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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土木工程招标文件:
(一)投标邀请书
投 标 邀 请 函
杭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对分水镇中邵至里邵公路路面工程进行招标,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并请于 2014年6月20日时到 项目部 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收取200元人民币作为工本费(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将不予以退还)
联系人: 张三
电话: 15834557899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 5 月 12 日
二. 投标人须知:
一.总说明
1.1招标组织——本工程根据规程由招标人负责,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工程招标工作。招标全过程由县监察局、县招投标监管部门、县交通局、县公证处到场监察、监督、公证。
1.2投标人必须承诺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后方可组织投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有疑异时,按相应条款要求提出质疑,代理公司复核后按相应条款要求回复。
1.3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5项所述;
1.4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经桐庐县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1.5其它说明
1.5.1投标人可在网上查看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预算书、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预算书、招标答疑纪要、施工图纸等投标所需的原件资料,投标人必须在2014年8月20日17时30分前到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地址: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6楼)购取,资料费300元,施工图纸押金1000元。如在此规定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购取招标文件、工程预算书原件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投标资格,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得开标、评标。
注:投标人认为不需要纸质的施工图纸(包括地质勘察报告),招标人可提供电子格式的施工图纸(如有),但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由于不领取纸质施工图纸(包括地质勘察报告)而承担的投标风险;如投标人仅领取电子格式的施工图时,招标人不向投标人收取图纸押金。
1.5.2投标人办理企业备案、进场交易证
(1)桐庐县范围企业采用每年定期办理相关企业备案和进场交易证。
(2)非桐庐县范围企业的投标人在工程开标前,如尚未办理交易证和企业备案的,或虽已办理,但已过有效期限的,须先到桐庐县交通局办理企业备案(具体办理事宜请与县交通局联系,联系电话:64217652,联系人:洪先生),备案后再到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办理进场交易证(具体办理事宜请与县招投标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64217669,联系人:毛先生)。
二.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次招标的工程范围见前附表第6项和工程预算书编制说明所述;
2.2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前附表第7项所述。
三.资金来源
3.1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四.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所述;
4.2投标人合格条件见本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4.3本工程采用前附表所述的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4.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或有在建工程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3)未提供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进桐庐备案原件的;
(14)投标人未办理投标担保、交易证手续的;
(15)未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这三项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
(16)未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和B证原件及复印件的;
(17)未提供技术负责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质检员兼试验员、安全员证书原件的;
(18)项目负责人为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的;
五.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六.踏勘现场
6.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但招标人要求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让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6.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三. 合同主要条款:
1、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建设[1999]313号文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2、本工程工程款支付方式、结算方式:
