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采购协议书甲方:(采购人):乙方:(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甲方自愿将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委托给乙方组织实施招标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规,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委托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项目数量: 。 (四)预算金额: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一)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二)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采购)公告或邀请函;(三)供应商资格预审(邀请招标等方式时采用);(
2、四)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五)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六)邀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七)落实开标、评标(谈判、洽谈、询价)地点,主持开标(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活动,指定专人做开标、评审等全过程记录;(八)组织评审工作;(九)整理评审报告,送达采购人;(十).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进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十一)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十二)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十三)组织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四)协助组织履约验收时事项;(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应指定一名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
3、与乙方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三)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予以审核并签字确认。(四)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品牌,以及提出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响应)供应商的要求。(五)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可派代表参加开标、评审等工作。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方法、标准的确定、评审过程和评审推荐意见。(六)甲方有权利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七)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在采购活动中的行为进行监督。(八)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九)甲方
4、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二)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出科学的招标(采购)方案。(三)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四)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五)乙方可以依据需要,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六)乙方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七)乙方应依法及时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八)乙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九)乙方可依法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除外)。(十)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
5、府采购制度。第五条 委托代理采购协议的变更和终止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对委托代理采购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发生了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撤消,本协议应作相应变更或终止。第六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第七条 有关费用(一)乙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二)乙方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第八条 其他(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解决。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