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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常见问题及其处理(审图公司意见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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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一.负荷等级常见问题 规范名称 编号 条目 处理意见 1 施工说明中一、二级负荷不明确及供电要求不明确,但系统设计符合工程特性。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2009 3.0.1 审查意见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2005) 9.1.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11.1.1 2 一、二级负荷系统设计不符合工程特性。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2009 3.0.1 整改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 9.1.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11.1.1 3 Ⅰ类汽车库、机械停车设备以及采用升降梯作车辆疏散出口的升降梯用电未按一级负荷供电。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97 9.0.1.1 整改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2009 3.0.1 序 号 二、变配电所、发电机房常见问题 规范名称 编号 条目 处理意见 1 地下变配电站、配电室的防淹、防潮措施未考虑,并且忽略通风及运输条件。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94 2.0.1 审查意见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 4.3.6 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 DGJ08-100-2003 3.3.11、 3.3.14/4 2 变电所、配电室内配电柜(屏)后的通道出口或设两个出口时的间距不符合规范规定。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94 4.2.6 整改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 4.7.3 忽略变电所、配电室门的开启方向,变配电所、配电间的对外出口不符合规范要求。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94 6.2.2、6.2.6 审查意见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 4.3.2 3 变电站、配电室设计中,未注明高、低压断路器分断能力,或高、低压断路器分断能力不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GB50060-2008 4.1.3 审查意见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 3.1.1/6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 建设部 2009-01-01执行 4.5.6/1 4 未明确计量方式。 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 2009-06-08发布 第六章 审查意见 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 DGJ08-100-2003 3.1 沪建交〔2008〕828号 2008-11-15 相关规定 5 未注电流互感器及电压互感器变比。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 5.3.1 审查意见 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 GB/T50063-2008 8.1.2 6 变电所继电保护、联锁要求及操作电源的类别未注明。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 建设部 2009-01-01执行 4.5.6 审查意见 7 非居民客户新建、扩建低压用户用电设备总容量>350kW(实行单一制电价的客户)或最大需量>150kW(实行两部制电价的客户)时未考虑10kV供电(且无供电局批文)。 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 2009-06-08发布 第七条 审查意见 8 变配电所正上方的房间为厕所、盥洗室、浴室、厨房等。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94 2.0.1/七 审查意见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352-2005 8.3.1/1/4)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 4.2.1/7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62-90 3.2.3 整改 9 人防工程的贮油间未设置向外开启的防火门,贮油间地坪未低于相连接房间(或走道)地坪150~200mm,且又未设置门槛; 人防工程的柴油机排烟管、通风管、电线、电缆等穿过柴油电站的贮油间。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50038-2005 3.6.6/2、3 整改 10 低压用户相邻的配电屏间没有隔离,同一柜内有两路电源或有电源及馈线时,回路间无隔离。 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 DGJ08-100-2003 3.3.16 审查意见 11 低压配电间内通道最小宽度存在问题,例如: 固定式柜单排布置屏前通道宽度<1.5(1.3)m,双排面对面操作通道最小间距<2.0(1.8)m; 抽屉式柜单排布置屏前通道宽度<1.8(1.6)m,双排面对面操作通道最小间距<2.3(2.1)m。 注:括号内是受限制时的通道最小宽度。 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 DGJ08-100-2003 3.3.18 审查意见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 4.2.5 12 楼层电气竖井内配电箱、电表箱前的最小操作、维护距离<0.8m。 注:建筑受限制时,可利用公共走道来满足最小操作、维护距离。 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 DGJ08-100-2003 3.5.7/1 审查意见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 8.12.5 13 地下室低压配电间地坪未抬高0.15m(因建筑高度的限制,仅仅采用设置门槛来解决)。 