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鲜冻品供货协议书甲方(供货单位): 乙方(购货单位):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共同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数量及计量1.产品的名称: 猪肉类 牛肉类 鸡肉类 羊肉类 冻货鸡鸭鱼肉类 淡水水产品类(活鱼) 海鲜水产品类(含冻货类海鲜) 蔬菜类 干货类(不含鱼、肉类干货) 水果类 调料类 酒水类 饮料类 食用油类 米面类 其它食品类 。2.产品的品种:乙方每日指定定购的各类品种。3.产品的数量:按乙方每日指定定购数量为准。4.计量单位:按 件 斤 计量5.计量方法:由甲乙双方在酒店现场核准称重。第二条 产品的包装,运送及交货方式1.货品由甲
2、方按乙方指定的品种、数量统一打包并按酒店规定时间准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酒店验货区),并由乙方仓库管理员、厨师长核准货品数量、质量、品种验收之后在送货确认单上签字认可完成交货。2.乙方订货方式:每日15:00以电话方式下次日订单。乙方临时补货,甲方必须在补货当日菜品出菜前配送,保证酒店正常运作。 第三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1.货品的价格:双方每月约定核准定价一次,具体价格由双方负责人协商制定,签字生效,每月底30日前确定下月供货价格(另乙方若每月发现某一品类连续3次高于市场价,则一次处罚甲方所供此货品总额的2倍罚款)。2.货款的结算:甲乙双方经协商签定本协议之后,由甲方为乙方先行垫付货款。乙方
3、与甲方共同约定每十五天结账一次,结帐日当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一次性结清货款)。3.货款的认定:甲方每日给乙方送货并开具送货确认单,送货确认单由乙方指定人员核准并签字后作为结帐凭证由甲方保存。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1.甲方为乙方指定唯一海鲜冻品类供应商。2.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在约定时间向乙方供货的,应由甲方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货物货款的10%的违约金,如乙方所需货品如需外地调进,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以便于甲方提前进货。3.甲方所送产品要保证品质,不得将无国家认可质量合格证产品供货给乙方,如发生此类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取消甲方供货资格。4.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停止经营行
4、为(如:乙方铺面转让,地震,洪水,自然灾害等)经双方协商后乙方可中止本合同。第五条 产品必须具备资料1.甲方必须提供所供产品相关质量资料,包括甲方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甲方必须保证在菜品不合格时根据乙方要求及时更换,如更换不及时,影响后厨出菜导致客人投诉,给酒店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3.甲方根据供货量和供货品种,必须向乙方交纳 壹拾万整 押金,取消供货关系时,如无违约行为,乙方全额退还甲方押金,如甲方发生违约责任,乙方不退押金,并保留追责权利。第六条 协议生效1.本协议自 2015 年 3 月 18 日至 2016 年 3 月 18 日为期 1年。2.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可协商续签本协议。3.本协议执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4.本协议执行期间,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需要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补充协议,作为协议补充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在协议规定的起止日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合作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甲方代表人:_ 乙方代表人:_地址:_ 地址:_ 电话:_ 电话:_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