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购协议书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据安徽省实施办法、蚌政【2009】2号、蚌政办【2010】62号、蚌政办【2010】63号等文件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认购新建住房,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所认购住房有关情况座落面积()套数类别房 屋 价 格 结 算与原住宅合法建筑面积相等部分靠档建面部分乙方要求扩购建面部分建面单价总价靠档建面部分待安置时按规划设计房型就近靠档,靠档价格按照安置房建安成本价结算。乙方要求扩购建面在15平方米以上的,以及扩购后房型面积超出规定最大认购房型以上的部分,先按安置房市场评估价收取扩够款,待安置时再按周边商品房市场销售评估均价结算
2、差价并一次性付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认购住房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乙方的认购住房的具体楼层位置,按乙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编号顺序,在认购时按照先搬先选的原则选房。第二条 乙方认购住房款额支付乙方同意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各类补偿补助总费用 元,冲抵乙方所认购的住房总价款。冲抵后乙方应支付给甲方 元,乙方首付给甲方 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付清,余款在认购房交付时结清。乙方的认购房款还需根据认购住房的具体楼层系数等因素调整确定,具体差价款在房屋交付时结算。第三条 房款交付的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交付认购房款的,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房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乙方认购住房竣工交付时,甲方通知乙方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乙方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仍未结清应交房款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认购住房,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四条 认购房屋的交付及其违约责任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8个月内向乙方交付认购住房(认购住房为多层的交付期限为18个月;认购住房为高层的交付期限为24个月)。甲方逾期未交房的,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房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直至房屋交付,此款项待交房时一并结算。第五条 其它 第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