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方志编纂稿酬支付标准作者: | 来源: | 发布日期:2012-09-10 | 阅读次数: 大 中 小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地方志编纂稿酬支付标准的通知,根据地方志工作涉及面广、层次多、标准高的特点,经研究决定,参照出版部门的稿酬标准,修订地方志编纂稿酬支付标准。 一、简讯类 (一)本部门简讯:工作动态5元/每条;地情日记3元/条; (二)地情讯息的采编稿按编辑稿费标准计。 二、志书、年鉴、方志文萃及其他地情资料文稿(图片) (一)文字基本稿酬标准 1.原创:每千字80-500元 2.编辑:每千字30-80元 3.汇编:每千字10-20元 4.翻译:每千字20-50元 5.校对:每万字30-80元
2、 对专业性较强或外文占一定比例的文稿,可适当提高付酬标准,提高幅度不高于上限的60%。 (二)图片 1.照片:每幅20-50元(个人收藏片按上限付酬) 2.地图:每幅50-100元(绘制费除外) (三)设计稿酬标准 1.封面设计:300-500元(特殊情况可酌情计酬) 2.环衬、扉页设计:100-200元 3.版式设计:插页每版面30-50元,内文版面每万字10元 (四)总纂、审订、编辑加工费: 1.总纂费:每万字30-80元 2.审订费:每万字30-50元 3.编辑加工费:每万字30-60元 注:基本稿酬以千字为计算单位,不足千字按千字计算。支付基本稿酬的字数,按定稿的排印正文版面每行字数乘以实有行数计算。图表、照片,按实占版面折成文字计算稿酬。 三、调研文章、论文等,按发表刊物属区、市、省、国家级分别给予100、180、200、300元的奖励。其他事项:(一)各式采用稿件按A(A+、A-),B(B+、B-),C(C+、C-)分类,计3大类,9小类。由主编(执行主编)确定,必要时召开编辑室成员会议商定。(二)计酬稿件须由主编鉴定等级并存档。 (注:专业文档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