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
甲方: **筑集团公司 (简称甲方)
乙方:广州市**设备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就甲方向乙方租赁塔式起重机一事,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签订以下条款:
一.塔式起重机的品名、规格型号及数量
1.业豪牌 QTZ80 /QTZ63 型塔式起重机
2.起升高度: 60米,臂长 55/50 米
3.租赁数量: 两 台
二.塔式起重机使用地点:
江门市北环延伸段以南
三.塔式起重机的所有权:
在租赁期内,乙方拥有租赁塔机的所有权;甲方具有使用权,但不得对所租塔机进行销售、转租、转让、抵押或有其他任何侵犯租赁塔机所有权的行为。
四.塔式起重机的质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租赁的QTZ80 /QTZ63 固定式塔机,起升高度根据塔机使用说明书结合工地要求进行配置,,质量要求达到有关国家标准,并且有出厂合格证。
五.塔式起重机的租金和期限:
1. 塔机租赁期暂定为 8 个月,不满 8 个月,按 8 个月算,超过 8 个月按实际时间算。
2. 塔机的起租时间从乙方塔机到甲方工地安装调试合格交付甲方之日起计租.。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塔机不能在通知之日后10天内完成安装的则从第11天开始计租。乙方必须保证安全。双方租期结束时间是指甲方通知塔机退场之日(以书面为准,传真亦可)。
3. 乙方租赁给甲方的塔机,月租金: 23000/22000 元/台,并每台配备二名操作司机(司机工资已包含在月租金内)
4.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租金每一个月结算一次,每次租金须在每月30日前(公历计)向乙方支付。
5. 双方签订塔机租赁合同后,并在塔机进场后,甲方需支付30000元/台(人民币:叁万元整)给乙方作为塔机租赁的押金,此押金在合同结束时退还给甲方或冲抵租金。
6. 塔机基础预埋螺栓(地脚螺栓)由甲方按乙方使用说明书要求自备或由乙方提供,若需乙方提供,其费用 / 元由甲方一次支付给乙方。
7. 乙方收到甲方退场通知后,需在七天之内拆除运离甲方工地,否则乙方要赔偿甲方相关清场费用。若由于甲方原因致使用塔机无法按时拆除及运走,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验收:
1.乙方负责将塔机运输到甲方使用塔机的工地,并安排有安装资质的单位在甲方的工地进行塔机的安装及拆卸,以及在塔机拆卸后将塔机运走,此部分费用(简称进退场费含安装、顶升、附墙、拆卸、运输费、检测费)共计 30000 元/台;由甲方负责承担;用不大于25T的汽车起重机可以进行安装拆卸的场地,甲方无法提供上述的场地条件,在安装及拆卸过程中所增加的费用(含汽车台班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为保证塔机正常使用,在塔机安装完毕,甲乙双方办理有关交接手续;塔机安装完毕后,甲乙双方办理有关交付使用验收手续,在租赁结束时,甲乙双方办理有关塔机清点验收手续。
2.上一条所指的进退场费,甲方待乙方安装之日付 30000元/台,余款 / 元/台在乙方拆卸塔机当天支付。
3. 附墙所需的人工费用、材料费用、机械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以上租金、安装拆卸、进退场费均不含发票税金,若需开具发票时,乙方向甲方另加收8%的款项。
八.甲乙双方应尽的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塔机使用期间,若塔机在使用时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乙方维修人员进行排除故障,须在24小时内排除故障,超出时间扣除当天租金。
2. 按时向乙方支付每月的租赁费。
3. 负责向乙方塔机操作司机提供免费的食宿。
4. 甲方在租赁期若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塔机停用,租金不得减免(含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如甲方原因造成的塔机连续停机一个月以上(以书面通知为准),则按月租金80%收取,一个月内按原月租费收取。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将塔机运输到甲方租用的工地进行安装,以后若需增加 标准节,在接到甲方的需要通知后一周内配货到工地安装完成,并且甲方不再承担费用。
2. 配合甲方做好安装前的技术准备和提供相关技术文件,指派工程师到现场负责塔机的安装和拆卸的技术工作,定期对塔机进行检查。
3. 乙方负责将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塔机交付甲方使用,其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 派出二名司机负责塔机操作,并听从甲方工地正常的工作安排(乙方提供的操作司机在工地期间应遵守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违反者责任自负,每天每人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若工地需要甲方可自派司机一名。
5. 保证塔机在使用期间的全部安全责任,(除甲方工地原因引起的责任外)。
6. 塔机的维修、故障排除、保养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从签定日起到后15天仍末进场本合同自然失效。
2. 如果甲方每月应付的租金超过当月支付期限七天以上的,乙方有权停机,直至甲方支付所欠付的租金为止,且停机期间的租金不得减免。
3. 合同所涉及的款项均以人民币为单位。
4. 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并由乙方所在地法院办理。本合同签字盖章后,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需修改或终止,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日期: 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