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电脑服务领导者-萤火虫特许授权协议协议版本:V.2011,协议编号: ,签订地:中国厦门【乙方】加盟方:丹东市鑫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华美科技大厦A座1202-1206电话:13804153633传真:邮箱:st104094开户行:帐号:营业执照:税务证号:【甲方】授权方:厦门赢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中国福建厦门美湖路43号惠豪中心7楼电话:(0592)2273331 2273332传真:(0592)2234423邮箱:join开户行:中信银行厦门白鹭支行帐号:7342310182200008761营业执照:350203200146550税务证号:350203
2、784152458【前言】:1、 甲乙双方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的经济实体或自然人,均能独立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履行各自的合作权利和义务;2、 甲方是【“萤火虫”商标及IT服务管理系统(英文简称:IT-SMS)】在中国地区的商标、知识产权、软件版权及“IT服务连锁创新经营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3、 乙方有权在本协议授权范围内合法使用甲方授权的商标、商号、专利、IT服务管理系统(IT-SMS)、宣传物料、VI设计等,但承诺绝不拥有和仿冒甲方的商标、技术专利、设计专利和知识产权等,且乙方无权代表甲方向任何第三方个人或者机构进行转让授权使用、或授权加盟、或转让本协议当中规定的其他权利;4、 本协议证
3、明乙方已经认真阅读并理解甲方连锁加盟方面的规定,并愿意遵守甲方所有相关“萤火虫”连锁加盟方面的相关介绍文件和规定(如:商标使用规定、IT-SMS使用规定等等);5、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接受其法律约束;6、 本协议所有涉及连锁加盟的实质内容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约束力;7、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双方就“萤火虫电脑服务连锁合作”达成如下协议:一、 加盟授权内容 甲方授权乙方为:【萤火虫电脑服务全国连锁机构授权加盟商】。说明如下:(1) 此规范性称呼为乙方在当地
4、对外市场推广宣传和客户销售的唯一正确且合法的称呼;(2) 此规范性称呼可以印制在乙方名片、DM(广告)单、宣传海报、广告横幅、企业资料、企业网站、企业装修、企业形象(VI)等宣传和销售上面;(3) 此规范性称呼不做为乙方任何抵押、贷款、转让等用途; 甲方授权乙方的合作区域:中国 辽宁 省 丹东 市; 甲方授权乙方的合作模式: ( )区域加盟 ( )区域独家 ( )区域盟主 乙方选择的加盟级别是: ( )旗舰店 ( )公司 ( )个人 乙方支付甲方的加盟费用标准为: 9999 元/年(从协议生效日起算), 一 年一交,合计: 9990 元; 乙方被允许跨市布点数量为: 两 个,交纳费用为: 零
5、元; 付款形式:通过银行转帐和电汇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付款时间:本协议签订后3个自然日内,若在10个工作日内,甲方依然没有收到乙方的加盟款项或汇款底单,则此协议自动作废; 其他加盟条款和内容以甲方官方网站公开的为准;二、 双方经营方式 甲乙双方均为独立经营实体,双方均无对方的股权,均自负经营盈亏和自担债权债务; 乙方必须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经营实体或个人,此为得到甲方连锁授权加盟的重要前提,甲方无须取证; 甲乙双方各自的办公装修与办公设备购置的费用均各自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对方索要; 乙方在合作期间不能经营与“萤火虫电脑服务”品牌有冲突的其它“电脑服务连锁加盟品牌”,但不限于厂商授权的服务
6、和维修中心; 甲乙双方在合作经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以诚信经营为本,禁止互相欺诈和共同欺诈客户;三、 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有关“萤火虫”电脑服务方面的经营行为,乙方如有违约、毁誉等严重损害甲方声誉和利益的行为,甲方将向乙方提出口头、书面等形式的警告;如果乙方一意孤行,则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当中规定的违约责任条款进行处理,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和终止本协议;情况严重的,甲方还将保留法律诉讼乙方的权力; 除非乙方选择“区域独家”方式成为甲方在当地的连锁合作伙伴,否则,甲方有权在本协议规定范围(详细请参见甲方的加盟支持和费用)在乙方当地增设其他连锁加盟合作伙
