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人力资源中心高校毕业生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编号: 甲 方湖北人力资源中心甲方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18号绿洲大厦16楼乙方姓名性 别毕业年月 年 月(笔画工整,生字注音)学 号班 级专 业毕业院校全称身份证号码出 生 地 省 市(县)托管项目(打) 档案 户口 党组织关系学 历(打) 专科 本科 硕士本人电话E-mailQQ号码父母电话亲友姓名及关系亲友联系电话以下信息由党员填写预备日期_年_月_日转正日期(已转正党员填写)_年_月_日根据人发1996118号、鄂政发200174号文件规定,甲、乙双方签订如下人事代理协议:一、乙方将户档关系转入甲方委托管理,并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收费标准:档案
2、管理费20元/月;户口管理服务费5元/月。户档托管免手续费、免落户费。本协议签订时,预收1年档案管理费240元。二、甲方负责管理乙方人事关系(人事档案、户口、党组织关系),按政策办理大中专毕业生的转正定级、工龄认定、调整档案工资、代办职称、出国政审、预备党员转正,按国家规定出具相关证明,协助办理婚姻证明及计划生育相关手续。三、乙方如需托管户口,将本人的就业报到证原件、户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原件、毕业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在就业报到证有效期限内交至甲方。逾期造成落户不便所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四、乙方如需托管党组织关系,提交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中共湖北人力资源中心委员会”。五、乙方有义务将个人后
3、续学历材料、聘用合同、聘用期内鉴定表、年度考核表、职称材料及时报送甲方归档。个人联系方式有变更者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便提供服务。六、乙方在办理托管手续当年如有升学的(普通专升本、或全日制研究生),不迟于当年8月31日前,凭录取通知书办理退费手续,逾期不再退费。七、乙方可于本协议签订当年10月1日12月31日期间登录方阵网()“人事代理”频道查询户档到达情况。若发现档案未到,或户口未落等异常情况,请及时联系甲方澄清。咨询电话:027-87326860 87326786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甲方办公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18号绿洲大厦(瑞安王朝酒店)16楼。可乘72、503、529、556、571、590、710、723、811、903路,湖北图书出版城站下车,湖北图书出版城西侧,雄楚大街理工一桥南行500米。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