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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编制依据及编制原则
结合本工程特点,经过分析和研究,根据现场施工内容和有关方面安全要求,编制了晋城环城高速L5合同段土建工程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一、 编制依据:
1、《晋城环城高速公路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2、现场实际情况及调查资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二、编制原则
1、结合现场施工。
2、针对性强、预防为主。
3、具有可操作性。
第二章、安全制度、方案、管理体系
1、安全目标
保证在施工中无重伤以上人身事故,无火灾、中毒、交通、高空坠落、触电等责任事故,创无事故工程。
2、本合同段主要安全控制要点:人工挖孔桩的施工、陵沁立交桥薄壁墩的施工、石方爆破 、预制箱梁、龙门吊安全、箱梁安装、高空作业、现浇箱梁支架施工,陵沁公路旁26#墩桩基承台薄壁墩及盖梁施工。
3、安全、质量、环境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夏生祥
副组长:李旭东、李丙莲
成 员:梁维萍、王卫胜、尚 辉、刘福喜、郭福增、
王录祥、朱金峰、董守斌、罗彦红、朱建雄、
李海峰、娄玉廷、
专职安全员:刘福喜、郭富增
安全组织体系图
项目管理
人身安全、交通安全
高空作业、机械伤害
项目安全领导班子
项目安全管理委员会
全员全面安全管理
施 工 队
工程试验室
安全质量科
物资设备科
计 统 科
工 程 科
项目总工
项目副经理
项目经理
安全保证体系图
安检科长安全责任制
工程科长安全责任制
项目副经理安全责任制
项目总工安全责任制
项目经理安全责任制
物资设备科长安全责任制
安全检查制
安全挂牌制
安全交接班制
安全技术交底制
班前安全讲话制
安全文明标准工地建设制
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制
安全违章隐患处罚制
安全管理台帐记录制
事故处理报告制
易发事故控制点制
安全例会制
安全责任制
防人身伤害事故
防机具设备伤害事故
防交通事故
防高空坠落事故
严格执行民工安全管理规定
加大各类安全防护用品资金投入
加强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开展安全预想、预测、预防工作
作业班组做好岗位安全工作
建立群体保安全格局
各部门按职能分工做好工作
配齐安检机构人员
各级领导分责任包保落实
防范重点
基础工作
保证施工中无重伤以上人身事故,无重大火灾、中毒、爆炸、交通等责任事故,创无事故工程。
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安检人员
职能部门
防火灾、爆炸、中毒、交通事故
防触电事故
安全保证体系
工作保证
制度保证
目标保证
组织保证
4、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部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同时建立起严密的、有效的、互相配合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是集团公司、处法人代表的委托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对总经理负责,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总的组织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法》和劳动保护政策、法令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决议,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管理标准、目标和安全规划,合理配置人力、物力、财力等安全生产要素。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现场安全生产能力。
2、严格履行承包经营合同的安全条款,把安全工作与项目施工生产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坚决克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
3、充分发挥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的作用,定期组织麦全生产检查,制定和组织对事故隐患的整治。按规定提取和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4、依据本项目工程任务特点,科学编制施工方案、保障各种机械设备、操作机具、爆炸物品等的保管和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做好临时设施、防洪、防雷击等安全工作。
5、负责组织本项目部职工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发动群众,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经常听取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
6、积极协助有关执法部门调查、分析、处理职工和民工伤亡事故,负责事故现场安全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因违章指挥或决策失误而造成的职工和民工死亡事故承担领导责任,对因强令职工违章冒险作业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担刑事责任。
项目部党支部书记 安全生产责任
1、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并协助项目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积极支持和指导职能部门和安监人员的工作。
2、负责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在安全生产中出骨干作用。及时掌握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思想动态,解决职工的思想问题,消除消极因素。
3、组织广大党、团员在施工现场开展“党团员身边无事故”、“党员安全监督岗”、“团员生产安全监督岗”等活动,宣传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典型,积极维护职工劳动举护权益。
4、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宣传工作,教育各级干部克服官僚主义、短期行为和拼人力、拼设备的行为,对因政治思想工作没跟上、解决思想矛盾不及时而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承担领导责任。
项目部副经理: 安全生产责任
1、协助项目经理主持项目部的日常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严格按技术规程组织施工,严禁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违章冒险作业。
