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4年支部书记讲授“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讲稿:党史上的纪律教育与党纪学习教育党课讲稿:筑牢心中戒尺,时刻心存敬畏,规范自身言行不越界(2篇)供参考2024年支部书记讲授“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讲稿:党史上的纪律教育同志们: 今天的党课内容是“党史上的纪律教育”,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中国共产党作为百年大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特别是在重要历史节点, 高度重视并适时开展对全党的纪律教育,积累了丰富经验, 保证了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回顾党史上的纪律教育, 能够使我们以史为鉴,更好地弘扬纪律强党的优良传统,传承
2、严明纪律的红色基因。建党伊始,纪律就被视为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条件。党的一大通过的第一个纲领,虽然没有使用纪律的概念,但是包含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相关内容。党的二大制定的第一部正式党章,专设“纪律” 一章,规定了极为严格的纪律。党的二大通过的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明确提出党的内部必须有适应于革命的组织与训练,强调我们的组织与训练必须是很严密的、 有纪律的。党的五大通过的组织问题议决案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政治纪律”的概念,指出:“党内纪律非常重要, 但宜重视政治纪律”。由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的五大党章, 第一次载入“民主集中制”,第一次规定选举产生中央及省监察委员会,强调“严格党的纪
3、律是全体党员及全体党部最初的最重要的义务”。这些关于纪律的规定成为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武装斗争成为党的中心工作。 红军素以纪律严明著称,一贯重视纪律教育。当时,抓军纪就是抓党纪。毛泽东在率领秋收起义部队上井冈山过程中, 要求大家一定要和山上的群众搞好关系,并郑重宣布了三大纪律;不久,针对部队攻克县城后侵占小商贩利益等问题, 他又宣布了六项注意。不到一年后,通过完善发展形成了最初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1935年,这些纪律条文被改编成歌曲,广为传唱,成为我党我军纪律教育的生动教材。1947 年10月,毛泽东对原先各地各军略有出入的条文作了统一规定并重新颁布,在纪律教育中发挥了重
4、要作用。 一、延安时期是我们党逐步走向成熟的时期。这一时期主要是抓住3个事件进行全党范围的纪律教育,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一是反对张国焘分裂活动进行“四个服从”教育。张国焘作为党的重要领导人,长征途中自恃军事力量强大另立中央,大搞分裂活动,到达陕北后仍不思悔改, 只身逃离陕甘宁边区叛党而去。针对张国焘分裂主义的行径和吸取的教训,1938年10月,毛泽东在党的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上强调“四个服从”的原则,后正式载入七大党章, 成为最基本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一直沿用至今。 二是通过黄克功事件进行严明纪法教育。黄克功16岁就参加革命,参加过长征,到达陕北后任抗日军政大学第六队队长。193
5、7年10月,他因逼婚不成激愤之下枪杀了陕北公学女学员刘茜。当时在延安有两种声音:一种是杀了黄克功, 杀人必须偿命;一种是赦免黄克功,因为他资格老、功劳大。 毛泽东在给时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黄克功案件审判长雷经天的复信中严肃指出,黄克功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 如果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因此中央与军委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要求“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黄克功事件在边区引起极大震撼,共产党不仅以纪法严明取信于民, 而且以在纪法面前人人平等昭示全党。三是针对处分刘力功进行组织纪律教育。刘力功
6、是一个从国统区奔赴延安的知识分子,1938年入党,先在抗大学习,后去中央党校培训,毕业后不服从组织安排。党组织曾7次找他谈话,但仍拒绝执行党组织让他去基层工作的决定。为此,中央党务委员会决定开除刘力功的党籍,并公布于全党。时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的陈云专门撰写了为什么要开除刘力功的党籍,在中共中央机关刊物解放上发表。围绕这个问题,延安各机关、学校开展了一场广泛的大讨论,极大提高了党员、干部、学生遵守纪律的自觉性。 二、抗日战争胜利后,在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伟大的解放战争进程中,纪律成为能否夺取全国政权的关键因素。这一时期的纪律教育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吸取高家堡事件教训,加强党的政策和纪律教育。19
7、48年1月,时任西北野战军副政治委员兼陕甘宁晋绥联防军政治委员的习仲勋在给中共中央的报告中,反映了我军攻克陕北榆林高家堡时,对商人乱没收等破坏纪律的问题。毛泽东在报告上批语:“高家堡破坏纪律的行为,应追究责任,并向全军施行政策教育与纪律教育”。以此为契机,全党开展了大抓纪律的工作。 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强调“加强纪律性”。由于各根据地、 各部队长期远离中央,一度存在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的现象,导致各种违纪问题时有发生。为此,中共中央先后出台一系列文件,包括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党内指示,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补充指示等,从而形成了正规的请示报告制度,保证了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特别是1948年9月 8
8、日至13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立了规矩,着重强调了加强纪律性问题。会后向全党全军发布了著名的四句话口号:“军队向前进,生产长一寸,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全党全军遵守纪律的自觉性极大提高,这为最后的战略决战、夺取全国胜利提供了重要保证。 三、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党在全国执政地位的确立,一些违纪腐化问题开始滋生蔓延,党内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行为有所抬头,党的纪律建设处于更加复杂的内外环境,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以共和国第一反腐大案为开端,拉开了执政党纪律教育的大幕。1951年11月,查处了刘青山在担任中共天津地委书记、张子善在担任天津行署专员期间的严重腐败问题。1952年2月10日,