7、伴,乙方不能以任何方式阻挠;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和终止本协议;情况严重的,甲方还将保留法律诉讼乙方的权力; 如果乙方享受甲方的短期“市场独家保护政策”,则需符合甲方要求的经营指标考核,重点考核4个指标(如有变化以甲方通知为准):客户(签约和非签约)增长数量、有效服务单量、客户电脑资产数量、市场推广情况等,每3个月为一个考核期,如果乙方没有达成甲方要求的经营指标,甲方有权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单方面取消乙方享受该政策; 甲方有权在合作年度末对连锁加盟伙伴进行相关考核(如:客户(签约和非签约)增长数量、有效服务单量、客户电脑资产数量、市场推广情况等),并提出改进建议;2、甲方义务: 甲方有义务向乙
8、方提供相应标准的支持项目和内容(详见加盟支持和费用); 甲方负责对“萤火虫”电脑服务内容、服务规定、服务模式、服务解决方案等相关服务项目进行改进和创新; 甲方负责IT服务管理系统(IT-SMS)后续功能的升级,并按照规定提供给乙方使用; 甲方履行乙方有关IT服务的数据保管、保密和安全责任,并履行定期的数据备份职责:(1)每周一次“全量备份”;(2)每天一次“增量备份”; 甲方为乙方提供“ALL IN ONE”的培训视频,涵盖:业务、技术、管理、人员等; 甲方有义务在“萤火虫”电脑服务网站的“全国连锁名单”中刊登乙方的公司名称;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全国性媒体广告宣传支持;(本项必须符合旗舰店加
9、盟标准或经过甲方的考核认为达到样板标准) 甲方有义务在乙方业务需要时出具授权范围内的其他证明文件; 如果乙方选择“区域独家”的加盟模式,则甲方有义务本协议有效时间内维护乙方在当地的独家连锁加盟经营权; 甲方有义务第一时间内通知乙方任何有关连锁加盟规定和业务方面的变化,乙方需要进行收阅等答复,如果24工作小时内不答复视为默认乙方收阅并理解、认同甲方的通知和变更内容;3、甲方6大承诺: 永不和加盟伙伴在当地直接竞争电脑服务业务(全国性集团企业客户,采取统一拿单,当地伙伴服务,利益共享的机制) 永不侵犯加盟伙伴托管的数据,无论是在合作有效期内,还是有效期外,加盟伙伴有权在合作关系解除后要求我司出具数
10、据销毁的书面证明 定期为加盟伙伴托管的数据进行备份,做到如下标准:每周一次“全量备份”与每天一次“增量备份” 我们绝不恶意外泄加盟伙伴托管的数据 加盟伙伴可自我导出托管的数据,并满足EXCEL的应用 加盟伙伴托管的数据将加密处理,防止黑客盗取4、乙方权利: 乙方完全拥有其委托甲方托管的客户所有权,甲方在本协议生效日期起的五年内不得以任何名义据为已有和故意或恶意泄露给第三方,否则,甲方自愿承诺赔偿乙方一年加盟费用的2倍; 乙方有权在合作关系解除后要求甲方出具数据已经销毁的书面证明; 无论乙方选择何种合作模式和合作级别,甲方均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绝不在当地建立直属公司,若当地直属公司成立在先,伙
11、伴加盟在后,则不受此条款约束;(本条款仅限公司加盟,个人加盟不受此条款约束) 有权得到甲方提供其加盟模式和加盟级别的基本支持项目和内容(详见加盟支持和费用); 乙方可自主付费选择支持费用中所列的各项支持,并合理接受甲方支持人员给予的建议; 拥有自主经营权,除了向甲方交纳连锁加盟费用,乙方拥有其商业经营中所产生的一切收益; 乙方自主决策经营方向、管理模式、人员招聘、业务拓展等;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支持工作当中存在的不负责任、影响乙方服务的行为进行投诉,并有权要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和解决; 乙方有权使用甲方提供的“萤火虫”IT服务管理系统,登陆地址:www.it-; 乙方有权参加甲方举办的各种
12、全国性研讨会议和市场活动,参与规定按照该会议的书面通知执行; 乙方在同城设立分支机构或服务点同属于一个加盟商,无须重新授权,但需要事先在总部备案登记; 乙方若是“旗舰店”加盟,可允许免费跨市布点2个城市,非“旗舰店”加盟商跨市布点,必须重新取得甲方的授权才可在异地使用宣传“萤火虫”的品牌商标与“IT-SMS”管理系统,但在异地加盟商数量未达到规定的上限时,乙方拥有优先加盟权。5、 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在加盟区域内全力宣传【萤火虫电脑服务】品牌,扩大【萤火虫电脑服务】品牌在当地的知名度,维护【萤火虫电脑服务】品牌在当地的美誉度; 乙方须无条件遵守“萤火虫”电脑服务全国统一价格体系,维护“萤火虫”
13、电脑服务在当地的服务价格体系,不得以各种价格战等名义攻击同为“萤火虫”在当地的连锁伙伴。 乙方有义务遵守甲方的统一的VI(企业形象)设计要求进行店面和公司装修、宣传海报、DM单、企业名片、企业网站、企业资料、广告横幅等设计,并保证主形象VI(形象墙、店面)在加盟后45天内建设到位,用数码相机拍照传给甲方形象支持负责人; 乙方有义务向客户兑现“萤火虫”电脑服务的承诺,不得无故或者以各种理由拒绝客户的服务请求和单方面不履行客户服务工作; 乙方有义务参与甲方全国范围内的统一促销活动; 乙方有义务保证自身经营是在国家法律允许范围内,保证“萤火虫”电脑服务业务在当地的正常开展; 乙方有义务在约定时间内向
14、甲方全额支付加盟费用; 乙方有义务在当地帮助甲方维护【萤火虫电脑服务】品牌和模式的所有知识产权;有义务在知悉其他第三方可能或者已经侵犯甲方所拥有【萤火虫电脑服务】品牌和模式的各种知识产权权益和其他相关利益时,第一时间向甲方汇报情况,甲方将给予乙方一定的物质奖励; 乙方有义务遵守“萤火虫”电脑服务全国连锁体系所制定的规范和制度,不做任何损害“萤火虫”连锁体系和其他加盟伙伴的利益,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作协议,全部没收保证金,并追究乙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乙方有义务承担甲方为其所提供服务产品(如:E保卡、服务卡、体验卡、激活卡等)的客户服务责任,如果由此造成的客户投诉和法律纠纷,乙
