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白砂糖验收标准
一、 感官指标
1. 基本要求:晶粒均匀,晶粒或其水溶液味甜、无异味,晶粒干燥松散、洁白、有光泽,无明显黑点。
2. 感观要求:色泽:取样放在烧杯中,观察是否为白色光亮或微暗白色,水溶液清澈、透明。组织状态:倒于平皿中,观察颗粒是否松散、干燥,有无结块、杂质。 滋气味:品尝口感是否清甜,有无其它异味。
3.不合格限度:查看供方检验报告,检验净含量、感官指标、杂质。全部数据达到指标,即判定为合格。
二、 理化指标
净含量: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实际含量应当准确反映其标注净含量,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净含量之差不得大于规定的允许短缺量。
三、 安全指标
白砂糖的砷、铅、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等项目指标应符合GB13104;二氧化硫(以SO2计),mg/kg:≤30。(供应商提供的检验报告中以上项目已检并合格)。
四、 抽样
每批数量
取样数量
取样总量
大于10T
5袋
1.5㎏
大于10T
5袋
1.5㎏
小于10T
5袋
1.0㎏
五、 其它要求
1.每批到货验收出厂检验报告单。
2.进厂验收检验项目为:净含量、感官指标、杂质。
3.供应商每年需要提供1次以上上述安全指标规定的有资质部门出具的第三方检验报告。
六、 包装/贮存/保质期
1.包装:须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包装袋编织袋包装,50kg/包;阴凉通风干燥,常温贮存,避免高温,必须清洁、干燥、严禁与有害有毒、有异味和其他易污染物品混贮。
2.保质期:18个月。允收期限为自制造日期起,不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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