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公开、公平、公正
济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试行本)
项目编号:[ ]
招 标 人:
代理机构:
二0一 年 月
编制说明
一、编制《济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目的
招标文件是招投标活动中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约束力的重要文件,是招投标活动的章程,并将作为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性文件。因此,招标文件质量直接关系到招投标活动是否规范、是否会引起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或投诉,进而关系到合同能否全面履行等诸多问题,完整、严谨和规范的招标文件对于保证招投标活动的规范有序、质量和效率,以及合同的全面履行具有重要意义。
招标文件具有的结构复杂、表述和涉及的内容相当广泛的特点,决定了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备案是一项政策性和技术性比较强、工作量比较大的工作。目前,由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水平、综合素质良莠不齐,再加上招标人对招标时间要求紧与客观存在的编写内容多、工作量大的矛盾,部分招标文件编制时采取简单的复制或拼凑,致使招标文件不规范、不严谨、不系统,甚至存在组成部分和基本内容不全、违背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规则和程序、显失公平合理的霸王条款等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给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合同的全面履行带来一定的影响。
基于以上情况,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编制,提高编制及备案的质量和效率,达到规范招投标活动、加强招标投标和合同履约监管的目的,结合济南市目前市场情况,济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组织编制了《济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二、《示范文本》的主要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版;
5、九部委56号令;
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
8、《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30号令);
9、《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12号令);
10、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工程规范。
三、《示范文本》的编制原则
一是严格遵守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工程规范,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满足招投标监管工作的需要,切实解决当前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是切合本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招标实际,创新结构体系,使《示范文本》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可供不同的招标项目、不同层次的单位或人员使用。编制时主要针对当前采用的最为广泛的招标模式,使《示范文本》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并且使影响招标投标及合同履行的主要信息和数据,均反映在内容相对较少的专用部分内,从而减少招标文件编制和备案的工作量,合理提高整个行业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文件的编制质量和效率。
四、《示范文本》的适用及要求
本《示范文本》主要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活动。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只须对填空部分进行填充,涂阴影部分内容,可以根据具体工程进行具体的约定。其他内容应原文引用。
恳请相关单位及专业人员予以批评指正,并将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编者。
济南市建设委员会 建筑市场处
2009年8月
目 录
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协议书 6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6
(一)总 则 8
(二)招标文件 12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5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4
(五)开标 25
(六)评标 27
(七)定标 31
(八)合同的授予 32
(九)不正当竞争与纪律监督 33
第二章 主要合同条款 34
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 37
第二卷 工程技术规范 48
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 48
第三卷 投标文件格式 49
第五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49
第六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58
第七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80
第四卷 图纸及技术资料 95
第八章 图纸及技术资料 95
第五卷 工程量清单 95
第九章 工程量清单 95
房建项目评分细则(采用控制价的) 96
技术标评分细则(满分100分) 96
商务标评分细则(满分100分) 97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分细则(采用控制价的) 100
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100
商务标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103
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协议书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项 目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2
1.1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3
1.1
建设规模
结构形式 ;
建筑面积 ;
层 数 。
4
1.1
承包方式
5
1.1
质量标准
合格(招标人要求 质量目标)
6
2.1
招标范围
7
2.2
工期要求
本工程定额工期 日历天,招标工期 日历天,
计划开(竣)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8
3.1
资金情况
落实情况
9
11.2
招标控制价
10
5.1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5.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2
17.3
工程报价方式
13
18.1
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数(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4
19.1
投标保证金额
总投标价的 %或 万元人民币,执行济建建字【2007】11号文
15
7.1
踏勘现场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招标人组织或投标人自行踏勘。
16
20.1
质疑文件提交地点、时间
地点: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同时,提交一份质疑文件的电子文档发送至 @ .com并电话通知查收。
17
20.2
领取答疑记录地点、时间
地点: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18
21.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商务标、技术标)一份,副本(商务标、技术标)三份,合格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内容)一份;word电子文档(内容包含投标书所有内容)光盘二张,评标电子光盘(内容:EXCEL评标文挡)一张。
19