9、河北省人民法院在当时的省会保定召开公审大会,以贪污罪判处刘青山、张子善死刑,产生了极大的震慑作用。以高饶事件为突破口,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维护全党的团结统一。1953年,时任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的高岗与时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的饶漱石,搞非组织活动,破坏了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1954年2月,党的七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1955年3月,党的全国代表会议通过决议,撤销高岗、饶漱石党内外一切职务,开除出党。会议还决定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与新中国成立初期建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相比, 其地位更高、权限更大,更有利于加强对全体党员特别是对党的高级干部的监督。对高饶事件的处理给全党敲响了警
10、钟, 使全党进一步认识到党的团结是党的生命,党的政治纪律是不可触犯的高压线,任何时候都必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改革开放初期,我们党针对“文化大革命”及其结束后不正之风逐步蔓延的状况,部署严厉打击各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整党,纯洁党的组织,整肃党的纪律,恢复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同时针对此前党规党纪遭到严重破坏的状况,着力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十二大党章明确规定:“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坚决维护党的纪律,是党的每个组织的重要责任。”这部党章还对纪律处分的原则、种类、程序,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领导体制、地位作用、职责任务、工作权限等作出明确规定,从而以党的根本大法的形式,为新时期加强
11、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简洁、准确、规范的文字作出12条规定,对于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正确处理党内各种关系,发挥了长久深远的重要作用。 四、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 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突显了纪律建设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纪律教育的力度持续加大, 纪律教育的水平不断提高,纪律教育的效果更加显著。新时代的纪律教育有两大特点。一是把纪律教育渗透融汇于各种主题教育之中。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部署开展6次党内集中教育,包括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12、、“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每一次主题教育都包含了纪律的内容,使得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成为广大党员的自觉行动。二是以党内纪律法规作为纪律教育的重点。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有关纪律方面的党内法规更加健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基础性主干性党内法规,在党的纪律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以1997年的试行条例、2003年的正式条例为基础,于2015年、2018年、2023年连续3次修订条例。新修订的条例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建设的理论创新、实践经验、制度规矩进行总结、融合和
13、升华,是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的“集大成之规”。此外,以党章为总源头和总依据,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基本遵循,新立或修订了一系列相关党内法规。这不仅对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对于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产生了积极影响。 五、新版条例共3编11章158条,两万多字,认认真真读下来,有三点深刻感受。一是要求高,这主要体现在政治上。条例所针对的对象是党员,党员是政治身份, 从政治上要求是条例的一条鲜明主线。这一点,既体现在总则的要求当中,也体现在具体条款的要求当中。我们党有六大纪律,排在首位的就是政治纪律。条例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了28条,即从第
14、49条到第76条。 第49条规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样的要求,充分体现了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时刻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最高政治原则。应该说,这些年在媒体、论坛等公开场合,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言论基本没有了,但在自媒体、私下聚会等场合,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口无遮拦,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殊不知这已在违纪的边缘,甚至已触碰纪律红线。二是要求严, 这
15、主要反映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趋势。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制定纪律和执行纪律总的趋势是越来越严、越往后越严。 政治上的偏差源自思想上的动摇,而思想的变化也不是无迹可寻的。在一些违纪违法案例中,我们经常看到,个别党员干部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报刊、书籍、 像制品、电子读物,以及网络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资料等,有的还热衷私下分享和传播,不信大道信小道,不信国内信国外。这些行为理所当然在严之列,理所当然要受到党纪的处理。党员干部必须明白,这样的事情即使做得再私密,那也不是个人的私事,不能存侥幸心理。三是要求细, 这主要体现在针对性上。对着党员干部的问题去,是条例 的鲜明指向。我们既要把权
16、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也要把纪律的笼子扎得越来越密,百密而无一疏。这次新版条例新增了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虽然只有8条,但针对性强、操作性强、警示作用大。我们讲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这个“上”和“中心”可不是只挂在嘴上,而必须体现在党员干部的行为上。条例明确规定在群众工作中哪些不能做,做了就是违反群众纪律,就要受到纪律处分,是一种从反面入手的正向激励。比如,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等等。在这几条之
17、后条例还特别加了一句话:在乡村振兴领域有上述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这种在一般条例中很少见的提示,不但不多余,而且十分必要。乡村振兴是当前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工作,而且是与群众利益联系最为密切的一项工作。条例每条都像一个标明了座次的座位,党员干部学习条例应逐条对号入座,对一对,坐一坐,看看心里是什么感觉。对广大党员干部来讲,纪律是约束,而且是硬约束,违反了就要受到处理。但纪律对我们也是帮助,当面临外界诱惑的时候,当内心澎起欲望的时候,纪律就是我们手里的武器,它加持我们战胜诱惑和欲望,保持一个共产党员的清廉之身。所以,我们不仅要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而且还要感谢纪律。 通读条例最多小半天时间,
