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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天人感应”思想的逻辑层次探析.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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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卷第期 年月沧州师范学院学报 ,董仲舒“天人感应”思想的逻辑层次探析吴恺(武汉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摘要:董仲舒的“天人感应”思想,借助天的至上性和权威性,来印证道德的合理性,使儒学易于被当时的统治者和百姓所接受。董仲舒“天人感应”思想有着严密的逻辑层次,它包含三个层面,即“天人感应”思想的逻辑起点 “天”具备人格内涵,“天人感应”思想的逻辑内涵 人要顺应“天”的秩序行事,“天人感应”思想的逻辑要求 人应按照“天”的精神提升修为。关键词:董仲舒;天人感应;三纲五常;逻辑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在汉武帝时期,重新建立儒家伦理道德体系的威信,成为当时政治统治的重要任

2、务之一。董仲舒借助天的至上性和权威性,来印证道德的合理性,形成了其独特的“天人感应”思想,这符合当时统治者的政治需求。从民众的接受度来看,先秦儒学的人性理论,由于其具有很强的体悟性特征,往往只能被少数有觉悟的知识分子接受,这影响了儒学的“普世化”。对于广大黎民百姓来说,由于其所受教育有限,很难深入领会儒家道德理念并将其落实到自己的生活中。而“天”在普通百姓心目中是一个极熟悉又易于接受的概念,以“天”在人们心中不可移易的权威性来界定伦理道德,由此实现儒学的“普世化”,这是董仲舒构建“天人感应”理论的真正目的。董仲舒“天人感应”思想有着严密的逻辑层次,具体分析如下。一、“天 人 感 应”思 想 的

3、 逻 辑 起 点 “天”具备人格内涵董仲舒构建了以“天”为核心的宇宙图景,他对天的内涵阐释道:“天有十端,十端而止已。天为一端,地为一端,阴为一端,阳为一端,火为一端,金为一端,木为一端,水为一端,土为一端,人为一端,凡十端而毕,天文数也。”(春秋繁露官制象天)在董仲舒的思想体系中,“天”具备自然义和人格义的双重内涵。所谓自然义的“天”,是作为“地”的对立物而存在的物质性之“天”,它包含日月星辰,能打雷闪电、起风下雨,它能给予大地阳光和雨露,能滋润万物使其生长。自然义之“天”的运行规律称为“天道”,从“天道”中总结出的精神意蕴,使得“天”的内涵具备人格意义。一方面,董仲舒赋予“天”一定的本体论

4、意义。他指出:“天者,万物之祖,万物非天不生。”(春秋繁露顺命)“为生不能为人,为人者天也。人之为人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春秋繁露为人者天)另一方面,董仲舒赋予“天”一定的道德人格。他写道:“天,仁也。天覆育万物,既化而生之,有养而成之,事功无已,终而复始,凡举归之以奉人,察于天之意,无穷极之仁也。”(春秋繁露王道通)基于对“天”的人格意蕴之界定,董仲舒提倡人应该效法“天”的精神,“人之受命于天也,取仁于天而仁也”(春秋繁露王道通)。这说明,在董仲舒看来,人的生命是一种道德性存在,人活着就是为了“求仁”和“行善”。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被自身欲望所遮蔽,会导致“有善质而未能为善”(春

5、秋繁露深察名号),因此儒学的目的就是让人们返归自己所具有的“本善”之心。从人格意的“天”来看,“天”具备养育、仁爱黎民百姓的精神内涵。正如 春秋繁露诸侯 所载:“生育养长,成而更生,终而复始,其事所以利活民者无已。天虽不言,其欲赡足之意可见也。”“天”会赐予人们“义”和“利”,“义以养其心,利以养其体”(春秋收稿日期:作者简介:吴恺(),男,湖北云梦人,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哲学博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繁露身之养重于义),使百姓拥有足够的物质资料和效法天道精神所获取的丰富精神财富,以滋养身心。基于这一点,董仲舒要求当时的统治者效法“天”的精神,遵从天道,对黎民百姓行仁政。他反

6、对官僚贵族残酷剥削百姓,并要求给予百姓足够的生存空间和生活条件。作为统治者核心的封建帝王,则更应该爱民如子,因为“古之圣人,见天意之厚于人也,故南面而君天下,必以利兼之”(春秋繁露诸侯)。既然“天”具有人格意义,因此董仲舒也将“天”表述为神明,认为“天者,百神之大君也”(春秋繁露郊语)。董仲舒将“天”称为“百神之大君”,是为了强调“天”的至上性和权威性,统治者要以敬奉祖先的精神敬奉“天”。董仲舒还将帝王称为“天子”,认为“受命之君,天意之所予也。故号为天子者,宜视天为父,事天以孝道也”(春秋繁露深察名号)。天子每年祭天一次,称为“郊祭”,郊祭完成之后,才可以祭祀宗庙及其他诸神。在董仲舒的“天人