a、支付方式:工程开工后7天内支付合同价款10%的预付款,施工中按工程进度每月25日经监理工程师签证报招标人审核后酌情支付实际完成工程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审计结算并经审定后支付至结算造价的95%,5%质量保证金在二年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
b、结算方式:
工程量结算时按实调整,工程结算综合单价按招标人工程预算书的综合单价乘以折算系数0.72,新增项目综合单价按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价编制说明的规定计算后乘折算系数0.72。
折算系数=投标报价÷招标人预算价=0. 72
风险范围:人工、机械台班、材料等价格的市场变化及国家政策性调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不可预计的各类费用。
3、“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的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的约束力。”
四.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
1.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投标函附录
(5)投标人拟派项目班子主要成员到位(岗)率等相关内容承诺书
(6)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7) 劳动力计划表
(8)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的网络图或横道图
(9)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10)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11)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12) 资格审查文件:
①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这三项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备案原件及复印件
④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技术负责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质检员兼试验员、安全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为便于专家评标,以上资料原件投标人应另袋包装,并提供盖好单位公章的资料原件明细清单一式2份(一份粘贴在档案袋外包装上,一份放在包装袋内)。投标单位若在同一天内在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举行的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本工程项目须提供的企业备案资料不能如数提供的,应附注说明此资料原件具体存放在哪个工程项目的档案袋内。
三.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四.投标报价及招标人工程预算书编制依据
4.1根据桐招管[2009]4号文件的规定,确定本工程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182.8093万元(本工程预算价为253.9018万元,详见招标人工程预算书),投标人必须按此规定的投标报价金额作为本次的投标报价,不得更改。
4.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完成本须知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
4.3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4.4合同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
4.5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费用增加的申请将不获批准;
4.6本次招标,招标人委托具有造价资质的单位编制预算价,预算价编制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图纸、2014年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4年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以及与2014年版“新计价依据”相配套的有关资料和文件,有关费用计算规定如下:
a、本工程材料价格: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b、取费标准: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4.7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人工程预算书将作为签订合同和办理施工结算的有效依据。工程结算综合单价按招标人工程预算书的综合单价乘以折算系数0.72,新增项目综合单价按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价编制说明的规定计算后乘折算系数0.72。
折算系数=投标报价÷招标人预算价=0.72
4.8本工程招标人不设预留金。
五.投标货币及投标工期
5.1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5.2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在9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一旦中标,该工期即为合同工期。
5.3根据招投标管理规定,一旦中标人确定,中标工期必须认真执行,中标工期即为施工合同工期,工期实行履约措施,每延误一天按1000元人民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履约保证金的20%。
六.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七.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7.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前附表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A4纸打印,不得使用手写体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7.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7.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五. 技术条款:
