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凉州区2013年高效农田节水技术推广项目农用地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凉州区2013年高效农田节水技术推广项目供 方:武威市金土地工贸有限公司需 方:凉州区下双乡人民政府凉州区2013年高效农田节水技术推广项目农用地膜采购合同书甲方(需方):凉州区下双乡人民政府乙方(供方):武威市金土地工贸有限公司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投资批复文件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一、农用地膜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1农用地膜石羊河1200mm*0.008mm*10kg聚氯乙烯超薄膜公斤
2、500012.5062500合计500062500二、合同总价大写:陆万贰仟伍佰元整 小写:62500元三、农用地膜质量要求1、所有农用地膜必须是合格产品。2、所有农用地膜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GB13735-1992农用薄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保证技术指标先进、质量可靠、配置合理。3、所有农用地膜由乙方负责质量保证,出现质量问题,随时更换。四、供货量:本合同供货量为协议供货量,甲方有权根据垄膜、垄沟玉米种植面积落实情况对乙方供货量进行调整。甲方给乙方结算的农用地膜按实际供应数量为准,超出或少于中标数量的部分农用地膜均按实际供应量结算,并按合同技术规范中规定计量办法严格执行。五、交货要
3、求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下双乡下双村委会。3、交货方式:由乙方直接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4、其他要求:农用地膜运送、装卸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和损失均有乙方承担。六、付款方式甲方在收到农用地膜并确认无误后,应在6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七、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付的农用地膜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条款时,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因农用地膜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引起需方投诉,或造成种植作物产量损失的,一经查实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乙方责任。3、如乙方延期交货或甲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
4、不超过合同金额5%;逾期超过20日,对方有权解除合同。4、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5、其他违约行为,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八、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包括战争、水灾、火灾、台风及地震等,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证明。在取得对方同意及谅解后,允许本合同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终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十、合同变更及解除本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合同或决定
5、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后做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甲 方:凉州区下双乡人民政府法人代表:邮 编:733000电 话:09356330002开 户 行:凉州区下双信用社账 号:235215202011001861乙 方:武威市金土地工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电 话:09352350096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武威西街支行账 号:62001660401051507394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6、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
7、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
8、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
9、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