3、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担负的任务情况,制定本项目部的安全规章制度和管理细则。坚持干部跟班作业,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纠正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各队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并支持安全人员工作,给予必要的工作条件。
5、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掌握和了解各工序、各工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对事故隐患和上级检查指出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
6、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及时贯彻和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的决议、决定和要求;督促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教育职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7、组织对职工伤亡事故的现场抢救工作,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同时,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对因违章指挥、盲目蛮干或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有缺陷而造成的事故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项目总工: 安全生产责任
1、在项目经理、支部书记的领导下,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制定和审核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并遵照落实,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技术指导责任。 。
2、参加编制审定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并组织付诸实施。
3、指导安全技术教育,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大力推广使用“四新”技术,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攻关,处理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提出技术措施和方案。 ’
4、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纠正;对危及职工生命的重大事故隐患有权停止施工,确保安全生产。 ·
5、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技术人员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对因技术原因造成的职工伤亡事故,承担技术上的领导责任。
安全检查科长: 安全生产责任
1、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决定和指示要求,负责本项目行车安全、人身安全、机电设备及机动车辆安全、防尘、防毒等安全监察管理工作。
2、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以及事故易发点控制等措施的制定,按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计划,并督促实施参与审核工程施工方案,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程项目有权制止投入使用。
3、深入施工现场,填写事故易发点检查表,秉公进行监督,对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作业现场,有权令其停工,并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和《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并有权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对责任者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
4、会同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实施安全生产奖惩事宜。
5、按规定积极参与和协助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项目部职工伤亡事故报表,禁止弄虚作假或隐瞒事故。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或失职而造成的职工伤亡事故承担业应有得责任。
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1、专(兼)职安全员在项目经理、付经理的领导下进行工作,业务上在工程项目部安全科长指导下进行工作,享受领工员待遇。
2、协助项目部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
防护措施,并经常监督检查,抓好落实工作。
3、深入现场,搞好安全交底,发现违章及时纠正。及时消除人、机、物存在的事故隐患,有权对违章违纪责任者处以50—300元罚款。
4、专(兼)职安全员工岗时必须佩戴胸卡标志,秉公办事,坚持原则,认真履行职责。
5、对因失职而造成的伤亡事故承担责任。
工程科长: 安全生产责任
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管理和技术管理责任。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施工作业秩序,制订施工安全措施,下发技术交底(含有安全控制方案),并督促贯彻落实。负责施工现场的防洪技术指导,保证防护措施符合安全技术规定。组织科技攻关,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安全技术革新项目,积极推广“四新”技术。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情况分析和事故调查处理,对存在问题提出预防措施。
计统科长:安全生产责任
在编制年、季、月施工生产经营计划的同时要安排安全生产计划,并按照国家规定和实际需要。及时提出劳动保护经费的预算,监督劳动保护经费的正确使用,审查防护用品经费的正常开支,做到专款专用。
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了解下级安全施工生产动态,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指示和措施,上报有关资料。
