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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内容有哪些.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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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了网 遇到国际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内容有哪些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具体内容因各个交易的具体情况不同而不同。而且,在以信件、电报或电传形式签订合同时,合同的内容常常可能并不十分规范。但是,一般而言,可以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归纳如下:   (一)合同名称等表明合同自身的情况   除合同名称外,在这部分内容中还应当包括合同号,即通常由一组数字和字母所组成的号码。   (二)合同当事人的情况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必须将双方当事人的情况规定清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明确谁是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主体。通常,是通过以下各项内容来规定当事人的情况的: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   2、当事人的国籍;   3、当事人的注册地址或营业地点或住所;   4、当事人的电话、电传、电报及传真号码;   5、当事人的银行账户。   (三)签订合同的时间与地点   为了确定当事人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开始的时间,以及计算合同中所规定一些履约期限,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合同订立的时间。   同时,也应当在合同中将签订合同的地点规定清楚,因为在很多情况下,合同的订立地与合同的法律适用紧密相关。   (四)合同标的的名称、种类、范围、质量、标准、规格和数量   为了明确特定合同项下的特定标的,就应当在合同中把合同标的的名称、种类和范围作明确的规定。不过,为了明确特定合同项下的特定标的,仅仅规定标的的种类和范围是不够的,还必须对合同标的的质量、标准、规格和数量加以规定,才能达此目的。   对于散装货物和其他不容易精确装运量的货物等,在规定合同标的数量时,通常需规定溢短装条款。   (五)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合同当事人双方履行其合同义务,都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来进行。因此,合同中必须把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作明确的规定。   (六)价格条件、支付金额、支付方式和各种附带的费用支付货款是买方的基本合同义务之一   相应地,收取货款是卖方的基本合同权利之一。因此,合同中必须明确地规定价格条件、支付金额、支付方式和各种附带费用、   在现代国际贸易实务中,当事人经常采用国际商会《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国际贸易术语亦即价格术语,作为价格条件。此种价格术语是以货物的单价所包括的内容来表示的。   在支付金额条款中,应当规定支付货款的币种和合同总价格。   在支付方式条款中,应当规定支付货款的具体方式,如现金支付、汇付、托收或信用证。还应当规定付款的期限,以及是否允许分期付款等事项。   在采取跟单托收和跟单信用证付款的情况下,应当进一步规定以跟单托收或跟单信用证付款时的全部条件。应当注意的是,这里的付款条件,是指单证化的付款条件。还应当注意的是,在现代国际贸易实务中,通常当事人会在合同中引用国际商会的《托收统一规则》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因此,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条件不应与《托收统一规则》或《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的相关规定相矛盾。   (七)包装与唛头   为使卖方依一定的规则履行其交货义务,在合同中应当规定货物的包装与喷头。   在规定包装条款时,应当注意到货物的特性、具体运输方式及运输时间的要求。   所谓“喷头”,即“运输标识”(shippingmark)。在货物上喷刷唛头的目的,是为了方便货物运输、划分与移交。   (八)运输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很多都涉及到货物的运输。合同中的运输条款主要应当规定以下内容:运输方式;装运时间与地点;目的地;转运与分批运输事项;运输中的通知、联络事项等。   应当注意的是,在合同采用价格术语的条件下,运输条款的内容应当与合同中所使用的价格术语相协调。   (九)单证   为使卖方能够在合同规定的条件下收取货款,合同中必须规定单证条款,在以托收和信用证为支付方式的场合,尤其如此。   应当注意的是,单证条款必须与合同中的付款条件条款相协调,在采取跟单托收和跟单信用证付款方式时,尤其如此。   (十)保证   这里的“保证”,是指卖方对货物品质的保证。为确保卖方所交货物是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在合同中应当规定保证条款。   在保证条款中,应当规定保证的内容,通常是规定卖方保证其所交货物符合一定的标准。此外,还应当规定保证的期限,以及卖方违反保证时的处理方法等。   (十一)检验与索赔   买方对货物具有检验的权利。在合同中规定检验条款的目的,就是为了规定买方行使其检验权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其检验权丧失的条件等事项。   因此,在规定检验条款时,一般应当把检验的时间、地点、方式和检验权丧失的条件规定清楚。   应当注意的是,检验货物是买方的一项权利。因此,在检验货物条款中应当规定由买方或者其委托或授权的第三方来检验货物。除非合同中有相反的明确规定,卖方或者其委托或授权的第三方在任何时间对货物所进行的检验,均不能取代、否定或排斥买方检验货物的权利。   (十二)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许多合同中都有的一般性条款,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也不例外。   在规定不可抗力条款时,通常应当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内容和范围、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当事人应当采取的措施、第三方机构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以及不可抗力对当事人合同权利义务的影响和后果等事项,逐一规定清楚。   (十三)法律适用及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应当规定法律适用条款和关于解决合同争议的条款,以使合同能够依据于一定的法律基础之上,并在一旦发生合同争议时,根据一定的法律和采取适当的途径来解决争议。   在法律适用条款中,通常规定了当事人双方所选择的支配他们之间合同的法律,这常常是某一个国家或某一个法域的法律,也可以是一定的国际统一实体法。法律适用条款的内容,主要是根据国际私法规则来确定的。应当注意的是,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中,现代的通常作法是采取分割的方法来处理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因此,一个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不同部分,可能受不同的法律支配。   