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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理指南
第一章 地基与基础工程
第一节 说 明
在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每一个分项工程中,监理工程师都会碰到如下问题,这也是监理工程师在质量控制中应掌握的,这些问题有:
1. 了解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情况
(1) 土的物理性质:土的颗粒组成、土的重度、土的结构和构造、塑性指数、液性指数、孔隙比、饱和度、含水量及渗透系数等;
(2) 土的力学指标:地基承载力、土的侧阻力、压缩模量、不排水抗剪强度(j、c)等;
(3) 地下水:地下水性质、地下水位、各层地下水之间的联系。
2. 审核施工单位资质及施工组织设计
(1) 由于地基与基础工程的特殊性,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往往都是由专业的施工单位承担。因此,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技术职称要进行审核,对各项工程主要岗位上的技术工人,需持证上岗的必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2)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分项工程的设计文件,对施工组织设计的以下内容进行重点审核:
1)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审程序必须符合要求,签认手续齐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后,监理工程师才予以审核;
2) 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施工设备应满足工程质量的要求;
3)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管理人员职责明确,质量保证措施严密、可操作性强;
4) 施工质量检查程序合理,检验、检测方法符合规范要求;
5) 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特殊施工情况的应急措施应合理、有效;
6) 施工进度计划应符合施工合同或工程总进度计划的要求,相应的物力和劳力的计划详细、可靠;
7) 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合理。
3. 审查施工资料
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施工资料予以签认,对施工资料的组卷和归档进行监督、检查。施工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施工管理资料
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及相关专业人员岗位证书;
3) 见证记录;
(2) 施工技术资料
1)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2) 图纸会审记录;
3) 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记录。
(3) 施工测量记录
1)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2) 基槽验线记录;
3) 楼层标高抄测记录;
4) 沉降观测记录。
(4) 施工物资资料
1) 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
2) 各种物资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 各种物资性能检测报告。
(5) 施工记录
1)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2) 预检记录;
3) 施工检查记录。
(6) 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1)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3)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4. 掌握监理工作依据
(1) 通用规范、规程及有关技术文件。
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下称《施工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以下称《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
3) 《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以下称《施工工艺规程》DBJ/T01-26-2003
4)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下称《地基验收规范》GB50202—2002
5)《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5) 相应分项工程设计图纸及说明
6) 相应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7) 国家或地方相应法规文件
(2) 土方工程的技术规范及标准
1)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2)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3) 《建筑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T111-98
4) 《锚杆支护工程质量检测规程》MT/T5015—96
5)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6)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3) 地基处理的技术规范及标准