劳人科长:安全生产责任
负责项目职工管理,会同技术、安全等部门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上岗。制定和执行奖惩制度时,应将安全生产列入考核指标之一。经常进行劳动纪律的教育和检查,严防职工因工或非因工伤亡事故责任者的处分手续,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工作。
项目工会对安全管理负有监督检查责任,并负责伤亡职工遗属的抚恤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监督项目各单位贯彻国家劳动保护政策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搜集整理有关劳动保护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对违反劳动保护法规的行为,有权抵制;负责组织“五比”劳动竞赛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群众性的监督检查;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物资设备科长: 安全生产责任
负责采购、供应、验收符合设计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的物资和器材;严格执行对易燃易爆和有毒或腐蚀性物品的请领、运输、贮存、发放等严密的管理制度,严格手续,确保安全;按劳动防护政策规定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做好申请、采购、保管工作,保证按质按量及时供应。
机械设备和运输管理人员负责对机械、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机械、电器设备、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管理使用、调配验收、维修保养、定期检查等制度,保证各种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参加由于机械设备和汽车交通造成伤亡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综合办公室主任: 安全生产责任
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铁路实施细则》。对肝炎、痢疾、非典预防等建卡,并指导住处消毒隔离。
协助项目部爱卫会搞好爱国卫生运动。
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提高职工自我保健能力,健康教育普及率85%以上。
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对所辖食堂、生活区及公共场所进行卫生检查指导。
掌握职病发生情况,对从事有害作业人员建立健康卡片。
负责驻地的安全措施的实施,并经常检查指导各驻地的卫生安全。
领工员:安全生产责任
1、 在项目部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生产。
2、 协调好各工点、各工序间的安全协调工作。
3、主持工地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实施,并对工地的各项安全生产负责。
各作业队长:安全生产责任
1、带领本队职工认真落实上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模范执行安全管理标准和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制止“三违”行为。
2、坚持“三工”(工前交待、工中检查、工后讲评)制度,积极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3、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和技术学习,开展岗位练兵活动,
不断提高施工人员安全素质,做好班中安全检查,及时制止职工的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4、自觉接受上级领导和安监人员的监督检查,严禁隐瞒事故苗头和隐患。本队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5、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的工程任务,有权拒绝施工,抵制违章指挥行为,必要时可越权向上级领导或安监部门反映,待问题解决后方可复工。
6、对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不予制止,事故隐患不及时消除,而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在队长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刻苦学习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施工能力。
2、自觉遵守各级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听从安监人员和其他领导的劝告,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同时有责任劝阻和纠正他人违章作业。 ‘
3、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和技术工种人员要积极参与专门培训,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做到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4、对施工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有权建议改进,对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并可越级向上级反映情况。
5、因违章操作、盲目蛮干或不听指挥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经济损失者承担直接责任。
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制
项目部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公司每季、项目部每月应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担负重点工程的施工单位需坚持每旬一次安全教育制度。对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自带民工)要普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及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