18、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4月到7月,也只是为期4个月,但遵纪守纪却是一名共产党员一辈子的事。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党课讲稿:筑牢心中戒尺,时刻心存敬畏,规范自身言行不越界同志们: 本次党纪学习教育学习的重点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条例的第三次修订,彰显了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底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划出了党员不可碰触的底线。作为党员干部,要利用此次党纪学习教育的机会,充分了
19、解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及其鲜明特征,深刻认识新修订的条例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意义,进而抓好新修订的条例的贯彻执行,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今天的专题辅导,重点从三个方面与大家进行交流,也算是依次宣传解读。 一、从意义角度来说,新修订的条例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的最新成果,为新征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此次新修订的条例共有158条,与2018年修订的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从条例的修订可以看出,党对于我们党员的政治意识有了更高的要求,作为新时代的党员,政治规矩和政治意识必须要有更好的提升。 条例要求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点、难点问题,充实了违纪情形
20、,细化了处分决定,让党员干部们能够做到自警、自省、自知,将石铁般的纪律真正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转化为党员干部履行职责义务的自觉。此次修订是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现实需要。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的必然要求。本次修订条例是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现实需要,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党的十九大以来,习
21、近平总书记围绕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本次条例修订,将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用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引领纪律建设工作,为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在第二条增写“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等内容;在第四条强调“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为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保持与二十
22、大党章一致的制度建设需要。党的二十大已经修改了党章,而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党章中有关纪律规定必须通过党纪处分制度的修改完善来得到具体化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利于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新征程上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使全党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党的二十大作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第一位的任务,明确要求“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明政
23、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条例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总结实践经验,与时俱进完善相关条文,就是要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促进全党更加自觉地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比如,在政治纪律中增加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 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在总则中要求党组织和党员“
24、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 政绩观、事业观”;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等。 (三)新征程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现实需要。条例的修订以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为导向,从纪律保障层面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体现了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忧患意识。 新时代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同时, 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纪律问题和违纪情形亟需在党纪处分条例中进行具体规定。在指导思想上与时俱进,明确将“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写入总体要求, 规定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坚守初心使命,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在内容上丰富完善
25、。新修订的条例围绕“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总体要求,补充了一系列具体规定,为大党独有难题提供了切实可行的纪律规章。如第五十六条增加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的”等破坏党的团结统一行为的问责处理;第一百三十一条新增“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 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处分。可以说,新修订的条例内容更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全面落实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 严的氛围,大大提升了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制度化、规范化、 科学化水平。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执纪力度上注重从严。 如规定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
