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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旅游业经营业务的核算第三节 餐饮业经营业务的核算第一节 旅游、餐饮、服务企业会计概述第五章第五章 旅游、餐饮、服务企业会计旅游、餐饮、服务企业会计 第四节 服务业经营业务的核算第一节第一节 旅游、餐饮、服务企业会计概述旅游、餐饮、服务企业会计概述 一、旅游、餐饮、服务企业会计的核算范围一、旅游、餐饮、服务企业会计的核算范围(一)从产业结构方面看(一)从产业结构方面看旅游企业旅游企业 饮食企业 服务企业 投 资 少 收 效 快 旅游企业特点旅游企业特点利 润 较 高 饮食企业特点饮食企业特点 其产品的生产过程往往就是产品的销售过程乃至消费过程 其生产周期快,产品花样繁多,数量零星 既加工生产,又进行销售,同时还提供服务 服务企业特点服务企业特点 如修理店、干洗快熨店、理发美容店、照相馆、搬家公司、咨询公司、大众浴池等。只提供各种服务或劳务而收取服务费(二)从会计核算方面看(二)从会计核算方面看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会计制度。二、旅游、餐饮、服务企业会计的特点二、旅游、餐饮、服务企业会计的特点 特特 点点 2 2 3 3 4 4 1 1 l 核算方法不同核算方法不同l 收入和费用分布结构不同收入和费用分布结构不同l 自制商品与自制商品与l外购商品分别外购商品分别l核算核算l 特特 殊殊 性性 第一节第一节 旅游、餐饮、服务企业会计的特点旅游、餐饮、服务企业会计的特点 第二节 旅游经营业务的核算 旅游活动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现代旅游业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更是发展迅猛。目前,我国经营旅游业务的三大组织体系是中国国际旅行社(国旅)系统、中国旅行社(中旅)系统和青年旅行社(青旅)系统。旅游会计旅游业旅游业,国际上称为旅游产业,是凭借旅游资源和设施,专门或者主要从事招徕、接待游客、为其提供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等六个环节的综合性行业。旅游业务要有三部分构成:旅游业、交通客运业和以饭店为代表的住宿业。他们是旅游业的三大支柱。旅游业是以旅游资源为凭借、以旅游设施为条件,向旅游者提供旅行游览服务的行业。又称无烟工业、无形贸易。狭义的旅游业,在中国主要指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车船公司以及专门从事旅游商品买卖的旅游商业等行业。广义的旅游业,除专门从事旅游业务的部门以外,还包括与旅游相关的各行各业。旅行游览活动作为一种新型的高级的社会消费形式,往往是把物质生活消费和文化生活消费有机地结合起来的。旅游业的基本特征(1)旅游业的依赖性;(2)旅游业的综合性;(3)旅游业的脆弱性;(4)旅游业的波动性;(5)旅游业的季节性;(6)旅游业的带动性;(7)旅游业的涉外性;(8)旅游业是资金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http:/ 旅行社营业收入的核算旅行社营业收入的核算 组团外联收入 地游及加项收入 综合服务收入 零星服务收入 劳务收入 票务收入 其他服务收入一、旅游业营业收入的核算“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账户下设账户下设“综合服务收入综合服务收入”、“组团外联收入组团外联收入”等账户等账户 (二)组团营业收入的核算 (三)接团营业收入的核算组团社对外结算的一般程序 根据“旅行团计划”,编制“报价单”审核旅客汇款水单 编制结帐单 核算组团社的对外结算业务要使用“主营业务收入”、“应收帐款”、“财务费用”等账户。根据旅行社经营特点,还应在“应收帐款”账户下设置“应收国外结算款”、“应收国内结算款”、“应收港澳结算款”、“应收联社结算款”等明细账户;在“财务费用”账户下设置“汇兑损益”明细账户。组团社营业收入的帐务处理组团社营业收入的核算 接团社营业收入的核算接团社结算的一般程序 接团社营业收入的帐务处理 接团社在旅行团离开本地后,向组团社报送旅游团费用“结算通知单”帐单一般由财务部门按照结算标准或双方协议价格编制 帐单一式二份 一份寄给组团社财务部门 另一份接团社财务部门留存入帐 接团社营业收入主要有由组团社按拨款标准及双方协议价格拨付来的费用。这些费用主要是综合服务费、餐费、房费、城市间交通费、加项服务费、陪同劳务费等。当接团社向组团社发出“结算通知单”后,无论款项收到否,都应确认营业收入。一、旅游业营业收入的核算 二、旅游业成本的核算二、旅游业成本的核算 提供旅游服务的支出用 其他成本 营业成本包括 如房费、餐费、交通费、票务费、行李托运费、文娱费、专业活动费、签证费、陪同费、保险费、机场费、宣传费等等。耗用汽油费、车辆折旧费、司机工资、旅游广告宣传支出一、旅游业营改增政策规定一、旅游业营改增政策规定旅游服务属于生活服务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中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二、税额计算对于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选择差额征税的,除了销售额中已抵减的费用外,仍然可以抵扣其他符合条件的进项税额。旅游业差额征税的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销售额(1+6%)6%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销售额(1+3%)3%案例:浙江旅游服务经营企业A公司于2016年5月承接了杭州某单位的旅游服务业务,合同含税总价款含税总价款为1 000 000元,约定游览浙江省、江西省沿路景点,并同意B旅游公司分包江西景点游览服务,分包金额400 000元。A公司安排客人游览浙江境内若干景区,旅途发生住宿费200 000元、餐饮费150 000元、交通费80 000元、门票费60 820元、游客人身意外险保费20 000元、购物费20 000元,均取得普通发票。本月A公司取得水、电费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为2 550元,无其他业务发生。