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认购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蚌政【2009】2号、蚌政办【2010】62号、蚌政办【2010】63号等文件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认购新建住房,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所认购住房有关情况
座落
面积(㎡)
套数
类别
房 屋 价 格 结 算
与原住宅合法建筑面积
相等部分
靠档建面部分
乙方要求扩购建面
部分
建面
单价
总价
靠档建面部分待安置时按规划设计房型就近靠档,靠档价格按照安置房建安成本价结算。
乙方要求扩购建面在15平方米以上的,以及扩购后房型面积超出规定最大认购房型以上的部分,先按安置房市场评估价收取扩够款,待安置时再按周边商品房市场销售评估均价结算差价并一次性付清。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认购住房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乙方的认购住房的具体楼层位置,按乙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编号顺序,在认购时按照先搬先选的原则选房。
第二条 乙方认购住房款额支付
乙方同意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各类补偿补助总费用 元,冲抵乙方所认购的住房总价款。冲抵后乙方应支付给甲方 元,乙方首付给甲方 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付清,余款在认购房交付时结清。
乙方的认购房款还需根据认购住房的具体楼层系数等因素调整确定,具体差价款在房屋交付时结算。
第三条 房款交付的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交付认购房款的,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房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乙方认购住房竣工交付时,甲方通知乙方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乙方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仍未结清应交房款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认购住房,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认购房屋的交付及其违约责任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8个月内向乙方交付认购住房(认购住房为多层的交付期限为18个月;认购住房为高层的交付期限为24个月)。甲方逾期未交房的,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房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直至房屋交付,此款项待交房时一并结算。
第五条 其它
第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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