一、概述
(一)设计依据
1、分水镇人民政府关于《分水镇中邵至里邵公路工程设计委托书》。
2、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等。
(二)设计标准
分水镇中邵至里邵公路工程设计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O1—2014)规定的设计速度15Km/h的准四级公路标准执行。
(三)测设经过
我公司受分水镇人民政府委托,自2014年4月初开始进行勘测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文件于2014年4月底完成。
二、路线
(一)路线布设
本设计文件为分水镇中邵至里邵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起点为分水镇中邵,路线前进方向到达水镇里邵。路线全长7.877km。
(二)施工注意事项
1、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先熟悉路线设计并实地调查和核实,在办理占用土地手续后,进行全线贯通回复测量和固定线路工作,其内容包括:控制点、中线及高程复测、水准点的复查及增设、横断面的检查及补测。
2、施工测量的精度,应符合交通部现行《公路路线勘测规程》的要求。
3、施工中应尽量保护所有标志,当无法保留时应另用桩固定路基之外,在移钉的桩上和记录簿中,均应注明桩号及移钉距离。
4、施工期间应根据固定桩随时恢复原桩,并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三、路基、路面
(一)路基横断面的布置及加宽、超高方案说明
1、一般路基设计说明:
根据沿线自然环境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本着因地制宣的原则,选用合理的路基断面形式和边坡,并采用经济有效的排水防护工程措施,防止各种不利因素对路基的危害,确保路基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
2、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本项目的具体特点,路基采用公路设计速度为20Km/h的四级公路标准。
3、路面横坡:行车道2.0%,土路肩为3%。
4、路基加宽:本工程路基加宽采用技术标准中的一类半加宽值。
5、超高设置
路面超高方式采用绕行车道中心线旋转。
6、用地范围
填方坡脚或排水沟外侧,挖方边坡顶或截水沟外侧各l米为用地范围。
7、路基边坡坡度
根据沿线实际情况,参照《公路路基设计规范》确定路基边坡坡度。
(1)填方路基
路基填方采用宕渣或砂砾填筑,边坡坡率为1:1.5,沿线填方路堤除利用路基挖方外,其余均采用取料场。
(2)本线挖方路段地质情况不一,各边坡视地质情况分别确定,其边坡率采用1:0.5-l:l之间。
(二)路基设计说明
l、干湿类型划分及回弹模量E。
根据路线地下水位和雨季地面水排泄情况的调查以及填料性质、填土高度,将路基划分为干燥和中湿两种类型,回弹模量E。值是根据以往实际工程检测资料分析取值,填方路基E。≥45MPa,挖方路基土质E。≥45MPa,石质E。≥l00MPa。
2、路基设计标高
(1)路基设计标高为路基中心标高。
(2)设计高程系统采用黄海高程系统。
(三) 施工注意事项
1、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先熟悉路线设计并实地调查和核实,在办理占用土地手续后,进行全线贯通回复测量和固定线路工作,其内容包括:控制点、中线及高程复测、水准点的复查及增设、横断面的检查及补测。
2、施工测量的精度,应符合交通部现行《公路路线勘测规程》的要求。
四、路面
(一)设计原则
因地制宜、科学选料、技术可行、造价合理、方便施工、利于养护、适用寿命长,确保路面在设计年限内满足该路段的交通承受能力、耐久性、舒适性和安全性的原则。
依上述原则,结合工程实践经验,确定了本项目为水泥混凝土面层。
(二)路面设计依据
水泥混凝土路面经计算出的累积当量轴次,确定了平均交通量大于800辆的为中等交通登记,弯拉强度值按设计规范取4.5Mpa。
(三)路面施工前准备工作
1、路基施工应严格按《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JTJ034-2014)执行,填方路段顶面以下30cm应采用清宕渣或砂砾填筑。
2、路堤在日填筑前应进行压实,压实度应大于85%,方可进行路堤施工。
3、路线所经池(河)塘、水库路段需先排水疏干,清除淤泥至塘底,再进行正常路堤施工。
4、路基防护所用石料,在外侧面必须整洁、平整,有较好的侧面。
5、施工机械
路基、路面施工应优先采用符合规范、技术性能先进的施工设备,以确保工程质量。
6、路面施工应严格按《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JTJ034-2014)。
(四)路面结构组合
水泥砼路面结构:20cm普通水泥混凝土面层+15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路面总厚度为35cm。
(五)、基层结构材料的组成及技术要求
l、水泥稳定砂砾基层
(1)、材料
A、水泥
水泥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但是不得使用快硬水泥、早强水泥以及受潮水泥。采用强度等级为32.5级初凝时间3h以上的水泥。
B、砾石
水泥稳定砂砾基层,其颗粒最大粒径不超过37.5mm。
C、水
使用洁净水,不得含有有害物质。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水源不得使用。
2、混合料组成设计
(1)水泥稳定砂砾基层压实度≥97%,水泥含量4.5%,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为≥3.0MPa。
(2) 混合料应按照《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实验规程》(JTJO57-94)规定的标准方法进行试验,试件应在规定的温度(20±2℃)和温度条件(相对湿度大于90%)下养生6天,浸水1天,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满足要求。
(3) 对于同一土样,应做三种以上水泥剂量的混合料击实实验.并按最佳含水量和计算的干密度制备试件。试件应按照与规定的现场压实度相应的干密度制
作。进行强度试验时,作平行试验的试件个数不小于9个。
3、施工要求
路面基层施工应严恪按《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14)执行。
(六)水泥砼面层
A.材料
1、水泥
a.水泥的物理性能和化学成份应符台图纸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b.混凝土路面采用强度等级为42.5或42.5R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抗折强度、抗压强度应符合《公路水泥砼路面施工技术觇程》中的规定。
2、粗集料
粗集料用碎石,应质地坚硬、耐久、洁净。粗集料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不低于II级,水泥砼集料最大粒径不应超过31.5mm
