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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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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xx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篇一:XX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参考)XX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整合后 XX 系统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 XX 集团公司(以下简称 XX)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所属二级、三级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运用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第四条 各单位财务部门应认真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加强现金、银行

2、存款等重要单据、印鉴的管理,及时做好对财物的转移、毁损等原始记录。各项财物的进出、消耗都应当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完善各种定额,定期或不定期 2 地进行财产清查。第五条 各单位在会计核算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会计核算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原则,符合具体会计准则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要求。(二)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三)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报集团公司财务部批准后方可变更,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四)会计核算应当及时,不得提前或延后。应及时报送财务报告及相关

3、统计资料。(五)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 和利用。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 第六条 XX实行财务人员统派分级管理办法。各单位财务经理(含二级公司财务副经理)由集团公司财务部统派统管,三级公司财务副经理、会计由二级公司统派统管。统派统管财务人员的人事、工资福利等关系统一由派出公司管理,编制列入派出公司财务部。派出公司财务部会同派出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研究并报派出公司办公会议确定财务人员的岗位设臵和职级,定期组织对财务人员进行考 3 核、任免、调动和奖惩。第七条 从事财务会计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其人员聘用资格统一由集团公司财务部确认。二、三级公司招聘财务人

4、员由所在公司组织,集团公司财务部会同把关,所聘人员简历、毕业证书、会计证、职称证书等相关资料及时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备案。招聘人员的聘用和考核由招聘公司负责,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其业务指导和培训。第八条 统派的财务人员由派出公司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统派财务负责人实行定期轮岗制,由派出公司财务部根据各单位的业务需要按上岗条件,会商派出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并报派出公司办公会议同意后调配。第九条 统派统管财务人员的个人福利原则上与所服务单位的效益脱钩,其工资、奖金、劳保等福利费用由派出公司发给,其在所服务单位因公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补贴、节假日等值班补贴等,由所在单位按规定支付。第十条 外派至控股、非控股合

5、资公司的财务部负责人,其在派驻公司的工资、福利及其他津贴(交通、通讯、差旅费、误餐补贴、节假日值班补贴除外)等,全额缴交派出公司。第十一条 各单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有 4 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第三章 资金筹集与调度 第十二条 各单位的资金除国家或集团公司投入注册资本金和各年盈余公积外,还可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或发行企业债券等办法筹措。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财务部下设结算中心,结算中心根据XX结算中心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XX结算中心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细则)统筹集

6、团融资工作。第十四条 纳入结算中心统一资金管理的成员单位应按结算中心要求格式、时限编制周、月、年度资金计划。具体报送时间为:年度资金计划于年度预算完成后两周内报送;月资金计划应于每月开始前 1 个工作日报送;周资金计划应于上周五下班前报送。对于与计划严重不符的申请用款,结算中心有权予以驳回。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财务部根据各单位资金计划和 XX系统全年经营计划,编制 XX 系统资金计划,及时、合理、有效地筹集和调剂资金,努力保证各项建设和经营资金的需要。第十六条 各单位均有为政府和 XX系统融资的责任,结算中心根据办法和细则归集 XX 系统各成员单位收 5 入的资金,各成员单位使用资金按办法和细则

7、规定执行。结算中心可在 XX 系统内部统筹调剂资金,各单位应服从结算中心的资金调剂。第十七条 各单位向金融机构办理抵押贷款,须报集团公司审核。未经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严禁各单位以土地使用权或其他有形资产对外抵押担保;各单位原则上不得为非关联企业或个人提供担保,个别确需担保的须事先报集团公司研究同意,上报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担保。提供担保的同时,应向被担保方收取一定比例的担保费,风险较大的还应由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第十八条 各单位财务部应做好融资、担保情况的统计,每季度融资、对外担保情况应于季度终后二日内报送集团公司财务部,以便集团公司按季监控、分析、汇总。第十九条 各单位发生的

