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甲方(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全称:
单 位 地 址: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文化程度: 健康状况:
职务工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为 月。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 (工种)工作。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分配,并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职责的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劳动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场所,设备、设施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保障乙方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甲方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女工和特殊工种实行特殊的劳动保护。
2、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甲方违反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3、甲方应执行国家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的规定。
甲方根据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可以实行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四、劳动报酬
1、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按时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得的劳动报酬,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
2、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并视支付能力,合理确定乙方工资水平。
3、由于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造成乙方息工待岗的,甲方应保证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费标准。
五、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享受符合国家、中铁建总公司及甲方规定范围内的各种保险、福利性补贴、假期。
2、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企业所在地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并建档立卡。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4、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女职工“四期”待遇,因工负伤致残、死亡,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医疗费、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和死亡待遇,按甲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劳动安全、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商业秘密,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2、甲方因工作原因,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或派遣从事其他临时性工作(如抢险、救灾等)的,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调整或派遣。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续订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
2、因甲方转产、调整生产任务和劳动组织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废止的;
4、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作任务完成的;
3,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4、劳动者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其他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应在终止之日前续订劳动合同。续订时,可以维持原劳动合同的条款,也可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条款。
(四)乙方在内部调动,因甲方法定单位及当事人变化,原劳动合同终止,与新调入法定单位当事人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违章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
4、严重失职、渎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贪污受贿情节严重的;
5、违反劳动纪律或触犯刑律被辞退、除名、开除、劳动教养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经向上级劳资和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审核后,可以裁减人员。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三)、(四)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甲方解除合同,应征求同级工会意见,如工会提出异议。应复议后再作出决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七)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重要工作岗位,掌握用人单位重要秘密或担任重要管理职务的应按甲方规定接受离职审计和脱密安排。
(八)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并经有关机构证明尚未处理完毕或由于其他问题在被审查期间,不得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未提供劳动条件的。
九、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
甲方根据本合同八条(一)、(三)、(四)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利偿。
甲方根据本合同八条(二)款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由于本合同当事人中一方的过错,造成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双方的过错,造成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应当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存入本人档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
因 原因,致使原劳动合同有关条款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现对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做如下变更: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变更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变更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续订书
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 年 月 日签 订的劳动合同。续订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原合同内容继续有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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