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份制公司合作协议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自愿和协商一致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况 第二条 :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遵义市东欣大道东欣彩虹城B16-2-5电 话: 邮 政 编 码: 第三条 :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 中餐、凉菜。 第三章 出资人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第五条:既定该项目投资额为人民币60万元,每股股金6000元。第六条:公司各股东应在签订股份合作协议后10日内依据股份比例全额交付相应股金,进入公司出纳账户。
2、开户行:工行贵州省遵义县马家湾支行.6222022403002616443,王忠书。第七条:股份分配明细:出资人姓名股份比例出资额(人民币)出资方式出资时间钟朝健32%(其中10%技术股)10万元自筹马三杰22%20万元自筹石 伟20%15万元自筹陈维金22%15万元自筹公司管理人员技术股4%24万元自筹第八条:出资人信息股东的姓名:马三杰住所:证件号码:股东的姓名:钟朝建住所:证件号码:股东的姓名:石 伟住 所:证件号码:股东的姓名:陈维金住 所:证件号码:第四章 出资人权利和义务第九条 :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
3、计报告; (三)、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四)、按出资比例分配公司清算后剩余资产,剩余资产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五)、原始出资股东家属享有无限继承权利。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七)、如其中股东有特殊情况需要退股,经其它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后,根据有关部门评估市值,进行内部转让。第十条 出资人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 (三)公司依法成立后不得抽回资金,; (四)、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五)、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 (六)、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第五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
4、东会由全体出资人组成,共同推举执行董事、法人。筹备期间的筹备工作由 钟朝健负责安排,各股东应积极予以配合。 第十二条 :董事、股东的权利、义务、议事规则依照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章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三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四条 :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每季度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表(有变动时提供)。(四)、营运报表 第十五条 :由公司财务部对公司经营成果进行月度核算,并根据具体经营业绩情况,向各出资方每月固定发布经营信息; 第十六条 :在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均按持股所占比例进行享受粉红和承担债务。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七条 :有北京马三杰授权使用“黔道”品牌名称,在遵义地区免费使用20年。利润分配依照每月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数据,每季度进行利润分配。第十八条 :出资股东至本店享有买单原价 折优惠权限。 第十九条 : 本协议各方未尽事宜出资人可以另行约定,本协议所产生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经全体出资人签字后生效,并由出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资人签字:马三杰 石 伟钟朝建 陈维金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