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文件
中施企协字〔2008〕23号
关于推荐2008年度“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候选企业的
通知
各关联协会,会员企业:
一年来,广大施工企业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坚持科学发展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企业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各项工作中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工程建设行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表彰取得突出成绩的施工企业,协会决定开展“全国优秀施工企业”表彰活动。考虑到为中、小施工企业服务的因素,望各推荐单位在推荐候选企业的名单中,中、小企业应占一定比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09年2月28日止。
二、请严格按照推荐表彰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推荐。
三、推荐范围限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会员企业(非会员企业参加推荐需在2009年2月28日前办理入会手续)。
四、候选企业所报经营管理指标,将由中施企协指定新闻媒体公示。
五、推荐表彰结果将在相关媒体公告,并于2009年4月下旬协会年会上予以表彰。
六、“全国优秀施工企业”推荐工作不收取申报费用。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4层
邮 编:100038
联 系 人:周 杰 张国义
电 话:010-63422929-1111、1113
传 真:010-63422929-1117
网 址:
附件:
1、全国优秀施工企业推荐表彰管理办法
2、全国优秀施工企业推荐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
3、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候选企业推荐表
4、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候选企业推荐单位名单
附件1:
全国优秀施工企业表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鼓励施工企业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综合实力,促进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激励施工企业争先进、创一流,规范“全国优秀施工企业”的表彰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管理、科技创新等方面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第三条 “全国优秀施工企业”每年表彰一次。
第四条 “全国优秀施工企业”表彰工作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 表彰范围
第五条 “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必须是经国家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资质等级的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会员企业。
第三章 推荐条件
第六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七条 生产经营作风端正,“两个文明”建设工作成绩显著,重合同,守信誉。近三年内获得过省、部级及行业以上企业、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奖励。
第八条 企业基础管理工作扎实,专业管理和综合管理水平较高,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现代化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各项经营管理指标处于本行业领先水平。
第九条 候选企业应在三年内无较大安全事故(含)、重大质量事故及重大社会影响事故。无违法行为。工程合格率100%。
第四章 推荐办法
第十条 由地方、部门协会或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所分配名额向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推荐。如地方或部门未设立协会,可由部门、省、直辖市、自治区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推荐。无行业协会、无行政主管部门的中央直属企业,可由总公司组织推荐。
第十一条 推荐“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候选企业,要如实撰写2000字以内的业绩材料,填写“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候选企业主要经营管理指标统计表”和“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候选企业推荐表”。
第十二条 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候选企业推荐表,要有企业注册地税务部门意见(无税务部门意见的企业可附申报当年审计报告扫描件)和质量确认部门意见,并经地方、部门或上一级组织同意,加盖公章。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候选企业主要经营管理指标统计表,需经上级财务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无上级财务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的企业可附申报当年审计报告扫描件)。
第五章 推荐表彰程序
第十三条 在各地方、部门协会或相关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初审后,交各关联协会秘书长会议最终审定。
第六章 推荐表彰工作纪律
第十四条 推荐单位应实事求是,严格把关,客观评价,确保质量。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推荐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
第十五条 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严格执行推荐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遵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奖 励
第十六条 获“全国优秀施工企业”荣誉的企业,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发给证书(牌),并由新闻媒体公布表彰。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在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2:
全国优秀施工企业推荐材料
内容及装订顺序
一、推荐函(原件)
推荐函应以书面的形式,并由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程建设(建筑)协会加盖公章。无行业协会,并由国资委主管的中央直属企业,由总公司加盖公章;
二、候选企业业绩材料(文字部分)
字数在2000字以内,内容应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职工生活水平、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获奖情况、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等几个方面的业绩;
三、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
四、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五、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团体会员证扫描件及2008年度会费交纳收据扫描件(候选企业需为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团体会员);
六、近三年内企业所获省、部级及行业以上企业、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奖励证书扫描件及获奖工程照片三张;
七、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候选企业推荐表(原件);
八、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候选企业主要经营管理指标统计表(原件);
九、由上级安全主管部门(企业注册地地方质监站或上级主管单位质量安全部门)出具的企业三年内无较大事故(含)以上安全事故证明(原件);
上述材料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同时交电子文件一份。所有图片扫描均需使用JPEG格式。所有文字材料及表格均使用word格式。证明材料均需计算机扫描件,复印件无效。
附件3:
“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候选企业推荐表
推荐单位(协会或行政主管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候选企业名称
(加盖公章)
通讯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经济类型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税务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地方、部门协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企业质量确认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注:质量确认部门意见,为企业所在地区、部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意见;无税务部门意见的企业可附2008年审计报告扫描件。
“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候选企业主要经营管理指标统计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1、产值利税率=总利税/总产值×100%
2、产值利润率=总利润/总产值×100%
3、资本保值增值率=报告期期末所有者权益/上年同期期末所有者权益×100%
4、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5、资本金利润率=利润额/资本总额×100%
6、千人负伤率=(全年重伤人数+轻伤人数)/全部职工人数×1000‰
7、社会贡献率=企业社会贡献总额/平均资产总额×100%
注:企业社会贡献总额:包括工资(含奖金、津贴等工资性收入)、劳保退休统筹及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利息支出净额、应交增值税、应交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应交所得税、其他税收、净利润等
1
总产值
万元
2
产值利润率
%
3
产值利税率
%
4
资本金利润率
%
5
社会贡献率
%
6
千人负伤率
‰
7
资本保值增值率
%
8
成本费用利润率
%
推荐单位(附件4中单位)
签章
年 月 日
上级财务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
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候选企业
推荐单位名单
序号
推 荐 单 位 名 称
序号
推 荐 单 位 名 称
1
中国建材工程建设协会
16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2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17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
3
中国煤炭建设协会
18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4
中国建筑业协会石化建设分会
19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限推荐路桥建设企业)
5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
20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6
中国化工施工企业协会
21
中国机械工业建设总公司
7
中国安装协会
22
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
8
中国林业工程协会
23
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
9
中国冶金建设协会
24
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
10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协会
25
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
11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企协
26
天津市建筑业协会
12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企协
27
辽宁省建筑业协会
13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协会
28
大连市建筑行业协会
14
中国水利企业协会
29
吉林省建筑业协会
15
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
30
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
31
山东省建筑业协会
45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32
青岛市建筑业协会
46
深圳建筑业协会
33
山西省建筑业协会
47
广西建筑业协会
34
河北省建筑业协会
48
四川省建筑业协会
35
河南省工程建设协会
49
云南省建筑业协会
36
湖北省建筑业协会
50
贵州省建筑业协会
37
武汉建筑业协会
51
重庆市建筑业协会
38
湖南省建筑业协会
52
陕西省建筑业联合会
39
安徽省建筑业协会
53
甘肃省建筑业联合会
40
江西省建筑业协会
54
内蒙古建筑业协会
41
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
55
宁夏建筑业协会
42
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
56
新疆建筑业协会
43
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
57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44
福建省建筑业协会
58
青海省建筑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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