7、感应”思想中,人格意的“天”主宰着人类社会,“天”通过“天子”治理天下。当统治者有德行时,便予之天下,使其成为“天子”;若“天子”无德,不修国政,“天”也可以剥夺其统治权。正如所说:“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立王以为民也。故其德足以安乐民者,天予之;其恶足以贼害民者,天夺之。”(春秋繁露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董仲舒还进一步指出,各种祥瑞和灾异是天意的体现,是“天”直接作用于人事的方式。王者施德于百姓,天有意使之为“天子”,则降祥瑞于人世;如果天子乱政,民怨载道,阴阳失和,则会出现灾异。在董仲舒看来,灾异是“天”对“天子”的一种惩戒,是提醒统治者及时反省、施仁政于天下。总之,董仲舒巧妙地将自然界

8、(即“天”)某些事物之间客观存在的联系,用以解释社会现象,很好地起到了劝诫统治者为善的作用。“天人感应”论的立论基础,就是这种类比方法,把原本不属同类的自然现象和社会事物归为同类,从而得出“美事召美类,恶事召恶类”(春秋繁露同类相动)的结论。于是,“天人感应”思想的作用,既为封建皇权的神圣性与合理性作论证,也起到了警示统治者的目的。二、“天人感应”思想的逻辑内涵 人要顺应“天”的秩序行事董仲舒以天地、阴阳、五行等概念来阐释天道运行的秩序,自然义的“天”与地相对,是一个物质性的概念。董仲舒将天地、阴阳、五行(金木水火土)和人称为“十端”,是为了说明这十个要素是构建天道秩序的最基本因素。董仲舒在阐

9、明天道秩序并将其运用于人道伦理时,也是通过天尊地卑、阳尊阴卑、五行相克相生等理念来阐发的。其中,天地关系是天道秩序的基础,人们首先是从能看见、能把握、能具体体验的天地关系中形成“天尊地卑”观念的。人生活在大地上,人们对大地的认识便会具体而形象,这使得大地失去了与天对等的神秘与威严。天则高高在上,它对于人来说便会显得遥远、神秘而抽象,这便造就了天在人们心目中的权威。久而久之,大地上发生的一切奇异现象,人们在无法找到答案的时候,往往将其发生的原因归之于“天命”。“天尊地卑”的观念在古代民间普遍存在,在董仲舒的“天人感应”思想中,则对其进行系统的阐释而使其成为天道秩序的基础。于是,地之所为,有功必归

10、之于天,正如董仲舒指出的:“地出云为雨,起气为风。风雨者,地之所为,地不敢有其功名,必上之于天,命若从天气者,故曰天风天雨也,莫曰地风地雨也。勤劳在地,名一归于天,非至有义,其孰能行此?”(春秋繁露五行对)在天地关系中,天为主,地为辅,所以地还应该服从于天,为天服务,天往往通过地来实现自己的目的,地的一切行为围绕天而展开。天、地与君、臣相对应,天与地的尊卑、主次关系,在人事上则表现为君臣之义,“天地之志,君臣之义也”(春秋繁露王道通)。董仲舒将人臣之道界定为:“为人臣者,其法取象于地。故朝夕进退,奉职应对,所以事贵也;供设饮食,候视疾,所以致养也;委身致命,事无专制,所以为忠也;竭愚写情,不饰

11、其过,所以为信也;伏节死难,不惜其命,所以救穷也;推进光荣,褒扬其善,所以助明也;受命宣恩,辅成君德,所以助化也;功成事就,归德于上,所以致义也。”(春秋繁露天地之行)可见,臣对君的义务包括八个方面,即事贵、致养、为忠、为信、救穷、助明、助化、致义。这正是以“地”作为臣所效法的对象,“地”所蕴涵的伟大品质,在人事方面具体展现出来,就成为人臣美德的主要内容。除了“天尊地卑”外,董仲舒还提倡“阳尊阴卑”。阴阳本来指自然界中相对立的两种现象,后来成为确立天道秩序的两种性质,从而具备了贵贱、善恶、主从之含义。在董仲舒的语境中,阴气有时指“戾”气,恶的现象、事物属阴,善的现象、事物属阳,“恶之属尽为 阴