分析:A公司销售额可扣除费用不含游客人身意外险保费、购物费,本月可扣除的销售额为200 000+150 000+80 000+60 820+400 000=890 820(元),扣除后的销售额为1 000 000-890 820=109 180(元)。假设A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则本月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109 180(1+6%)6%-2 550=3 630(元)。假设A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则本月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1+3%)3%=109 180(1+3%)3%=3 180(元)。接上例,假设A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含税销售额应按6%进行价税分离。1.取得旅游服务收入时的会计处理(单位:元,下同):借:银行存款 1 000 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943 396.2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6 603.772.支付B公司旅游服务分包款时的会计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 377 358.49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22 641.51贷:银行存款 400 0003.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入账时的会计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 463 037.74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27 782.26贷:银行存款 490 820接上例,假设A公司属小规模纳税人,含税销售额应按3%进行价税分离。1.取得旅游服务收入时的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 1 000 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970 873.79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9 126.212.支付B公司旅游服务分包款时的会计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 388 349.5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1 650.49贷:银行存款 400 0003.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入账时的会计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 476 524.27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4 295.73贷:银行存款 490 820.00 餐饮服务收费标准主要取决于餐饮食品本身质量好坏,一般而言有毛利率法和成本加成法两种定价方法。(二)(二)餐饮业的结算方式餐饮业的结算方式 1、柜台统一售票 2、服务员开票收款 3、先就餐后付款 4、现款现售结算 5、转账结算 6、信用卡第三节第三节 餐饮业经营业务的核算餐饮业经营业务的核算 (一)餐饮制品的售价一、餐饮业营业收入的核算一、餐饮业营业收入的核算http:/ 1、普通业务营业收入的核算一是自己加工烹饪食品菜肴出售;三发行一次使用或多次使用的餐票二是提供场所、用具及其他服务。二、餐饮业营业收入的核算 2、承办宴席时营业收入的核算2、发行有价票券营业收入的核算二餐饮业营业成本的核算 食品原材料包括 v 干菜类 v 副食类 v 调味品类 v 粮食类第三节第三节 餐饮业经营业务的核算餐饮业经营业务的核算 (一)餐饮业成本的计算对象及内容1、原材料成本的核算 永续盘存制下的原材料成本计算实地盘存制下的原材料成本计算 采用领料制的餐饮业,适用永续盘存制,为保证餐饮成本核算的真实准确,企业会计管理中应注意以下问题:(1)建立健全领料制度。对日常原材料的出、入库房,要严格履行手续。入库要填制“入库单”或“收料单”,出库要填制“领料单”;制表、复核专人进行,定期抽查职责履行情况,实行岗位轮换制度。(2)加强月末盘点工作。月末厨房、操作间中尚未投入使用的原材料、尚未加工完成的餐饮食品的价值是计算本期耗用原材料实际成本的关键。它们的价值都是通过盘点确认,所以企业月末应做好盘点工作。(二)餐饮制品成本的核算 二、二、餐饮业营业成本的核算餐饮业营业成本的核算 日常发生的材料都不通过营业成本账户记帐,比较简单。对于它往往不能区分损失和成本,容易掩盖工作失误及人为因素造成损失和浪费的问题应充分加以注意。这种方法仅能作为没有条件和能力建立原材料库房,或经营规模小,没有必要建立原材料库房的小型餐饮企业。2、半成品成本的计算(1)一料一档的计算方法(2)一料多档的计算方法 3、餐饮制品成本的计算(1)自制品成本(2)外购品成本 (三)餐饮业营业成本的账务处理 在永续盘存制下,按照领料的数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账户,贷记“原材料”账户。餐饮行业营改增政策2016年4月餐饮行业营改增政策一、纳税人的划分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餐饮行业营改增政策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餐饮行业营改增政策二二、税率和征收率、税率和征收率(一)增值税税率: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2项、第3项、第4项、第5项规定外,税率为6。2、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3、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4、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5、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进口货物,税率为17%和13%(低税率)。