23.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投标截止日期
地点: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20
27.1
开标会
地点: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21
30
35.1
评标方式及办法
22
39.1
40.1
履约担保金额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 万元人民币)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或 万元人民币)
23
招标人联系人
电话
24
代理机构主办人
及上岗证号
电话
二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的说明除投标须知表规定外:
1.1.1 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具备
(1) 项目立项批文(文件名称及文号):
(2) 济南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文号):
(3) 《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备案登记证》(文号):
(4) 资金情况:落实情况
(5) 工程设计文件:
1.1.2 现场条件:
(1)道路: ;(2)电源: ;(3)水源: ;(4)场地平整 。
1.1.3 合格的潜在投标人
拟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需持进济备案证明、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领取资格预审文件(采用资格预审时),并按规定时间交回,以便确定合格的潜在投标人。
1.1.4 合格的潜在投标人请按通知时间到 (地址) 领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同时交纳文本费 元,图纸押金 元。交回图纸时无息退还图纸押金。
1.2 工程情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第5项所述。
1.3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招投标规章及相关政策,将通过公开(邀请)招标择优选定 名中标人。若分标段明确是否兼投兼中,若不兼中注明采用以下哪种方式:①招标文件中明确每标段中标人的选择方式;②在唱标单增加以下内容:若我公司在XX标段中均排名第一,我公司选择第X标段中标。
2、招标说明:
2.1 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范围见前附表第6项所述。
2.2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前附表第7项所述。
2.3 本工程由中标人进行施工总承包,招标人可将非总承包内的部分专业工程另行招标,但保证不会因此造成对工程的肢解,招标人同意中标人有权计取相应的总包服务费。
2.4 工程概况:
2.4.1 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应该详细说明拟招标工程所处的位置,如是在繁华的市区,还是在近郊区或远郊区、新开发地区等。如果是在繁华的市区,还须给出拟招标工程的四邻情况以及可供使用的场地情况。)
(2)地质与地貌:该部分应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A、地层情况描述,如拟招标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已经过勘探,须将地层主要情况描述清楚;
B、地貌情况:拟招标工程项目是处于平原地区还是丘陵地带应描述清楚,海拔高度等情况也应给出;
C、地下水情况:应详细说明拟招标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地下水位高度及有关水文情况等。
(3)气象与地震:该部分应包括两个方面内容
A、气象:应详细说明拟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常年最高温湿度、最低温湿度、常年日照情况、降水量、常年最大风级(风速)、是否属于台风地带等;
B、地震:应详细说明拟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是否属于地震区。如是地震区则历史上曾发生过强度多大的震级和烈度的地震。
(4)交通、电力供应与其他服务:
A、道路交通:应详细说明拟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如在繁华地区,对交通有何限制性规定;如果是处于郊区或新开发地区,则应详细说明交通情况、路况,另外应说明拟招标工程项目是否处于铁路沿线、靠近河、海运输码头等情况。
B、电力供应:应详细说明拟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电力供应情况、电压情况,是否在施工现场需要设置变电站等。
C、其他服务:应详细说明招标人能够向投标申请人提供哪些服务,如水源、道路、电信、医疗及有关设施等。
2.4.2 工程描述:招标人应向投标申请人提供下列情况
(1)综述:应说明拟招标工程项目的类别,如是房屋建筑工程还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应详细描述拟招标工程的具体情况,按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分列:
A、土建工程:
a.住房工程:结构形式、如是多层、高层,还是别墅等;结构类型;建筑面积;层数;檐口高度;
b.公共工程:结构形式,如是多层还是高层,是宾馆、商业用房、体育场馆、车站、候车(机)楼,还是图书馆等,结构类型;建筑面积;
c.工业厂房:单层、多层、单跨、多跨、跨度;结构类型;建筑面积。
B、安装工程:包括属于房屋建筑工程的各种设备安装工程(例如空调、电梯、锅炉、给排水、电力、照明、避雷、消防、通讯、计算机网络、建筑智能化、安全监控等)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设备安装工程。应将各系统要求与主要设备型号,台数列表介绍。
C、装饰装修工程:
D、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3)标段划分:依据工程规模,明确是单项合同招标,还是划分合同标段(即多个合同),标段如何划分,投标申请人可以投标的标段有无限制或专业要求。列出合同名称。
(4)建设工期:何时开工,工期总日历天数(不扣除节、假日);划分标段的工程,应明确每个标段的开工日期及工期总日历天数。
(5)设计标准、规范简要介绍:包括设计规范、图纸深度及主要技术指标。
3、资金情况:
3.1 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价款支付。
4、工程设计文件:
4.1勘察设计文件;
4.2设计施工文件。
5、投标人基本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
5.1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5.1.1有关证明投标人法律地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需持进济备案证明、法定代表人证书,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他均为复印件。
5.1.2投标人在过去 年中完成的工程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5.1.3 投标人须出具负责本工程建设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与主要成员的简历及拟派驻现场的主要管理与施工人员情况;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质证书及曾经施工过与本工程类似工程的业绩证明;主要管理人员的相应岗位技能证书,开标时按照评分细则进行验证。
5.1.4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工程建设的主要施工机械情况并提供设备完好情况的证明。
5.1.5 按规定格式提供拟分包的工程项目及拟承担分包工程项目施工人的情况(如果有)。
5.1.6提供投标人财务状况证明,包括最近 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主要是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下一年度财务预测报告和投标人向开户银行开具的、由银行提供财务情况证明的授权书。
5.1.7有关投标人目前和过去 年参与或涉及诉讼案的资料(如果有)。
5.2本工程采用前附表第11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只有完全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资格后审文件内容包括: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在资格后审文件中提供以下资料的复印件:
①投标人基本情况(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进济备案证明、企业建造师承揽项目分布状况等材料的复印件);