8、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并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 6 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各单位替政府融资或代建工程垫资的贷款利息,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第四章 资金使用及经营管理费用的开支 第二十条 各单位资金的使用必须遵守以下原则:(一)不准擅自改

9、变原定用途;(二)不准帐外保留资金;(三)不准套取资金;(四)不准对外拆出资金;(五)严禁公款私用、私存。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除备用金和零星开支外,各类用款均实行事先申请,事后审核报销办法。即:用款部门应填写“用款申请表”,财务部审核,按审批权限审批后,取得现金或银行结算单据,款项用毕将有关发票、收据等单据送财务部审核,报销结帐,各单位备用金实行限额管理。第二十二条 所有人员一律不准因私向公司借用备用金,因公需预先借用备用金的,应按有关程序经审批后借用,用后应及时办理报支手续,并收回余款,各单位财务部应负责及时清理,催收各项借款。第二十三条 有关成本费用按如下办法核算:(一)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

10、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本年度的,应当作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 7 于几个会计年度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二)跨期费用按受益期摊销或预提。(三)各项外币业务外币金额按结汇时的外汇牌价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对于少许未结汇的外币,按照月末的外币汇率进行调整,计入汇兑损益。企业发生的汇兑净损益,计入财务费用;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为代建工程发生的,计入代建工程项目成本。(四)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成本按实际成本计算,并在其有效使用期或受益期内平均摊销,无形资产残值为零,对于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的,按照受益年限进行摊销,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的,按照

11、2 年进行摊销,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项目。开办费直接记入“管理费用”科目。(五)固定资产原值按历史成本计价,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残值统一按原值的 5%计算,折旧年限统一规定如下表:篇二:集团内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XX 集团有限公司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团各控股公司(含间接与相对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加强固定资产购买、8 使用、调拨、盘点及清理等环节的控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权利和义务,根据集团管理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是指:各公司通过购买、建造、调入、融资租赁、接受投资、接受捐赠、非货币性

12、交易、债务重组及盘盈等方式取得的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有形资产。第三条 适应范围:本管理办法适应于集团各控股公司。第四条 各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本内部控制规范,建立适合本公司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具体制度,并具体组织实施。第五条 各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本公司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具体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固定资产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第二章 固定资产定义、分类及折旧计提 第六条 固定资产定义:(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三)单位价值较高(本集团设定为 2,000元)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

13、、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四)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其单位价值在 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 2 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9 第七条 固定资产分类:各公司应按实际管理需要将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一)房屋及建筑物;(二)机器设备;(三)电子设备;(四)运输设备;(五)其他设备。第八条 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一)计提折旧原则:除以下情况外,各公司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2、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3、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4、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5、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二)计提折

14、旧方法:各公司均应按直线折旧法计提折旧。(三)预留残值:各公司应按固定资产原值的 10%预留残值。(四)计提折旧年限:1、屋及建筑物:20 年;2、机器设备:10 年;3、电子设备:5 年;10 4、运输设备:5 年;5、其他设备:5 年。第三章 固定资产取得 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购买取得:(一)固定资产的购买审批程序:1、各公司应严格按照年度固定资产预算进行固定资产购买,年度固定资产预算外的固定资产购买,须按照预算审批程序追加预算。2、各公司因实际生产或管理需要购买固定资产時,需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经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名后交资产管理部门审核。3、20 万元以下的依次由各公司

15、主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经理、总经理批准;20 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置须报事业部总经理批准后上报集团财务部,经集团财务部审核后,呈报主管副总裁、财务副总裁审核批准。4、固定资产申购单一式四联,存根联由使用部门保管,统计联由资产管理部门保管,采购联由采购部门保管,记账联由财务部门保管。5、固定资产申购单内容包括:制表日期、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预算金额、用途、购买原因等,使用部门在填写时,要将各项内容填写齐全,否则,各批准人应予以退回重填。11 (二)固定资产的购买程序:1、固定资产申购单经有效批准后,使用部门应将采购联交采购部门进行采购,并提出购买期限。2、采购部门凭有效批准的固定