餐饮行业营改增政策(二)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三)餐饮行业的税率和征收率税率和征收率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3%餐饮行业营改增政策三、应纳税额的计算三、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餐饮行业营改增政策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餐饮行业营改增政策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餐饮行业营改增政策(四)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根据财税2012年75号文件(部分鲜活肉蛋流通环节免税)规定:“批发、零售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后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因此,从批发、零售环节纳税人购进的免税农产品不得抵扣。国税总局2016年26号公告规定:“餐饮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可以使用国税机关监制的农产品收购凭证,按照现行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因此,从农业生产者购进的自产农产品可以抵扣。餐饮行业营改增政策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指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农场、农业合作社、农民个人等。农场、农业合作社销售自产农产品应开具税控普通发票。农民个人销售自产农产品,可开具收购发票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餐饮行业营改增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有两种方式:1、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由农业生产者直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控)或在当地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抵扣。2、使用国税机关监制的农产品收购凭证向农民个人购进其自产农产品抵扣。开具和使用农产品收购凭证要符合湖北省国家税务局2010年第2号公告湖北省农产品经营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餐饮行业营改增政策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从事农产品经营业务纳税人是指从事农产品收购、销售和以农产品为主要原材料从事生产加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农产品是指列入农业产品征税范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围注释的产品。第四条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应按下列规定取得或开具发票:(一)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应向对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二)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应取得对方开具的销售发票,其中向省内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应取得湖北省农产品销售统一发票(以下简称销售发票);(三)向农业生产者个人购进自产农产品,可开具湖北省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以下简称收购发票)。餐饮行业营改增政策第五条 纳税人申请使用收购发票,应如实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交纳税人票种核定申请表和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收购农产品的品种;(二)经营农产品的淡旺季节;(三)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主要生产工艺流程、投入产出比、设备生产能力等;(四)纳税人是大型超市的,应提供农产品主要供货者信息。第六条 税源管理部门收到纳税人票种核定申请表后,应安排税收管理员重点核实以下内容:(一)收购的农产品是否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范围;(二)税务登记地与实际经营地是否一致;(三)是否有固定经营场所、仓储设施,农产品加工企业是否有相应的加工机器设备。餐饮行业营改增政策第八条 主管国税机关发售收购发票时应执行验旧售新制度。第九条 纳税人应按下列规定开具收购发票:(一)项目填写齐全、不得涂改;(二)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支付的货款金额相符;(三)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四)逐笔开具,不得汇总开具。对未按规定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取得的未按规定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第十条对大型农产品经营纳税人主管国税机关应积极引导其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电子开票管理系统。凡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电子开票管理系统开具收购发票的纳税人,不得使用手工版收购发票。