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 DGJ08-100-2003 3.3.14/4 审查意见 14 高、低压用户在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数不符合上海市电力公司要求。 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 2009-06-08发布 第三十九条 审查意见 沪建交〔2008〕828号 2008-11-15 二/(二)/7 序 号 三、线路、断路器、熔断器常见问题 规范名称 编号 条目 处理意见 1 工程设计中保护断路器的整定电流值与相应出线规格不符合配合要求。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 3.1.1、3.2.2、 3.2.14、6.2.3 审查意见 、6.3.3 2 对重要用电负荷,上、下级保护电器动作无选择性。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 6.1.2 审查意见 3 工程设计中PE线截面选择错误。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 3.2.14 审查意见 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 DGJ08-100-2003 6.4.3 4 工程设计中N线截面选择错误。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50217-2007 3.7.9 审查意见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 7.4.4、7.4.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 3.2.7、3.2.8、3.2.9、6.1.4 5 干线分接支线截面减小未能得到上级保护电器保护时,分支线长度3m内未设置保护电器,或分支线长度超过3m才设置保护电器。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 6.2.5、6.3.4 审查意见 6 阻燃电线电缆分级不明确或分级错误。 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 DGJ08-93-2002 5.2.1、5.2.2、 5.2.3 审查意见 7 电缆选择不符合热稳定、电压降、机械强度要求。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 3.2.2 整改 8 厂房内行车电源线未装设隔离电器和短路保护电器。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5-2011 3.1.2 审查意见 9 由电业变电所引出的低压电缆供给每回路总的额定负荷电流>400A。 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 DGJ08-100-2003 3.4.14/1 审查意见 10 常用、备用电源供电的回路进行电源切换的或按设计需要要切断中性线的ATS开关没有采用4P开关。 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 DGJ08-100-2003 3.8.5 审查意见 11 线路中的熔断器选用RCIA插入式熔断器,没有选用管式或螺旋式熔断器。 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 DGJ08-100-2003 3.9.1 审查意见 12 二(两)相三线或三相四线回路中的中性线上装了熔断器保护。 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 DGJ08-100-2003 3.9.6 整改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 7.6.8/4 13 室内导线的绝缘强度不符合不应小于交流450/750V,室外导线、电缆的绝缘强度不符合不应小于交流600/1000V的要求。 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 DGJ08-100-2003 4.1.5 审查意见 14 电梯井道照明灯采用AC24V或36V时,选择常规的2.5mm²导线时未作校验,电压损失不符合有关规定。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 3.2.2 审查意见 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 DGJ08-100-2003 4.1.3 序 号 四、防雷与接地常见问题 规范名称 编号 条目 处理意见 1 变配电室高低压开关室内的接地干线与接地装置引出干线的连接少于2处。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直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2006 3.3.4 整改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 25.1.2 2 未标明工程接地制式或接地制式错误。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 5.2章节 审查意见 3 建筑物总等电位联结不满足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 5.2.4、5.2.5 审查意见 4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不符合GB50057-2010要求(比如:原本应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设计定为第二类甚至第三类防雷建筑物,或者原本应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设计定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 3.0.2~3.0.4 整改 5 忽略屋顶设备的防雷连接及航空障碍灯防雷。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 4.3.2、4.4.2、 4.5.4、4.5.7 审查意见 6 防雷引下点间距不符合GB50057-2010要求。 注:大跨距的特殊建筑物,无法满足GB50057-2010相对应的常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或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引下线间距时,可按GB50057-2010的5.3.8条设计。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 4.2.4/2 审查意见 4.3.3、4.4.3 整改 7 防雷接闪器镀锌扁钢,漏写“热”镀锌。