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T∕GBECA 003-2023 养老助残城市社区环境改造成套技术导则.pdf

上传人:liy****99 文档编号:318973 上传时间:2023-08-14 格式:PDF 页数:51 大小:1.54MB
下载 相关 举报
T∕GBECA 003-2023 养老助残城市社区环境改造成套技术导则.pdf_第1页
第1页 / 共51页
T∕GBECA 003-2023 养老助残城市社区环境改造成套技术导则.pdf_第2页
第2页 / 共51页
T∕GBECA 003-2023 养老助残城市社区环境改造成套技术导则.pdf_第3页
第3页 / 共51页
T∕GBECA 003-2023 养老助残城市社区环境改造成套技术导则.pdf_第4页
第4页 / 共51页
T∕GBECA 003-2023 养老助残城市社区环境改造成套技术导则.pdf_第5页
第5页 / 共5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ICS T/GBECA 团体标准 T/GBECA 0032023 养老助残城市社区环境改造成套技术导则 Renovation guide on accessibility of urban communities for the elderly and physical disabled persons 2023-02-01 发布 2023-03-01 实施 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 发 布 T/GBECA 0032023 I 目 次 前 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规定.2 4.1 基本要求.2 4.2 改造对象.3 4.3 改造内容.3 5 基础

2、类改造技术.4 5.1 一般规定.4 5.2 通道.4 5.3 坡道.5 5.4 楼梯及台阶.6 5.5 扶手.7 5.6 建筑出入口.7 5.7 门.8 5.8 电梯.9 5.9 无障碍厕所.10 5.10 道路交通.12 5.11 标识引导设施.13 5.12 智能化基础设施.15 5.13 消防和急救设施.16 6 完善类改造技术.17 6.1 一般规定.17 6.2 停车设施.17 6.3 环卫设施.18 6.4 照明设施.18 6.5 听觉服务设施.19 6.6 绿化环境.20 6.7 智能信息服务设施.20 7 提升类改造技术.21 7.1 一般规定.21 7.2 智慧住区.21

3、7.3 养老服务设施.22 7.4 商业服务设施.23 7.5 医疗卫生设施.25 8 实施及验收.25 8.1 实施标准.25 T/GBECA 0032023 II 8.2 验收及检测标准.26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城市社区养老助残综合整治清单.27 附 录 B(资料性附录)社区调查与初步评估表.29 附 录 C(资料性附录)社区环境改造居民意愿调查表.32 附 录 D(资料性附录)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居民满意度调查表.33 参 考 文 献.34 T/GBECA 0032023 I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4、。本文件由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进行管理,由华南理工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华南理工大学(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节能研究中心,邮政编码:510640)。本文件起草单位:华南理工大学、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互云(广州)医学影像诊断有限责任公司。本文件主要审查人:徐强、朱国栋、石峰、马京涛、张楠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世晓、孟庆林、欧志文、李琼、赵光颖、刘萍、魏园、周文、汪俊松、龚仕伟、吴剑锋、史峰、汪博然、王江南、邹亚、李传锐、张雨晴、张宇、马文洁。T/GBECA 0032023 1 养老助残城市社区环境改造成套

5、技术导则 1 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全国城市养老助残配套设施不完善的社区改造。各社区改造可按照需求和能力参照本文件执行。改造内容包括建筑本体适老化改造、基础设施适老化改造、社区环境适老化改造、服务设施适老化提升等。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14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 50339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6、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 50763-2012 无障碍设计规范 GB 55019-2021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GB/T 50357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 GB/T 51141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 JGJ 450-2018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JGJ/T 484-2019 养老服务智能化系统技术标准 ISO/TR 22411 满足老年人和残疾人需求的产品和服务的人体工程学数据指南ISO/IEC指南71(Ergonomics data and guidelines for the application of ISO/IEC Guide 71 to pr

7、oducts and services to address the needs of older persons and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环境改造 Environmental transformation 指为满足老年人、残疾人安全、便利、舒适、健康等需求,对城市社区室内外环境进行的改造,主要包括辅助设施改造、物理环境改造、环境信息化改造和环境智能化改造。3.2 基础类改造 Basic transformation T/GBECA 0032023 2 指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适老化改造内容,主

8、要包括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如建筑室内外的无障碍设施、标识引导系统、安防设施、通信设施、消防安全设施等。3.3 完善类改造 Improve transformation 指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适老化改造内容,主要包括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如停车设施、环卫设施、照明设施、听觉服务设施、绿化环境整治、智能服务设施等。3.4 提升类改造 Upgrading transformation 指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而推进实施的适老化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包括智慧住区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商业服务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等。3