12、,善 之 属尽 为阳”(春 秋 繁 露 阳 尊 阴卑)。“阳尊阴卑”观念的形成,与阴阳二气的特性有关,因为“阳气暖而阴气寒,阳气予而阴气夺,阳气仁而阴气戾,阳气宽而阴气急,阳气爱而阴气恶,阳气生而阴气杀”(春秋繁露阳尊阴卑)。董仲舒贵阳而贱阴,因为“天”属阳,“天”爱利万物,有好生之德。他认为,“阳,天之德也,阴,天之刑也”(春秋繁露阳尊阴卑),故阳尊而阴卑。自然界的变化以阳气为主,万物的生长也受阳气主导,阳气在四季变化过程中,决定着万物的生、养、成、藏,“阳气出于东北,入于西北,发于孟春,毕于孟冬,而物莫不应是。阳始出,物亦始出;阳方盛,物亦方盛;阳初衰,物亦初衰”(春秋繁露阳尊阴卑)。春天

13、来临时,阳气开始上升,万物随着阳气的上升而萌动,种子在适当的温度条件下发芽;到了夏天,随着阳气日益充实,草木也蓬勃生长;到了秋天,随着阳气逐渐衰微,树叶便会枯萎、脱落。在自然界四季转换过程中,人们直观地感觉到事物的变化是由阳气(热量)的变化所导致,阴气的上升也是伴随阳气衰微而引起的,这便是“阳尊阴卑”理念产生的自然现象依据。推而广之,既然人效法于天,人事秩序也应该遵循“阳尊阴卑”的原则。对此,董仲舒指出:“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阴道无所独行,其始也不得专起,其终也不得分功,有所兼之义。是故臣兼功于君,子兼功于父,妻兼功于夫,阴兼功

14、于阳,地兼功于天。”(春秋繁露基义)在董仲舒看来,虽然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阳兼于阴,阴兼于阳”,阴阳合和而成万物,但在阴阳的互动关系中,阳为主导,阴为辅佐。由此,董仲舒得出了“三纲”的伦理秩序,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并认为“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春秋繁露基义)。在他的理念中,君、父、夫为阳,臣、子、妇为阴,阳尊而阴卑,阳主而阴从;君为主,臣为从,父为主,子为从,夫为主,妇为从,则人事秩序井然有序,国家可以长治久安。董仲舒还进一步指出:“丈夫虽贱皆为阳,妇人虽贵皆为阴。”(春秋繁露阳尊阴卑)这说明,伦理原则大于贫富贵贱等具体的经济条件和社会地位,这种牢固的伦理原则形成了封建社

15、会的等级秩序。三、“天人感应”思想的逻辑要求 人应按照“天”的精神提升修为对于董仲舒所提倡的“三纲”,我们也不能简单地否定它,而应该对其做客观、辩证、历史的分析。既然“三纲”的内容是一种伦理要求,那么它必定是一种双向的要求,而不是仅以某种义务来约束或限制其中一方。正如董仲舒所说:“父不父则子不子,君不 君 则 臣 不 臣耳。”(春 秋繁 露 玉杯)所 谓“纲”,就其本义而言,除了有领导、决策等含义外,也有做出表率和以身作则的意思,即要求他人者本身也需具备更高的道德修为,这是情理之中的事。从董仲舒“三纲”的最初含义来看,君、父、夫各有其对自身的道德要求,这种伦理标准具有明显的双向性。只是后来随着

16、社会的发展,这种双向性的伦理特征逐渐减弱,以至宋明时期变成了绝对的单向性,即所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敢不亡”,从而导致人们对“三纲”伦理标准的反感和否定。以“三纲”中的君臣关系来看,如何能使在世俗中至高无上的君王的行为受到制约?董仲舒认为只有从人性入手,从人格意的“天”中寻找制约帝王行为的根据,才是解决帝王肆意妄为的根本方法。董仲舒以天道论人事,提出了“以天限君”的思想,即天子是天的儿子,天授命天子统理百姓,天子应当向天尽奉孝道,天子治理天下的方针、政策应当遵从于天的仁爱精神。正如他提出的:“春秋 之法,以人随君,以君随天。故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春秋 之大义也。”(春秋繁

17、露玉杯)天子如果能遵从于天,效法天的美德,则会得到天的庇佑;否则就会遭到天的抛弃,天下也要改朝换代。他又说:“天之所弃,天下弗佑,桀纣是也。天之所诛绝,臣子弗得立,蔡世子、逢丑父是也。”(春秋繁露观德)天所具备的予、夺之大权,能督促天子遵从天意,施仁政于天下。对于统治者的修为,董仲舒还提出了“好恶喜怒必当其义”的观点。据记载:“人主之好恶喜怒,乃天之暖清寒暑也,不可不审其处而出也。当暑而寒,当寒而暑,必为恶岁矣;人主当喜而怒,当怒而喜,必为乱世矣。是故人主之大守,在于谨藏而禁内,使好恶喜怒必当义乃出,若暖清寒暑之必当其时乃发也。”(春秋繁露王道通)那么,统治者的好恶喜怒如何才能称之为“义”?即

