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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台州市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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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关于印发台州市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台建规[2006]419号 各县(市、区)建设规划局(分局),温岭市建工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现将《台州市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台州市深基坑工程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道路等的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坑中坑除外),以及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或相邻的建筑物、构筑物特别重要的基坑。 本规定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支护、降排水、土方开挖等内容。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台州市行政区域内深基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二章  工程勘察、设计   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勘察设计前对深基坑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现状,以及同期施工的相邻建设工程施工情况进行调查,并及时将调查资料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监测等单位。   第五条  深基坑工程设计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进行勘察。勘察单位应当对深基坑工程建设地域进行勘察,了解工程建设地域及周边环境的地质情况,为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深度要求的地质勘察文件。   第六条  勘察单位应当做好勘察报告提交后的跟踪服务工作。 深基坑工程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勘察单位应当做好配合工作。   第七条  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与其承担工程相适应的设计资质,设计时应当根据地质报告、基坑周围环境、主体设计文件要求等制定设计方案。   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工程概况、设计依据、工程地质条件、支护结构、施工要求、计算书、地下工程施工图、电梯井等坑中坑、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基础、环境保护、监测、应急措施等内容,并符合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家组(台州市深基坑专家库成员,不少于5人,并推选1人担任组长),对深基坑工程的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并将设计方案和论证纪要报工程所地地建设(或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出具施工图。深基坑工程施工图应当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第九条  深基坑工程设计计算和分析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规定进行,提出避免对周围环境保护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等造成损害的技术要求和措施。 设计降排水系统时,必须考虑坑内外降排水对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并有相应的措施避免造成结构性损坏。   第十条  采用与主体地下结构相结合的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应当依据工程建筑设计和结构设计文件进行设计,并考虑围护结构和主体结构基础沉降的适应性。   第十一条  深基坑工程设计文件应当按基坑安全等级明确结构变形、水平位移和沉降观测的允许值,以及临界状态报警值,并对施工组织、开挖程序、监测内容提出具体要求。   第十二条  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做好技术交底和工程施工跟踪服务工作。   第三章  工程施工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深基坑工程的施工纳入施工总承包,不得肢解发包深基坑工程。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当邀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市政、公用、供电、通讯、监测等有关单位,介绍设计、施工方案,以及施工可能产生的影响,征询相关单位意见;对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作进一步检查;对可能发生争议的部位拍照或摄像,布设标记,并作好记录。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相邻有两项或两项以上建设工程相继施工时,各建设单位要采取措施,共同做好协调、配合工作,避免对相邻建设工程的影响和损害。后施工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由相邻建设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及专家共同参加的会议进行论证评审。   第十六条  深基坑工程应当根据设计文件和设计技术要求,结合工程实际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除应当具备常规内容外,还应当包括环境保护措施、监控措施和应急抢救措施等内容。   第十七条  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当按建设部建质〔2004〕213号和台建规〔2004〕325号文件规定由施工企业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确需修改时,应当重新组织论证审查。   第十八条  深基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改进落后及不易掌控施工质量的施工工艺,特别是对土钉制作、入土、清孔、灌浆等各工序衔接应当科学合理,缩短各工序间隙,减少淤泥沉积等。   第十九条  深基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管理,履行技术管理程序,按照审定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对施工现场的周围环境进行监控。   第二十条  深基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现场必须按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要求配备应急抢修器材、物资及人员。   第二十一条  基坑开挖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工程的施工,严禁基坑长时间暴露。   第四章 工程监测、监理   第二十二条  深基坑工程监测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基坑安全等级、基坑周边环境和设计文件要求,制定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的监测方案,并严格按认可的方案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  监测单位与施工单位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十四条  监理单位应当对深基坑工程进行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理,并根据规范、设计文件、评审意见、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等有关资料文件,提出监理意见,编写深基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监理单位在监理深基坑工程中,应当承担以下职责:   (一)检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测等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   (二)检查和督促设计、施工、监测方案的实施;   (三)检查和督促现场施工质量合格证体系和各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检查和督促各项观察监测记录。   第二十六条  台风、暴雨季节或出现地下水位涨落大、地质情况复杂等情形,监理单位应当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深基坑和周围环境的沉降、变形、地下水位变化等观察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暂行规定,造成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建设各方主体予以行政处罚。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台州市建设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0万U豆体验卡 卡号:50D890668267e3349e33 密码:686d03401eefba96faba 奖品名称:500万U豆体验卡 卡号:50De7a00c543af387fc0 密码:b26488ce65abc1787202 奖品名称:500万U豆体验卡 卡号:50Dbac638 85c802fd52e 密码:3d1c344384327b85efff 奖品名称:500万U豆体验卡 卡号:50Dd97f0765bdf6998a3 密码:48db1c14e42a2b321fac 奖品名称:500万U豆体50D61 215eb41ae3cc919 密码:25bffae5346e7b7d2548 奖品名称:100万U豆体验卡 卡号:10D1cab621456ab278ab 密码:709f65f32865af2559c2 奖品名称:100万U豆体验卡 卡号:10D8f1d6a4b953f3474e 密码:6e2e4017cce30dc7e055 奖品名称:100万U豆体验卡 卡号:10Dd1fc6d6dd529b6892 密码:a5dbdd8338f91d2c0701 奖品名称:100万U豆体验卡 卡号:10D08377b71d4374262b 密码:1d7a7c21ebd99b798a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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