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段车库施工承包合同甲方(全称):山东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金星领秀城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金星太合公馆工程1.2工程地点:山东省宁津县文昌路1.3建筑规模:建筑面积:1490.0036M2。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2.1 1.施工范围:金星太合公馆工程住宅楼建筑安装工程及地下车库工程施工总承包,但不包括2.2.1条的专项分包工程。其中对于各种管道空洞预留工作、与原有混凝土结构
2、接茬混凝土破碎、清理,应有施工单位完成。 2.2 专项分包 2.2.1 本工程中有以下专项分包工程:车库屋面工程、不锈钢栏杆。上述专项分包工程不计入乙方承保范围,第三条、合同工期3.1 开工日期:2013年 8 月25 日至2013年11月15 日3.2 工期:共计日历天。3.3 竣工时间约定:以合同签订开始之日起,共计 80 日历天。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报告后的5天内组织初验,并在验收后5天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按要求修改后再次提请发包人验收,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报告后的5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
3、应视为竣工报告已被认可。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报告后的5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5天起承担工程照管和一切意外责任;第四条、质量与验收4.1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4.2 适用质量标准、规范: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及省、地政府有关文件规定。4.3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按国家有关规范和宁津县有关规定执行。 专项工程达到中间验收或覆盖条件并经乙方自检合格后,乙方提前6小时通知甲方驻现场代表,经验收合格,现场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方可继续施工。 发包单位定期组织综合检查,对承包单位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等进行综合检查和考核。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乙方必须按发包单位的要
4、求进行整改,否则发包方有权对存在问题的单体工程按每次最高5000元处罚承包方,非乙方原因除外。4.4 竣工验收4.4.1乙方在工程完工自检合格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收到乙方的相关文件后,5日内组织进行验收。4.4.2甲方进行竣工验收时,若因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不合格而导致不能一次性通过验收、经过补修整改后仍达不到合格的,乙方应继续整改、维修至合格,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经整改后,仍不能通过的验收,甲方按不合格的单体工程总建筑面积处罚乙方50元/ M2。第五条图纸、预算交付5.1甲方提供车库电子版一套,乙方按甲方提供设计图纸施工;5.2乙方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按甲方审批的设计图
5、纸做出预算报告。第六条合同价款、拨款和结算(一)合同价款:暂按1107元/平方米进行付款,(包括设计不合理变更,但如果施工时没按照图纸或设计变更要求施工,将给予不少于2万元以上罚款。)。结算按山东省2003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07年价目表及配套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取费标准;(预结算取费时人工费基价按照53元/工日。)地下车库工程按相应工程类别计取,人工单价土建、装饰、安装均为53元/工日。(二)价款支付方式:工程主体(包括主体框架、二次结构)完成支付总价款60%,竣工并通过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审定工程总价的95%;剩余5%为工程质量保
6、修金,二年付清(不计息,如发生维修费用,在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但因签证、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在竣工结算时进行处理,如因工程量减少、而减少的价款在价款支付时进行扣除。第七条设备材料供应:(1)乙方负责设备材料供应,产品的质量除满足本工程的需要外,必须是甲乙双方认定的合格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有关验收标准要求。(2)工程竣工验收后,有甲方成本部核实后进行结算;如未经核实,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工程价款。(3)甲方供应的材料及设备:钢材。(4) 对于甲方供应的材料及设备,乙方应提前715日提出需求计划(计划中须注明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时间等参数)。货运至工地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清点、
7、验收、保管,乙方按材料及设备总价的1%计取保管费。甲供材料、设备卸力费用由甲方负责。(5)甲方供应的材料及设备,在预算中进行扣除(价格参照甲方提供价格),甲方供应材料及设备的税票,由甲方处理。若乙方出现材料超领情况材料供应量与材料用量(结算工程量定额损耗量)比较,对超过定额用量3%以外的材料,甲方按实际购买价格增加100%从乙方的结算款中扣回。(6)除上述约定由甲方供应的材料及设备外,剩余材料由乙方采购。(材料由甲方指定品牌、乙方进行采购),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计取材料差价时,结算价格按下述方式确定:对地材黄沙、碎石、水泥、红砖、砌块、石灰按照甲乙双方确认价格结算时进行调整;方木、模板材、竹胶板
8、、混凝土按照双方签订价格进行结算,但因乙方工程未按照相应时间完成而产生的材料价格上升、有施工单位自行承担,不作为结算依据。本工程所有材料价格均为现金购入价(此价格包含材料运输费、装卸费、采保费);材料检验试验费按实际发生计取。成活价材料包含除税金外所有费用,结算时仅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以下项目为成活价:防水材料、刮腻子、墙体界面剂及界面砂浆、泵送费等。除上述第款外,对于甲方提供材料价格表未明确的材料以及定额辅助材料等其它材料的价格,按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2007价目表计取。本工程采用商品混凝土,泵送费用20元/m3,不再套用商品混凝土相关子目。双方约定:合同价款为含税价款,乙方在进
9、行价款支付时应到宁津县地方税务局开具建筑营业税等专用发票作为结算依据。第八条双方责任(一) 甲方责任:1、为乙方提供用水、用电方便和存放设备的场地。 水电费由乙方负责。2、协调乙方与工地其他施工单位的协作关系(如因协调过程产生的一切涉及安全、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通知甲方有关部门参加组织验收,但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二) 乙方责任:1、应及时采购材料、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安装质量。2、服从甲方的进度安排,按时提供有关竣工资料并参加竣工验收。3、乙方应及时支付施工人员工资,如因乙方工人工资不及时支付造成所施工人员上方或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曝光,每
10、发生一次,将给于乙方每次5万元以上处罚,并从乙方当次支付价款中扣除。4、乙方施工人员应听从总承包单位意见和建议,服从总承包单位安排,协调和其他各施工单位关系,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总承包单位的各种管理制度,不准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要做到安全、文明是施工,要加强本单位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确保按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出现任何旅途、施工现场中等方面涉及安全事故及经济纠纷,均有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5、乙方应安排有相应资格的管理人员及工人进行施工,加强工人质量意识和安全文明施工意识,要带证上岗,不准无证人员参与施工。第九条图纸变更设计图纸、施工图纸,确需变更,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对方
