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1. 目的
为了规范本部门的内部管理,更大地发挥本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以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检验、控制、管理和提升产品质量。
2. 职责和权限
2.1 质量部部长负责编制品管部工资基本方案及考核办法,并提交给公司有关领导审批;
2.2质量部部长依据本文件每月底实施对本部职员及管理人员的考核,质量副部长每月底依据本文件实施对本部员工的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和评定办法提出考核处理方式;
2.3考核结果须经副部长/部长审核,质量部长审批后实施;
2.4质量部副部长将每季度中各月存档的绩效考核评分表进行汇总统计后将结果给质量部长确认。
3.工资方案:
主要从教育/培训、工作经历、职位或技术等级及工作熟练程度来规定。
3.1薪资结构
3.1.1薪资结构由职位/岗位/技术基本薪资、绩效考核金、加班费(计时员工有此项,月薪制没有此项)、年终奖金等部分组成,其它津贴等执行管理部有关规定;
3.1.2员工当月薪资=职务/岗位/技术基本薪资(由质量部核算)+绩效考核金(由质量部核算)+加班费(说明:计时员工有此项,月薪制没有此项)+年终奖金
3.2薪资构成说明
3.2.1职务/岗位/技术基本薪资(说明:由管理部进行核算)
单位:元/月
序号
职位/岗位/技术级别
薪资标准级别
备注
甲等
乙等
丙等
丁等
1
工程师级
≥7000
≥6000
≥5500
≥5000
中专或大专以上学历才可进入工程师级
2
组长级
5000
4500
4200
4000
中专或高中学历才可进入技术员级
3
文员级
3500
3300
3100
2900
中专或高中学历才可进入文员级
4
检验员级
3400
3200
3000
2800
现在检验员全部按照一个标准考核
5
实验员
5000
4500
4200
4000
6
挑选工
3200
3000
2800
2600
说明
薪资标准级别按工作经历、经验及实际能力来评定;
3.2.2绩效考核金(说明:由质量部核计算)
单位:元/月
序号
/职位/技术等级
津贴标准级别
备注
甲等
乙等
丙等
1
工程师
800
500
300
按公司已经确定的薪资进行考核
2
检验员
500
400
300
3
文员
600
400
300
4
组长
800
500
300
5
实验员
800
500
300
6
挑选工
400
300
200
说
明
⑴ 由质量部副部长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各检验员《 月份绩效考核表》经质量部部长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考核;
⑵ 每月底由质量副部长实际绩效考核情况及结果记录在《 月份绩效考核表》报质量部部长审批后交管理部计算薪酬。
3.2.3加班费(说明:由人事行政部部进行核算)
3.2.3.1公司规定的月薪制的岗位或职位:无加班费;
3.2.3.2非月薪制:丁级按13元/小时,丙级按14元/小时,乙等按15元/小时,甲等按16元/小时
3.2.4 年终奖:工程师甲等每月1000元 乙等每月500元 丙等每月300;检验员 丁等每月100元,丙等每月150元,乙等每月200元,甲等每月250元。
3.1考核项目
考核项目包括:工作绩效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3.2考核办法
3.2.1月度考评
由品质组长及副部长或部长在每月5日前将其考核人员在上月中的实际表现进行考核并记录于《 月份绩效考核表》中,经质量部部长审批后存档;
3.2.2季度考评
由主管汇总各员工相关季度的月考评进行一次季考评;
3.3.3考核评定
根据单次扣分数、每月累计扣分数、每季累计扣分数,月考核评定和季度考核评定分为五个等级:
优秀(甲级)
每月累计≤4
单次<2
每季度累计≤7
良好(乙级)
每月累计≤5
2≤单次<3
8<每季度累计≤10
中等(丙级)
每月累计≤6
3≤单次<4
11<每季度累计≤13
及格(丁级)
每月累计≤7
4≤单次<5
14<每季度累计≤16
不及格
每月累计≤8
5≤单次<6
17<每季度累计≤19
3. 考核结果处理
4.1处理方式和条件
序号
处理方式
处理条件
备注
1.
加 薪
连续两个季度优秀,或四个季度嘉奖
进入质量部个人档案,由质量部文档存档
2.
嘉 奖
一个季度优秀,一个季度良好;或四个季度表扬
3.
表 扬
连续两个季度良好
4.
警 告
一个季度良好,一个季度内任一时刻中等
5.
罚 款
一个季度中等,一个季度内任一时刻及格
6.