加强对各级干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尤其要加强对班(组)长的教育培训,确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通过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周”、“安全月”、“百日安全无事故”等活动,推动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经常化、群众化和制度化。
5、安全生产检查制
根据建管处安全生产例会精神,结合我项目部的特点,经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以下制度:
一、各作业单位要每天班前班后进行安全检查,形成安全交接制度,由施工负责人,工班长口头形式执行。
二、项目部各职能部门以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每周不少于一次进行检查。
三、安检员坚持每天巡视工地,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项目部在经理的组织下每月进行一次大检查,每月总结一次,并进行评比,进行奖罚,并记录。
五、加大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如临时用电、高空作业、吊装、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检查。
六、安全科定期检查(每周一次)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执行情况,及时调整重点,搞好安全防控工作。
6、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
对操作工人,除了一般性作业外,还有国家规定的电工、电气焊、起重、架子工、场内机械车辆驾驶等特殊专业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严格的培训,由有关部门组织其安全技术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考核,发给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无操作证者不准独立操作。
7、安全例会制
每月不少于二次项目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总结上次会议所布置的安全工作安排,分析安全检查出存在问题、布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8、安全挂牌制
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宣传教育。施工现场必须设立醒目的安全标语口号,施工人员驻地必须设立板报和安全揭示牌,作业场所、库房要设立安全警示牌和安全标志。
工企业的内业资料管理,审定施工组织方案、责任制落实等情况,使外部劳务安全管理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9、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工程项目都要严格执行国家《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与处理规定》,认真准确、实事求是地做好职工(含民工)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和处理工作。
事故快报。项目内凡发生职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民工、计划外用工)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项目部,并按系统在二十四小时内上报到局。凡发生交通、非因工以及分包工程企业民工死亡事故,均应以各种快速手段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到公司以上主管部门。
事故调查与处理。发生职工轻伤事故,分公司调查处理结案;发生重伤事故,由总公司会同公司调查处理结案,填写工伤卡片;发生职工死亡的事故,由局、公司会同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由局批复结案;发生三人以上重大伤亡事故,按国务院75号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调查处理。事故处理原则:因工事故按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条款处理;非因工事故和分包民工按局安全管理办法条款减半处理;交通事故按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任何工程项目部对职工民工死亡事故都无权擅自处理,严禁重伤轻报、轻而不报。
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玩忽职守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造成的职工伤亡事故,由局、总公司领导、主管、监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和单位领导给予行政处分,构成刑事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事故调查或统计报告是国家安全生产法规赋予安监部门和人员的职权,各级工程项目部应实事求是提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任何工程项目经理或个人不得阻碍和干涉事故调查。对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工作要实事求是,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秉公执法,对伤亡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漏报和故意改变事故性质者,要追究工程项目经理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视情节,严肃处理。
10、项目部安全奖罚考核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晋城环城项目部结合工程管理实际,为健全工程项目部制约机制,增强全体员工安全生产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按工程项目实行安全、责任奖罚制度。
一、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考评小组,负责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的组织检查工作。
二、建立“安全标准工地考核记录”,由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考评,并将考评结果记录,定期公布考评结果,由安全科保管。
三、项目部建立“监察通知书”和“红、黄事故隐患警告书”,由安全科掌握,对严重违章或违章屡教不改者或单位填发“监察通知书”和“红、黄事故隐患警告书”,此书一式三份,一份交责任单位,一份交项目经理签批后交于财务按有关规定处罚,一份填发人存底。
