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上海彩维管理软件代理协议书
精简质量追溯系统产品区域总代理协议
甲方:上海彩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现甲、乙双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为准则,以平等互利为宗旨,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地区独家总代理甲方精简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系列产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有权签订本协议的软件所有人。
2、甲方保证其提供产品具有合法的知识产权。
3、乙方保证其经营活动的真实、合法及有效性。
4、乙方因本合同项下的经销活动同第三人发生的任何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
方无关。
第二条 代理区域
甲方指定乙方为其精简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系列产品的 地区独家代理商,同时作为该产品在该区
域的销售服务中心。乙方有权在上述地区内设立分支机构或其他分销商。
如甲方在该区域发展了销售代表,在合同正式生效后的次月,统一移交给乙方管理。
如遇 区域用户直接跟甲方签定的合同,统一移交给乙方管理,并将合同款项于合同签定后三十日内划到乙方账户上。
第三条 协议有限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内每年营业额不达 人民币甲方有权收回代理权(每年营业额是从上一年 月 日到次年 月 日之间的软件销售总收入),如乙方达到本协议规定目标,甲方在该区域优先选择乙方作为下一个协议期间的区域总代理。
第四条 产品版本与服务价格
1、甲方对全国市场实行等级制的价格体系,在乙方代理区域,精简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的发行版本为
目前甲方开发的所有版本(即:职业版、专业版),如果乙方要申请开通企业版,双方协商后确定。合同期限内新开发的所有版本,以供乙方更有力的开发市场。
2、精简产品质量追溯系统专业版在乙方区域的统一销售价为 元/年/帐号。其他版本均按照甲方全国统一销售价执行。
3、乙方必须按照以上价格统一向顾客售卖产品,不得私自变价销售。价格变动或执行
任何活动必需先向甲方书面申请并获审核后才能执行,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代理权。
第五条 合作程序
为了保证双方的投资利益,甲乙双方共同投资来开发乙方代理区域。
1、甲方开发乙方市场所需要的精简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版本,建立对应的官方网站和数据库服务器。
2、乙方以成都领房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的方式开发市场,并负责设立办
公场地,以及投入与市场相关设备和人员,确保市场正常运行。
3、乙方向甲方缴纳 人民币的代理费。在签定合同后2日内支付全额代理费。
4、为了扶持乙方的代理市场,甲方提供在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不进行用户收入分成。 年 月 日后,乙方负责区域的销售收入按5:5进行分成;采取月结方式,乙方于每月10号前支付上月分成款项。
第六条 服务保障
1、甲方有责任对乙方委派的人员进行软件产品方面的技术培训,相关的差旅费用由乙
方自行承担。
2、作为对乙方的支持,甲方提供3个工作日的现场培训和技术支持服务。乙方负责向
客户提供良好的产品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包括:安装、调试、培训、故障排除等,甲方给予相应远程技术支持和指导。
第七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
1、规范市场体系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及非保密技术支持文件。
2、对乙方销售负责人员提供产品培训服务。
3、有计划的开展广告宣传、活动推广并事先通知乙方予以配合。
4、监督乙方的经销活动。
5、提供乙方市场软件版本的升级与维护。
6、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所在区域用户提供正规发票,由乙方支付国家规定相应的税费。
7、在乙方未违反合同相关条款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终止合同。
乙方
1、乙方不得违反甲方制定的销售政策,不得扰乱甲方正常销售秩序。
2、乙方不得生产、代理与甲方产品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任何产品。
3、乙方积极推广该产品。
4、乙方用甲方提供的产品名称。
5、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价格政策。
6、乙方在本协议指定地区内展开业务,不得跨地域销售。
7、乙方有保护甲方产品的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甲方的产品机密。
8、帮助甲方进行市场调查、搜集相关信息,及时反映顾客的要求和意见。以便甲方了解市场动态,调整产品市场定位及策略。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时,如乙方达到本协议规定的事项,未给对方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甲方在该区域优先选择乙方作为下一个协议期间的区域总代理。
2、乙方如因经营确实有困难,在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经营和处理好用户情况下,有权提
前终止合同,不视为违约。但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申请。
3、如因甲方原因要提前终止合同的,须双方确认同意,甲方须按代理费的双倍偿还乙方;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4、如因乙方原因要提前终止合同的,或是由于乙方销售中出现问题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发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需向甲方结清所有甲方应得分成款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纠纷解决
1、就分成方式甲乙双方以按月结算方式,如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给甲方结算,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2、所有款项来往均按规定执行,如对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作出结算,每逾期支付一天,违约方向对方支付逾期部分款项的千分之五作为逾期违约金,并有权终止合同。
3、双方应严格按照此协议规定履行相关条款,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请到有关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以附件方式加入本合同,补充条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上海彩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甲 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定日期:2013年5月28日 签定日期:2013年5月28日
附件:
1、 甲方联系方式
上海彩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莘凌路211号理工大科技园创富港6层
电话:021-51602717
传真:021-51862717
2、 乙方信息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营业地址
开 户 行
户 名
帐 号
税 号
E-mail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万元
公司人数
流动资金
万元
技术人员
上年营业额
万元
销售人员
已合作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申请合作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签章):
总经理(签章):
业务人员意见:
公司意见:
备注:
3、 代理商的其他管理软件的代理可以沿用此合同模板,修订任务、价格和相关日期;
主要软件:
WMS条码仓库管理系统
WMS-RFID仓库管理系统
RFID固定资产与追踪管理系统
智能楼宇安防一体化管理系统
CV药监赋码系统
CV药监仓库出入库系统与手持终端
其他硬件:
Zebra ZT230(300dpi
东芝B-EX4T2-TS12-C
第 5 页 共 5 页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