9、.5 智能化基础设施 Intelligent infrastructure 指实现对社区基础数据进行智能感知采集的设备与系统,主要包括社区安防设施与通信设施。3.6 听觉服务设施 Auditory service facilities 社区内发声设备及为听觉障碍人士服务的设施设备。3.7 智能信息服务设施 Intelligent information service facilities 指社区内信息化的服务设施,如智能快件箱、智能信报箱、智能门锁、自动售货机、停车场自动付费机、自动开窗器、智能插座和开关等。3.8 智慧住区 Smart dwelling environment 利用5G、物

10、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住区中多种数据资源,提供面向政府、物业、居民和企业的住区管理与服务类应用,提升住区管理与服务的科学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管理模式的住区。3.9 居民满意度 Resident satisfaction 居民对城市社区环境改造的满意程度。4 基本规定 4.1 基本要求 4.1.1 城市社区养老助残改造应坚持以下原则:T/GBECA 0032023 3 a)以人为本。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根据居民意愿合理确定改造内容,重点关注社区建筑本体和环境养老助残基础设施改造,有条件的小区完善及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水

11、平,充分考虑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的使用需求,合理配建无障碍设施;b)因地制宜。根据城市社区所在的地区气候环境特点、社区类型、改造需求及能力等,科学制定改造方案,合理确定改造内容;c)共同改造。优先实施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养老助残改造项目,激发居民参与改造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改造,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d)保护优先。改造过程中,应深度挖掘社区特色文化,兼顾完善功能和传承历史,严格保护社区内的文物、历史建筑、古树名木以及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巷和景观,落实历史建筑保护修缮要求,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环境品质的同

12、时,展现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在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各项工程建设应按程序报批;e)建管并重。将社区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工程,促进社区治理模式创新,完善社区长效管理机制;f)安全环保。安全第一、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做到安全、适用、经济、美观;g)定期维护。及时收集居民使用后反馈,并进行定期维护。4.1.2 养老助残城市社区环境改造应与老旧小区改造相结合,将本文件改造内容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4.1.3 以“完整社区”、“绿色社区”、“智慧社区”等先进理念引领城市社区养老助残改造。结合原有的城市社区设施基础,修改完善养老助残服务项目;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

13、健康养老助残改造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全过程;鼓励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养老助残服务中的应用,整合各类服务资源,为社区养老助残提供政务、商务、娱乐、教育、医护及生活互助等多种便捷服务。4.2 改造对象 4.2.1 城市社区内有养老助残需求的小区、楼栋、公共空间,可以按照本文件进行改造。4.2.2 鼓励以街道或社区为单元,对区域内小区联片改造,统筹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和便民设施,实现共建共享。4.2.3 街道或社区单元内小区改造范围的划定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既有已命名的小区,根据小区实际管理的范围进行划定;二是由自然分界线、围墙或道路所围合的小区,根据相应的围合边界进行划定;三是

14、独栋或多栋住宅,根据改造、维护、管理等工作需要,连同宅旁用地进行划定。4.3 改造内容 4.3.1 改造内容可分为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a)基础类改造项目,为满足养老助残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主要是对社区基本配套设施的改造提升,使社区达到无障碍适老化的基本需求,其中改造社区基础设施包括通道、坡道、楼梯、台阶、扶手、出入口、门、电梯、道路、交通、标识引导设施、安防、通信、消防等基础设施;T/GBECA 0032023 4 b)完善类改造项目,为满足老年及残障人士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无障碍环境及配套设施建设,包括整治社区绿化、照明等环境,改造或建设社区适老设施、停车库(场

15、)、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智能信息服务设施等配套设施;c)提升类改造项目,为丰富社区老年及残障人士服务供给、提升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主要是公共服务养老助残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无障碍适老化改造,主要包括智慧住区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商业服务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等养老助残专项服务设施。4.3.2 城市社区养老助残改造的项目宜采用清单式,并符合附录 A 城市社区养老助残综合整治清单的规定,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和居民意愿明确改造的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的具体内容。4.3.3 城市社区养老助残改造之前应进行评估与策划,可参考附录 B 社区调查与初步评估表对社区现状进行调查,根据