餐饮行业营改增政策第十一条 收购发票仅限在本县(市)范围内使用。对采取送货上门方式收购农产品的纳税人应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电子开票管理系统开具收购发票,同时应将与供货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供货方身份证复印件留存备查。第十二条纳税人有虚开农产品收购、销售统一发票的,经国税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未改正的,主管国税机关可暂扣其结存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和销售发票,并停止向其发售农产品收购发票和销售发票。餐饮行业营改增政策第十三条 纳税人应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会计账簿和会计核算:(一)设置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序时逐笔记录收购资金流动情况;(二)设置农产品数量金额明细账,应按品种、等级、批次等入账;(三)设置销售收入明细账,按不同产品核算销售收入;(四)设置库存商品明细账;(五)根据不同收购批次填制农产品出(入)库单,由收购人员(领购人员)和保管人员共同签字;(六)农产品收购发票后应附有过磅单、入库单、付款凭证等作为附件。第十四条 主管国税机关应引导纳税人通过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支付农产品收购款和结算销售款(80%以上)。餐饮行业营改增政策第十五条 税源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纳税人的日常管理,建立农产品经营业务纳税人管理台账。(一)农产品加工企业应重点加强以下方面的监控:1了解农产品加工企业基本生产情况以及工艺流程;2掌握农产品收购淡旺季,收购发票领购、使用情况;3账簿设置和核算情况;4在农产品新的收购季节前,主管国税机关应对所辖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实地盘存;5查询、分析收购发票信息,对存在疑问的应实地核实;6掌握企业电耗、水耗等第三方信息;7每年一季度,主管国税机关应根据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分产品计算农产品投入产出率、单位能耗比。餐饮行业营改增政策第十六条 主管国税机关根据日常管理情况确定应评估的纳税人,并实施纳税评估。有下列情况之一作为重点评估对象:(一)农产品购进金额较大且变动异常的;(二)产品产量、销量及投入产出率波动异常的;(三)纳税申报异常或税负明显偏低的;(四)存货与账、表、单明显不符的;(五)其他应列为重点评估对象的。餐饮行业营改增政策不得抵扣的范围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餐饮行业营改增政策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餐饮行业营改增政策(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餐饮行业营改增政策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有形动有形动产产。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销毁、拆除的情形。餐饮行业营改增政策(二)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餐饮行业营改增政策四、销售额的确定四、销售额的确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一)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餐饮行业营改增政策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餐饮行业营改增政策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餐饮行业营改增政策餐饮行业一般纳税人抵扣范围1、房屋租金:2016年4月30日前租赁的房屋可按5%抵扣;2016年5月1日后租赁的房屋可按11%抵扣。2、装修支出:2016年4月30日前开工的可按3%抵扣;2016年5月1日后开工的房屋可按11%抵扣。(以装修合同开工日期为准)3、固定资产及相关设备支出:机器、设备、桌椅、餐具、消耗品、办公支出、运输工具及相关修理修配劳务、汽油等按17%抵扣。餐饮行业营改增政策4、接收其他单位服务支出:广告支出、安保支出等按6%抵扣。5、菜品支出:植物油、粮食、初级农产品按13%抵扣6、其他:电、17%;水、13%或3%;液化气13%;深加工产品或熟食、17%;烟酒、17%。餐饮行业营改增政策案例:某餐饮企业(经营面积500平米),2016年5月取得收入106万元。本月支出如下:房租1.05万元;桌椅、空调、机器设备2.34万元;植物油、粮食3.39万元;水费1130元,电费1.17万元;煤气费11300元;烟酒4.68万元;购进蔬菜10万元;鲜肉20万元;餐饮行业营改增政策原营业税纳税人应纳税款1060000 X 5%=53000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款1060000/(1+3%)X 3%=30873.79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款销售额=1060000/(1+6%)=1000000销项税额=1000000 X 6%=60000餐饮行业营改增政策进项税额:1、(房租)10500/1.05 X 5%(11%)=5002、(机器)23400/1.17X 17%=34003、(植物油)33900/1.13X13%=39004、(水)1130/1.13 X 13%(3%)=1305、(电)11700/1.17 X 17%=17006、(气)11300/1.13 X13%=1300餐饮行业营改增政策7、(烟酒)46800/1.17 X 17%=68008、(蔬菜)100000 X 13%=130009、(鲜肉)200000 X 13%=26000进项税额合计500+3400+3900+130+1700+1300+6800+13000+26000=56730应纳税额=60000-56730=3270元餐饮行业营改增政策餐饮行业营改增政策 客房租金收入率是衡量客房收入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在计算客房出租率的同时,还应计算客房租金收入率。