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 5.2.9 审查意见 8 第一类、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内未设电涌保护器,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内未按GB50057-2010、GB50343-2004规定设置电涌保护器,或电涌保护器的技术参数存在问题。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 4.2.4 4.3.8、4.4.7、附录J 审查意见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2004 4、5、6.5 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工程设计审核规定 沪气发[2006]189号 上海市气象局2006-12-01执行 2.0.2、3.2.3、3.5.2 浦东新区建设工程防雷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规定(试行) 浦气发[2011]42号 2011-10-01执行 3.8 9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超过45m,未将外墙内、外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的顶端和底端与防雷装置等电位连接。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 4.3.9/3 审查意见 10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超过60m,未将外墙内、外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的顶端和底端与防雷装置等电位连接。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 4.4.8/3 审查意见 11 接闪器布置不符合各类防雷建筑物滚球半径、接闪网网格尺寸的要求。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 表5.2.12 审查意见 12 在建筑物外引下线附近保护人身安全的防接触电压或防跨步电压措施不符合规范规定。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 4.5.6 审查意见 13 屋顶防雷平面对较大阳台、雨篷、花架、装饰架无防雷措施。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 4.5.7 审查意见 14 金属电缆桥架未注明全长及支架不少于2处与接地干线连接。 注:GB50169-2006的3.4.6条,连接要求最高。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 8.10.14 整改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 12.1.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2006 3.4.6 15 金属线槽未注明全长及支架不少于2处与接地干线连接。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 8.5.11 审查意见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 14.1.1 序号 五、照明、插座常见问题 规范名称 编号 条目 处理意见 1 电梯井道照明灯具控制方式没有设双控开关,电梯机房未设插座。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10-2002 4.2.5/5 4.2.4/1 审查意见 2 住宅阳台漏照明。 住宅设计标准 DGJ08-20-2007(2011) 12.5.4 审查意见 3 采用Ⅰ类灯具时,系统、平面内无PE线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04 7.2.12 审查意见 4 未注明主要房间或场所的照度标准值(E)及相应的照明功率密度值(LPD)。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04 5.2.1~5.2.11、5.3.1、5.4.1 审查意见 6.1.2~6.1.7 整改 5 一般建筑内照明开关距地安装高度不符合1.3m的规定;无障碍建筑内照明开关选用不符合规范要求,其距地安装高度不符合0.9m~1.1m(宜为1.0m)的规定。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程 GB50303-2002 22.2.2 审查意见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50-2001 7.12.8/1、2 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 DGJ08-103-2003 18.4.2/3、4 6 无障碍建筑内各类插座安装高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50-2001 7.12.8/3、4 审查意见 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 DGJ08-103-2003 18.4.2/2 序 号 六、消防设计、火灾自动报警常见问题 规范名称 编号 条目 处理意见 1 消防电梯及消防泵房的排水泵未按消防设备供电。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2009 3.0.1 3.0.2 整改 民用建筑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 DGJ08-94-2007 9.2.6/6 2 消防用电设备未与一般动力、照明回路分开。 注:住宅建筑有例外情况。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11.1.4 整改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2005年版) 9.1.3 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和采用的系统形式不明确,消防设备联动控制未交代。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 3.1.1、5.2、5.3 审查意见 4 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的场所而未设置的。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11.4.1、11.4.2 整改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2005年版) 9.4.1、9.4.2 9.4.3 5 火灾自动报警探测器未考虑梁高影响。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 8.1.5 审查意见 6 建筑物内防火分区之间、电气竖井未进行防火分隔和孔洞封堵。