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武环管201023号 市环保局关于试行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环保申报检查进一步加强竣工环保验收的通知武环管201023号市环保局关于试行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环保申报检查进一步加强竣工环保验收的通知各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各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三同时”环境管理与验收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切实履行环保法律职责,保障使用方的合法环境权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管理问题的复函(环发1999154号)执法解释,我局拟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试行竣工环保申报检查。现就试行工作要求并进一步加强竣工环保
2、验收管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房地产项目竣工环保申报检查是指部分或全部建成但居民入住率低于75%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需要,向原环评审批部门提交武汉市建设项目环保检查申请报告,经现场检查,在具备必要环保设施的条件下,项目环评审批部门出具武汉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保护检查意见书,载明污染设施建成情况及整改要求,明确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部门责任。待项目符合环保竣工验收条件后,再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一次性办理竣工环保验收。除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外,竣工环保申报检查也可根据需要应用于其他公共建筑、工业用建筑等建设工程。 二、应尽快建立、完善建设项目审批验收电子信息库
3、,并实现与环境监察、监测部门共享,对所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日常环境监管力度,将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管情况和检查记录作为竣工验收重要依据。对已竣工尚未投入使用的项目,要及时督促、指导建设单位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对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且居民入住率达到75%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责成建设单位限期办理环保验收手续。 三、要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对依法应当环保验收而逃避、拒绝履行环保义务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严肃查处。必要时,可通报规划、建设、房产以及金融等行政管理部门。对于故意违反环保验收规定等环境法律法规要求的建设
4、单位,环保部门可暂缓受理审批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附件:1、武汉市建设项目环保检查申请报告 2、武汉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保护检查意见书二一年三月十七日主题词:环保 项目 试行 检查 通知抄送:市建委,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2010年3月17日印发附件1武汉市建设项目环保检查申请报告 市(区)环保局:我单位( )投资建设的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武汉市 区 。该项目于 年 月经贵局审批通过(审批文号为 )。该项目 等部分内容已基本建成,我单位在项目建设工程中,按照贵局环评审批意见的要求,实施了相关污染防治措施。为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现特向贵局申请,对该项目
5、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提出指导意见,以便我单位切实做好各项环保工作。该项目一旦符合环保竣工验收条件,我单位将立即申办环保竣工验收。联 系 人:联系电话:附: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意见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附件2武汉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保护检查意见书编号:201 号项 目 名 称建 设 单 位 (盖 章)联 系 人联 系 电 话通 讯 地 址建 设 地 点建设项目及本工程实施内容项目总体拟建内容本工程已实施内容占地面积 万平方米占地面积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检查意见: 年 月 日抄送: 市(区)建委(建设局)本页为作品封面,下载后可以自由编辑删除,欢迎下载! 精 品文档1【精品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