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黔路司发201159 号 关于印发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特种机械设备巡检制度的通知 司属各单位:为促进各分公司、项目部特种机械设备的规范化管理和使用,集团公司制定了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特种机械设备巡检制度,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二 O 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主题词:机械设备 巡检 通知 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1 年 9 月 30 日印 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特种 机械设备巡检制度 为加强各施工项目特种机械设备的管理,通过对特种机械设备的巡检,协助项目部掌握本项目所使用的特种机械设备的性能状况、规范使用状况、维护保养状况,促进项目部对特种机械设备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方向的动态管理,达到特种机械设备安全运行和保障施工的目的,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特制定特种机械设备巡检制度。一、特种机械设备巡检资料、范围、内容及标准:(一)特种机械设备巡检资料 1、特种机械设备档案资料;2、特种机械设备运行资料;3、特种机械设备安全资料。(二)特种机械设备范围 1、压力容器:氧气瓶、乙炔瓶、空压机储气罐等;2、电梯:施工电梯;3、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龙门吊、架桥机。(三)特种机械设备巡检内容及标准 详见附件(含特种机械设备检查记录表)。二、施工项目特种机械设备来源分类:(一)自有机械设备:集团公司、分公司、项目部自有的机械设备称为自有机械设备;(二)外租机械设备:分公司、项目部作为承租方自外部租赁市场租入项目使用的机械设备称为外租机械设备;(三)外协机械设备:项目施工班组自带(班组自有或租赁)的机械设备称为外协机械设备。无论自有、外租、外协机械设备,根据“谁主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原则,一旦进入我公司施工项目作业,即视作项目部的管理对象,外租、外协机械设备进入我公司施工项目施工,必须是本质安全的机械设备,外租、外协机械设备的本质安全责任由签订外租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外协机械设备工程合同的合同签订人负责。三、项目部是特种机械设备使用的具体单位,承担特种机械设备的管理责任:(一)加强对特种机械设备进场施工的管理,特别是对进入我公司施工项目施工的外租、外协机械设备,必须确保是资料齐全、本质安全的机械设备;(二)按特种机械设备操作规范和国家相关规定配备足够的持有效证件的操作人员,并加强组织和培训管理;(三)严格遵守特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使用特种机械设备;(四)参照特种机械设备技术服务小组的巡检意见进行持续改进。四、特种机械设备管理技术服务小组的组成:组 长:张强 副组长:周海青、罗洪波、胡筑云 成 员:段远飞、胡广、马忠、卜珍凯、杨春镇、李志南、刘永生、张孝生、黄正品、周锋、肖永柳、龙尚成、李世文、龙广全、黄仕兵、杨亚刚、罗兴阳、杨先、杨剑、王永灿、张显文、杨胜武。五、特种机械设备管理技术服务小组工作职责:(一)向项目部提供特种机械设备使用技术,指导报验工作;(二)向项目部提供特种机械设备日常管理表格、操作规程、保养规程、工作记录表格等技术文件;(三)对特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合同、资料检查,并向项目部提出管理要求;(四)对特种机械设备安装前、使用前检查和指导,操作人员关键施工技术、日常检查维护技术的现场培训;(五)特种机械设备定期巡回安检(三月一次),对受检机械设备档案文件、租赁合同、使用状况、技术状况、人员操作状况、日常维保养状况进行检查,并向项目部、分公司、集团公司机料部提供检查情况表。六、特种机械设备技术服务工作流程:(一)项目部根据项目特种机械设备使用计划,报集团公司机料部;(二)集团公司机料部安排特种机械设备管理技术服务小组进入项目进行特种机械设备安装前第一次技术服务。服务内容:机械设备资料检查、机械设备报验资料准备指导和检查、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指导、操作人员检查、关键施工技术和日常检查维护技术的现场培训、日常管理表格提供和使用培训、特种机械机械设备状况首次检查,建立特种机械设备服务档案;(三)定期巡检,各项目建立特种机械设备管理档案后,特种机械设备管理技术服务小组每三月进行一次巡检。向项目部机料科、项目经理、分公司机料科、集团公司机料部提供巡检报告;(四)特种机械设备拆出,作最后一次技术服务,服务内容:机械设备使用全过程资料检查及指导规范性存档、机械设备拆出方案建议、汇总机械设备服务档案并存档;(五)特种机械设备管理技术服务小组到达项目进行巡检前,通知项目部作出巡检准备,巡检时项目部机料科长、机管员、操作人员必须到位,进行开机运行检测和试验;(六)特种机械设备管理技术服务小组按标准工作流程开展巡检工作,工作流程见附件。七、集团公司成立“特种机械设备管理技术服务小组”,对项目部提供特种机械设备巡检服务,根据使用的特种机械设备使用类别,向项目部收取特种机械设备巡检服务费用。特种机械设备技术服务工作收费标准、核算方法和使用规定:(一)氧气瓶、乙炔瓶、空压机储气罐等压力容器现场检查,不收费用,其他包括电话、传真、邮件等技术、技术资料的支持服务不收费用;(二)每次现场检查收取标准:架桥机、塔式起重机:600 元/次台 龙门吊、施工电梯:500 元/次台 自机械设备管理分公司租赁机械设备不收取费用。(三)特种机械设备管理服务小组费用由集团公司开具列单向项目部收取,项目部列入“安全生产经费”。(四)特种机械设备技术服务收费为非盈利性收费,收入为特种机械设备管理技术服务小组车辆使用费和特种机械设备技术员工资,年度进行费用核算公开,对年度特种机械设备日常管理好的项目部机料科长、机管员、机长、操作人员、特种机械设备巡检小组技术员进行奖励。八、由于特种机械设备报检是国家对特种机械设备安全认证的强制检验过程,对分公司、项目部特种机械设备报检工作职能划分为:分公司、项目部机料部门准备技术资料和文件,安全监督部门对外办理报检并参加检验工作,特种机械设备管理技术服务小组提供协助和指导。九、本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