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7.1.5、7.2.10 整改 7 消防控制室、发电机房、消防泵房内未设应急照明、火灾时未能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11.3.1 11.3.2/4 整改 8 消防设备、恶劣环境或重要设施的场所没有正确选择相适应的电线电缆。 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 DGJ08-100-2003 4.1.5 审查意见 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 DGJ08-93-2002 5.1.5 民用建筑工程中:电线电缆成束敷设未采用阻燃电线电缆,应采用耐火电缆却未采用。 5.1.3、5.1.4 整改 9 在设计疏散照明时,采用双电源自切供电就认为满足要求(住宅除外),且未对灯具提出相关防火设计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11.3.6 审查意见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17945-2010 3.4、3.8、6.2 住宅设计标准 DGJ08-20-2007(2011) 12.5.2 民用建筑电气防火设计规程 DG/TJ08-2048-2008 4.4.4 10 应急照明线路未做到在每个防火区内设置独立的应急照明回路。穿越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没有采取防火隔堵措施。 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 DGJ08-100-2003 5.5.2/6 审查意见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程 GB50303-2002 20.1.4/7 11 环境特别恶劣或潮湿场所的电气设备和插座回路未设置剩余电流额定动作保护装置。 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 DGJ08-100-2003 6.1.7/3 整改 12 在爆炸性气体场所没有采取防静电措施。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92 2.5.15 3.4.7 审查意见 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 DGJ08-100-2003 6.6.4 13 建筑内(住宅厨房暂可除外)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11.4.2 整改 14 感烟、感温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不符合表8.1.2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 表8.1.2 审查意见 15 1、消防疏散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未注明连续供电时间,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不符合设置要求。 2、应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建筑或场所,却未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11.1.3 11.3.4 11.3.5 整改 3、大中型商场(商店)营业厅内设计选用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全部设置在地面上,未按规定悬挂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大中型商场防火技术规定 沪消发[2004]352号 5.2 16 地下消防控制室的入口门上未设置明显灯光标志。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规范 GB50116-98 6.2.1 条文说明 审查意见 17 对于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贮存过程中出现或可能产生火灾危险的物质时,没有按产生火灾危险的可能性和后果,以及危险程度及物质状态不同进行区域划分,未按火灾危险区域划分选择电气设备。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92 4.1.1 4.1.2 4.2.1 表4.3.4 审查意见 18 大中型商场内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标志。 商场内未按规范规定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上海市消防局文件 沪内发(2004)352号 5.1 整改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11.3.4 19 大中型商场内设置的疏散标志,其灯光型标志间距>15m,蓄光自发光型间距>5m。 上海市消防局文件 沪内发(2004)352号 5.2.2 整改 20 大中型商场内消防电源及其配电不符合市消防局文件第7条要求。 上海市消防局文件 沪内发(2004)352号 7 整改 21 民用建筑内低压供配电系统的电线电缆选型,不符合上海市有关防火设计规程的相关设计规定。 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 DGJ08-93-2002 5.1.3 5.1.4 整改 22 地下车库未说明防火分类和供电负荷等级。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97 3.0.1 9.0.1 整改 23 燃气表房(爆炸危险环境)的照明灯具、开关、可燃气体探测器未注明其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和分级、分组。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92 2.5.2 审查意见 24 爆炸危险环境(包括燃气表房等房间)动力、照明采用钢管配线方式时,未采用热镀锌焊接钢管明敷。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92 2.5.11、3.4.5 审查意见 序 号 七、节能及其他常见问题 规范名称 编号 条目 处理意见 1 远方控制的电动机未设就地控制和解除远方控制的措施(≥0.55kW)。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5-2011 2.5.4 审查意见 2 风机、水泵等动力设备未提供二次原理图或保护、控制要求。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 建设部 2009-01-01执行 4.5.6 4.5.7 审查意见 3 计算书深度不够或计算错误。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 建设部 2009-01-01执行 3.6.5 审查意见 4 由建筑物外引入的配电线路未在室内分界点便于操作维修处装设隔离电器。