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皮租赁合同样本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拥有的地皮事宜,订立本合同。一、地皮基本情况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地皮为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白马镇地皮两间。面积:XXX平方米。二、租赁用途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将建设简易房作为合法经营超市使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土地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22 乙方不得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三、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31 甲乙双方约定,房屋租赁期为十五年,自2013年 月 日起至2028年 月 日止。32
2、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金为:每年租金为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预交两年的租金即2013年 月至2015年 月为人民币40000(肆万元整),以后每年一次提前预付下一年的租金。33 甲乙双方约定租金交纳方式为,乙方应于每一个阶段起始日10天前向甲方支付当阶段的全额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需支付滞纳金100元。34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乙方使用现金支付。四、保证金和其他费用41 租赁期间,使用该地皮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管理费、房屋和设备日常维修等费用由乙方承担。42 租赁期间,因使用该地皮进行建设,改造所产生的建设费用,及有所关联的有关部门所必须缴纳费用,及因
3、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五、地皮使用要求和责任51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该地皮。乙方需建设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告知甲方,以便甲方以后施工建设。按规定需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52 乙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该地皮,不擅自改变使用性质。若乙方欲将地皮租赁权转让给第三方,则应得到甲方的同意。53 乙方保证不在该地皮所建设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否则,如果因乙方所存放物品造成火灾,爆炸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六、地皮返还时的状态6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当日(即202
4、8年 月 日)无条件返还该地皮。62 乙方返还该地皮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结清乙方应当承担的费用。63 属于乙方的家具、电器,简易房设施等设备由乙方负责搬走。由乙方增加的填埋土方,下水管道,及所有地面地下装修乙方不得拆除。 七、解除本合同的条件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一) 该地皮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二) 该地皮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三) 该地皮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许可范围的;(四) 因战争、地震、水灾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八、违约责任81 租赁期内,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
5、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地皮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2倍支付违约金。82 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月租金的2倍支付违约金;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一)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地皮用途;(二)乙方擅自转租地皮、转让地皮承租权。(三)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15日的;(五)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要求收回该地皮,乙方逾期返还的;(六)租赁期内,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九、其他条款91 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地皮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事物进行交换。92 乙方保证按照国家的
6、有关规定合法经营,保证不在本地皮所建设房屋内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令、法规的事情;若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93 若乙方在本地皮所建设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而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且乙方须承担因违法活动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94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自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违约方拒不理赔的,另一方有权依法向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人民法院起诉,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及其他损失。95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95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河南省周口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人民法院起诉.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住址:住址:邮编:邮编:电话: 电话:签名盖章:签名盖章: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证明人如下: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