②近二年(不含本年度)财务状况(需要审计的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材料的复印件;不需要审计的应附本公司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③拟派项目经理、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的工作履历;
④近二年(含本年度)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⑤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⑥近二年(不含本年度)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仲裁等有关法律文书的复印件);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上述情况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投标人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若对以上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有异议,可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进行复核,若发现有不实之处,按废标处理。其中第①②③条为必备条件,若无则资格后审不合格,④⑤⑥⑦条内容若无应注明情况,若资格后审中无④⑤⑥⑦内容且未在资格后审文件中注明,则视为不合格,则不参与下一步评审。所附复印件须逐页加盖法人章(单位公章),若不加盖,视为不合格。
6、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踏勘现场:
7.1 招标人将组织投标人或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7.3 投标人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7.4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
8、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支付。
9、本次招标活动如推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告知所有投标人并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择期开标的,自提出书面报告之日算起不少于15天。
10、对于本次招标活动如有投诉,请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管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文件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合同格式
第二卷 工程建设标准
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
第三卷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第七章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第四卷 图纸及技术资料
第八章 图纸及技术资料
第五卷 工程量清单
第九章 工程量清单
11.1本工程量清单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委托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本工程设有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省、市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作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是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招标控制价可随招标文件一起发放给各投标人,投标人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发布招标控制价后3天内向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出书面投诉申请,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会同招投标监督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招标控制价确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并将修改结果对所有投标人公布。
因招标答疑等原因调整招标控制价的,调整后的招标控制价应在投标截止日5天前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造价管理机构和招标监督机构,如不够规定的5天时限,开标时间相应顺延。
11.2 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11.2.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11.2.2 省、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计价办法及相关规定;
11.2.3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11.2.4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
11.2.5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及技术资料;
11.2.6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
11.2.7 关于印发《济南市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济建发[2009]25号文件);
11.2.8 其他相关资料。
11.2.9招控制价不含现场施工方案内容(清单已含内容除外)。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终的招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11.3 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11.4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1.5 本次招标活动提供的图纸应采用已通过审查程序的施工图。
12、招标文件的澄清:
12.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果对文件任何部分有疑问并要求澄清,均应按前附表中规定的地址和时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不论是招标人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疑问对招标文件做出解释,招标人都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去领取答疑记录。答疑记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招标文件的修改:
13.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3.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修改文件。
13.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记录、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记录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13.4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采用中文。
14.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15.1 投标文件格式由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商务标部分格式、技术标部分格式、综合说明、合格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内容)五部分文件组成。投标函格式、商务标格式装订成册定义为商务标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技术标格式、综合说明格式装订成册定义为技术标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合格投标人(资格后审内容)单独装订成册(只需一份);投标文件应统一编制目录和页码。
15.2 投标函格式主要包括下列内容(装订在商务标内):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唱标单、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认同程度声明。
(4)投标函附录