16、调查结果明确改造需求。4.3.4 城市社区养老助残改造的基础类改造项目应坚持应改尽改;完善类改造项目,在坚持尊重居民意愿基础上能改则改;提升类改造项目,坚持立足社区条件推进实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参与改造后期运营,根据实际情况宜改则改。5 基础类改造技术 5.1 一般规定 5.1.1 养老助残环境基础类改造包括通道、坡道、楼梯及台阶、扶手、建筑出入口、门、电梯、厕所、道路交通的无障碍改造,标识引导设施、智能化基础设施、消防和急救设施的设置。5.1.2 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应系统化设计,并宜相互靠近。5.2 通道 5.2.1 无障碍地面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a)地面避免

17、过多高低变化,以防止滑倒、绊倒,在水平高度有变化的地方,应设置对比色强烈、易识别的警告;b)地面表面应坚固、平整、水平、耐久,干湿条件下均应防滑、不积水;c)应避免铺设高度抛光或反光的地面,避免眩光;d)踢脚应与墙面在色调和色彩上形成对比,使地面和墙面有明显的区别。5.2.2 走道的无障碍设置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a)无障碍通道应连续,且不宜设置厚地毯;b)无障碍室内走道宽度不应小于 1200mm,人流较多或较集中的大型公共建筑的室内走道宽度不应小于 1800mm;c)走道中应避免障碍物和突出物,如消防栓、柱子、管道或其他突出物;d)走道 90转弯处,宜设置倒角或圆角,以确保轮椅使用者及视障长者

18、的安全;e)走道宜设扶手或拖杆,为体弱或视障的长者提供支撑、平衡及方向指引;f)走道的净空不宜小于 2000mm,当净高小于 2000mm 时,应在相应区域外围设置护栏或其他屏障,护栏或屏障的前缘宜距地面 685mm 以上;T/GBECA 0032023 5 g)固定在无障碍通道的墙、立柱上的物体或标牌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 2000mm,若小于 2000mm,探出部分的宽度不宜大于 100mm,若突出部分大于 100mm,则其距地面的高度应小于 600mm。5.2.3 当通道内各平面具有高差时,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a)建筑基地内的车行道与人行通道地面存在高差时,在人行通道的路口两端应设缘石坡道

19、;b)建筑基地内的主要人行通道有高差或台阶时应设置轮椅坡道或无障碍电梯;c)地面的高度差低于 6mm 时,高差截面可垂直;d)地面的高度差在 6mm13mm 之间时,截面最大斜面的坡度不应超过 1:2。5.2.4 室内设置地毯时,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a)地毯应与地面牢固连接;b)地毯应具有明显的纹理图案,与地板区分开,且地毯的绒毛高度不应大于 13mm;c)地毯外边缘绒毛应进行修剪。5.2.5 室外检修口、格栅及排水口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a)检修口、格栅和排水口应在人行道的一侧,并与地面齐平;b)排水口盖应采用在潮湿和干燥条件下都防滑的材料,金属格子板在潮湿时易滑,应避免使用;c)格栅与人行道

20、表面的缝隙宽度不应超过 12mm,且应垂直于通行方向,以防止车轮、拐杖和鞋跟等卡在缝隙中;d)排水口的孔洞宽度或直径不应大于 13mm,条状孔洞应垂直于通行方向。5.3 坡道 5.3.1 坡道设置应符合以下基本技术要求:a)地面高度差大于 13mm 时应设置坡道,在无法避免长坡道的地方,应设置阶梯;b)坡道表面应平整、无反光、干湿条件下均保持防滑,且不妨碍辅助设备的使用;c)坡道表面应有纹理,以便老年人获得安全的立足点;d)坡道的起点和终点应设置颜色与周围地板材料形成对比的警告面,宜标记行人流动方向;e)在每一段坡道的起点和终点以及方向改变处都应设置宽度最小与坡道净宽相同的平台,平台宽度不宜小

21、于 1200mm,深度不宜小于 1500mm;f)坡道或平台的地面比扶手内侧至少延伸 300mm;g)户外坡道宜设置遮蔽,并有良好的排水系统以防止积水。5.3.2 缘石坡道设置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a)缘石坡道的坡面宜优先选用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b)缘石坡道宽度至少为 900mm;c)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 1:20,其宽度应与人行道宽度相同;d)三面坡缘石坡道正面及侧面的坡度不应大于 1:12,正面坡道宽度不应小于 1200mm;e)其他形式的缘石坡道的坡度均不应大于 1:12,坡口宽度均不应小于 1500mm;f)处于转弯处的两侧喇叭形坡道,坡道前方至少设置 1220mm 的活

