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 份 证 号: 联 系 电 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总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 市(县) 小区(村) 幢 室。2、住房结构: 房型 室 厅 卫。施工面积: 平方米。3、装饰装修施工内容:(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预算表)4、承包方式: (1)全包、(2)部分承包)。5、总 价 款:¥ 元、税金(5.71%):
2、 元。其它费用: 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6、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1、甲方提供的材料。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2、 乙方提供的材料(见附表二乙方提供材料指定品牌表)和设备,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
3、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参照2008年1月10日发布的江苏省住宅装饰质量标准执行,并按双方合同约定履行。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乙方承担,工期不变。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定工程项目变更表(见附表三工程项目变更表)后,由设计师出图,预算员出变更预算表,增项工程须提前预交增项费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5、工程验收,由甲、乙双方
4、共同组织验收。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水电隐蔽工程结束。、瓦工工程结束。、木工工程结束。、油漆工程结束。、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 表四工程验收单。)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参与工程总体验收,现场按实丈量工程量,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到场参与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两天内无故不到场验收,乙方视为验
5、收合格。双方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果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6、竣工验收合格尾款结清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卡,凭保修卡实行保修,保修 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本工程保修期为 个月。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的约定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管道煤气、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人身及财产的安全。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于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
6、地)面荷载、地面开缝等。由甲方以书面形式申请,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凭批复提供乙方后方能施工。否则,因此而发生的费用与责任由甲方承担。3、乙方确保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4、在施工过程中, 乙方施工人员的生活问题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第五条关于工程款及结算的约定1、工程款付款方式:(1)、甲方供材如需乙方代购,甲方在开工前三日内全款支付给乙方。(2)、合同签订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工程款付款时间表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金额第一次开工支付30%, 计 元第二次(上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木工进场前支付50%,计 元第三次
7、(上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油漆工进场前支付15%,计 元第四次(上道工序验收合格后)双方验收合格支付5%, 计 元中途增加工程项目签定工程项目变更时100% 元2、双方款项往来应出具收据。预算中所有单价、总价均为税前价,施工结束,甲方如需开具统一发票,甲方承担发票税金。3、施工项目、工程量结算;工程施工项目以预算项目为准,预算未涉及项目均为增加项目,工程竣工后结算时项目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结算。4、工程结算:(见附表五工程决算表决算时应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单价以预算中甲方确认的价格为准。乙方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三日内完成工程决算,并通知甲方办理结算手续,甲方工程尾款结算清后,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第六
8、条 其它事项1、面积计算,预算房屋总面积为房屋外墙面积减一半外框墙体面积。2、工程所辖物业公司收取的管理费、押金、拉圾清理费用由发包人交纳。3、工程施工中如遇项目变更,需发包方、承包方双方一致认可更改设计方案,并签定项目变更单后方可施工。工程增减项目造价抵冲后,如低于签订合同时公司实收价的10,则该工程不享受合同约定的任何优惠。4、甲方工作:(1)、应在开工前三天,清除室内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5、乙方工作:(1)、邀
9、请甲方参加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2)、指派 联系电话( )为乙方驻工地项目经理,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洁、保量,按期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2、由于乙方原因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4、
10、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和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不得提前进住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工程尾款未结算前,甲方不享受乙方三年质保承诺,同时乙方保留进一步追缴工程尾款的权利。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双方发生合同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自行安排(减项)预算项目,如有变更必须向乙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办理变更减项手续。2、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
11、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10 %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第十条 附则1、乙方人员口头承诺的条件必须在本合同中注明,任何人私下口头承诺不作为施工要求。2、本合同一式 两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4、本合同当事人自愿鉴证的,可将本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证。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1、 2、 3、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甲 方:(签字) 乙 方:(盖章)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