26、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拔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也不得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党员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又受到党纪处分的,其影响期为原处分尚未执行的影响期与新处分影响期之和等等。新修订的条例充分体现了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执纪力度上的全面从严。 二、从监管角度看,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为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审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时强调,“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
27、提高能力”。这是着眼新时代新征程党面临的形势任务,对党的纪律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 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进一步明确了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标准要求。在全链条上持续用力,就是要坚持责任上全链条、责任环环相扣,巩固发展全党动手一起抓的良好局面。在全周期上持续用力,就是要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推动各项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在全覆盖上持续用力,就是要坚持对象上全覆盖,面向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管党治党上没有特殊党员、不留任何死角和空白。这三个“全”,强调运用治理的理念、系统的观念、辩证的思维, 突出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法规制度的科学有效,注
28、重主体联动、工作协同、效果集成,目的是确保全党目标一致、团结一致、步调一致。 (一)在对象上对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全覆盖,在管党治党上没有特殊党员、不留任何死角和空白。纪律是党实现自我管理的基本手段,需要全党同志都参与进来、都负起责来,才能取得最优效果。既要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担负“一岗双责”,又要注重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主体作用,制定党纪时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执行党纪时保障每名党员、干部行使应有权利、履行应尽责任,真正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使遵守纪律、维护纪律成为每一名党员的
29、自觉行动。如将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以及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的处分对象,由“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全体党员,以增强现实针对性,体现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此次条例修订,突出管党治党没有特殊、没有空白、不留死角,坚持对象上全覆盖,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条例在第一百四十一条和第一百四十二条把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以及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的处分对象,由“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全体党员,进一步扩大了对象覆盖范围,延伸了监督触角。条例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本人不廉洁行为的同时,加强对领导干部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 条例第一百零四条完善违规为亲属经营名贵特产类
30、特殊资源提供帮助行为的处分规定,第一百零七条完善领导干部对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的处分规定,进一步织密制度笼子。 (二)在党员干部的管理上全周期从严,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完善对党员离岗后违规从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明确规定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第一种形态中充实“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的内容。条例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或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等单位的聘用,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务或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31、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将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关于党员离岗后违规从业行为的适用对象,由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全体党员,体现了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条例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离职或者退(离) 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零六条明确规定离岗党员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 以及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
32、人谋取利益,本人的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这有助于进一步增强离岗党员特别是担任过领导职务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党纪意识,始终保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 在全周期上持续用力,就是要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推动各项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条例第五条的修订有利于更好发挥“第一种形态”教育警醒功能,体现了抓早抓小、层层设防, 这也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等修订,体现了问题导向,释放了抓早抓小、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三)在责任落实上必须全链条从严,
33、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切实负责。 实践中,一些党员干部宗旨意识不牢、政绩观存在偏差、责任心不强,“新官不理旧账”问题仍有发生。有的怕事“不敢理”,对前任遗留下来的“老大难”问题,认为劳心劳力不讨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的懒政“不愿理”,认为一些“糊涂账”“烂账”成因错综复杂、关系盘根错节,弄不好自己深陷其中,不想“蹚浑水”;有的另起炉灶“不想理”, 认为干得好是前任的政绩,干不好显得自己没能力,在一张白纸上画“新蓝图”,比清理烂账、坏账更容易。条例第一百三十条规定:“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
