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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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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湖南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管理办法 湘建建〔2009〕304号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规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以下简称专家论证)以及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对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般范围见附件。   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以及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认为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论证。   二级及以上安全等级的建筑边坡工程和附件中所列的深基坑支护工程应当在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以前对工程专项设计方案组织专家评审。   第三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专家论证的监督管理,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管范围内工程项目专家论证的监督管理,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负责。   第四条  建立全省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专家名单及其异动向社会公布。   专家论证必须从专家库中聘请相应专业类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   专家库按照专家的专业类别进行分类,专家的专业类别包括建筑工程、市政道路与桥梁工程、岩土工程、吊装与安装工程、爆破工程等。   第五条  专家库成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认真、科学、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熟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从事建筑施工或相关专业工作不少于10年;   (三)具有高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年龄不超过70岁,身体健康。   第六条  专家库成员按下列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审核;   (二)经审核合格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聘书。   专家库成员每届聘期三年。聘任期满,经业务能力和职业操守等综合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第七条  专家库成员的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二)认真、科学、客观地开展专家论证工作,出具符合要求的专家论证报告。   (三)对专项施工方案中需要保密的内容承担保密责任。   (四)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五)依照有关规定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工程项目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以前组织专家论证。分部分项工程实行分包的,由总包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第九条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   (一)专家组成员;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四)施工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专家论证会由施工单位主持,专家组应当由3名及以上单数且符合相应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人员以及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在本工程项目的人员不得以专家组成员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与以前规定不同的是:施工单位中与本方案无关或不参与本项目施工的专家可以参加专家组。以前是禁止的】   第十条  专家论证程序:   (一)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编制、审核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工程监理单位签署审查意见。   (二)施工单位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业特点,从专家库中聘请不少于3名专家组成专家组。   (三)专家组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查阅相关资料。   (四)召开专家论证会,论证的内容应当包括:⑴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以及工程监理审查是否齐全,编制的依据是否充分,内容是否完整;⑵荷载取值、计算模型、计算公式、相关技术参数、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⑶施工工艺、流程、方法等是否可行;⑷各种构造要求、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完善,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符合现场实际;⑸专家应当考虑和说明的其它内容。   (五)专家组根据论证情况提交专家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意见,作出论证结论,每位专家组成员在专家论证报告上签字确认。论证结论包括专项施工方案可行、经局部修改后可行、需作重大修改、不可行等四种情形。经局部修改后可行、需作重大修改的,专家论证报告中应当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   专家论证报告应当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存档,并作为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完善的依据。   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对专家论证的专家组组成、专家论证程序和过程等实施监督,并录入监督档案。   第十一条  论证结论为专项施工方案经局部修改后可行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专家论证报告中提出的修改意见作出修改完善,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查签字后组织实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行分包的,总包施工单位以及分包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均应在修改完善后的专项施工方案上签字。   第十二条  论证结论为专项施工方案需作重大修改或不可行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专家论证报告作出修改或重新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第十三条  已通过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如因设计、结构、施工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需作出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第十四条  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通过后的实施及监管按《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湘建建〔2009〕303号)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工程项目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责令纠正,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或向有权机关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并认定上报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的不良行为记录:   (一)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组织专家论证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根据专家论证报告的修改意见对专项施工方案作出修改完善或重新编制的;   (三)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修改完善或重新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的;   (四)已通过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因设计、结构、施工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作出修改,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作出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论证的;   (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专项施工方案通过专家论证后未得到严格实施的。   第十六条  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工程项目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责令纠正,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或向有权机关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并认定上报工程监理单位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不良行为记录:   (一)不认真履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职责的;   (二)不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组织专家论证的;   (三)对施工单位存在违反规定的行为不督促整改的,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不向工程项目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报告的。   第十七条参与专家论证的专家库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报告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全省通报。   (一)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论证、作出论证结论、提交专家论证报告的;   (二)因论证不充分或论证结论错误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向他人泄露按照规定应当保密的专项施工方案内容的。   第十八条  专家库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提请解聘。   (一)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胜任专家论证工作的;   (二)因工作变动不再适宜担任专家论证工作的;   (三)丧失或被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有本办法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五)因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专家论证工作的。   第十九条专家论证实行有偿咨询服务,专家论证的报酬由委托单位支付。   第二十条  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对照工程项目特征、相关技术文件、施工环境和条件,对专项施工方案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实地核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方案中,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明确列出,确定具体的监督检查措施。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一般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三)安装高度超过36m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和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及其它高度超过15m的建、构筑物拆除工程,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下面为附送毕业论文致谢词范文!不需要的可以编辑删除!谢谢! 毕业论文致谢词 我的毕业论文是在韦xx老师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完成的,他渊博的知识开阔的视野给了我深深的启迪,论文凝聚着他的血汗,他以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敬业精神深深的感染了我对我的工作学习产生了深渊的影响,在此我向他表示衷心的谢意 这三年来感谢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工程系的老师对我专业思维及专业技能的培养,他们在学业上的心细指导为我工作和继续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这里我要像诸位老师深深的鞠上一躬!特别是我的班主任吴廷川老师,虽然他不是我的专业老师,但是在这三年来,在思想以及生活上给予我鼓舞与关怀让我走出了很多失落的时候,“明师之恩,诚为过于天地,重于父母”,对吴老师的感激之情我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在此向吴老师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和最真诚的谢意! 感谢这三年来我的朋友以及汽修0932班的四十多位同学对我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的支持和关心。三年来我们真心相待,和睦共处,不是兄弟胜是兄弟!正是一路上有你们我的求学生涯才不会感到孤独,马上就要各奔前程了,希望(,请保留此标记。)你们有好的前途,失败不要灰心,你的背后还有汽修0932班这个大家庭! 最后我要感谢我的父母,你们生我养我,纵有三世也无法回报你们,要离开你们出去工作了,我在心里默默的祝福你们平安健康,我不会让你们失望的,会好好工作回报社会的。 致谢词2 在本次论文设计过程中,感谢我的学校,给了我学习的机会,在学习中,老师从选题指导、论文框架到细节修改,都给予了细致的指导,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与建议,老师以其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高度的敬业精神、兢兢业业、孜孜以求的工作作风和大胆创新的进取精神对我产生重要影响。他渊博的知识、开阔的视野和敏锐的思维给了我深深的启迪。这篇论文是在老师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才完成的 感谢所有授我以业的老师,没有这些年知识的积淀,我没有这么大的动力和信心完成这篇论文。感恩之余,诚恳地请各位老师对我的论文多加批评指正,使我及时完善论文的不足之处。 谨以此致谢最后,我要向百忙之中抽时间对本文进行审阅的各位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 开学自我介绍范文:首先,我想说“荣幸”,因为茫茫人海由不相识到相识实在是人生一大幸事,更希望能在三年的学习生活中能够与大家成为好同学,好朋友。其次我要说“幸运”,因为在短暂的私下接触我感觉我们班的同学都很优秀,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很多,我相信我们班一定将是团结、向上、努力请保留此标记。)的班集体。最后我要说“加油”衷心地祝愿我们班的同学也包括我在内通过三年的努力学习最后都能够考入我们自己理想中的大学,为老师争光、为家长争光,更是为了我们自己未来美好生活和个人价值,加油。哦,对了,我的名字叫“***”,希望大家能记住我,因为被别人记住是一件幸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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