四、在承包期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除扣除事故当年超过员工平均收入部分的25%,再各扣罚风险兑现奖励的25%。在年度考评中,任何一项有关指标或管理工作未完成或完成不好,均扣罚当年基本收入的2%。
五、各单位在施工过程、运料过程中,要切实按照安全技术交底或作业指导书执行,对存在的各种不安全隐患,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对违章作业根据情节对作业队长分别处以500~3000元的罚款。
作业队每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扣除作业队长工资总额的10%;重伤事故扣除工资总额的50%,项目部直接责任人按以上金额的20%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机械事故)按下式扣除工资总额:
工资总额扣减数=直接损失金额×30%
六、在施工过程中,有违反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或私自改变设计图纸行为的,根据情节对作业队长以500~3000元的罚款。
七、对于能积极整改、虚心接受管理人员批评,并切实按照技术交底或作业指导书进行工作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表扬。对于认真执行好的单位进行集体奖励300~1200元或10元/人。
八、对个人奖罚规定:
(1)对造成轻伤事故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处100~300元罚款,医疗费自理。
(2)对确属偶然的重伤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处500~1000元罚款;造成严重损失和后果的,将由经理部作出决定,解除劳务或上岗合同;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3)能够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为事故隐患整改及安全管理提供合理化建议,敢于坚持原则,制止“三违”,在排除事故隐患使国家财,员工人身安全免受损失,以及在防御自然灾害中表现突出的在册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100~600元。
九、施工现场总规定:
凡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员工,发现1人/次,罚款50~1000元,管理人员加倍处罚;作业队2人次/月,扣发作业队当月工资总额的200~2000元:
1.有进行高空作业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不穿防滑鞋,上下交叉作业时往下投掷物料,往安全网内扔建筑垃圾者。
2.穿拖鞋、高跟鞋上班作业者。
3.在明示严禁烟火的场所吸烟用火者。
4.在高处工作台上追逐、推拉打闹者。
5.无证乱开施工机械者。
6.有意损坏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安全标志、交通标志、设施和标志、消防设施者。
7.私拉乱接电源电线者。
8.不听安全管理人员劝告或故意阻挠辱骂安全管理人员正常工作者。
9、上班前严禁饮酒。
十、处罚的款项主要用于奖励先进单位或个人,或用于安全设施改造,并记录存底。
十一、本制度主要依据太原铁建《施工管理办法汇编》、《公路施工项目管理手册》中的有关规定。本制度由项目部安全质量科负责解释。
11、关于建设安全、文明标准工地基本要求
为落实 “规范管理,强基达标”的要求,贯彻 “关于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的通知,对开展和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工地提出以下要求:
一、应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的活动。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的建设应有方案、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展,实施中应有内容、有责任人、有检查人、有记录。
二、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工地基本要求:
(一)保证项目: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要制定各级、各类人员和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2)建立易发事故控制制度;
(3)实行经营承包的单位必须有安全生产专项规定,明确承包期间实现的安全指标,建立检查、考核、评价、奖惩标准。
2.安全教育
(1)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民工等)必须实行三级教育、入厂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上岗;
(2)调换工作岗位的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
(3)懂本岗位、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施工组织设计
(1)所有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在开工前编制,按程序审批;
(3)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要按照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防止一般化。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施工人员交底;
(2)两种以上工程和工序配合施工时,项目经理、领工员工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6.安全检查
(1)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应经常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并组织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检查要有记录;
(2)对检查出的问题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问题库进行登记,并实行销号制度;
(3)要即时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时间。在未整改前要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
(二)一般项目:
1.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
(1)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2)班前对作业所需的工具、设备、器械、标志、防护用品、设施及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
2.遵章守纪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2)现场检查要对遵守操作规程和违章违纪的行为做好记录。