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3)《岩土工程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4)《即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123—2000
5)《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50290—98
(4) 桩基工程的技术规范及标准
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2)《建筑桩基础技术规范》JGJ94—94
3)《基桩低应变动力检测规程》JGJ/T93—95
(5) 地下防水工程的技术规范及标准
1)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以下称《地下防水验收规范》GB50208
—2002
2) 《地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
3) 《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18242—2000
4) 《塑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18243—2000
5) 《JS复合防水涂料》JC500
6) 《聚氨脂防水涂料》Q/DFH009
7) 《高分子防水材料第二部分片材》GB18173—2000
8) 《聚氯乙烯防水卷材》GB12952—91
9) 《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GB12953—91
10) 《膨润土橡胶遇水膨胀止水条》JG/T141—2001
(6) 混凝土基础工程的技术规范及标准
1)《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下称《混凝土验收规范》GB50204—2002
2)《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S—2002
3)《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91
4)《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
5)《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344—1999
6)《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140—2001
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96
8)《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96
9) 《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技术规程》JGJ108—96
(7) 砌体基础的技术规范及标准
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5. 关于土壤中放射性问题的处理
(1) 监理工程师在熟悉工程地质情况时,应认真了解《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有关工程地点的地质构造、断裂及区域放射性背景资料,根据氡浓度的测定值检查相关的技术处理措施。
(2) 建筑物场地土壤中氡浓度的测定值不高于10000Bq/m3时,该工程可不采取防氡措施;氡浓度高于10000Bg/m3时,首层地面和地下工程的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盒)、埋设件、预留孔等应进行密封防氡处理;当氡浓度高于50000 Bq/m3时,除采取密封防氡措施外,建筑物地下工程应采取抗开裂措施,并按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中的一级防水要求,对基础进行处理,必要时还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新建低层住宅建筑设计与施工中氡控制导则》GB/T17785的有关规定,采取通风、模式减压等综合措施;
(3) I类民用建筑工程建筑场地土壤中氡浓度值高于50000 Bq/m3时,应进行建筑场地土壤中的镭-226、钍-232、钾-40的比活度测定。当内照射指数(IRa)大于1.0或外照射指数(Ir)大于1.0时,建筑场地土壤不得作为工程回填土使用;
(4) I类民用建筑工程当采用异地土作为回填土时,该回填土应进行镭-226、钍-232、钾-40的比活度测定。当内照射指数(IRa)不大于1.0或外照射指数(Ir)不大于1.0时,方可使用。
第二节 无支护土方工程
1-2-1 土方开挖
1. 土方开挖工程施工质量的事前控制
(1) 由施工单位校核红线桩及建筑物的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并检查建筑物平面控制桩和高程控制点的引测桩(点)的保护措施;(详见本章第××节)
(2) 施工单位用网格测绘原始地貌和各网格交点的标高,作为场地平整、挖、填方工程量的计算依据;
(3) 施工单位将(1)和(2)的成果,用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表B2-2)报项目监理部进行复测审核。
(4) 监理工程师应仔细了解工程地质及地下建筑及管线的情况,熟悉地基基础的设计要求,审查并签批施工方案。
(5)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内,并在基坑内采取有效的排水措施。
(6) 对于基坑开挖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施工单位应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2. 土方开挖工程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
(1)土方开挖工程施工流程及监理检查要点
钎探
监理检查点④
检查边坡稳定性
监理检查点③
土方开挖
监理检查点②
②
基槽定位放线
监理检查点①
验槽
监理检查点⑤
打混凝土垫层
基底清理,验基底标高
监理检查点⑥
监理检查点①:检查定位桩及引线桩的测量结果与图纸是否相符;
监理检查点②:土方开挖前检查地下管线及基坑周边已有建筑物分布情况,控制下挖的标高,不得超挖;
监理检查点③:无支护基坑边坡的稳定性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应规范的要求,检查基坑稳定性检测方案的落实情况;