22、动空间,坡道的每一边都至少有一段 610mm 长的空间;g)缘石坡道的坡口与车行道之间不宜有高差,当有高差时,高出车行道的地面不宜大于 10mm;T/GBECA 0032023 6 h)不宜设置曲线坡道,如果设置,曲线坡度不超过 1:16;i)紧靠路边坡道的排水沟和路面的斜坡坡度不应超过 1:20;j)在人行道坡道、排水沟和街道的过渡处,相邻的表面应在同一水平面上。5.3.3 轮椅坡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a)轮椅坡道的最大高度和水平长度应符合 GB 50763-2012 中 3.4 和 GB 55019-2021 中 2.3 的相关规定;b)轮椅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直角形或折返形且净宽度

23、不应小于 1200mm;c)轮椅坡道起点、终点和中间休息平台的水平长度不应小于 1500mm,净宽不应小于坡道的通行净宽;d)轮椅坡道的高度大于 300mm 且纵向坡度大于 1:20 时,应在两侧设置扶手,坡道与休息平台的扶手应保持连贯;e)轮椅坡道临空侧应设置安全阻挡措施;f)轮椅坡道应设置无障碍标志。5.4 楼梯及台阶 5.4.1 无障碍楼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a)宜采用直线形楼梯,不宜采用弧形楼梯和螺旋楼梯;b)梯段通行净宽不应小于 1200mm,同一段楼梯的踢面和踏面尺寸应保持不变,踢面尺寸不大于165mm,踏面尺寸不小于 275mm。老年人频繁出入的场所,应设置为台阶,踢面尺寸

24、不大于 150mm,踏面尺寸不小于 300mm;c)无障碍楼梯踏面应平整,使用防滑材料,踏步前缘应设置宽度在 50mm60mm 范围内且色彩对比度明显的防滑条,并防止梯段和平台在潮湿环境下积水;d)在梯段的起点和终点应设置不同颜色的地面饰面或易被察觉的提示表面作为视觉提示,提醒老年人楼梯、台阶的存在和地面水平的变化;e)无障碍楼梯踏面和踢面的颜色应有区分和对比;f)无障碍楼梯距踏步起点和终点 250mm300mm 处应设提示盲道;g)应在梯段旁的墙壁或扶手加设触觉及盲文标志,以指示地面的高度,方便视障人士使用;h)避免使用开放式踢面和透明踏面,踢面前缘不应突出;i)三级及三级以上无障碍楼梯应在

25、两侧均做扶手;j)如采用无障碍栏杆式楼梯,则在栏杆下方应设置安全阻挡措施;k)楼梯的照度至少为 200lx。照明的位置应照亮路径的两个方向,且不会形成阴影,楼梯踏面和踢面有足够的对比度;l)楼梯处不应有开放式管道。5.4.2 当踏步前缘有所突出时,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a)踏步前端的弯曲半径最大为 13mm;b)当踏步的顶端相对于底端有向前倾斜时,顶端的倾斜角度相对于垂直面不宜超过 30;c)当踏步顶部有所延伸时,延伸投影面距离不宜大于 38mm。5.4.3 公共建筑的室内外台阶踏步宽度不应小于 300m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 150mm,且不应小于 100mm。5.4.4 楼梯下部空间可以进入时

26、,应设置安全挡牌。T/GBECA 0032023 7 5.5 扶手 5.5.1 扶手宜防滑,选用热惰性指标高的材料且不含任何尖锐或粗糙的元素。5.5.2 扶手应与背景颜色形成对比,以增强可视性。5.5.3 扶手表面应连续,没有阻碍或中断。5.5.4 扶手的末端应指向墙面或地面,提示梯段的结束,并避免勾挂到衣服。5.5.5 扶手应在坡道和楼梯的两侧均设置,在尽端应延伸至少 300mm。5.5.6 无障碍栏杆式扶手的末端应向内拐到墙面或向下呈弧形延伸不小于 100mm,或延伸到地面上固定。5.5.7 扶手距离墙面应有 40mm60mm,坡道扶手距离地面应有 800mm900mm,楼梯扶手距离地面应

27、有800mm1000mm。5.5.8 无障碍单层扶手的高度应为 850mm900mm,无障碍双层扶手的上层扶手高度应为 850mm900mm,下层扶手高度应为 650mm700mm。5.5.9 扶手应安装坚固,形状易于抓握。圆形扶手的直径应为 35mm50mm,矩形扶手的截面尺寸应为35mm50mm。5.5.10 扶手栏杆设施应采取措施,防止物体掉落。5.6 建筑出入口 5.6.1 无障碍出入口包括平坡出入口、同时设置台阶和轮椅坡道的出入口及同时设置台阶和升降平台的出入口。5.6.2 建筑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a)出入口的地面、台阶、踏步、坡道等均应采用防滑材料铺装,有防积水的措施,