15、方要负完全责任,且甲方有权从乙方加盟押金中对客户进行先行赔付; 乙方有义务在承接甲方有偿全国性客户外包订单时,应积极配合,保质保量完成服务任务,不能爱大单嫌小单或无故拒绝,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承接订单,必须提前知会总部400服务台,否则视乙方不兑现服务承诺进行处理;如果乙方承诺了却不兑现,则取消本年度的订单分配资格,情节严重的,直接终止加盟合作,没收保证金;如果乙方因接单能力无法满足大客户派单,则“独家”资格自动失效; 乙方有义务在承接甲方有偿全国性客户外包订单时,遵守“不打听、不透露”规定,包括:加盟关系、服务价格、付款条件、薪资待遇等敏感信息,并不能跳过甲方直接与客户产生同业务交易,如果乙方违
16、反此规定导致甲方利益受损,则甲方不保证客户服务款项支付,情节严重的,直接终止加盟合作,没收保证金;如果乙方受到最终用户重大投诉或事故,因此给甲方造成相应损失的,则由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并由乙方全责赔偿最终用户财产损失。四、 双方保密规定1、 甲方保密规定: 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数据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 甲方对乙方的客户数据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其他所有公司信息资料,只要未经乙方书面或者口头许可,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2、 乙方保密规定: 乙方对甲方的经营数据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 乙方对甲方向其提供的专
17、利、商标、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管理经验、财务数据等有形、无形的资产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 乙方对甲方提交的其他所有公司信息资料,只要未经甲方书面或者口头许可,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3、 双方如果终止合作,五年内不得对双方合作过涉及保密的数据和内容进行散布,否则,造成一切经济损失必须由违者承担,并负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损失方有权在本协议终止后保留此项法律追诉权力;五、 违约处罚规定1、 甲方违约情况和处罚规定: 如果因甲方主观因素造成乙方数据泄露(比如:甲方故意将数据泄露给第三方等)或者丢失(比如:因服务器硬件损坏而甲方没有履行每天和每周的数据备份职责
18、造成数据丢失等,如果数据丢失没有超过3天则不在赔偿范围内),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每发生一次,甲方向乙方按照其所交纳连锁加盟费总额的10进行赔偿;但因黑客非法攻击泄露、乙方内部人员恶意篡改等非甲方主观因素造成的则必须除外; 如果乙方选择“区域独家”的加盟模式,则甲方有义务本协议有效时间内维护乙方在当地的独家连锁加盟经营权,特殊情况,需经乙方书面或邮件同意,违反此条,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其所交纳连锁加盟费用的2倍罚金,并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协议;2、 乙方违约情况和处罚规定: 如果乙方违背第四条乙方保密规定当中的条款,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按照其交纳的连锁加盟费用10作为
19、经济赔偿; 乙方应如期向甲方支付连锁加盟费用,如乙方逾期支付,甲方有权按照每日5(实际欠费金额)收取乙方滞纳金;如果逾期一个月仍未支付,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没收前面已经支付的款项; 乙方向甲方交纳品牌声誉保证金: 叁仟 元:1) 本保证金作为乙方保证绝不从事任何损害甲方品牌声誉的行为,如:欺诈客户、恶意诽谤和抹黑“萤火虫”服务品牌、不兑现向客户所做的服务承诺、遭到客户媒体曝光投诉(萤火虫会依据客观事实来判断,客户恶意投诉不算)等一切损害“萤火虫”电脑服务商标声誉和国家法律的行为,一旦违反本规定,甲方将有权力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保证金,并拥有保证金的全部处理权,且甲方有权决定是否进
20、一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2) 本保证金在双方合作终止之日起,并在甲方调查确认乙方在合作期间已经遵守本协议当中的连锁加盟规定,没有任何违规行为后,甲方于终止后一年到期无条件退还乙方;如果终止协议生效后的一年内,甲方不去调查或者不能提供乙方的违规证据,则甲方也必须无条件归还本保证金;3) 乙方在退出甲方连锁体系之日起(以双方解约证明为准),乙方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甲方品牌、甲方宣传物料(宣传物料需按要求归还和销毁)等带有甲方信息的资料对外宣传业务,如有违反,甲方将有权扣罚保证金,保证金收据自动作废;4) 乙方不得在当地注册带有“萤火虫”三字的公司名称,如有注册则必须在双方解约之