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2009 7.0.10 审查意见 5 图纸中指定制造商和供应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令279号 57 整改 6 公共建筑一般照明(包括卫生间、走廊等公共场所)未采用节能光源、节能照明灯具和附件。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GJ08-107-2004 6.2.1/2、3 审查意见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04 3.2.3/5 3.3 7 直管荧光灯未选用高光效的细管径灯管、节能型电感镇流器或电子镇流器。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GJ08-107-2004 6.2.1/2 审查意见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04 3.2.3/1、2 8 装在人体容易触及场所的聚光灯、泛光灯、绿化灯、庭院草坪灯及室外电动门的供电回路未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 DGJ08-100-2003 6.1.7/3 整改 9 住宅用户2室2厅,其中2厅使用面积共计大于30m2的,住户用电负荷按中套容量6kW配置。 上海市建设工程标准准定额管理总站 沪建标定(2002)23号 一、1 整改 住宅设计标准 DGJ08-20-2007 (2011年版) 12.1.4 条文说明 10 工程设计中的设计文件不符合设计深度要求。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293号 25 整改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293号 21 11 电线电缆载流量依据不满足相关规定。 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 DGJ08-100-2003 附录A 审查意见 建筑电气常用数据 04DX101-1 6-1~6-22 12 由两路进线供电的系统,供两台及以上的变压器,但采用一路电源带所有的变压器负荷,第二电源作冷备用。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GJ08-107-2004 7.3.2 审查意见 13 除变频供电的电动机外,单台额定功率大于550kW(含电制冷机组)的电动机未采用10kV(6kV)电源供电。 沪建交〔2008〕828号 2008-11-15 一/(四)/8 审查意见 14 变配电所没有设置在靠近负荷中心。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GJ08-107-2004 7.3.1 审查意见 15 上海市低压公用电网供电时,电动机直接起动的容量≥供电变压器容量的8%,消防设备直接起动的容量≥供电供电变压器的容量的15%。 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 DGJ08-100-2003 5.7.6 审查意见 16 居住建筑物(包括住宅、别墅、宿舍、集体宿舍、招待所、公寓、托幼建筑及疗养院和养老院的客房楼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GJ08-205-2011 7.0.1/3 审查意见 等)内公共部位照明未采用节能自熄开关(电梯厅除外)。 序 号 八、弱电设计常见问题 规范名称 编号 条目 处理意见 1 养老设施老人院卧室漏装呼叫系统。 养老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DGJ08-82-2000 8.4.14 整改 2 老年人专用厨房漏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 JGJ122-99 5.0.8 整改 3 科学实验建筑基地贴近噪音、振动、电磁干扰 科学实验建筑设计规范 JGJ91-93 3.1.5 整改 和其他污染源,且未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对科学实验工作自身产生的上述危害,亦未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 避难层缺应急广播。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2005年版) 6.1.13.8 审查意见 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电缆与供电线缆(交流220V)合用金属线槽或合用金属管。 涉外建设项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计规范 DG/TJ08-2054-2009 5.0.1、5.0.2 审查意见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8-2004 3.6.2 6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与安全报警系统没有联动。 涉外建设项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计规范 DG/TJ08-2054-2009 3.0.7 审查意见 7 摄像机供电电源的设计不能保证做到安保监控室内摄像机图像切换同步。 涉外建设项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计规范 DG/TJ08-2054-2009 8.0.4 审查意见 8 通信中心机房设在卫生间、厨房等易积水的房间的正下方。 住宅建筑通信配套工程技术规范(第1部分:设计规范) DG/TJ08-606-2011 4.1.5 审查意见 9 通信中心机房与变压器室相毗邻(指上下左右)。 住宅建筑通信配套工程技术规范(第1部分:设计规范) DG/TJ08-606-2011 4.1.5 审查意见 10 住宅小区中心机房面积不符合要求。 住宅建筑通信配套工程技术规范(第1部分:设计规范) DG/TJ08-606-2011 4.1.1 审查意见 11 住宅建筑内电信间面积不符合要求。 住宅建筑通信配套工程技术规范(第1部分:设计规范) DG/TJ08-606-2011 5.0.1 审查意见 12 电信间的门未向外开启,宽度小于0.9m。 住宅建筑通信配套工程技术规范(第1部分:设计规范) DG/TJ08-606-2011 5.0.5 审查意见 13 电信间没有满足温湿度要求。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11-2007 6.2.5 审查意见 14 网络设备引至数据终端用户电缆距离超过90m。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11-2007 3.2.3 审查意见 15 消防广播扬声器之位置不符合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 5.4.2.1 审查意见 16 厅堂扬声器布置间距不符合要求。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 16.6.7 审查意见 17 住宅建筑通信、有线电视进楼管不符合要求。注:在电信、有线电视主管部门认可前提条件下,可按《住宅弱电设计标准图》DBJT08-96-2002和《住宅建筑信息通信设计安装图》DBJT08-97-2002确定进楼管的管材、数量、管径和壁厚。 