28、严寒、寒冷地区应采取防结冰措施;b)建筑物无障碍出入口的上方应设置雨棚;c)出入口不应采用旋转门;d)出入口应设置宽度至少为 1800mm 的人行路线,减少行人进入车行道的可能性,行人流量越大,人行路线宽度越大;e)平坡出入口的地面坡度不应大于 1:20,当场地条件比较好时,不应大于 1:30;f)同时设置台阶和升降平台的出入口应只应用于受限场地;g)除平坡出入口外,在门完全开启的状态下,建筑物无障碍出入口的平台的净深度不应小于1500mm;h)建筑物无障碍出入口的门厅、过厅如设置两道门,门扇同时开启时,两道门的间距不应小于1500mm;i)同时设置台阶和轮椅坡道的出入口,轮椅坡道的坡度应符合

29、第 5.3 节的有关技术要求。5.6.3 在靠近建筑物入口处,应设置至少 1200mm 的上下车缓冲空间,为长者及使用助行器的人士提供上下车地点。T/GBECA 0032023 8 5.6.4 每幢综合设施应设至少一个指定的无障碍、有遮蔽的上下车缓冲空间。5.6.5 上下车缓冲空间宜设置带扶手的座位,以便老年人休息。5.7 门 5.7.1 门的无障碍设置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a)无障碍通道上的门扇应便于开关;b)建筑出入口宜设自动门;c)自动门开启后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 1000mm,平开门、推拉门、折叠门开启后的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 800mm,有条件时,不宜小于 900mm;d)在门扇内外应留有

30、直径不小于 1500mm 的轮椅回转空间;e)在单扇平开门、推拉门、折叠门的门把手一侧,应设宽度不小于 400mm 的墙面;f)平开门、推拉门、折叠门的门扇宜设距地 900mm 的把手,宜设视线观察玻璃,并在距地 350mm 范围内安装护门板;g)门把手应使用低摩擦力的五金,以减少开关门所需要的力,需要手动操作的部件应可用一只手操作,且不需要紧抓、捏或扭手腕,门开启所需的力度不宜大于 22N;h)不应采用弹簧门、玻璃门,当采用玻璃门时,应有醒目的提示标志;i)门材质为玻璃时,宜选用安全玻璃或采取防护措施,避免破碎时产生锋利的碎片;j)门应与周围墙面有一定的色彩反差,方便识别,入口门内外宜有直接

31、的视觉联系;k)门槛高度及门内外地面高差不宜大于 15mm,并以斜面过渡;l)外开门的入口应凹进,不阻碍走廊通道,凹入深度至少与门扇的宽度相等。5.7.2 自动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a)一般自动门组应在设计、制造、安装、运行及妥善维护上满足本文件的要求,包括将手动门改装的自动门;b)自动门组应设计成可安全安装、使用、检查、维护及拆卸;c)自动门组应在设计和安装时避免有尖锐的端部,造成割伤、擦伤等伤害;d)在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组件或部件意外脱落;e)启动装置的有效检测区域的最小宽度宜大于左右两侧有效开口宽度减 75mm 后的宽度,启动装置的检测范围最好为 1000mm 以上;f)自

32、动门前方空间进深最小为 1000mm;g)为了确保自动门组无延迟地开闭,空间最小进深应从自动门组的表面开始计算;h)自动门宜配备手动启动装置,手动启动装置包括红外传感器等免接触式手动启动装置;i)门表面设置接触式手动起动装置时,从地面到装置中心的高度应设置为 95050mm,以便清晰辨识;j)自动门组宜从地面到高度 2500mm 设置门的保护装置,避免关闭时自动门与使用者发生身体接触;k)自动门有使用风险时,应设置警告标识。5.7.3 平开门前需要一定活动空间,活动空间尺寸设计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a)拉门侧应留出至少 1500mm 的距离,拉门把手旁 450mm 范围内无障碍物;b)推门侧应留

33、出至少 1200mm 的距离,推门把手旁 300mm 范围内无障碍物。T/GBECA 0032023 9 5.7.4 在门和门框之间应设置适当的保护措施防止手指夹伤。5.7.5 推拉门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a)移动门扇完全推开后的门边缘与相邻墙体之间应有不小于 200mm 的安全距离;b)移动门扇的正面与其固定的墙体之间的距离不大于 100mm;c)当移动门扇完全推开后的门边缘与周围相邻的墙体之间有固定门框时,门边缘与突出的固定门框之间应有不小于 25mm 的安全距离。5.7.6 当门的两侧 450mm 内有凸起,且凸起障碍物超出门 200mm 时,应提供深度至少为 1500mm 的可活动空间。