3、细集料
细集料采用质地坚硬、耐久、洁净天然砂、机制砂或混合砂,砂类级别不低于Ⅱ级,砂:细度模数应≥2.5,含泥量不大于3%。
4、接缝材料
填缝料选用聚脂焦油类常温施工式填缝及预制橡胶嵌缝条。其技术要求应符合《公路水泥砼路面施工技术规程》中的规定。
B.水泥砼路面结构层组设计
l、路面结构层见下表:
公路等级
四级公路
面层
20cm水泥砼
2、路面结构层混合料组成
(1)面层结构组合及厚度见“路面结构设计图”,水泥混凝土集料级配和水泥用量需通过试验确定,水泥混凝土中的材料应符台《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D40-2002)设计文件等要求。
C.施工要求
1、质量
水泥砼路面的强度以28天龄期的弯拉强度(MPa)控制(混凝土粗集料必须采用碎石,严禁使用卵石,细集料必须采用质地坚硬、耐久、洁净的江砂),基层的强度按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控制。
公路等级
四级公路
路面面层
4.5 MPa
2、路面施工应优先采用符合规范、技术性能先进的施工设备,以确保工程质量。
3、路面施工应严格按《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30-2003)和《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JTJ034-2000)执行。
五、路基、路面排水系统及防护设计
1、路基排水: 全线填方路段不设排水沟,挖方路段设边沟。
2、路面排水设计:路面排水方式采用漫流式,即路面水沿横向自田漫流流入路基边沟。
3、路基防护设计:新建浆砌片石挡墙。
六、桥梁、涵洞
(一)设计规范
1、交通部JTGB01-2014《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2、交通部JTGD60-2014《公路桥涵技术通用规范》
3、交通部JTGD61-2014《公路圬土桥涵设计规范》
4、交通部JTGD62-2014《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
5、交通部JTJ024-95《公路桥涵地基及基础设计规范》
(二)沿线桥梁、涵洞分布情况
设钢筋砼管涵8道,盖板涵4道。
(三)涵洞
1、结构型式:采用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2、钢筋混凝土圆管涵的管径为0.8米。
3、圆管涵的管节长度主要有2.0M和0.5M两种,前者为基本管节,后者为调整管节。
4、钢筋砼圆管涵基础地基容许承载力要求不小于10Kpa。
5、主要材料:管节混凝土采用C30,管基和端墙墙帽采用C15混凝土,端墙、隔水墙和洞口铺砌采用M7.5浆砌片石。
特别说明: 本招标文件中所列出的规范与标准,如现已有新的规范与标准,则承包人应按新的规范与标准执行;本招标文件说明的施工与技术要求与设计施工图不一致时,以设计施工图和招标人要求为准
(六)设计图纸
(七)评标标准和方法:
一.评标会议
开标会议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组织。
招标人根据《桐庐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参加本工程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确定和评议执行桐建设[2005]09号文,具体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开标前抽签确定,抽签产生的评委应遵守回避制度,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调换。并报县招投标监管部门审核备案,聘任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必须保密。
二.评标过程的保密
2.1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接触,不得随意外出,在规定的范围内工作;
2.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如试图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3合同授予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情况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或其他有关人员处获取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询标或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
四.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4.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规定仅对确实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4.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答辩;
4.3评标委员会依据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确定中标人。
4.4评标方法和标准
根据县招管办、县建设局和监察局联合发布的桐招管【2009】4号文件,本工程采用总价下浮中标法评标。
招标人按文件规定确定本工程中标价为182.8093万元,投标人报价与此规定不一致的为无效标书,作废标处理。
具体评标的方法如下:
(1)、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和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2)、由公证处在经评审的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签产生拟中标人和中标备选人。
八. 投标辅助材料
2. 请举例说明土木工程合同纠纷案例及处理方法
案例 原告:重庆市某建筑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
被告:重庆市某电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控公司)
基本案情:1998年9月,被告某电控公司对其待建办公公综合楼工程进行招标,原告某建筑公司中标,双方签订了盖楼建筑公司承包合同。合同规定:建筑公司承包电控公司办公综合楼建筑工程,工程价款执行预算定额和取费标准,以评标委员会审定的建筑公司投标书为准,结算价按某造价咨询公司出具的审价结论确定。工程与1999年12月竣工,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工程造价经某造价咨询公司定为5418万元,双方对此结算无异议。此后不久,市审计局对电控公司办公综合楼工程结算进行审计。审计结论认为,某造价公司审定的工程造价多计343万元,应予以审减。审计局作出处理决定:限期由电控公司向建筑公司收回该多计款。2000年1月,建筑公司又承包了电控公司某厂房工程。该工程完工后于2001年11月办理结算时,电控公司以执行审计局决定为理由,从建筑公司的厂房工程款中扣除了办公楼多计工程款343万元。建筑公司认为电控公司扣款是违约行为,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电控公司退回扣除工程款。电控公司辩称其扣除有依据,不同意建筑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审理:
一审法院认为:建筑公司与电控公司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有效,并已履行完毕。审计局作出的审计决定对建筑公司不具有法律效力,电控公司据此扣付建筑公司建筑工程款不当,判决电控公司退回扣除的343万元工程款给建筑公司。
电控公司不服此判决,提起上诉称:审计局为法定的审计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因此,审计局对我司基建项目作出的审计结论和决定具有法律效力。我司依此决定扣回工程款并无不当。建筑公司不同意扣款是对审计行为不服,属行政纠纷,不应由法院作经济纠纷处理。现审计决定未经法定程序撤销,我司仍应执行,建筑公司也应协助执行。建筑公司辩称:双方履行合同后经某造价咨询公司办理工程决算,合法有效。审计局的审计决定是对电控公司作出的,对我公司无约束力,因此,电控公司无权扣回该工程款。
二审法院认为:电控公司与建筑公司是平等主体间的合同关系,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审计局作出的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对建筑公司没有法律约束力。电控公司仅以执行审计决定为由,扣回建筑公司的工程款没有合法依据,故其上述理由不成立。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 请举例说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安全事故及处理案例
原告:某大学 被告:某建筑公司
基本案情:
2000年4月,某大学为建设学生公寓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合同。合同约定: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主体工程和内外承重砖一律使用国家标准砌块,每层加水泥圈梁;某大学可预付工程款,工程的全部费用于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交付使用后,如果在六个月内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由承包人负责修复等。一年后,学生公寓如期完工,在某大学和某建筑公司共同进行竣工验收时,某大学发现工程3~5层的内承重墙体裂缝较多,要求某建筑公司修复后再验收,某建筑公司认为不影响使用而拒绝修复。因为新生亟待入住,某大学接受了宿舍楼。在使用后八个月之后,公寓楼五层承重墙倒塌,致使一人死亡,三人受伤,其中一人致残。受害者与某大学要求建筑公司赔偿损失,并修复倒塌工程。某建筑公司以使用不当且已过保修期为由拒绝赔偿。无奈之下,受害者与大学诉至法院,请法院主持公道。
案件审理:
法院在审理期间对工程事故原因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为某建筑公司偷工减料致宿舍楼内承重墙倒塌。因此,法院对某建筑公司以保修期已过为由拒绝赔偿的主张不予以支持,判决某建筑公司应当向受害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负责修复倒塌的部分工程。
4. 请举例说明工程建设标准化法规方面违反法规及其处理案例
基本案情:
江苏省无锡市太湖娱乐城工程地处无锡闹市区,主体地上22层,地下三层,建筑面积47800平方米,该工程建设单位为无锡太湖娱乐城总公司,工程监理单位为无锡同济建筑监理公司。该工程建筑结构,水电暖通设计由无锡市建筑设计研究承担,建筑结构土建施工由无锡市第二某建筑工程总公司承担,基坑围护结构设计和施工单位为南京勘察工程公司,工程桩基施工也同时由南京勘察公司承建。该工程自1995年2月开始由南京勘察公司进场开始围护及桩基施工,于1995年9月开始从东向西进行挖土,内支撑安装及桩间压密注浆施工,于1996年4月13日基本完成深基坑围护支护工程项目,1996年4月13日至4月20日,继续以人工挖除基坑西南角剩余土方约为2000立方米,同年4月20日下午5时左右,基坑西南剩余土方基本挖清后,不满10小时,即于当夜4月21日凌晨2时25分左右,基坑西南角发生倒塌。
事故责任的分析和处理:
无锡市太湖娱乐城工程的基坑围护结构系由南京勘察公司一体负责设计和施工,该公司一并对施防护,基坑安全以及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地下管线的保护负责作出了合同成果。在该基坑围护支护结构的设计和施工实践中,南京勘察工程公司应认真掌握该基坑维护支护的技术条件,对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进行强度和变形分析计算,且须加强管理。但在基坑维护支护结构的设计和施工中,该公司仅进行单一情况的强度计算,特别是对该基坑西边线的大转折凸角节点受力复杂部位考虑疏漏,未进行受力分析和变形计算,形成薄弱突破点,留下严重隐患。在施工发现有情况又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该处强度严重不足,在土的被动压力减小后而首先破坏失效,引起基坑西南角维护支撑系统失去平衡稳定,而发生该基坑局部坍塌。作为该基坑维护支护结构设计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的一体承建的南京勘察公司是该基坑部分坍塌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该单位的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施工现场负责人应为主要责任人。无锡太湖娱乐城总公司作为建设单位,疏忽严格管理,应部分承担组织管理责任。
1. 南京勘察公司为该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承担赔偿事故经济损失的百分之八十。在事故处理,经济损失赔偿实现前,吊销该单位进入无锡市进士施工许可证。在调查中发现有转包现象,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处理。该单位的事故责任人,由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2. 太湖娱乐城总公司应部分承担组织管理责任,承担事故经济损失的百分之二十。
3. 对周围建筑的维修加固费用,考虑到基坑坍塌事故发生前已有一定的影响,故可作为工程预算按实际发生数进入工程造价中处理。
4. 土方总包单位苏州地质工程勘察院以及分包单位锡山市市政运输公司在基坑土方工程施工中也有缺陷,给予通报批评。
5. 无锡同济建筑工程监理公司监理不力,给予行政批评。并督促其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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