34、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 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条例从压实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到对党员干部个人在工作中不履职或者不正确履职作出规定,进而推进到明确规定“新官要理旧账”的要求, 进一步明晰了现任党员干部的责任,着力解决实践中干部交流后容易产生的推诿扯皮问题,对前任已经存在且属于现任党员干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明确
35、要给予处分,有助于压实现任领导的责任,倒逼其履职尽责。 三、坚持把学习条例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其作为工作生活的准绳和规范,融入日常、化为习惯,养成纪律自觉, 真正做到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员要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入领会条例的重要内容和着力方向,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在认识上再深化、在重点上再聚焦、在责任上再压紧,从严从实、深入扎实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党纪刻印于心见之
36、于行,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一)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的主旨要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我们党要团结带领全国人民胜利实现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就必须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心怀“国之大者”,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入领会修订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强化自我约束,提
37、高免疫能力,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作出新贡献。要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 全面准确理解条例的丰富内涵,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含糊,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党的各级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严厉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问题,不断巩固旗帜鲜明讲政治、从严从紧抓纪律的氛围。 (二)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我们党历来强调要培养“自觉的纪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养成纪律自觉,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
38、。党员、干部要深入领会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注重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各级党组织要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加大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学纪、 知纪、明纪、守纪浓厚氛围,把条例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引导大家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 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始终把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基础课、常修课,紧跟时代步伐、把准时代节奏,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既知道“干什么”“怎么干”,又清楚“什么不能干”,以学促知、以知促行,做遵规守纪的“明白人”。无论职位高低、党龄长短、从事什么工作,都要紧绷纪律
39、规矩之弦,常敲“警示钟”,常打“预防针”,坚决杜绝“不以为然”的麻痹心理、“下不为例”的侥幸心理、“人为我为”的从众心理,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必须“吾日三省吾身”,常拿党章党规党纪“扫描”,想想有没有把准原则,看看有没有划清界限,及时扫除思想尘埃,纠正行为偏差;多从细节之处“体检”,审视一思一念,检查一言一行,慎独慎初慎微慎友,防止“未病”演变成“已病”;勤以典型案例“自照”,对标先进榜样思齐贤、补差距,对比反面教训内自省、改问题,严以修身,律己正行。 (三)严明纪律护航党的事业行稳致远。党纪学习教育不是一时一事的要求,是攻坚战、持久战,只有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才能收到实效。推进纪律教育常态
40、化,是各级纪委的重要职责和经常性工作,须加强组织领导,将纪律教育与“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结合起来,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确保每名同志都能真正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检视学纪知纪情况,接受民主评议和群众监督。将纪律教育与党性教育、廉洁教育贯通起来,做到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既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又加强对反面案例的警示剖析,让党员干部心有所畏、 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也是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的重要基础。 要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合力,让权力在阳
41、光下运行。坚持从严监督管理和激励担当作为有机集合,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惩治诬告陷害、 及时澄清正名,细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明确容错责任清单、具体情形、操作流程,多维研判、精准划定“可容” 和“不容”界限,一体推进容、纠、改、治,设置干部回访帮带“观察期”,推动容错纠错向长效防错蝶变、“有错”向“有为”转变,浓厚敢闯敢干、奋勇争先氛围。 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纪律是党的生命线,党员干部要利用党纪学习教育的机会,原原本本研读条例相关内容,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通过深学细悟,要深入领会条例的具体内容和精神意义,强化自我约束,提高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凝聚干事创业精气神,做到自警、自省、自知,将石铁般的纪律真正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转化为履行职责义务的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