34、5.7.7 两扇门开启后边缘之间所需的活动空间不小于 1200mm。5.7.8 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安装有闭门器的门,门从开启位置 90移动到门闩 12的位置所需的时间至少为 5 秒。5.7.9 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安装弹簧铰链的门,门弹簧铰链应调整至使门从 70开启位置移动到关闭位置所需的时间至少为 1.5 秒。5.8 电梯 5.8.1 无障碍电梯设置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a)电梯的位置合理,在进入大楼时清晰可见;b)建筑内设有电梯时,至少应设置 1 部无障碍电梯,并至少设置 1 处无障碍出入口,通过无障碍通道直达电梯厅;c)电梯应服务于所有楼层,包括地下停车场;d)通往无障碍电梯的地面表面及电梯出入

35、口处应设置提示盲道;e)电梯位置应设无障碍标识,无障碍标识符合本文件第 5.11 节相关规定;f)电梯门洞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900mm,电梯轿厢门开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800mm;g)电梯轿厢的规格应依据建筑性质和使用要求的不同而选用。最小规格深度不应小于 1400mm,宽度不应小于 1100mm,中型规格深度不宜小于 1600mm,宽度不宜小于 1400mm;h)电梯轿厢的三面壁上应设高 850mm900mm 的扶手,扶手设置应符合本文件第 5.5 节相关规定;i)电梯轿厢正面高 900mm 处至顶部宜安装镜子或采用有镜面效果的材料,让轮椅使用者在离开电梯前,能检查是否有障碍物或行人;j)电

36、梯门应设置门的保护装置,避免关闭时电梯门与乘客发生身体接触,关门时应发出声音信号,提醒乘客电梯门正在关闭;k)电梯轿厢内应设电梯运行显示装置和报层音响,且能保证在紧急情况下,听力障碍者可以发出求救信号;l)电梯内应设置电子信息显示屏,提供电梯的位置信息,以及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提供最新的救援信息;m)电梯的电子显示屏文字与背景色彩有良好的对比度,以便阅读;n)紧急呼叫按钮应接在升降机内的闪烁灯上,向听力受损的人士发出紧急铃已启动的信号;T/GBECA 0032023 10 o)在电梯轿厢的侧壁上应设高 850mm1100mm 带盲文的选层按钮、紧急呼叫按钮,盲文应设置于控制按钮的左侧或上方,大小宜

37、在 15mm20mm 之间,且突出至少 1mm,按钮与背景色彩有良好的对比度;p)带有盲文标记的电梯呼叫和控制按钮应为轻压激活,不应为触摸感应;q)电梯按钮的尺寸不应小于 19mm;r)按钮的数字应从下往上按升序列排序,当具有两排或更多按钮时,按钮应从左到右升序排列;s)建筑物内的电梯宜安装折叠式座椅,以供站不稳的老年人使用。5.8.2 候梯厅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a)无障碍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 1500mm,公共建筑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 1800mm;b)候梯厅宜设置休息座椅;c)候梯厅宜设电梯运行显示装置和抵达音响。5.8.3 升降平台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a)升降平台较适用于场地有限的改造工

38、程;b)垂直升降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 1200mm,宽度不应小于 900mm,斜向升降平台宽度不应小于900mm,深度不应小于 1000mm,应设扶手、挡板及呼叫控制按钮;c)垂直升降平台的基坑应采用防止误入的安全防护措施;d)垂直升降平台的传送装置应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5.8.4 电梯听觉信号应用声音信号指示电梯轿厢行进方向。听觉信号的频率不高于 1500Hz。口头警报器的频率应不小于 300Hz,不高于 3000Hz。在大厅呼叫按钮处测量的声音信号应至少高于环境声 10dB,但不应超过 80dB。5.9 无障碍厕所 5.9.1 无障碍厕所的设计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a)女厕所的无障碍设施包

