运行资料真实有效,因弄虚作假造成的全部后果由甲方承担。3)甲方应按时交纳本合同确定的费用,逾期不交,认证注册
5、资格将被暂停直至撤消。4)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审核必需的工作和食、宿、行条件,并积极配合审核工作,确保审核工作顺利进行。5)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保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遵守乙方有关认证证书使用、暂停、撤销的要求,当体系发生变化/重大事故时应及时通报乙方,由乙方按规定决定是否重新进行审核。6)甲方取得认证注册资格后,享有按规定正确使用其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标志以及正确对外广告宣传其管理体系获得认证注册资格的权利。7)有配合HBQA对其进行审核或不定期抽查的义务。8)有配合国家认监委(CNCA)、认可委(CNAS)对其进行监督稽查、确认审核或审核见证的义务。9)因故暂停、撤消认证注册资格时,不
6、得继续使用认证证书、标志及认证资格宣传,并停止使用所有引用认证资格的广告材料。2、乙方1)按规定配备审核组成员,提前将审核计划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按时实施认证审核。2)在审核工作中,乙方应遵守科学、公正、客观、严谨的原则。3)作出审核结论后,应及时办理是否批准甲方取得或保持认证注册资格的有关手续,向甲方发放认证文件。4)按规定时间对甲方实施监督审核/再认证。5) 当认证标准、规范等认证要求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甲方以便其进行调整,并验证其体系是否符合新的要求。6)甲方建立的管理体系如不符合或不能持续符合标准要求和乙方的规定要求时,有权不批准甲方认证注册资格或暂停/撤消甲方认证注册资格,暂停
7、/撤消的规定见乙方公开文件获证组织须知所述。五、风险1、甲方建立的管理体系如达不到或不能持续符合认证标准和乙方的认证要求,将承担不被批准认证注册,或被暂停/撤消认证注册资格的风险。2、甲方获证后管理体系失效,乙方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不良影响,乙方存在承担声誉损害、认证资格被暂停、撤消的风险。六、承诺1、甲方已收到乙方提供的有关管理体系认证方面的公开文件,了解所有条款,并同意遵守乙方的认证要求2、甲方接受乙方及乙方相关主管机构实施的见证评审、确认审核和/或非例行稽查。3、乙方承诺对甲方的有效资料、经营生产状况及技术信息进行保密,不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但下列情况除外:1)此合同签署前乙方得到
8、的信息;2)甲方书面许可或企业已公开的资料;3)国家主管部门或法律法规有要求时。七、合同的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在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提出终止合同时,甲方应支付认证费用的20%作为乙方准备工作的费用。4、乙方由于非认证方面原因而提出终止合同时,乙方应支付认证费用的20%作为甲方的赔偿。八、其它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和解或协商不成需进行法律诉讼时,应向乙方所在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2、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所有正式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委托方(甲方)盖章: 认证方(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日 期: 日 期:联系人: 联系人:电 话: 电 话:010-62171861(总机)/62121900传 真: 传 真:010-62179162帐户名称: 帐户名称:北京恒标质量认证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海淀支行帐 号: 帐 号:11005103566701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8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10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