监理检查点④: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轻便触探,并检查打钎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了解地基的均匀性和地基承载力;
监理检查点⑤:监理工程师会同勘察、设计、施工、建设单位共同验槽,检查基底土质是否与设计要求相符;
监理检查点⑥:验槽后,要求施工单位对基地进行处理和清理,并复核基底标高。
(2)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做好以下工作:
1) 基坑开挖时,应保护好平面控制桩和高程控制点。
2) 基坑开挖过程中,应注意对基坑边坡的保护和监测,确保边坡的稳定。
3) 采用机械开挖时,应保护好基底原状土结构,并按规范要求留有一定的保护土层。
4) 运土设备应尽量远离坑边,避免对边坡产生附加压力,影响边坡的稳定。
5) 挖土、运土、弃土过程中,应注意减少扬尘和遗撒。
6) 基坑开挖过程中应注意局部地下滞水对边坡稳定的影响,做到及时有效的疏排。
(3) 基坑验槽的监理工作
基坑开挖到设计标高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尽快完成钎探工作。对粘性土一般用轻型动力触探(N10),对砂、碎石地基一般采用标准贯入度(N63.5)试验,或按勘察、设计单位的要求进行检验;监理工程师检查的重点是:
1) 施工单位应画出钎探孔平面布置图,并对孔位进行编号;
2) 施工单位应向作业层进行钎探交底,确定专人做好钎探记录;
3) 认真进行钎探成果的整理,保护好钎探孔,按《资料管理规程》要求填写《地基钎探记录》;
监理工程师应会同勘察、设计、施工、建设、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槽;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由施工单位根据勘察和设计单位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检验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按《资料管理规程》的要求填写《地基验槽检查记录》和《地基处理记录》。
3. 土方开挖分项工程报验及监理资料组成
(1) 无支护土方子分部工程包括土方开挖和土方回填两个分项工程,土方开挖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划分原则是根据现场施工的工序顺序,以利于及时插入垫层的浇筑而避免形成长时间晾槽。开挖深度不同,地基承载力不同,地基处理方法不同,也可以作为检验批划分的依据。
(2) 土方开挖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应按《地基验收规范》表6.2.4的要求进行,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后按《施工验收统一标准》的要求填写《土方开挖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报监理工程师验收;经监理工程师对所报工程验收合格并签认后,施工单位按《资料管理规程》的要求,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并附《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和《土方开挖工程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核。上述报验程序及形成的监理资料如下列框图:
地基验槽检查记录
DBJ01-51,表C5-5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GB50300,表D.0.1
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
DBJ01-51,表B2-7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GB50300,表E.0.1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DBJ01-51,表C5-1
地基处理记录
DBJ01-51,表C5-6
地基钎探记录
DBJ01-51,表C5-7
监理工程师审核
图1-2.1 土方开挖分项工程监理资料形成框图
1-2-2 土方回填
土方回填分两种情况,一是指验槽时,地基局部土层不合格,须换土回填,或基槽超挖回填;二是指基坑肥槽回填。前者是个别地区,回填土料和密实度尽量与原地基土一致,而后者是大面积的,回填土料和密实度由设计确定。不论哪种情况,监理工程师都应检查回填土料的氡浓度检测报告,根据氡浓度的测定值督促有关单位采取相关的技术处理措施。
1. 土方回填工程施工质量的事前控制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进行细致的技术交底,做好施工的技术准备工作。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方案审查的重点是:
(3) 施工单位应了解设计要求,即回填土的性质,压实控制密度、回填土的最优含水量,压实系数(或压实度);
(4) 应在回填现场进行回填土压实试验,分别用不同土料、不同铺土厚度、不同压实遍数、不同压实方法,从而确定合适的土料、铺土厚度、压实遍数和压实设备;
(5) 基坑开挖出的杂填土或高含水量的粘性土不宜采用,应选择含水量接近其塑限的粉质粘土或粘质粉土为宜,并在合适地方堆存;存放过程中应采取适宜的保护措施。
(6) 土料选定之后,按设计要求的灰土比和压实系数进行击实试验,得到《土工击实试验报告》(《资料管理规程》表C6-4),用表中的最大干密度乘以压实系数得到的干密度(或控制干密度)和最优含水量,控制回填土的施工质量;
(7) 在回填土之前,必须把肥槽内的杂物清理干净,见到原状土为止;对于地基土回填,必须把设计要求清除的土层全部挖除。
2. 土方回填工程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流程
(1) 土方回填工程施工流程及监理检查要点
压 实
监理检查点④
铺 土
监理检查点③
回填土料设计
监理检查点②
控制标准的确定
监理检查点①
检 测
监理检查点①:根据设计要求确定压实系数,通过击实试验确定土的最大干密度;
监理检查点②:通过设计和试验选定最合适的土料,确定铺土厚度、压实设备、压实遍数、检测手段,检测标准;