39、括至少 1 个无障碍厕位和 1 个无障碍洗手池,男厕所的无障碍设施包括至少 1 个无障碍厕位、1 个无障碍小便器和 1 个无障碍洗手池,也可每层单独设置一个无障碍厕所;b)无障碍厕所的面积不应小于 4.00m2;c)地面应使用防滑材料,并设置有效排水设施,保持地面干燥、不积水;d)地板不宜采用黑色或非常深的颜色,对视力减退者或认知障碍者不利;e)不应在入口处和洗手间内出现台阶或高差,当高差不可避免时,应设置平缓的坡道;f)应在厕所的入口墙距离门框 50mm100mm 处设置盲文和触觉地图,标明洗手池、隔间和便池的位置;g)通往无障碍厕所的走廊宽度至少为 1200mm,厕所的入口和通道应方便乘轮

40、椅者进入和进行回转,回转直径不小于 1500mm;h)无障碍厕所门应方便开启,门锁和把手宜选用易操作的形式,不宜采用需要精细的手指控制、紧抓、捏或扭转手腕的形式;i)无障碍厕所门的通行净宽度不小于 800mm,且不应朝走廊、人行道、逃生路线开启;j)无障碍厕所隔间、小便器和镜子宜放置在远离主入口视线处;5.9.2 无障碍厕位的设置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T/GBECA 0032023 11 a)无障碍厕位应方便乘轮椅者到达和进出,尺寸宜做到 2000mm1500mm,至少为 1750mm1500mm,单个隔间尺寸不宜小于 1800mm900mm;b)无障碍厕位的门宜向外开启,开启后不应阻挡走道空间

41、,如向内开启,需在开启后厕位内留有直径不小于 1500mm 的轮椅回转空间,内开门的边缘距离坐便器边缘的距离至少为 500mm;c)门的通行净宽不宜小于 800mm,平开门外侧宜设高 900mm 的横扶把手,在关闭的门扇里侧设高900mm 的关门拉手,并应采用门外可紧急开启的插销;d)隔间门的开口离隔墙最大距离为 100mm,隔间门外走廊宽度最小为 1100mm;e)无障碍厕所隔板的底部至少预留高 230mm,深 150mm 的空间,为轮椅使用者提供脚部空间;f)若厕位内为蹲便,应在合适的位置设置倾斜安全抓杆;g)安全抓杆应安装牢固,直径宜为 30mm40mm,内侧距墙不宜小于 40mm;h)

42、卫生间隔间的挂钩高度不应高于 1500mm,宜在隔间侧墙距离地面 1100mm 和 1500mm 处分别设置两个挂钩;i)无障碍可操作部件应与周边环境在颜色上形成对比,冲水按钮宜为冷色调或中色调,呼救按钮宜为暖色调,按钮尺寸约为 25mm50mm;j)无障碍厕位应设置无障碍标志,无障碍标志应符合本文件第 5.11 节的有关规定;k)隔间内若设置感应灯,感应灯应设置在合适的位置且容易被激活。5.9.3 无障碍坐便器厕位的设计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a)应允许坐便器周围所需的空间与坐便器、相关的扶手杆、饮水机、卫生巾处理单元、衣钩、货架、无障碍通道、清洁地板空间和其他固定装置所需的空间以及转弯空间重叠

43、;b)坐便器所需的活动空间最小为 1500mm1400mm,垂直于侧壁的轮椅无障碍厕位的最小宽度应为 1500mm,壁挂式坐便器的最小深度应为 1400mm,垂直于后墙的地面安装式坐便器的最小深度应为 1500mm;c)坐便器前缘到坐便器后壁的最小尺寸为 750mm,便于轮椅和坐便器座之间的转移;d)厕位两侧距地面 700mm 处宜设长度不小于 700mm 的水平安全抓杆,另一侧宜设高 1400mm 的垂直安全抓杆;e)侧壁抓杆长度宜为 1100mm,抓杆距后墙最远 300mm,抓杆最远端距后墙最小 1400mm;f)后墙抓杆的最小长度为 900mm,从坐便器的中心线开始,一侧最小长度为 30

44、0mm,另一侧最小长度为 600mm;g)当扶手位于坐便器后侧及一端时,其厕位中心线距离扶手应在 400mm450mm 内;h)当扶手位于坐便器两侧时,其厕位中心线距离扶手应在 430mm485mm 之内;i)在坐便器旁的墙面上高 400mm500mm 和 1100mm 处应分别设置紧急呼救按钮,保证使用者坐姿和跌倒姿势均容易操作;j)冲洗控制装置应位于坐便器的侧面,在坐便器前 0mm100mm,高度为 400mm550mm,或位于卷纸上方 100mm200mm;k)取纸器应设在坐便器的侧前方 0mm100mm,高度为 400mm500mm,且不影响扶手的使用。5.9.4 无障碍厕所的其他设施

