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本着互相信任,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良好愿望,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信任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 特许经营加盟协议书第一章 协议双方甲方:都市指南(北京)广告有限公司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8008673559营业执照注册号:登记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机关: 法人代表:李宝忠法人代表: 邮政编码:100142邮政编码:电话:010-88491584、88492077电话:传真:010-88491584传真:第二章总则双方本着互相信任、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良好愿望,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信任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2、。经双方同意,在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第三章协议宗旨第一条:定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方、乙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职责和权利。第二条:乙方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进行其活动。因此,乙方必须遵守对所有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共的的法律要求,特别是在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和商业的要求。第三条:乙方无权在甲方未知或不同意的情况下,以甲方名义签定任何协议或者合同。第四条:订立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之权利,甲方对本协议享有最终解释权。第四章: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为叁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
3、延长特许经营协议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特许加盟协议书。续约收取加盟费用。乙方享有优先续约的权力。第五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一条:甲方在授予乙方特许权过程中,有权向乙方收取费用。费用约定:付款给代理的,每年需经总部认可。付款给总部的,请保留底联。第二条:甲方在授予乙方特许权后,为维护甲方企业的形象和声誉,有权对乙方提出合理的标准和要求。第三条,对违反特许经营协议规定,分割甲方合法权益,破坏特许经营体系的行为,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终止乙方的特许经营资格。第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援助,并全力地支持乙方的经营。第五条:甲方适时为乙方提供培训服务和业务指导。第六条:甲方保证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不再
4、以相同形式给予第三方的特许经营授权。第六章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一条:使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都市指南”及甲方提供的DM范围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第二条:获得甲方所提供的援助的权利。第三条:独立处理协议以外事物的权利。第四条:不得在甲方授权区域或专业之外开办具有甲方品牌、商标、专项技术、专有形象的广告业务或其他服务。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第六条:保护甲方的商标等知识产权,合理使用甲方标识。第七条:按协议按时支付相关费用。第八条:享有甲方指导及培训的权利。第九条:确保甲方的商业资料不会流失盗用。第十条:加盟单位或个人在合同签订后应按期交纳加盟费。第十一条:在合同执
5、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出刊,每月出刊壹期以上。第十二条:乙方独立核算,自盈亏。乙方须使用正规票据,每期结算后将结算报表报甲方备案。第十三条:授权乙方的经营范围为:代理、发布都市指南DM广告。第七章 相关费用及区域第一条:特许费用为: 第二条:授权范围为: 。 第八章保密第一条: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记录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第二条: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所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模式、商业秘密(资产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第三条:甲方和乙方的守秘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第九章违约与处罚第一条:合同一经签定,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方
6、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按直接和间接损失的实际费用进行赔偿。第二条:乙方违反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第一款: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使用范围。 第二款:未经甲方允许授权第三方制作或使用。 第三款: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加盟费。 第四款:不接受甲方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第十章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一条:乙方或甲方经相关部门认定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本合同自动终止。第二条:乙方应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向甲方缴纳特许加盟费;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相关款项的,甲方有权每日加收总款项1%的滞纳金;超过三个月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第三条:合同到期后,
7、乙方未在期满前三个月提出申请的或提出申请甲方不同意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第四条: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应在30日内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同时乙方的都市指南经营权终止; 第五条: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名、标志业务代理。第十一章不可抗力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等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业务,本协议的履行可以终止。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15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第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第十三章 协议备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壹份,复印件无效。第十四章附则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正和修正,修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都市指南(北京)广告有限公司 乙方: (公章) (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户 名: 都市指南(北京)广告有限公司账 号: 02000 4960 9200 458456签定日期: 年月日 签定日期: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