监理检查点③:检查施工过程中的铺土厚度的控制措施是否到位,土料的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监理检查点④:旁站检查压实设备和压实遍数,对现场回填土试验进行见证。
(2) 监理工程师的监控重点
1) 控制回填土料的质量。进场土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有大的粘土块或杂物必须筛除,并按设计要求进行灰土配比;
2) 控制铺土厚度和压实遍数,检查施工单位所采用的压实设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与试验时所选用的设备相一致,压实遍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 控制含水量。土的含水量应控制在最优含水量附近,用于回填储存的土堆,应采取防雨和防晒的措施,避免土中含水量有较大的变化。
4) 打夯机应按施工工艺要求进行压实,防止漏夯,对于边角处打夯机到不了的地方,应减少铺土厚度并采用人工夯实的办法;
5) 检查回填土的密实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最基本的方法是用环刀法进行现场取样试验,环刀取样时必须按照《土工试验方法标准》执行,并填写《回填土试验报告》;如符合设计要求,则同意进行上层土回填,否则应要求施工单位找出不合格原因,并提出处理措施,整改合格后方可允许回填上层土。
6) 冬、雨季施工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土料受冻或被雨淋;
7) 对回填土质量有疑问时,可采用见证取样或监理抽检的方式进行复检
(3) 监理工程师进行回填土旁站监理的控制要点为:
1) 检查施工人员是否掌握了技术交底的要求;
2) 清理基槽是否到位;
3) 土料和白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配料比例控制是否准确;
4) 铺土厚度如何控制,控制手段是否有效,实际情况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5) 压实遍数是否够,边角填土是否压实;
6) 取样部位和试验方法是否按《土工试验方法标准》执行;
3. 土方回填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分项工程报验
(1) 土方回填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划分是根据现场施工的实际情况,可以按施工时间,也可以按施工部位,以不影响施工工序为原则进行划分。
(2) 土方回填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依据《地基验收规范》表6.3.4中各项要求进行。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后按《施工验收统一标准》的要求填写《土方回填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报监理工程师验收;经监理工程师对所报工程验收合格并签认后,施工单位按《资料管理规程》的要求,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并附《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和《土方回填工程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核。上述报验程序及形成的监理资料如下列框图:
监理工程师审核
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
DBJ01-51,表B2-7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GB50300,表E.0.1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DBJ01-51,表C5-1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GB50300,表D.0.1
土方回填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GB50202,表6.3.4
土工击实试验报告
DBJ01-51,表C6-4
土工击实试验报告
《资料管理规程》,表C6-4
土工击实试验报告
《资料管理规程》,表C6-4
回填土试验报告
DBJ01-51,表C6-5
土工击实试验报告
《资料管理规程》,表C6-4
图1-2.2土方回填分项工程监理资料形成框图
1-2-3 土方开挖及回填的施工记录及施工试验
1. 原始地面测量记录(网格法);
2. 土工击实试验报告;
3. 回填土试验报告(应附试件取样位置图);
4. 地基验槽检查记录;
5. 地基处理记录;
6. 地基钎探记录(应附图)。
第三节 有支护土方工程
1-3-1 有支护土方开挖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在基坑(槽)或管沟工程等土方开挖施工中,由于基坑较深,当现场不宜放坡开挖,或放坡开挖可能对邻近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永久性道路产生危害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对基坑(槽)、管沟开挖土壁进行支护。
1. 事前控制
本章第二节中,有关无支护土方工程施工质量事前控制的内容在本节中仍然适用,除此之外,在有支护基坑(槽)或管沟开挖前,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做好下述工作:
(1)基坑(槽)支护工程及降水工程的施工前必须进行设计,设计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其设计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必须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施工前应根据支护结构形式、挖深、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周围环境、工期、气候和地面荷载等资料制定基坑(槽)支护施工方案,环境保护措施、基坑及相邻建筑物的监测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进行土方施工。
(3)土方工程施工除应对降水和排水施工进行设计外,还应对降水系统进行检查和试运转,一切正常后方可进行地下水位以下土方工程的施工。