11、,获得甲方同意并批准后施行。第十条保修(一)保修内容:见安装施工范围;(二)保修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贰年;本工程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包括电话预约)24小时内派人维修,如不在约定期限内进行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单位进行维修、其维修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进行扣除。发生紧急情况时乙方应在不迟于30分钟时间内赶到现场并进行处理、如未及时处理造成的一切损失均有乙方承担。如在保修期内,因产品、工程的质量问题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三)保修期满后,按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修保养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第十一条双方约定1、乙方应认真履行招标文件和本合同有关工期、质
12、量、安全等方面的条款,认真履行合同,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施工任务,乙方每拖延一天将给于每天不少于2000元以上罚款,如提前一天将按照按照2000元进行奖励。并做到工完料清,做好空洞恢复工作,如乙方未及时处理,甲方将安排人员处理,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照双倍价款进行扣除,在价款支付时进行扣除。2、双方约定: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及当地有关消防、通风、喷淋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图纸、应确保安装材料的材质、厚度、规格、型号、参数等满足本工程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以及相应防火要求;如施工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和设计图纸施工,任意更改或替换材料、偷工减料等现象,甲方有权
13、要求乙方返工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涉及安全、工期、质量等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工期不得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涉及安全、工期、质量的后果,由甲方负责,工期相应顺延,费用不再增加。3、乙方在提供设备、主材等材料时应提供相应的可以证明本产品相应质量证明的材料、如未提供、甲方有权停止工程价款的支付、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提供。4、甲方如发现工程中乙方的产品质量,施工质量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的(包括实际产品与样品不符的);或产品未经检验、试验直接用于工程的、甲方对产品有异议的,以及不符合甲方技术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进行返工等处理措施,乙方应无条件返工至合格。由此产生的工期不顺
14、延、费用不再增加。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有乙方自己承担。5、乙方施工的项目未交付使用前,乙方应有义务保护其他已经施工完工程以及本段施工产品的完整、完好性,配合甲方、提供施工技术资料和产品检验试验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样品、产品使用说明书、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6、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安排工人进行施工,不允许分包和转包,如果发现分包或转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改、由此引起的任何纠纷和甲方无关。如施工中甲方认为乙方无能力施工或无法完成施工任务时、己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另选施工队伍、其发生的费用在乙方剩余费用中进行扣除。7、双方约定:结算时乙方应提供本单位本期段乙方工资发放证明,作为结算
15、的依据,如乙方不能提供、则甲方有权不予结算,其相应的损失由乙方承担.8、双方约定:若乙方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不能按照完成工期控制点规定的进度、或按劳动力计划的缺勤人数超过20%时,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施工合同履行权,双方将终止施工合同及一切相关协议。届时由甲方邀请审计单位,对乙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审计盘结;(如已完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承包方应修至合格后方可给予结算)且此盘结只计算至工程直接费用,其它所有费用及费率均不计取,如承包方对已完工程拒绝维修、发包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其费用在承包方已完工程费用内扣除并且不排除承包方因施工质量不合格给发包方造成损失进行索赔的权益。审计后乙方的工
16、程款待该工程竣工后支付。同时乙方必须赔偿因其工期延误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因无法按时交房而赔偿购房者的违约金、甲方管理费用等。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退场,退场过程中因乙方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9、双方约定:建筑面积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山东省消耗量补充定额,但作为防水保护墙、保护聚苯板不作为建筑面积计算范围内。10、一切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必须经甲方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推理性变更、签证,不作为结算依据,本工程涉及内容按照定额计价方式进行结算,如施工单位认为价格不合理进行甩项,则甲方将按照4倍以上定额价款在结算时进行扣除。11、双方约定:乙方在价款支付时,
17、应提供按照国家规定计取的各项费用发票,如不能提供,甲方在结算时进行扣除。第十二条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6.1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6.2工程量预算书。6.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4金星太合公馆工程车库施工图;6.8有关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经济签证、补充协议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必须经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后方能成立);第十三条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情况: (1)由于不可抗力而导致的工期顺延。不可抗力包括战争、五级以上地震、不小于6级且持续4小时以上的大风、降水量大于150mm的雨雪、10年未遇的高温高寒天气。不可抗力以当地有关部门发布的灾情报告为准。 (2)由于下述原因导致的工期顺延:
18、由于重大工程变更、甲方指令错误、工程进度款支付延误超过14日、一周内累计超过8个小时的市政供电中断以及其它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顺延。 (3)发生上述工程顺延时,双方须办理工期顺延确定单。该确认单经甲方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后方为有效。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终止。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施工期间,如涉及合同中未涉及项目内容,双方应积极进行协调,如协调不成,双方到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第十六条合同附件:乙方应提供以下资料作为合同附件(1)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以及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企业法人委托人委托书(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业绩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甲方(章): 乙方(章):地址: 地址: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开户银行号码: 开户银行号码:电话: 电话: 签署时间: 签署时间: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