(5)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提出)
15.3商务标格式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封面;
(2)总说明;
(3)投标总价;
(4)工程项目总价表;
(5)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6)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8)措施项目报价表;
(9)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10) 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1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2)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13)综合单价工作内容及定额分析计价表;
(14)组成本工程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的人工、材料(含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取定表;
(15)费率;
(16)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本项无格式,需要时招标人用文字或表格提出,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提出)。
15.4 技术标格式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a.综合说明,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b.主要施工方法;降低工程造价的主要措施;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新设备的应用;
c.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和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d.劳动力安排计划;
e.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f.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g.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h.工期:总进度工期安排及进度网络图、进度节点控制阶段划分及节点完成时间;总工期及节点工期的控制及保证措施;
I.施工总平面布置设计;
J.水电用量计划。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a.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施工机构图;
b.项目经理简历表、承建轨道交通工程情况介绍;
c.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承建轨道交通工程情况介绍;
d.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及其它辅助说明资料、施工力量部署;
e.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劳动合同。
(3)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商情况。
(4)配属队伍相关情况介绍(包括项目班子及其队伍组成、业绩)
15.5 综合说明格式(装订在技术标分册里)
(1)投标申请说明书,投标人一般情况,年营业额数据表;
(2)投标人对自身承建本工程的有利条件和优势说明。有关工期、质量、
文明施工、服务等方面对业主的承诺;
(3)近三年竣工的工程一览表;
(4)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
(5)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6)类似工程经验;
(7)现场条件类似的合同的施工经验;
15.6 合格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内容)(详见本须知5.2款)。
16、投标文件格式:
16.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5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目录顺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6.2 电子文档应包括本须知第15条中规定的所有内容,其中工程量清单报价采用excel格式,其余采用word格式。电子文档应与书面文件内容及顺序一致。
17、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
本工程招标投标计价采用200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或《山东省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计价依据为:《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17.1 投标人须知:
(1)应按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规定的内容进行编制、填写、签字、盖章。
(2)工程量清单及其报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修改。
(3)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中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
(4)金额(价格)均应以人民币表示。
(5)各专业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详见各专业的编制说明(土建、水暖、电气、市政)。
(6)工程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水、电、暖、通安装工程)、市政工程。
(7)清单编制依据:200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及计价办法、设计施工图纸及施工现场情况等(不含现场施工方案部分,清单已含内容除外)。
(8)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9)投标人应按本办法规定的统一格式,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表”、“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价格取定表”等,以便于进行价格分析。
17.2 本工程施工合同用200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进行工程款的支付与工程结算。
17.3 投标报价的一般规定:
(1)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
(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投标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含质保期)的全部工作所需费用总和,各种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4)工程量清单应按综合单价报价。综合单价应包括为完成工程量清单项目,每计量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费用。中标的综合单价调整执行200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5)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与招标文件一起发至投标人。
(6)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7.4 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详见附表)
17.5 工程量清单报价须知:
招标人对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准确性负责,工程量清单给各投标人价格竞争提供了统一的平台,投标人应按照守法、诚信、合理原则报价,并且承担报价的风险。本次招标投标人应特别注意:人工单价必须符合济建标字【2008】1号文件规定;材料价格调整执行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意见》济建标字[2008]6号文件规定;预拌砂浆质量管理执行关于印发《济南市预拌砂浆质量管理规定》的通知(济建质安监字[2009]9号文件)规定;工程价款结算执行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369号文件)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安全施工费执行济标定字[2009]6号文件;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执行《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范》的规定。