(4)土方开挖顺序和方法必须与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5)基坑(槽)、管沟开挖施工应分层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基层边堆置土方不应超出设计荷载的要求,挖土时不应碰撞或损伤支护结构和降水设施。
(6)对基坑(槽)、管沟土方施工中应对支护结构和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7)基坑(槽)、管沟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应对坑底进行保护,并进行钎探,经验槽合格后,方可进行垫层施工,对大型基坑宜分区分段挖至设计标高并及时进行验槽,然后分区分块及时浇筑垫层。
2. 过程控制
有支护土方开挖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流程及监理检查要点
基坑开挖
监理检查点④
护坡工程施工
监理检查点③
降水工程施工
监理检查点②
基槽定位放线
监理检查点①
打混凝土垫层
监理检查点⑧
基底轻便触探
监理检查点⑤
清基底,验基底标高
监理检查点⑦
验 槽
监理检查点⑥
监理检查点①:审核定位放线成果;
监理检查点②:审核降水施工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对施工过程质量进行检查;
监理检查点③:审核护坡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对护坡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控制;
监理检查点④:定期检查边坡监测结果和边坡变形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组织研究解决方案,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处理。
监理检查点⑤:检查打钎过程,核查打钎记录;
监理检查点⑥: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共同检查基底土是否与《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说明相符,并核查基底标高;
监理检查点⑦:验槽后,施工单位按要求对基底进行处理和清理,监理工程师负
责检查并复核基底标高;
监理检查点⑧:验槽后督促施工单位对基底土采取保护措施,并尽快按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浇筑垫层。
在基坑开挖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 一般基坑相对较深,挖土机械和运土设备的通道布置和挖土顺序,当无特殊情况,应按土方开挖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的工序进行;不能碰撞基坑围护结构,不得损坏防渗帷幕和降水设施。
(2) 对于排桩间距较大的基坑,桩间土是少粘、无粘性土时,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3) 应注意降水效果,如果地质条件与勘察报告不符,降水效果差,或者防水帷幕施工质量欠佳时,基坑侧壁可能发生渗水,对一般的渗水可采取排水管导水措施;对于漏水严重且影响到基坑边坡稳定的,应停止施工,施工单位应与勘察、降水方案设计部门一起研究,尽快拿出可行的防水措施,并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
(4) 在基坑开挖过程中,由于降水系统已经形成,监理工程师要注意检查基坑周边的环境变化,如地面裂缝,围护结构位移变形等;当发现对基坑附近重要建筑物产生影响而出现安全隐患时,应启动应急措施进行防护。
(5) 在基坑开挖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施工单位对基坑边坡变化的监测工作。
(6) 肥槽土回填时应检查地下结构外墙防水层和防水保护层的保护措施是否有效。
(7) 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基坑变形监控值见表1-3.1。
表1-3-1 基坑变形监控值(mm)
基坑类别
围护结构墙顶位移监控值
围护结构墙体最大位移监控值
地面最大沉降监控值
一级基坑
3
5
3
二级基坑
6
8
6
三级基坑
8
10
10
注:一级基坑: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一部分;开挖深度大于10m;与临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要严加保护的基坑;
三级基坑:开挖深度小于7m,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的基坑;
二级基坑:除一、三级以外的基坑。
3. 施工质量检验及分项工程报验
(1) 有支护土方工程的检验批划分原则上同无支护土方工程,但针对有支护土方工程中不同的支护形式,应考虑不同的施工工序搭接,做到既便于检查验收,又不影响正常施工。
(2) 有支护土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和分项工程监理资料形成框图基本上同无支护土方工程框图。施工记录及施工试验除土方工程与无支护土方工程的相同以外,还应包括与降水工程和土壁支护工程有关的施工记录及施工试验资料,具体内容可参见本章其他节。
1-3-2 基坑(沟、槽)排水
1. 排水性质
基坑开挖施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地下水、大气降水或施工用水的影响,为确保基坑正常开挖施工,必须采取措施将地下水、大气降水和地面水排走。
2. 排水处理措施
生活区的用水严禁排向基坑,也不能渗入到基坑周边的地下,然后又渗透到基坑内,应通过有防渗要求的排水沟(管),排到远离基坑的地方,使之不能渗入基坑;对于地下水或降入到基坑内的大气降水,应在基坑边设置排水沟或挡水墙以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在基坑内布置排水沟和集水井,将汇集的水排至基坑外;上述排水措施应同基坑开挖同步进行。
3. 排水系统的布置
地面和基坑内的排水系统布置,应按施工季节长短和相应时间的地下水、大气降水和生活用水量大小而定。对于渗水边坡也应采取相应的排水措施,确保基坑边坡的稳定。
1-3-3 基坑降水工程
1. 降水工程施工质量的事前控制