解决合同争议可以有诸如协商、调解、仲裁和司法诉讼等不同的方式。合同中应当规定采取适当的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争议。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当事人通常愿意在其合同中订入仲裁条款。一般地,仲裁条款中应当明确地规定关于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的事项、选定的仲裁机构,以及仲裁地点和仲裁裁决的效力等项内容。   (十四)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合同效力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可以用一种文字作成,也可以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成。在合同中应当规定合同所使用的文字,以及修改或补充合同的文件和履约函电所使用的文字。   应当注意的是,在合同以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成的情况下,应当规定以合同的某一种文本为准,以免因不同合同文本的条文发生歧义,而对确定合同规定的内容造成不应有的困难。   此外,在合同中还应当规定合同生效的条件、时间、有效期,以及合同效力终止的条件等事项。   (十五)其他   对于因交易的特殊情况所可能产生的特殊事项,可以在这一部分中加以规定。因此,在一些合同中,这一部分被称为合同的“特殊条款”。 · 航空运单的作用 · 明阳船务有限公司 · 浅论实际承运人的无单放货责任(上) · 必须结汇的外汇收入有哪几种 · 船舶抵押权法条 · 从理发看移民加拿大生活的变迁 · 安达海轮期租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项下租金 · 有哪些新兴的签章方式 · 国际多式联运的优越性 · 办理船舶抵押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 价值1700万元的印钞机全损,责任在何方 · 山东省威海船厂诉SCHOELLER控股有限公司确认无船舶买卖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关系 ·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纠纷案件 · 新式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如何开具 · 在美国就读大学的费用如何 · 什么是无船承运人 · 一起重大船舶碰撞事故的启示 · 承运人免责条款 · 班轮运输货运程序 · 中长期国债期货定价有哪些方法 · 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区别与联系 · 救助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 · 海事仲裁案例 · 澳元走高学费上涨留学生家庭深感无力承担 · 国家主管机关在海难救助中的权利和义务 ·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全文) · 指示提单有什么特点 · 海难救助 · 金融工程专业就业与职业规划 · 共同海损费用有哪些 · 船舶碰撞纠纷案件件如何选择适用法律 · 国际贸易合同要如何写 · 国际多式联运的定义和基本条件 · 中国抽纱公司上海进出口公司诉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海上 · 船舶所有权注销材料目录和依据 · 出国留学,改掉事事依赖的习惯 · 注册外资公司的好处有哪些 · 东方之光海运有限公司与莱州市安达船运代理有限公司海难救助纠纷 · 承运人责任险条款 · 共同海损如何进行分摊 · 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 浙江省岱山县电力公司诉岱山县高亭海运公司船舶触碰港口设施损害 · 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 澳大利亚投资移民政策改变 · 收到外币计算税款时应该怎样确认汇率 · 天津市航运公司诉中国国际工程和材料公司 · 船舶租赁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中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需要承担什么义务 · 什么是无过失船舶碰撞 · 七个先决条件 · 什么是空运实际承运人 · 书面审理的一起滞期费争议仲裁案 · 共同海损沿革 · 第三人致旅客伤亡承运人尽了救助义务不应担责 ·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救助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标准格式 · 逃避商检是犯罪吗 · 发生海损后进行索赔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 红旗151轮船载货物保险纠纷案件 · 自考毕业生能否出国留学 · 丰昌轮与太白山轮碰撞货损赔偿纠纷案件 · 衍生金融工具的定义和特征是什么 · 韩国对离境国际航班手提行李实行新规定 · 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 育鸿轮光船租赁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纠纷案件 · 烟台海事局采取6项措施全面保障十八大期间安全稳定 · 承运人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有哪些风险 · 对沿海内河船舶保险一切险条款的理解之最高法院裁定顶盛公 · 共同海损制度 · 海事仲裁程序 · 明月轮触碰响噍门大桥桥梁设施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 选律师有哪些注意事项 · 船舶碰撞有哪些情形 · 海上承运人无权享受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 海难救助双方的义务 · 海难救助费用纠纷案件件的管辖 · 文化和心理同等重要 · 富阳3轮船载货物保险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纠纷案件 · 原告上海东海救助技术服务中心诉被告小川航运有限公司海难救助 · 损伤残缺人民币应该如何处理才能合法有效 · 收货人如何对共同海损说不 · 振达时装公司诉桐乡市进出口公司代理出口直接向代收行寄单致进口 · 新加坡技术移民条件 · 对外债的举借应该从哪些方面来进行管理 · 浅析承运人无正本提单放货的法律责任 · 定期租船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有哪些法律特征,船东要承担哪些默示义务 · 走技术路线更易“拔尖” · 碧华山轮与皖南陵货0258轮碰撞事故案例分析 · 构成共同海损须具备的条件 · 关于审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案件中的法律问题 · 国际贸易合同仲裁的法律程序是什么样子的 · 新中国第一次移民潮 · 船舶污染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性质 · 共同海损构成要素 · 无船承运人与货代的身份识别 · 环保意识的增强对海难救助制度的影响 · 印度的外汇管理制度内容有哪些 · 解读美国留学政策新变化 · 承运人过失共同海损不得赔 · 珠运201轮无正本提单提货纠纷案件 · 理算的法律依据 · 签发清洁提单的责任是什么 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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