如果投标人不执行以上规定,随意竞报上述费用,经评标专家认定后该报价部分不得分。
17.5.1清单报价具体要求
(1)封面的填写:
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
(2)总说明的编制:
总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A、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B、工程招标和分包范围。
C、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D、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E、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3)工程项目总价表的编制:
A、表中单项工程名称应按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的工程名称填写;
B、表中金额应按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的合计金额填写。
(4)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的编制:
A、表中单位工程名称应按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工程名称填写。
B、表中金额应按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合计金额填写。
(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的编制:
表中的金额应分别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的合计金额和按本办法规定计算的规费、税金填写。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的编制:
A、表中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必须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不得增加或减少,不得变更项目名称和序列。
B、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C、合价:
合价=综合单价×相应清单项目工程数量。
(7)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的编制:
A、表中的序号、项目名称必须按措施项目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投标人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增加其不足的措施项目。
B、金额:
参照“措施项目清单项目设置及其消耗量定额(计价方法)”,选用相应定额或计价办法。参照本办法规定的费用组成或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费用信息自主计算确定相应单价、费率。
(8)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的编制:
A、表中的序号、项目名称必须按其他项目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不得增加,不得减少,不得修改。
B、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费用。本工程按 %计取或由投标人竞报。
C、金额:
应按“其他项目清单项目设置及其计价方法”表中的规定自主确定。
(9)计日工表的编制:
A、表中的序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必须按零星工作项目表中的相应内容填写。不得增加,不得减少,不得修改。
B、表中的综合单价,参照本办法费用项目组成和计算方法自主确定。
C、表中合价=数量×相应综合单价。
D、计日工表的综合单价,投标人应在招标人预测名称及预估相应数量的基础上考虑计日工工作特点进行自主确定,工程竣工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17.6 报价款组成:
报价价款=(1)+(2)+(3)+(4)+(5),其中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款;
(2)措施项目清单报价款;
(3)其他项目清单报价款;
(4)规费=[(1)+(2)+(3)]×规费率;
(5)税金=[(1)+(2)+(3)+(4)]×税金率。
17.7 价格分析表:
(1)价格分析表是招标人或评标人确定投标人报价是否合理的参考用表,投标人应按表中规定内容认真填写。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执行济建标[2009]9号文“附件2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A、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相应内容填写。
B、工程名称为清单项目所含工程内容的工程名称。
C、工程量为清单项目一个计量单位工程量所含某项工程内容的工程数量。
D、各项费用为某工程内容一个计量单位的费用乘以相应工程量。
E、分析后所得的合价,应与报价时的相应综合单价一致。
F、每项清单综合单价后必须分析组成明细,即定额组成,具体表格使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3)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A、不能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以项为计量单位,使用表(一)。
B、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方式编制,使用表(二)。
(4)其他项目清单项目设置及其计价方法
项目名称
计价方法
(1)暂列金额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2)暂估价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须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招标备案时,暂估价项目由定额站负责审核。
(3)计日工
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的单价。
(4)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工程分包自行采购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所需的费用。
(1)暂列金额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但不直接属承包人所有,而是由招标人暂定并掌握使用的一笔款项。暂列金额由招标人估算(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计),投标人不得调整并计入投标总价中。
(2)1、材料暂估单价为招标人对拟自行采购及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进行的估算,投标人不得调整材料暂估单价并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在材料暂估单价表备注栏中应明确哪些材料由招标人采购。材料暂估价执行当期《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价格。
2、专业工程暂估价是招标人对标准不明确或者需要由专业承包人完成的专业工程的估算。投标人不得调整专业工程暂估价并计入投标总价中。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的备注栏中应明确哪些由招标人分包,便于投标人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3)招标人编制控制价时按相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4)招标控制价编制专业工程总包服务费费率按3-5%,材料按1%计取。投标时,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中所列具体服务内容自主报价。
(5)规费取费标准
规费名称
房屋建筑工程费率(%)
市政工程费率(%)
工程排污费
0.26
0.26
住房公积金
0.2
0.2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0.15
0.15
安全施工费
2.0
1.0
社会保障费
2.6(房建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该项费用不计入总报价,仅计取税金)
2.6
合计
2.61
4.21
18、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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