(1) 熟悉各土层土质颗粒组成,渗透系数;地下水的性质,地下水埋深,流向,流量,是否承压。
(2) 了解设计采用的降水形式,基坑总排水量,降水井的布置,井径、井距、井深以及成井采用的材料。
(3) 成井的材料(各种管材、滤料、滤网)进场时,要检查出厂产品合格证及相应质检证明,进入场内后要进行检验并合理堆放。
(4) 真空井点的真空泵和其他形式的降水井下潜水泵都应有充足的备用。
(5) 审核成井的施工方法:
1) 成井使用的机械设备是否满足施工需要;
2) 成孔过程中泥浆的处理措施是否符合工艺要求,并满足环保要求;
3) 成井过程中确保孔壁稳定的质量保证措施得到落实;
4) 洗井措施应有效;
5) 对井内抽出的地下水的排水系统布置符合已批准的施工方案要求;
6) 成孔、成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得到落实。
2. 降水工程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
(1)降水工程施工流程及监理检查点
抽水试验
监理检查点④
成井过程检查
监理检查点③
成孔过程检查
监理检查点②
定位放线
监理检查点①
抽水管理
监理检查点⑤
监理检查点①:基槽放线、井位放线的检查和复核;
监理检查点②:检查孔深和洗井结果是否达到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应规范要求;
监理检查点③:检查井管、滤网、滤料的质量是否符合降水工程设计和相应规范要求;
监理检查点④:单井抽水和群井抽水试运行的结果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基坑中心或最深处的地下水是否降到设计水位;
监理检查点⑤:检查抽、排水管路系统运行情况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做到负责人员到位,责任明确,工作制度严谨。
(2)针对不同的降水井施工工艺,监理工程师应注意以下特点:
1)喷射井点
A.成孔过程中注意防止塌孔,一旦发生塌孔必须进行处理;成孔后要稀释泥浆,控制泥浆含量;
B.向孔内投入的滤料要符合设计要求;
C.孔顶封孔要有足够的高度,并且要封盖密实。
2)真空井点
真空井点施工基本同喷射井点,但真空井点的真空泵应放在排水总管后,因此,滤管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3)电渗井点
电渗井点阴阳级的位置和长度要符合设计要求。
4)引渗井
引渗井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布井,成孔后孔内回填的砂砾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5)管井
A.按设计要求布井,成孔后要洗井;
B.应检查滤水管质量,不合格者严禁放入井中;
C.位于水位中的滤管其外侧应按设计要求布置滤网,滤网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D.滤水管外侧回填的滤料质量和级配应符合设计要求;
E.成井后应及时洗井,并进行单井抽水试验。
(3)在成孔过程中,如发现地质条件与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不相符合,施工单位应及时与降水工程设计人员商量,修改降水工程设计方案,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
(4)降水系统形成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落实地下水观测制度,并定期通报地下水位情况。
1) 当水位未达到设计要求的降深时,每天观测3次,并做记录;
2) 当水位降到设计水位时,每天观测一次并做记录;
3) 当井内水位和流量有异常变化时,应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进行处理,确保降水系统正常运行。
3. 降水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和验收
(1) 降水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批划分原则:不同的降水深度,不同的降水方法,不同的成井方法都可以作为检验批划分的界限,也可以按台班,按施工工序以一定数量的降水井作为一个检验批进行施工质量的检验。
(2) 对基坑降水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主要是以降水工程设计为依据,降水系统形成且地下水位稳定后,基坑中间部位的地下水位降至基底以下1.0m左右时,可以认为此降水系统符合设计要求。
降水系统的施工质量检验按《地基验收规范》表7.8.6的要求进行,待检验合格后按《施工验收统一标准》表E.0.1要求填写,并报项目监理部验收。
1-3-4 基坑防水围封工程
由于基坑降水往往会导致基坑周边道路沉陷,房屋裂缝,甚至于会造成周边建筑物破坏,如果基坑附近有重要的地面建筑,更不允许因基坑降水而受到影响。为此,地下结构施工中一般多采用防水帷幕将基坑围封起来,目的是在基坑内降水时起到挡水作用,使基坑外的地下水位基本上不受到影响;另外,对于深基坑且地下水量又比较大时,大量抽取地下水会造成大量的地下水浪费,而且也会对基坑稍远些的建筑物产生影响。
基坑围封一般是采用排桩加水泥搅拌桩或地下混凝土连续墙等组成不透水墙体。基坑防水围封的监理要点如下:
1.监理工程师应了解设计采用的防渗结构形式,防渗要求,最小结构厚度,防渗结构轴线的布置,抗渗等级及防渗止水帷幕的起止标高;
2.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防渗体系结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确保防渗体结构施工质量的技术保证措施,符合设计要求的施工质量检测方法;
3.根据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监理工作重点应放在以下方面:防渗体结构轴线放线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钻孔垂直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或浆液的强度等级、抗渗等级、流动性都必须满足设计和施工工艺要求。
4.由于防渗体结构是地下结构,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不常被发现,但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很容易暴露出来,因此,监理工程师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对于基坑开挖过程中发现的防渗帷幕不连续,厚度小于设计要求等质量问题,做出相应的应急补救措施,报项目监理部审核备案。
