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单位自购物资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物资的质量监管,保证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物资的质量和性能,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经济运行,结合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自购物资采购、验收流程按照铝电公司下发的关于自购、定价材料的采购、验收流程规定执行。二、验收方法施工单位自购设备到货后,由能源科(变电站)通知仓库、施工单位、质监科人员到现场进行验收,有技术协议的依据协议逐项验收;成套设备原则上必须进行解体验收,对于因供货商原因无法解体的必须要求供货商提供质量担保证明,并加盖供货单位红色公章;对于整箱的货物,到货后应逐一开箱验收,开箱后货物数量与发货单必须相符,对施工周期较长
2、且开箱后影响使用效果的物资必须要求供货单位提供质量担保证明并加盖供货单位红色公章;对于公司自购设备和施工单位总包工程所用设备与技术协议不符的,车间依据以下条件进行处理:1.达不到技术协议要求且影响正常使用的,能源科(变电站)须停止使用该设备,以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反馈至铝电材监处和质监科并存档,待处理完毕后方可使用;2.经落实技术参数确实高于技术协议或优于原协议设备性能的,车间可以使用但要以书面形式(一式二份)反馈至质监科并存档;3.达不到技术协议要求但经落实确实对使用无影响的,车间可以使用并以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反馈至铝电材监处和质监科并存档;4.达不到协议要求但因生产现场工期较紧须尽快安装
3、的,车间以书面形式(一式三份)上报铝电材监处和质监科并存档后可以安装使用,但不得给供货单位签物资使用质量合格证,防止供货单位结帐,待供货单位更换合格产品后可将已安装的物资予以更换。以上四种情况的书面反馈和上报材料都要有车间主任、分厂厂长、分公司总经理签字。 四、验收标准1.施工单位“自购”物资验收标准与甲供材标准相同,供电、供汽主要基建物资验收标准见供电、供汽基建材料验收项目汇总表;2.电线、电缆、保温耐火材料、钢材、五金等材料的验收依据技术协议进行验收,没有技术协议的按能源供应分公司材料验收项目表(补充)(见附件)进行验收,既无技术协议又在验收项目表中无规定者科根据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验收;3.对于需综合试验室化验、检测的物资,由质监科、车间、监理、施工单位共同取样,一起送至综合试验室化验,综合试验室化验不合格或不能化验的物资需进行外委检验。 201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