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苗木购销合同甲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此购销合同:一、乙方向甲方提供苗木的名称、数量、规格和价格,见下表:序号苗木名称规格数量(株)单价(元)合计(元)备注12合计大写:二、供苗时间、地点、方式 1.供苗时间: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向甲方提供上述苗木,具体交货日期及数量由甲方在上述时间内自行决定。 2.苗木交货地点和方式:由甲方安排车辆到树苗所在地拉货,费用由甲方承担;起苗、包装费、上车费等由乙方承担。三、苗木质量要求:乙方所提供苗木,除达到上述规格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 根茎部必须完好
2、无损;2. 无检疫病虫害;3. 无严重的机械损伤;4. 到达目的地后合理栽培能够成活。四、 付款方式本合同单价包含苗木采购、起挖、包装及装车费;待乙方向甲方供货完成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苗木款,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述需供苗木数量为预计量,结算以实际供货量为准。五、 责任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在供货期间内,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数量;2.乙方未能按要求供货造成苗木质量达不到工程要求的,无条件退货;3.乙方未能按时供货,造成的人工、机械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六、其他约定1.无论甲乙双方,所在地遭遇人力不可抗的自然灾害(如:地震、冰雹、洪水等),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完成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交由法院通过诉讼解决。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