3.事故报告
(1)发生事故要按事故处理规则立即上报单位领导,并协助抢救及保护现场;
(2)实事求是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提供有效线索并保存有关事故资料。
4.施工现场与标志
(1)施工现场坑、井、沟和各种孔、洞、易燃易爆场所、变压器周围要指定专人设置防护、围栏、盖板和标志、灯具;
(2)统一使用安全色;
(3)施工单位应按施工总平面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各种大宗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设施;
(4)施工单位应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畅通;
(5)施工现场要做到施工有序、作业达标、环境整洁、纪律严明。
施工有序:严格按基建程序组织施工,人员精干、计划合理、管理科学、物流有序。
作业达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相应卡死制度,实行标准化作业。工地设有工程明示牌、限界桩、配合比牌、宣传牌。
环境整洁: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布局合理、机具材料堆码整齐,不侵限。杂物及时清理,环境卫生良好,工完料净场地清。
纪律严明:严格遵守三大规程(技规、事规、行规),三大纪律(作业纪律、劳动纪律、操作纪律),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现场设备、电气设施安全有序
1.各种机械、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要严格审验、挂牌制度,无牌、证不得使用。
2.操作人员要做到“四懂”、“四会”。
3.设备、机具要落实三级保养制度,做到定人、定机,实行操作证制度。
4.设备安全设施、安全附件、漏电保护器要齐全有效。
5.做好台账管理、运行管理,严禁超载超负荷。
6.龙门起重提升机、脚手架、塔吊安装、使用、拆卸要按规定办手续。
(四)现场电力设施安全规定
1.开工前要有专项用电组织设计、用电方案。
2.工地用电实行三项五线制。
3.工地配电箱、开关箱要按建设部规定配置,购置国家批准的持有生产许可证厂家的产品,不得随意采购、安装。
4.按漏电保护器监察规程配置漏电保护器;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方法,做到一机、一器、一闸。
5.建立接地电阻测试记录、档案。
以上要求为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工地基本要求,请各单位结合总公司有关规定对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工地进行自)验,并做好填平补齐工作,这项工作列入总公司安全考核内容。
第二章、安全专项控制方案
1.物体打击控制方案
一、目标:
对施工过程发生的料具、设备因使用或操作不当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进行控制,避免施工人员受到伤害。
二、控制措施:
1.施工前由工程科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可按《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建筑施工安全防护技术措施》等有针对性的选择措施。
2.安全科对本工程个别、特殊情况,施工前在总工的组织下,进行危险因素的识别、重大危险因素的评价,由工程科编制针对性的作业指导书。
3.现场一般要求:进入现场人员要戴安全帽,易发生物体打击的区段等要有警示牌,必要时设安全防护人员,严禁酒后作业。
4.安质员、安全检查科要对安全交底或易发事故控制点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现象,要求相关部门 、班组、人员及时更改。
三、实施控制阶段:
实施控制对①钢筋笼运输、起吊、入孔。②大模板的安拆。③梁板的起、运、安。④石方装运。⑤施工检测设备的装卸。⑥吊斗吊砼。
四、职责及权限:
1.项目部安全检查科负责策划、防止物体打击管理方案的编制和检查落实。
2.项目部工程科、物资设备科根据事故、危险源编制控制方案。
3.项目部负责人、各作业队长、领工员负责实施落实。
2.车辆伤害控制方案
一、目标:
避免车辆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控制措施:
1.对操作者应进行上岗前安全培训,在施工过程中注意日常性的教育,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2.车辆性能指示器完好,指标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3.车辆材料、物资要符合车辆的长、宽、高之要求,捆绑结实,载重符合机械吨位的规定。
4.进场前要进行地形、道路的辨识,坡度适宜,装卸场地符合要求。
5,靠近既有公路施工时,倒车、超车、越过道口,要注意周围情况及安全防护设施。
6.运输车辆在出车前要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保齐全有效,刹车灵敏。
7.以上管理要求和措施应通知分包方和运输服务方,并随时检查。
8、在拉运土石方时,要和挖装机械配合;倒土时,要服从现场人员的指挥,严禁酒后作业。
三、实施控制阶段:
整个路基、结构、路面施工阶段。
四、职责及权限:
责任部门(责任人):各作业队长、领工员、材料员、作业司机、劳人科。
1.场机动车司机和相关方作业司机要执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34-37章之规定。
2.机械技术员负责措施中的第2、6条的落实。
3.劳人科负责措施中的第1条的落实。
3.机械伤害控制方案
一、目标:
避免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控制措施:
1.对操作者应进行上岗前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在施工过程中注意日常性的教育,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2.车辆性能指示器完好,指标在规定的范围之内,机械起动前,清理好周围的障碍物,安全附件完整。
3.设备进场使用前,要认真检查设备的安全可靠性,性能良好,安全附件合格、齐全,安装使用符合要求,标识清晰。
4.拆除工件要切断电源,严禁酒后作业。
三、实施控制阶段:
整个土石方、结构施工阶段和机械使用中
四、职责和权限:
责任部门(责任人):作业队长、安质员、作业人员、劳人科。
1.作业队长负责措施中第2、3、4条的落实
2.劳人科 负责措施中第1条的落实。
4.起重伤害控制方案
一、目标:
确保模板、钢筋笼、砼斗等大件吊装、设备吊装就位等作业不发生起重伤害事故
二、控制措施:
1.认真判明周围环境,根据作业性质,在作业范围周边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人员。非作业人员严禁进入警示区。起重臂及重物下严禁站人。
2.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身体和精神不适者,暂停上岗作业。
3.作业交底不清,各项准备工作安全检查未完,不准开始作业。
