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 条本人因经商需要资金周转,今向 借到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约定该借款于 年 月 日前归还,利息以月息 %计算,如不及时归还借款人应向出借人付与本金的 %日作为违约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证金等)由借款人承担。担保人对上述借款本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为两年。将该借款按借款人要求打入指定账户: 特别提示:借款人签订了本借条,是出借人已经付上述借款的凭证。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电话: 地址:共同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电话: 地址: 借款日期: 年 月 日收 条今收到 借给本人的借款现金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本人出具该收条为真实有效,自愿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具收人: 日 期: 年 月 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