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造部生产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提高车间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管理及安全生产意识,贯彻执行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特细化完善对车间安全生产管理细则。第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指消防管理、用电管理、用气管理、物料管理、装卸管理、危险工序操作管理、环境卫生管理、防护管理、文明生产管理。第三条 本制度合用于生产制造中心、各生产车间、设备管理、辅料管理。第二章 安全管理小组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第四条 以安全管理小组为组织保证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第五条 安全管理小组组织架构一、 组长:制造部部长二、 副组长:体系支持经理、生产制造经理三、 组员:各车间主任、体系支持中心综合管理、各车间安全员第六
2、条 安全管理小组工作职责一、 组长:1、 确定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总则2、 组织年度安全检查考核3、 处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4、 向企业及集团安委会汇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状况。二、 副组长:1、 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细则2、 组织月度安全检查考核并通报成果3、 组织部门层面安全宣传及教育4、 组织处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三、 组员:1、 制定所辖区域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 进行平常安全生产巡查及内部自检3、 进行车间层面平常安全培训、看板宣传第三章 安全生产工作原则第七条 消防管理:消防设施配置充足、完好齐全、摆放合理、定期保养;消防通道畅通;员工掌握器材使用措施。第八条 用电管理:线路完好归位;电器设施完好齐
3、整、定期保养、负荷内使用;电工持证上岗。第九条 用气管理:管道完好归位;气瓶配置防震胶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气库设施齐全、值班记录完整。第十条 物料管理:归类归位摆放、标识清晰;危险品与易潮品有保护措施;现场无呆滞物料。第十一条 装卸管理:不损伤产品或物料,不野蛮工作;机动叉车司机持证上岗、限制时速;装卸设备专人保管。第十二条 危险工序操作管理:关键设备定期保养;冲压人员佩带耳塞、手套;焊接人员佩带面具、眼镜手套;喷粉人员佩带防毒口罩、手套、绝缘鞋;打砂及清洗人员佩带安全帽、眼镜、手套、防尘口罩等;焊接冲压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第十三条 环境卫生管理:生产现场、办公场所、走道楼梯洁净整洁,
4、无卫生死角、无不明物品;玻璃门窗、休息桌椅、陈列设施定期擦拭、无灰尘覆盖;墙角无蜘蛛网、地面无积水;厕所无异味。第十四条 防护管理:各类门、窗、护栏无损坏;天花、墙壁、地面、管道无裂缝、损坏或渗漏;各类劳动防护定期更新。第十五条 文明生产管理:私人物品归位摆放;员工着装、举止遵守车间操作行为规范,不偷盗不祸害;无不明身份外来人员;节省用水用电;新员工入职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老员工则单数月进行培训,双月数进行测试。第四章 安全生产整体考核措施第十六条 从现场检查、集团安全月活动及安全事故三方面做整体考核: 考核内容考核措施满分所占权重年度现场检查对照检查评分原则,每违规1项扣减2分100分(
5、暂定)20%月度现场检查对照检查评分原则,每违规1项扣减1分60分30%集团安全月活动参与集团安全月活动,每参与1项增长5分获得集团名次或嘉奖,每嘉奖1项增长10分不限20%安全事故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每发生1起扣减5分严重安全生产事故,每发生1起扣减10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每发生1起扣减20分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增长20分/第十七条 现场检查: 检查措施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方式检查内容年度检查每年6月中旬管理部/财务部/制造部指定人员部门间互查,出具企业层面检查成果通报待定月度检查次月1(2)日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副组长及组员车间内互查,出具部门层面检查成果通报详见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评分原则平常自检
6、不定期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组员车间内自查,出具车间层面检查成果通报各车间自行确定第十八条 集团安全月活动:以集团活动方案为原则执行第十九条 安全事故管理:以安全管理制度,工伤事故处理措施为原则执行。第五章 安全生产管理奖惩措施第二十条 以各厂房所在地为责任主体进行考核,分别为*车间、*车间第二十一条 年度整体考核:一、 年度第一名,对车间正鼓励2023元,在企业管理基金内支出。二、 年度最终一名,对车间管理层及安全员合计负鼓励2023元,罚款所得纳入企业管理基金。第二十二条 月度现场检查考核一、 持续二个月第一名,对对车间主任及安全员各正鼓励200元,在企业管理基金内支出。二、 当月最终一名通报批
7、评;持续二个月最终一名,对车间主任及安全员各惩罚200元,罚款所得纳入企业管理基金。第二十三条 安全事故考核: 一、 年度内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对车间正鼓励1000元,在企业管理基金内支出。二、 根据事故情节对有关负责人及直接领导人,处在如下负鼓励,罚款所得纳入企业管理基金。 事故类别事故定义初步认定机构负鼓励(元/次)一般l 员工轻伤(损失工作日低于15天)l 直接经济损失500元以上,20230元如下企业安全委员会100元500元严重l 员工重伤(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5天)l 直接经济损失在20230元以上,5万元如下集团安全委员会500元3000元重大l 员工死亡l 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3000元5000元1、 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工伤赔偿费等。2、 对损失巨大、情节严重旳安全生产事故,对负责人予以罚款、降职、停职、解雇、开除直至送司法机关处理3、 工伤事故最终认定按国家法律法规,劳动部门旳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本管理措施以安全管理制度、工伤事故处理措施为原则执行,如有冲突以其为原则执行。第二十五条 本管理措施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二十六条 本管理措施由制造部体系支持中心制定、解释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