21、日起一个月内,对公司名称进行更改,否则,甲方将有权扣罚保证金,保证金收据自动作废;5) 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提前终止合作,本保证金不返还,保证金收据自动作废;6) 本保证金在合作期满后无息退还;3、 为了维护同城伙伴的服务价格一致性,甲方要求乙方公开报价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服务价格体系和服务规定。如果故意违反,一旦甲方取得书面证据(包括:报价单/合同/网络宣传/录音等)证明乙方恶意捣乱市场价格体系和违反“萤火虫”的服务规定,则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累计3次以上则取消加盟资格,甲方不仅没收全部保证金,而且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4、 甲乙双方任何违反本协议当中的规定,违约责任均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22、,且均有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和保留法律追究责任的权力;5、 双方合作终止后,不得散布任何损害对方利益的言论和行为,否则,违者需要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六、 考核1、 形象建设考核: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按甲方标准建设服务形象,甲方将给予评选奖励,反之,如果甲方督促两次,乙方仍未按照标准执行的,则视情节给予处罚;2、 流程规范考核:乙方指定客服助理使用IT-SMS,如果甲方IT-SMS应用合格,甲方将给予评选奖励;反之,如果甲方督促两次,乙方仍未按照标准执行的,则视情节给予处罚;七、 不可抗力因素1、 任何一方由于自身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协议履行延误或不能履行本协议则均不负责任,不可执
23、行方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减少对方的损失;2、 遇有不可抗力,不可执行方应在事情发生的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传真的形式如实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的1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实际情况报告;3、 遇到不可抗拒力因素,甲方将不退还乙方加盟金,但甲方必须退还乙方的保证金;八、 甲方终止和乙方的合作范围包括:1、 终止乙方的“萤火虫”商标使用权;2、 终止乙方的“萤火虫”IT服务管理系统(IT-SMS)使用权;3、 终止乙方在“萤火虫”电脑服务全国连锁网站的信息刊登权;4、 终止乙方继续使用“萤火虫”电脑服务全国连锁体系当中的制度、培训、规范、价格等内容;5、 没收乙方的“萤火虫
24、”合作授权牌和合作授权证书;6、 甲方认为其他需要终止和没收的一切合作内容;九、 争议解决途径1、 甲乙双方抱着友好合作的原则,若双方产生争议,第一解决途径是协商,第二解决途径是司法;2、 本协议的最高仲裁机构:福建省厦门中级人民法院;3、 本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其法院管辖并按中国法律执行及解释;十、 本协议有效期为 2 年,从 2011 年 05 月 11 日至 2013 年 05 月 11 日;1、 如果一方要停止合约,需在到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本协议将自动延期,加盟级别与支持标准按双方约定执行,次年加盟费支付日期: 2012 年 05 月 11 日前;十一、 其他说明条
25、款1. 任何帮助甲方维护品牌、管理、商标等利益的行为,只要有书面证据,每次均可获得甲方物质奖励;2. 在双方合作信任逐步加深后,经过相互协商,可以互相持有对方的股权,但必须有双方共同认同的签字盖章书面股权合作协议,方才保证生效和具有法律效力,口头承诺无效;3. 本协议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单方面修改,二次添加或修改无效;4.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或扫描件有效;十二、 协议附件1、 甲方协议附件:1) 乙方法人代表身份证(需其本人在复印件上签字)一份2) 乙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最新工商年检章和企业公章)一份3) 乙方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一份2、 乙方协议附件:1) 甲方萤火虫商标使用授权书一份2) 甲方伙伴合作授权证书一份【乙方】加盟方: (盖章)签字: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甲方】授权方:厦门赢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盖章)签字: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第 9 页 共 9 页 内部文件,版权所有,禁止外传,禁止拷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