16、资产申购单进行具体采购,如在采购过程中发现使用部门申购的资产在购买期限内没有现货或是金额超过批准范围,应及时向使用部门回馈意见,以便使用部门另作安排。3、实际购买时,采购部门应与销售方签订购买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所购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运输条件、到货日期、付款条件、双方责任等主要条款,各条款的文字表述要明确、清晰,不能含糊,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合同纠纷;购买合同需经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4、10 万元以上的大额固定资产购买须实行比价采购,所有比价过程应有公司财务部门参与,比价过程须详细记录备案,相关资料需妥善保存备查,比价过程的所有记录与资料应能支持最终发出的采购指令。5、申购固

17、定资产采购回来后,使用部门应与技术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一起进行验收,并填写 固定资产验收表,相关验收人员应在验收表上签名;对不合要求的要注明原因,并交采购部门进行退货、更换等相关处理。6、验收合格后,各公司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管理部门、财 12 务部应作好资产登记相关工作。7、所有购买的固定资产必须取得销售单位开具的正规发票,否则,不得进行验收及付款。(三)固定资产的付款及入账:1、财务部门应凭经批准的固定资产申购单、购买合同、固定资产验收表和正规发票付款,缺一不可;2、原则上不得用现金支付购买固定资产款项,特殊情况需用现金支付的,必须经总经理特别批准,并上报集团财务部;3、各公司财务部付款后按财

18、政部制订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及XX集团企业会计核算补充规定有关条款对购入固定资产进行账务处理。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建造取得:(一)因实际业务或管理需要新增固定资产时,如外购不能满足要求(指技术上、时间上或价格上等不能满足要求)需要自行建造时,使用部门应填写固定资产建造申请表,经部门经理签名后交资产管理部门审核。(二)20 万元以下固定资产自行建造行为的,依次由各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经理、总经理批准;20 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自行建造行为须经事业部总经理批准后报集团财务部,由集团财务部审该后,呈报主管副总裁、财务副总裁审核批准。(三)各公司在建造固定资产时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严

19、格 13 按批准预算执行;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超预算,须参照立项审批程序进行追加预算审批。(四)外包工程应与承包商签订承包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所建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完工日期、付款条件、双方责任等主要条款,各条款的文字表述要明确、清晰,不能含糊,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合同纠纷;承包合同需经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五)自建固定资产完工后,使用部门应与技术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一起进行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表,相关验收人员应在验收表上签名,对不合要求的要注明原因,并由资产管理部门协调施工单位或承包商进行退货、更换、重建等相关处理。(六)自建固定资产的付款件及入账方式参照外购固定资产方式进行。

20、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调入取得:(一)固定资产的调入取得是指集团下属各控股公司从集团本部或其他控股公司有偿调入取得的固定资产。(二)发生固定资产调拨时,需有调出、调入双方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名,并报集团财务部备案。(三)固定资产发生调动后,相关公司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应做好资产登记。14 (四)相关公司财务部按财政部制订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及XX集团企业会计核算补充规定有关条款对调入固定资产进行账务处理。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融资租赁取得:(一)发生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前,各公司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应组织做好测算、评估工作,并编写可行性评估报

21、告。(二)各公司因实际生产或管理需要以融资租赁方式租赁固定资产時,需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融资租赁申请表,经部门经理签名后交资产管理部门审核。(三)20 万元以下的由各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经理、总经理批准;20 万元以上的须经事业部总经理批准后报集团财务部,由集团财务部审核后,呈报主管副总裁、财务副总裁审核批准。(四)固定资产融资租赁申请表一式四联,存根联由使用部门保管,统计联由资产管理部门保管,采购联由采购部门保管,记账联由财务部门保管。(五)融资租赁固定资产须签订 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运输条件、到货日期、付

