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施工企业目标责任书.doc

上传人:胜**** 文档编号:3256921 上传时间:2024-06-27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9.5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施工企业目标责任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施工企业目标责任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 彬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1年度 目标责任书 彬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盖章) 站 长: 公司 企业法人(项目经理):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彬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1年度 目 标 责 任 书 为了分解落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我站签定的目标责任书的各项内容,保证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达标创优,杜绝和避免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一、 管理目标(满分100分) (一)工程规范管理目标(20分)、 1、项目部人员配备到位(项目经理、技术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持证上岗率100%(5分)。 2、不随易变更工程施工图纸。(5分)。 3、质量,安全,文明保证体系健全,人员机构建立(5分) 4、施工技术资料整编真实有效及时(5分)。 (二)质量管理目标(30分) 1、基础,主体混凝土结构原位检测率100%(5分)。 2、高度超过15米(或四层以上)建筑物沉降观测率100%(5分)。 3、城区工程商品混凝土使用率100%,塬面工程自动配料系统应用率100%(5分)。 4、砂浆、混凝土试块标养化100%(3分)。 5、塑钢、铝合金门窗“门窗三性”检测率80%(3分)。 6、墙体保温材料,门窗中空玻璃使用率100%(3分)。 7、工程验收(基础,主体,工程初验)程序合法有效、资料整理及时、齐全、真实(5分)。 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100%,一次验收通过率100%(3分)。 (三)安全管理目标(30分) 1、所监督工程建筑施工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控制在从业人数的0.035‰以内;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100%,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95%;事故及时结案率100%(分)。 2、监督工程现场安全生产达标率96%以上,优良率55%(5分)。 3、监督工程建筑工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办理率100%(5分)。 4、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达100%(5分)。 5、施工单位必须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员,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巡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资料(3分)。 6、施工现场塔吊报检率100%,脚手架及高空防护作业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物料运输提升设备验收合格率100%(3分)。 7、施工现场各类机械、机电设备完好率100%(3分)。 8、“三类人员”及特种工人持证上岗率100%,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100%(3分)。 (四)文明施工、文明工地创建管理目标(20分) 1、工地封闭施工,围墙、大门整洁美观符合要求(2分)。 2,工地大门口建固定洗车台(2分)。 3、施工场地、道路硬化,渣土覆盖,有绿化减少扬尘措施(2分)。 4、工地实现电视监控(2分)。 5、创建卫生城市,工地卫生达标,高层设厕所(2分)。 6、在建文明工程施工达标率100%,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工程,一级施工企业创建省级文明工地,二级施工企业创建市级以上文明工地(5分) 7、对质安站下发整改通知单按期整改、落实了,回执及时(5分)。 二、考核办法 1、年终综合考核总计分在85分以上的施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优秀;71---85分之间考核为合格;70分以下的目标考核为不合格。 2、发生不安全责任事故,或工程质量合格率达不到100%,或大检查通报批评的施工单位(含记入不良行为档案的企业)不得考核为优秀名次。 3、获得市级文明工地称号或大检查通报表扬的施工单位奖励加分5分;召开施工现场观摩会,奖励加10分;获得省级文明工地加10分。 三、奖惩 1、目标责任年度考核为优秀格次的施工单位,推荐为全县优秀施工单位,上报主管理部门表彰奖励。 2、考核为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取消评定先进的资格,建议主管局取消其投标资格半年,并进行处罚,暂缓资质年审。 3、未完成省、市文明工地创建任务,按总建筑面积分别进行2.0元/m2、1元/m2经济处罚;竣工验收一次未通过,需复验的工程,按总建筑面积进行2.0元/m2经济处罚。 4、对使用不合格材料或三无、淘汰产品,依据《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条款处罚。 5、对存在问题不积极整改,或有令不行,强行施工、野蛮施工,忽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按照管理权限进行通报批评、媒体曝光、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6、对设备、设施、管理人员不到位,导致工程质量或安全发生较大或重特大事故的,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双方各持一份。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事务文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