5.关于防渗帷幕本身结构的施工监理,排桩见1-3-5节;地下连续墙见1-3-6节;高压喷射注浆见1-4-8节;水泥土搅拌桩见1-4-9节;混凝土灌注桩见1-5-2节。
6.关于基坑封底的施工监理,一般基坑围封,基底以下有一个相对不透水层,如果相对不透水层比较厚,在基坑外侧的水压力作用下,基坑底不会隆起,也不会产生流土,这种情况下,可以直接把不透水结构做到相对不透水层中进行封底。对此情况,监理工程师应了解设计围封结构插入相对不透水层的深度(或标高),在此基础上,要求施工单位给出围封结构插入相对不透水层的检查手段,以便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对于相对不透水层较薄,抵挡不住外水压力,易产生基底隆起或流土的情况,就必须对基底下土层进行处理,形成一个比较厚的人工相对不透水层,把整个基坑封堵起来,为此,监理工程师应掌握人工相对不透水层的结构设计要求,施工单位采用的施工方法和施工质量保证措施,以及人工相对不透水层施工质量检查标准和检查方法,以此作为监理工程师验收人工相对不透水层的依据。
1-3-5 排桩工程施工
排桩工程是把单个桩体并排连续或间隔一定距离“一”字形排列的地下挡土结构,桩形多采用混凝土灌注桩。
1. 混凝土灌注桩围挡结构施工质量事前控制
(1) 了解混凝土灌注桩围档结构的桩径、桩距、桩长等;
(2) 熟悉混凝土灌注桩设计的技术要求,钢筋笼直径、构造、主筋规格、主筋间距、钢筋笼的长度及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和坍落度等技术要求;
(3) 审核用于施工的主要机械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及配件准备情况;
(4) 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机械成孔、钢筋笼制做、混凝土灌注等各主要工序的施工工艺,以及相应工序的质量保证措施;
(5) 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导管法浇筑混凝土的操作规程和技术措施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核;
(6) 对于现场配制的混凝土,应按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地基施工中混合料的技术要求执行,详见1-4-11节;
(7) 泥浆处理措施应完善,以减少环境污染;
(8) 审查进场材料的产品合格证和质量检验证明文件,并按规定进行抽检复试的见证工作,确认材料合格后方可允许在工程上使用;
(9) 检查施工场地条件,风、水、电等现场条件应能满足施工需要;
(10) 按桩位平面图核查施工单位的桩位测放结果。
2. 混凝土灌注桩围挡结构施工质量过程控制
(1)排桩工程施工流程及监理检查点
钢筋笼制做安装
监理检查点③
成孔检查
监理检查点②
定位放线
监理检查点①
锚杆施工检查
监理检查点⑤
成桩检查
监理检查点④
监理检查点①:基槽放线和桩位放线的检查和复核;
监理检查点②:检查成孔质量,即孔深、孔的垂直度、孔径是否符合设计和相应规范的要求;
监理检查点③:检查钢筋笼制作和安放是否符合桩的设计要求和相应验收规范的规定;
监理检查点④:旁站检查桩体混凝土浇筑的方法和质量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应规范要求;
监理检查点⑤:检查锚杆成孔、成杆、间距、排距,预加荷载、锁定荷载是否符合设计及相应规范的要求。
(2) 钢筋笼制作和安放的检查要点:
1) 钢筋笼制作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分段制作的钢筋笼,其接头宜用焊接,技术要求按《混凝土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
2) 主筋净间距必须大于混凝土骨料最大粒径的3倍以上;
3) 主筋的底端不宜设弯钩,施工工艺要求设弯钩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 钢筋笼内径应比导管接头处外径大100mm以上;
5) 钢筋笼吊放时,应按设计要求的方向垂直下放,就位后立即固定;
6) 伸入冠梁中的钢筋要保护好,不得弯折;
7) 钢筋笼制作的允许偏差按《地基验收规范》表5.6.4-1要求执行。
(3) 混凝土灌注桩成孔施工的监控要点:
1)对于用循环钻机或冲击钻机成孔的桩,钻孔施工前应检查护筒,筒周边土是否密实,筒高出地面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施工机械就位后是不是垂直,并检查桩孔垂直度的监测仪器的标定成果。成孔后抽测孔径、孔深和孔垂直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做好记录;
3)用螺旋钻机干孔作业时,当遇到含水量大的软塑土层或砂层时,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预防缩孔或塌孔的技术措施是否到位并有效;
(4)混凝土浇筑的监控要点:
1)在进行混凝土浇注时,应严格按施工方案中制定的施工工艺进行,并做好技术交底,孔口应由技术熟练且责任心强的工人负责施工;
2)对进场的混凝土应检查其坍落度,粗骨料中的最大直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3)用导管法进行水下混凝土浇筑时,监理工程师检查重点是防止断桩发生。在浇筑第一根桩时,监理工程师必须旁站,检查导管内放置的阻水塞不仅要起到阻水作用,而且在混凝土重力作用下,能自由下落排至导管外;在第一次提升导管时,应检查漏斗中的混凝土量,该量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要求,确保导管外的混凝土在导管底部以上2.0m。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每次提升导管,必须确保导管埋在混凝土中高度在2.0m以上。
4)桩顶混凝土应按设计要求留有一定的保护高度,待做冠梁时再凿至设计桩顶标高;
5)混凝土灌注桩施工应隔孔进行,避免串孔;
6)每个班(或100m3)或每个检验批应留一组试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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