18、处处以国家大事为重,以黎民百姓的利益为重,不以个人的喜好作为喜怒哀乐的依据,这才是合乎时宜,符合“义”的。天子的“好恶喜怒”,“义则世治,不义则世乱”(春秋繁露王道通)。比如,秦始皇不顾社会凋敝的现实,一味好大喜功,北筑长城,开发南疆;为了满足穷奢极欲的生活,派徐福入海求仙药,大兴土木修建阿房宫和陵墓,造成民力枯竭,民怨沸腾,最终导致农民起义的爆发。在董仲舒看来,这些都是不义的“好恶喜怒”,违背了天道。董仲舒还进一步提出,天子应当效法天道,勤修四政(即庆、赏、罚、刑)。有记载:“天之道,春暖以生,夏暑以养,秋清以杀,冬寒以藏。暖暑清寒,异气而同功,皆天之所以成岁也。圣人副天之所行以为政,故以庆

19、副暖而当春,以赏副暑而当夏,以罚副清而当秋,以刑副寒而当冬。庆赏罚刑,当其处,不可不发;若暖暑清寒,当其时,不可不出也。”(春秋繁露四时之副)董仲舒以春、夏、秋、冬四时的顺序性规定四政的秩序,从客观依据上避免了天子凭个人喜好而随意妄为的举动。以赏罚为例,董仲舒认为正确的奖赏应该是“举贤良,进茂才,官得其能,任得其力,赏有功,封有德”(春秋繁露五行顺逆),错误的举措包括“惑于谗邪,内离骨肉,外疏忠臣,至杀世子,诛杀不辜,逐功臣,以妾为妻,弃法令,妇妾为政,赐予不当”(春秋繁露五行顺逆),等等。董仲舒在阐述“三纲”伦理准则时,还详细说明了与之密切相关的仁、义、礼、智、信之“五常”道德观念。“五常”

20、一方面作为维护“三纲”的道德理念而存在,另一方面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持正常人伦关系的准则。“五常”之道,也源自人格意的“天”。董仲舒指出:“是故仁义制度之数,尽取之天。天为君而覆露之,地为臣而持载之;阳为夫而生之,阴为妇而助之;春为父而生之,夏为子而养之。”(春秋繁露基义)董仲舒特别强调天子要力行“五常”之道,并以之教化百姓,则天子可以“受天之”,社会秩序则可以达到“天下和洽”。以“仁”道为例,董仲舒认识到,如果统治者残暴不仁或惟求自利,就会导致众叛亲离,使统治势力和政权陷于孤立的境地并最终灭亡,“独身者,虽立天子诸侯之位,一夫之人耳,无臣民之用矣。如此者,莫之亡而自亡也”(春秋繁露仁义法)。

21、因此,董仲舒劝谏汉武帝“博爱而亡私,布德施仁以厚之”,要“爱施兆民”,希望以此使西汉王朝得以稳定发展。总之,先秦儒学更注重对本体的体悟,董仲舒的儒学则重在对本体的阐释,并通过这种阐释落实到形而下的具体道德理念。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汉武帝时期是西汉王朝逐渐开疆拓土的时期,西汉王朝的内政和外交都已十分的有序和顺畅。董仲舒儒学的“天人感应”思想正是在这种历史条件下构建并发挥作用的,该思想不同于以往经学家的纯学理探讨,而是立足于服务现实,积极解决现实问题。董仲舒将儒家的基本精神融会贯通,并在这种精神的指导下完成自己的理论设计,他的理

22、论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和可操作性。在当时,董仲舒的“天人感应”思想,在内容、品格和气象上,都让人耳目一新,体现出新的时代气息。参考文献:(西汉)董仲舒春秋繁露北京:中华书局,王闻文尊天抑或扬人:董仲舒天人关系再探河南科技学院学报,():白立强,张铭天人之际:董仲舒德道思想的生成境域石家庄铁道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王壮壮“天人关系”视域下董仲舒儒学思想的理论转向周口师范学院学报,():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研究所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工人阶级政党的先进性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犗 狀狋 犺 犲犔 狅 犵 犻 犮 犪 犾犔 犲 狏 犲 犾 狅 犳犇 狅 狀 犵犣 犺 狅 狀 犵 狊 犺 狌狊 犐 犱 犲 犪狅 犳“犐 狀 狋 犲 狉 犪 犮 狋 犻 狅 狀犫 犲 狋 狑 犲 犲 狀犎 犲 犪 狏 犲 狀犪 狀 犱犕 犪 狀”(,)犃 犫 狊 狋 狉 犪 犮 狋:“”,“”,“”,;“”,;“”,犓 犲 狔狑 狅 狉 犱 狊:;责任编辑:张胜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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