辞 退
任一季度内的任一时刻出现不及格
4. 2处理措施
加薪:由部门副部长/部长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每次可加薪50~200元;
嘉奖:由部门副部长/部长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每次可奖励50~200元;
表扬:由部门部长批准在部门内部进行书面表扬;
警告:由部门部长批准在部门内进行书面警告,在行政部备案;
罚款:由部门副部长提出,经部门部长批准后实施,每次罚款可达50~200元;
辞退:由部门副部长/部长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由人事行政部实施
4.3说明
4.3.1对警告、罚款、辞退可在达到处理条件的时刻起10天内执行;
4.3.2此文件所指的罚款不包括公司其它制度所规定的罚款处理。
4.3.3本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质量部部长,所有的考核及处理执行本文件的最新版本。
4.4考核细则
考核
项目
考 核 内 容
扣分/次
考核对象
备注
一、
劳
动
纪
律
1. 上班期间三五群的在一起聊天
0.5
检验员全体
2. 打卡等不自觉排队
0.5
检验员全体
3. 上班/开会/培训谈与工作无关的事
2
检验员全体
4. 上班/开会/培训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
检验员全体
5. 无故起哄
2
检验员全体
6. 上/下班/开会/培训退到或早退无正当理由
2
检验员全体
7. 上班看与工作无关的资料,如杂志、小说、报纸等
2
检验员全体
8. 不讲卫生、衣冠不整经指正无效者
1
检验员全体
9. 进入生产现场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1
检验员全体
10. 物品摆放/标识没做到“5S”
0.5
检验员全体
11. 文件资料乱复印
0.5
检验员全体
12. 上班串岗并影响工作者
0.5
检验员全体
13. 物品乱扔乱摔,不轻拿轻放
1
检验员全体
14. 上班追逐嬉戏
1
检验员全体
15. 借故出厂办私事
2
检验员全体
16. 不保守公司机密
2*
检验员全体
17. 无故旷工一天
2*
检验员全体
18. 在外违法乱纪
6*
检验员全体
19. 偷拿公司财物
6*
检验员全体
二、
团
队
合
作
精
神
1. 不使用文明用语
0.5
检验员全体
2. 工作上画地为牢,不愿自觉指导/帮助同事
1
检验员全体
3. 工作中不相互尊重
1
检验员全体
4. 不敢大胆地承担自己的过错
1
检验员全体
5. 工作中强词夺理
1
检验员全体
6. 当面或背后传谣造谣、毁谤同事或上级
1
检验员全体
7. 工作中感情用事、出言不逊、侮辱他人
2
检验员全体
8. 不参加公司或部门组织的培训或质量改进活动
1
检验员全体
9. 不以适当的方式对工作上的意见分歧进行沟通
1
检验员全体
10. 出口秽语、毫无修养
3
检验员全体
11. 探询别人的隐私并传播
2
检验员全体
12. 在领导面前打小报告,不实事求是反映有关问题
2
检验员全体
13. 顶撞领导
2*
检验员全体
14. 无事生非、动辄斗欧
6*
检验员全体
15. 拉帮结派、排挤同事
5*
检验员全体
16. 欺骗领导、隐瞒工作中的失误,并造成重大损失
4*
检验员全体
三、
工
作
主
动
性
和
工
作
能
力
1. 工作中不能熟练地实施对产品的检验
1
检/试验有关人员
2. 工作中不能熟练地实施对产品质量问题的判定
1
检验员全体
3. 工作故意拖延,不按时完成
1
检验员全体
4. 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1
检/试验有关人员
5. 检验时不依照有关文件进行
1
检/试验有关人员
6. 不及时作好检验记录
1
检/试验有关人员
7. 不及时作好检验标识
1
检/试验有关人员
8. 工作中出现其它部门正确的投诉
1
检验员全体
9. 工作中踢皮球
1
检验员全体
10. 有关检验文件管理混乱
1
检验员全体
11. 有关检验文件记录管理混乱
1
检验员全体
12. 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主动处理
1
检验员全体
13. 工作中消极怠工
1
检验员全体
14. 工作上不服从领导安排并经说服无效者
3*
检验员全体
15. 公开罢工
6*
检验员全体
四、
工
作
绩
效
1. 按时检验完成效率
1
检/试验有关人员
2. 当月客户投诉次数(漏错检)
4
检/试验有关人员
3. 未按技术物料明细要求做好检验记录次数及真实性
3
检/试验有关人员
4. 未按规定的要求做首件确认及巡检次数
3
检/试验有关人员
5. 产品错检漏检次数
3
检/试验有关人员
6. 违反检验标准检验次数
1.5
检/试验有关人员
7. 入库零配件车间上线合格率
1.5
检/试验有关人员
五、
岗
位
能
力
1. 不具备指导或培养下发的能力
2
(副)组长及以上职员,检/试验有关人员
2. 不能主动安排、协调和处理本职工作中有关问题
2
(副)组长及以上职员,检/试验有关人员
3. 岗位经验缺乏以致不能及时、有效地开展本职工作
2
(副)组长及以上职员,检/试验有关人员
4. 没有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能力
2
(副)组长及以上职员,检/试验有关人员
5. 岗位知识缺乏以致不能及时、有效地开展本职工作
3
(副)组长及以上职员,检/试验有关人员
6. 缺乏建立/规范/管理本职工作有关的程序/流程/规范等的能力
3
(副)组长及以上职员,检/试验有关人员
说 明
扣10分或以上时须有书面的证据并经质量部长签名确认后与《品管部员工绩效考核评分表》一起存档
5、记录
5.1《 月份绩效考核表》;姓名:( )
编 制
胡东升
审 核
批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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