住宅建筑通信配套工程技术规范(第1部分:设计规范) DG/TJ08-606-2011 6.0.7 审查意见 有线网络建设技术规范 DG/TJ08-2009-2006 3.5.7 18 城市中小学没有预留综合布线系统设备位置及垂直通道。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舍标准 建标(2002)102号 30条 审查意见 19 无障碍专用厕所未设求助呼叫按钮。 城市交通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50-2001 7.8.2 整改 无障碍专用厕位未设求助呼叫按钮。 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 DGJ08-103-2003 18.4.4 20 无障碍客房及卫生间未设呼叫按钮。 城市交通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50-2001 7.10.1 整改 21 无障碍公共浴室,未设求助呼叫按钮。 城市交通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50-2001 7.8.3 审查意见 22 无障碍炉灶未设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城市交通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50-2001 7.12.4 审查意见 23 无障碍住宅内通信电视出线盒安装高度不符合要求。 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 DGJ08-103-2003 18.4.2 审查意见 24 无障碍访客对讲门口机和室内机安装高度不符合要求。 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 DGJ08-103-2003 18.4.2 审查意见 25 无障碍呼叫求助信号安装位置不符合要求。 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 DGJ08-103-2003 18.4.4 审查意见 26 应设置无障碍设施的公共场所无障碍电话安装不到位。 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 DGJ08-103-2003 18.4.5 审查意见 27 楼层配线箱没有安装在建筑公共部位。 住宅建筑通信配套工程技术规范(第1部分:设计规范) DG/TJ08-606-2011 7.1.2 审查意见 28 弱电竖井未专用,通信线缆桥架未专用。 住宅建筑通信配套工程技术规范(第1部分:设计规范) DG/TJ08-606-2011 7.1.14 审查意见 29 建筑物内暗管材质选用不符合要求。 住宅建筑通信配套工程技术规范(第1部分:设计规范) DG/TJ08-606-2011 7.1.5 审查意见 30 大楼通信进楼管数量不符合规定要求。 住宅建筑通信配套工程技术规范(第1部分:设计规范) DG/TJ08-606-2011 6.0.7 审查意见 31 楼层配线箱安装高度不统一。 住宅建筑通信配套工程技术规范(第1部分:设计规范) DG/TJ08-606-2011 7.1.4 审查意见 32 卫生间信息插座盒安装高度不符合要求。 住宅建筑通信配套工程技术规范(第1部分:设计规范) DG/TJ08-606-2011 7.4.2 审查意见 33 火灾应急广播利用公共广播时未具备火灾应急广播功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 5.4.3 审查意见 34 专业设计工作内容和分工没有在说明中交待。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293号令 26条 审查意见 35 防静电工程中各类线缆合在一起敷设时,未采取相应的屏蔽措施。 防静电工程技术规程 DG/TJ08-83-2009 6.1.9 审查意见 36 机房防静电活动地板未设接地。 防静电工程技术规程 DG/TJ08-83-2009 6.3 6.4 审查意见 37 住户信息配线箱处附近没有预留AC220V电源。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242-2011 11.7.3 审查意见 38 教学、办公楼没有分楼,分层或分部位控制的广播线路。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 建标(2002)102号 27条 审查意见 39 民用建筑供配电线路和控制线路的电线电缆在成束敷设时,没有采用阻燃型。 注:对于住宅建筑,可按《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07(2011年版)的12.4.2/9、10设计规定实施。 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 DGJ08-93-2002 5.1.3 整改 住宅设计标准 DGJ08-20-2007 (2011年版) 12.4.2/9、10 审查意见 40 歌舞娱乐场所没有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 14.3.1.5 审查意见 41 卫星电视信号插入有线电视网络。 注:指未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 15.4.1 15.6.1 审查意见 42 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机房、预埋管不符合规范要求。 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分布系统设计与验收规范 DG/TJ08-1105-2010 4.1.1 4.3.1 4.3.3 审查意见 43 广播线路和其他电子信息系统传输线路同槽敷设时,未采取相应的屏蔽措施。 公共建筑电磁兼容设计规范 DG/TJ08-1104-2005 7.1.4 审查意见 44 电子信息系统传输线路采用PVC管且未采用屏蔽线缆。 公共建筑电磁兼容设计规范 DG/TJ08-1104-2005 7.1.5 审查意见 (2012年版-电气部分)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常见问题及其处理 注意: “(2012年版-电气部分)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常见问题及其处理”是针对“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常见问题及其处理”(2005年版-电气部分)的修改、补充: 1、带下划线的红色部分——属于对“2005年版-电气部分”的局部修改; 2、带下划线的蓝色部分——属于对“2005年版-电气部分”的一些补充; 3、原“四、防雷与接地常见问题”序号3“电梯机房未预留工作接地端子”,讨论后决定取消; 4、若各位电气专家认为还有需要补充的“常见问题及其处理”,请按“(2012年版-电气部分)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常见问题及其处理”标准格式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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