4.做好起重设备的维修保养,严禁带病设备作业。
5.明确指挥员,指挥员应严格按章指挥。严禁非指挥人员越位指挥。
6.操作司机和其它施工人员应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设备,严禁违规操作,严禁酒后作业。
三、实施控制阶段
起重吊装准备工作起至吊装结束,机械撤场。
四、职责和权限
责任部 (责任人): 项目部工程科、安质员、劳人科、物资设备科、起重作业班组(操作司机、指挥员)
1.项目部工程科负责编制作业安全措施和技术交底。
2.劳资部负责对作业人员的培训。
3.设备部负责机械的性能、安全检查。
4.安质员负责周围环境判别,设立警示标志。
5.起重作业组按照有关规定对设备维护检修、按章操作。
5.触电控制方案
一、目标:
避免发生人员触电伤亡事故
二、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供电方式应采用TN-S或TN-C-S制,即三相五线制。
2.施工现场配电方式应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方式。
3.临时供电线路及配电设施应严格按照相关施工工艺标准进行安装,不得使用老化裸露的电线(缆)。
4.用电设备应配备相应的漏电保护器。
5.施工用电的安装、维修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 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
6.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设备、设施应进行定期检查与维修。维修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7.电工安全防护用具、用品必须进行定期检测,以保证其处于合格状态。检查维修人员严禁、使用不合格或未经检测的安全防护用具、用品。
8.施工用电必须使用检验合格的材料和设备。
9.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⑴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⑵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得大于12V。
10.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⑴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⑵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⑶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⑷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⑸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11.临时供电、配电设施处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实施控制阶段:
施工全过程
四、职责和权限:
责任部 (责任人):作业队长、综合班、物资设备科、专业电工、用电人员、劳人科。
1.安全检查科负责制定施工用电安全检查、维修和使用制度,编制施工用电安全检查、检测计划,并负责实施。
2.专业电工负责对现场临时用电的安装、检查和维修,保证其处于安全、正常状态。对违章用电的行为有权作出提示、警告及制止。
3.用电人员负责用电设备的使用,并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4. 劳人科负责专职电工的资格管理,负责组织对用电人员的培训和考试发证。
6.高空作业控制方案
一、目标:
确保在深基坑施工、脚手架上作业、高处工件吊装、架梁作业等高处作业不发生高处坠落伤害。
二、控制措施:
1.认真判明周围环境,顶进作业时,在基坑边等部位设防护栏,搭走道板并设警示标志;脚手架上设防护栏网、档脚板,搭走道板,设警示标志;高处工件吊装作业时,按规定设脚手架、防护栏,搭走道板、爬梯并设警示标志。非作业人员严禁进入警示区。
2.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培训和身体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3.高处工件吊装和机械作业时,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严禁带病设备作业。操作司机应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设备。严禁违规操作。
4.高处吊装时应明确现场指挥员,指挥员应先进行作业条件和人员的安全检查,严格按章指挥。严禁非指挥人员越位指挥。
5.高处作业人员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安全帽,按照设置好的作业通道进入施工现场。
三、实施控制阶段:
施工全过程
四、职责和权限:
责任部 (责任人):项目部经理、作业队长、作业班组(指挥人员、操作人员、辅助作业人员)、安质员、劳人科
1.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部高处作业职业安全管理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资源的组织调配落实。对高处作业安全负责。
2.劳人科:负责组织高空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身体检查。
3.安质员、作业队长:负责周围环境判别,负责组织安全防护措施的实施。
4.安全检查科负责对全过程活动的安全检查,处理违章违纪和监督隐患的排除。
7.火灾控制方案
一、目标:
杜绝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避免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
二、管理要求:
每个单位不发生一般火灾事故,不发生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各类重大隐患件数低于以往水平。
三、控制措施:
1、本管理方案中附了三个管理方案即:①火灾预防;②火灾爆炸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办法;③易爆品管理办法。各单位、项目部可根据自身的活动特点和范围,从中选择措施和方法。
2、各队编制的管理方案分正常状态管理和非常状态管理,正常状态管理以日常规定为主,可参照《火灾预防》中的五、六、七、九项编制。紧急状态按《火灾预防》中第十项(火灾扑救程序)采用或再细化。
四、职责和权限:
1、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法人代表、主管领导、第一管理者、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预防火灾、爆炸管理方案的编制,落实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配备资源,定期检查管理方案的执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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