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建设合作协议合作人(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合作人(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经合作人甲乙双方协商就位于 合作建设库房达成如下协议:一、由合作人甲方提供院内土地面积300作为投资内容建筑库房。二、由合作人乙方提供现金6万元作为投资内容交付甲方建设库房(面积300,高3.8m)。三、甲方建设期限为一个月交付乙方使用,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使用库房6年(2012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0日),抵消投资款。乙方使用6年后6万元投资款抵消完毕。四、乙方使用期6年届满后有优先租赁权,甲方应在同等价款下优先乙方租用。五、在乙方使用期6年内,如遇政府政策行为拆迁等事宜,早拆迁一年,由甲方给乙方退还投资款10000元,由此类推即乙方少使用一年甲方多退回10000元。六、甲方在乙方使用期内不得单方终止协议,如违约应双倍赔偿乙方的投资款项。七、乙方在使用期6年内如中途退出,视为放弃使用期,甲方不给乙方退还投资款。八、甲方在库房建设同时要畅通道路,保证乙方进出货车辆正常通行。九、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应支付投资款 元,库房投入使用前必须将60000元支付完毕。 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十、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6年使用期届满自行终止。甲方: 乙方:201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