报告期实收客房租金客房租金收入率=100 报告期应收客房租金报告期应收客房租金总额=(某类可供出租客房数该类客房日租金报告期天数)客房出租率和租金收入率的计算客房收入的核算 客房出租率又称客房利用率或开房率,是指已出租客房占可以出租客房的比例。其计算公式如下:计算期客房实际出租间天数客房出租率=100 可出租客房数量计算期天数第四节第四节 服务业经营业务收入的核算服务业经营业务收入的核算 帐务处理的一般情况是:按预收的保证金借记“现金”账户,贷记“预收帐款”账户;按当日应收客房租金借记“应收帐款”账户,贷记“营业收入”账户;按当日结帐客人交付的现金,借记“现金”账户,贷记“应收帐款”账户;当日结帐客人交付有保证金的,应冲减其应付租金,借记“预收帐款”账户,贷记“应收帐款”账户。客房收入的核算 一、旅馆经营业务的核算 服务业的特点是提供的服务一般都代有一定的技艺性;相对旅游业和饭店来说业务较单一;业务发生比较频繁,营业收入数额零散,按服务项目及一定水平的标准分别收费。二、理发店、美容店、浴池经营业务核算 第四节第四节 服务业经营业务收入的核算服务业经营业务收入的核算 收收 费费 方方 式式 3.即时收费 1.先提供服务,后收费 2.先收费,后提供服务 第四节第四节 服务业经营业务收入的核算服务业经营业务收入的核算 二、理发店、美容店、浴池经营业务核算 三、照相、洗染、修理经营业务的核算 照照相相业业是利用摄影艺术和造型艺术,为顾客提供人物和实物影像的经营服务型行业。照相业服务的项目有照相、着色、扩印、代客冲洗和出售胶卷、出租礼服等,有些照相企业还经营照相器材和像册零售、照相机出租和修理等业务。照相企业在收入核算上是先收款后交件。顾客照相、洗印照片时,需先开票交款,收款员开出一式三联的“工作单”,一联交顾客凭单取件,一联是工作凭证,另一联留作存根。每日营业终了,收款员将存根联汇总金额与收到的现金核对无误后,填制“营业收入日报表”(其格式与美容、美发企业的营业收入日报表格式大体相同)连同收到的现金一并报送财务部门入账。洗洗染染业业是从事服装及纺织品的洗烫、染色、织补、干洗等业务的服务行业。洗染业的收款办法一般是先服务后收款。营业员在接收顾客送来的洗染物品时,开出一式三联的“取衣凭单”,一联交顾客作取件凭证,一联交业务部门保存,另一联作为存根,并据以登记“营业日记簿”。每日营业终了,营业员根据“营业日记簿”填制“营业收入日报表”(其格式与美容、美发企业的营业收入日报表格式大体相同)连同收到的现金一并报送财务部门入账。修理业修理业是从事修理的技术人员应用必要的设备和工具,对家用电器、钟表、像机、文体用品等进行修复的行业。修理业的收款方式一般有先服务后收款、先收款后服务、上门服务和立等可取等。虽然收款方式不同,但其核算方法与同行业的其他企业大体相同。四、娱乐经营业务的核算 娱娱乐乐业业具体包括舞厅、音乐茶座、台球室、保龄球馆、网球场、游泳池、乒乓球房、溜冰场、健身房和游戏机房等。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娱乐业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各种娱乐项目的价格是根据购置与维护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费用、服务人员的工资、房租、水电费及各种直接费用,加上一定的利润制定的。其计算公式为: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税收指引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税收指引1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生活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在境内销售提供生活服务是指生活服务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2征税范围1生活服务的征税范围,依照试点实施办法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执行。2生活服务税目注释(一)生活服务税目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1.文化体育服务。文化体育服务,包括文化服务和体育服务。(1)文化服务,是指为满足社会公众文化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种服务。包括:文艺创作、文艺表演、文化比赛,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档案馆的档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质遗产保护,组织举办宗教活动、科技活动、文化活动,提供游览场所。(2)体育服务,是指组织举办体育比赛、体育表演、体育活动,以及提供体育训练、体育指导、体育管理的业务活动。2.教育医疗服务。教育医疗服务,包括教育服务和医疗服务。(1)教育服务,是指提供学历教育服务、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的业务活动。学历教育服务,是指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或者认可的招生和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并颁发相应学历证书的业务活动。包括初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等。非学历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等。教育辅助服务,包括教育测评、考试、招生等服务。(2)医疗服务,是指提供医学检查、诊断、治疗、康复、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防疫服务等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3.旅游娱乐服务。旅游娱乐服务,包括旅游服务和娱乐服务。(1)旅游服务,是指根据旅游者的要求,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商务等服务的业务活动。