45、设计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a)厕所内部还包含小便器、洗手池、镜子、多功能台、挂钩等配件、呼叫按钮等设施;b)无障碍小便器下口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 400mm,小便器两侧应在离墙面 250mm 处,设高度为1200mm 的垂直安全抓杆,并在离墙面 550mm 处,设高度为 900mm 水平安全抓杆,与垂直安全抓杆连接;T/GBECA 0032023 12 c)小便器前应有宽 750mm,深 1200mm 的使用空间;d)小便池应该是隔间式或壁挂式,最高高于地面 430mm,进深最小应为 350mm;e)无障碍洗手池台面距离地面不应大于 800mm,台面下部应留出不小于宽 750mm、高 650mm、

46、距地面高度 250mm 范围内进深不小于 450mm、其他部分进深不小于 250mm 的空间,供乘轮椅者膝部和足尖部移动,洗手池下方不宜有障碍物;f)无障碍洗手池的水嘴中心距侧墙应大于 550mm;g)出水龙头宜采用杠杆式水龙头或感应式自动出水方式,自动水龙头宜保持打开至少 10 秒;h)洗手池上方应安装镜子,镜子反光面的底端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 1000mm;i)洗手池上方安装的镜子宜朝向轮椅使用者有一定倾斜角度;j)多功能台长度不宜小于 700mm,宽度不宜小于 400mm,高度宜为 600mm;k)洗手池旁宜安装用于放置拐杖和袋子的挂钩;l)低位挂钩、低位毛巾架、低位置物架距地面高度不应大

47、于 1200mm;m)将肥皂和纸巾盒放置洗手池附近,避免使用者用湿手操纵轮椅;n)毛巾架、肥皂盒、干手器、垃圾箱的颜色和色调应与墙壁和地板形成对比,各配件应安装在合适的位置且不妨碍行走路径;o)灯具开关等按钮高度应在离地 800mm1200mm 之间。5.10 道路交通 5.10.1 社区道路包含城市道路与居住区道路,城市道路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包括缘石坡道、盲道、人行天桥及地道、公交车站,居住区道路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包括居住区路、小区路、组团路、宅间小路的人行道。社区道路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 50763、GB 55019 的规定。5.10.2 认知障碍的老年人使用的交通空间,线路

48、组织应便捷、连贯。5.10.3 人行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a)人行道在各种路口、出入口位置应设置缘石坡道;b)人行道最小宽度宜为 1800mm,允许通过两辆轮椅,若道路受环境限制,宽度可降为 1200mm;c)人行道上有 200mm 或以上的高差时,应设立至少 75mm 高的直立边缘保护;d)人行道设置台阶处,应同时设置轮椅坡道,且其设置应避免干扰行人通行及其他设施的使用。5.10.4 人行道处盲道设置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a)坡道的上下坡边缘处应设置提示盲道;b)道路周边场所、建筑等出入口设置的盲道应与道路盲道相衔接。5.10.5 盲道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a)盲道按其使用功能可分为行进盲

49、道和提示盲道;b)盲道的纹路应凸出路面 4mm 高;c)盲道铺设应连续,避开树木(丛)、电线杆、拉线等障碍物,其他设施不应占用盲道;d)盲道的颜色应与相邻的人行道铺面的颜色形成对比,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宜采用中黄色;e)盲道型材表面应防滑。5.10.6 行进盲道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a)行进盲道应与人行道的走向一致;T/GBECA 0032023 13 b)行进盲道的宽度应为 250mm500mm;c)行进盲道应在距围墙、花台、绿化带 250mm500mm 处设置;d)行进盲道应在距树池边缘 250mm500mm 处设置,如无树池,行进盲道与路缘石上沿在同一水平面时,距路缘石不宜小于 500mm

50、,行进盲道比路缘石上沿低时,距路缘石不宜小于 250mm;e)盲道应避开非机动车停放的位置;f)行进盲道的触感条规格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1 行进盲道的触感条规格 要素 尺寸要求(mm)面宽 25 底宽 35 高度 4 中心距 6275 来源:无障碍设计规范 GB 50763,表 3.2.2 5.10.7 提示盲道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a)行进盲道在起点、终点、转弯处及其他有需要处应设提示盲道,当盲道的宽度不大于 300mm 时,提示盲道的宽度宜大于行进盲道的宽度;b)提示盲道应与地面形成强烈对比;c)提示盲道上的圆点底部直径应在 23mm36mm 之间,顶部直径为底部直径的 50%60%之间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环境建筑 > 景观环境/城市规划设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