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流公司场地租赁协议书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双赢”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一、乙方在甲方校园开展的业务内容为方便2015届毕业生方便、顺利地邮寄快件,乙方可在以下时间和场地进入校园内开展快件的收集业务:(1)场地名称:毕业生学生公寓门前(严禁堵塞机动车道)(2)时间限制:2015年6月24日至6月26日二、场地租赁费用(1)费用:3000元;(2)其他:费用由乙方在入校开展业务前在甲方财务处缴清,并由甲方开具收据。三、其他1、乙方在开展业务期间必须服从甲方的指挥和管理并佩戴物流公司的工作证件;乙方机动车辆停放、行李堆放地点等事宜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校园安全
2、处的指挥。2、乙方在开展业务期间可以在适当位置使用宣传横幅,禁止采用其他未经学院书面许可的宣传方式进行宣传;如有确凿证据(由甲方发现或由第三方提供的)证明乙方违规,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则清退出场且场地租赁费用不予退还。4、乙方在开展业务期间发放的宣传材料必须只针对乙方的产品、服务或资费等内容,不得有任何与甲方相关联的信息。5、乙方邮寄行李资费标准:辽宁省内0.8元/公斤;黑龙江、吉林省、北京、天津、河北、通辽、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陕西、山西、广东、湖南、湖北2元/公斤;福建、四川、江西3.5元/公斤;内蒙古5元/公斤;甘肃、宁夏、青海4元/公斤;广西、贵州、云南、海南7元/公斤。6、乙方必须将行李寄送至甲方学院内学生填写的地址,如因乙方未将行李寄送到位而产生纠纷,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四、违约责任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正常开展业务时,甲方不承担责任;若因甲方原因业务不能正常开展时,甲方需全额返还乙方所支付的场地租赁费用。五、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如果发生争议应本着互谅互惠的原则进行充分的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在甲方所在地区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二一五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