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 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共 层,第 层。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千百拾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第五条付款方式。乙方按支付租金给甲方。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甲方
2、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水、电费;2 第十条房屋押金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第十一条租赁期满。1、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2
3、、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第十二条违约责任。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第十五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1)(2)(3)(4)(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1)水表现为:度;(2)电表现为:度;(3)气表现为:度。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电话: 电话: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