22、款条件、双方责任等主要条款,各条款的文字表述要明确、清晰,不能含糊,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需经财务部审核、总 15 经理批准;(六)融资租赁固定资产采购回来后,使用部门应与技术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一起进 篇三:会计事务所管理制度 XXXX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筹)内部管理制度 一、人事管理制度 二、财务管理制度 三、执业质量控制制度 四、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XXXX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职业道德规范 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道德行为,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道德水准,维护本公司与全体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形象,保证执业质量,确保独立、客观、公正、谨慎

23、、实事求是地搞好资产评估服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规范。二、本规范所称职业道德系指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的总称。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资产评估准则,提高执业技能,确保执业质量。16 四、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实事求是地为委托方提供客观、真实、合法的审计、评估报告,正直、诚实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五、接受委托方委托鉴证业务时,如与委托方存在可能影响本公司独立性的利害关系,本公司不承接该鉴证业务,本公司注册会计师也

24、不允许发表鉴证意见。六、执行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如与委托方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直接或重要间接利害关系,应及时向所内声明,并实行回避。注册会计师不允许兼任与其执行的鉴证业务不相容的其他业务或职务。七、注册资产评估师要保持和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遵守独立审计准则、资产评估准则等规范,合理运用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相关技术 规范。要掌握与运用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规则,不断提高执业水平。八、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业务时,必须根据业务内容和业务助理人员的职责分工,作出实施计划,并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确保执业质量,按计划完成任务。九、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业务所形成的结论和提出的建议,要以充

25、分、适当的证据为依据。但对未审计、评估事项不得 17 以职业身份发表意见,对未来事项的可实现程度也不做保证。十、执业过程中,发现违背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相关技术规范的事项,要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适当处理。十一、执业过程中,要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竭诚为委托方服务,并应按照约定要求完成委托业务。对委托办理的事项,要保守委托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十二、为发挥资产评估服务的整体优势,维护整个职业界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和信誉,要保持与同行之间的良好工作关系,做到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交流,相互协作。不诋毁同行,不直接间接地损害同行利益。不雇用正在其他事务所执业的注册资

26、产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以个人名义同时在几家事务所执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与同行争揽业务。十三、执业中,要保持职业尊严,坚持职业道德,维护和提高本职业的形象。要以本事务所名义承揽或办理业务,不得以个人名义或任何不正当手段承揽或办理业务,不得利用执行业务之便收取礼金、馈赠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取个人利益,不得同时从事与职业有利害关系的任何职业,不得允许他 人以本公司、本人名义承办业务。18 十四、接受上级业务主管机关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定期汇报工作。十五、本规范从批准设立之日起实行。XXXX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XXXX年 XX 月 XXXX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质量控 一、为了规范我所质量控制,保证执

27、业质量,不断提高执业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准则、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关于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规范意见,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所称质量控制是指本事务所为保证审计和评估工作质量符合相关准则的要求而制定和运用的控制政策与程序。控制政策是指本事务所为保证执业质量符合相关准则的要求而采取的基本方针及策略。控制程序是指本事务所为贯彻执行质量政策而采取的具体措施及方法。三、本事务所的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对本公司审计、评估工作的全面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二是对各审计、评估项目助理人员工作的质量控制程序。四、本事务所对所执行的独立审计业务,包括会计报表审计、事企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承包责任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离任审计、基本建设施工预(结)算审计、验证企业资 19 本及资产评估等,均实行质量控制。五、本公司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无论对什么单位执行某种审计业务、资产评估业务,都应遵守本制度,对业务质量进行控制,以保证审计质量和评估质量达到相关准则的要求。六、本事务所对非审计、评估业务,包括审核、审查、复核等鉴证业务和会计服务、税务服务、管理咨询服务等非鉴证业务的质量控制,参照本制度实行。七、本事务所实行所长(主任会计师)统一领导下的部门经理(注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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