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湖北人力资源中心高校毕业生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
编号:
甲 方
湖北人力资源中心
甲方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18号绿洲大厦16楼
乙方姓名
性 别
毕业年月
年 月
(笔画工整,生字注音)
学 号
班 级
专 业
毕业院校全称
身份证号码
□□□□□□□□□□□□□□□□□□
出 生 地
省 市(县)
托管项目
(打√) ○档案 ○户口 ○党组织关系
学 历
(打√) ○专科 ○本科 ○硕士
本人电话
E-mail
QQ号码
父母电话
亲友姓名及关系
亲友联系电话
以下信息由党员填写
预备日期
____年____月___日
转正日期(已转正党员填写)
____年___月___日
根据人发[1996]118号、鄂政发[2001]74号文件规定,甲、乙双方签订如下人事代理协议:
一、乙方将户档关系转入甲方委托管理,并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收费标准:档案管理费20元/月;户口管理服务费5元/月。户档托管免手续费、免落户费。本协议签订时,预收1年档案管理费240元。
二、甲方负责管理乙方人事关系(人事档案、户口、党组织关系),按政策办理大中专毕业生的转正定级、工龄认定、调整档案工资、代办职称、出国政审、预备党员转正,按国家规定出具相关证明,协助办理婚姻证明及计划生育相关手续。
三、乙方如需托管户口,将本人的《就业报到证》原件、《户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原件、毕业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在《就业报到证》有效期限内交至甲方。逾期造成落户不便所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如需托管党组织关系,提交《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中共湖北人力资源中心委员会”。
五、乙方有义务将个人后续学历材料、聘用合同、聘用期内鉴定表、年度考核表、职称材料及时报送甲方归档。个人联系方式有变更者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便提供服务。
六、乙方在办理托管手续当年如有升学的(普通专升本、或全日制研究生),不迟于当年8月31日前,凭《录取通知书》办理退费手续,逾期不再退费。
七、乙方可于本协议签订当年10月1日—12月31日期间登录方阵网()“人事代理”频道查询户档到达情况。若发现档案未到,或户口未落等异常情况,请及时联系甲方澄清。咨询电话:027-87326860 87326786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甲方办公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18号绿洲大厦(瑞安王朝酒店)16楼。可乘72、503、529、556、571、590、710、723、811、903路,湖北图书出版城站下车,湖北图书出版城西侧,雄楚大街理工一桥南行500米。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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