(2)娱乐服务,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4.餐饮住宿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包括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1)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活动。(2)住宿服务,是指提供住宿场所及配套服务等的活动。包括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的住宿服务。5.居民日常服务。居民日常服务,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6.其他生活服务。其他生活服务,是指除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和居民日常服务之外的生活服务。(二)现代服务税目中部分涉及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的经营活动1.鉴证咨询服务税目。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从税目注释的规定看,鉴证咨询服务不仅包括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鉴证咨询服务,也涉及为居民生活提供鉴证咨询服务(如健康咨询)。2.商务辅助服务税目。商务辅助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从税目注释的规定看,商务辅助服务涉及的项目不仅包括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也涉及为居民生活提供服务(如经纪代理税目中的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和婚姻中介,安全保护服务中的住宅保安等)。3税率和征收率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提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本数)的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以及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生活服务,征收率为3%。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二)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三)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四)婚姻介绍服务。(五)殡葬服务。(六)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七)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八)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九)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十)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十一)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十二)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十三)行政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收取的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上述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十四)2017年12月31日前,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十五)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十六)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从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中“现代服务”(不含融资租赁服务、广告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其他生活服务和桑拿、氧吧)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十七)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十八)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十九)随军家属就业。1.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随军家属必须占企业总人数的60%(含)以上,并有军(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出具的证明。2.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办理税务登记事项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随军家属必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按照上述规定,每一名随军家属可以享受一次免税政策。(二十)军队转业干部就业。1.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2.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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