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省仁寿中学安全检查要求“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不仅仅是各处室要有健全的制度(操作规范)和岗位职责,更要注意加强安全知识、防范意识和责任心教育,加强安全巡查和检查。按照“预防为主”、“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为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及时发现和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保障安全和稳定,特对学校安全检查作如下要求: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生、安全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实行“一票否决制”,各部门、个人出现上述安全责任事故,不能评优选先,并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2、按照上级要求安全工作实行逐级负责制:校长为一级责任人,分管校长为二级责任人,部门主任为三级责任人,教职工为四级责任人。3、各处室、
2、年级主任认真督查自己部门或年级具体工作人员是否按安全规范进行操作,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是否认真进行等。4、平时随时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总务处整改;每月或节假日学校组织集中大检查时,各处室按照要求自查,填写下发的安全检查记录表,处室主任、检查人员要签字后将检查表交保卫科汇总上报。5、每月汇总表由保卫科交分管领导,校委会研究整改意见并签字,之后由总务处负责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记录存档。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求限期整改的还要上交整改报告。6、保卫科、总务处负责外环境日常巡查,办公室、功能室、教室、寝室内部安全情况实行处室、年级负责制。7、安全检查内容:建筑物、悬挂物安全情况;药品、仪器、设备设施情况;门、窗、锁是否完好及开关情况;监控、消防器材设备是否完好和有效运行;水电气设备设施、阀门开关、线(管)路情况;制度、职责、操作规程是否健全、上墙,是否按规操作;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其他安全隐患情况。附:仁寿中学安全检查记录表仁寿中学安全检查记录表检查时间 年 月 日检查部位检查记录处室负责人签字: 检查人员签字:整改意见领导签字: 年 月 日整改情况整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