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届毕业生毕业论文题 目: 进口商业跟单信用证的风险与防范研究 院系名称: 经济贸易学院 专业班级: 国贸1202 学生姓名: 学 号: 201218910328 指导教师: 教师职称: 副教授 2016年 5 月 22 II 摘 要 跟单信用证因为其以银行信用支撑,让国际贸易因为买卖双方互不信任,互相提防而大受影响的情况缓解,为国际贸易提供巨大便利,也是现代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广泛的支付方式。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跟单信用证业务也慢慢增多。但是这一金融工具在发挥作用的同时,其风险也逐渐显现出来。进口商业跟单信用证不仅对进口商隐藏着风险,也对银行隐藏着风险。由于对信用证业
2、务认识不足,不熟悉,出现了大量的信用证欺诈现象,我国进口商和商业银行损失惨重。进口商业跟单信用证是从开证行和进口商的角度研究其应用的,本文主要论述了信用证的使用现状,信用证风险产生的原因,进口商和开证行在进口跟单信用证项下面临的风险类型及其防范措施。关键词:进口跟单信用证 风险形式 对策1引言12.进口商业跟单信用证的应用现状及风险产生的原因12.1进口商业跟单信用证的应用现状12.2进口商业跟单信用证风险产生的原因33.进口跟单信用证风险的主要形式43.1进口商面临的风险43.1.1国外出口商的欺诈风险43.2银行面临的风险53.2.1信用风险53.2.2提单风险73.2.3进口商品质量、价
3、格引发的风险93.2.4进出口商合谋套取银行信用给开证行带来的风险94.防范风险的对策94.1进口商的对策94.1.1慎重选择交易伙伴,降低贸易欺诈风险94.1.2核实提单的真实性,妥善签订贸易合同104.1.3规范好商品检验条款104.1.4摒弃投机心理,做好贸易的下游工作104.1.5进口商应把条款单据化、及时跟踪信用证执行进程104.2银行的对策114.2.1充分调查开证申请人的资信状况,设计合理的授信方案和风险控制措施114.2.2注重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增强风险防范的意识和能力11结论 致谢 参考文献1引言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是英国商人的最伟大的
4、商业创造之一。简单来说,信用证是银行的有条件付款承诺。 信用证是银行以自己的信用做出的付款保证,只要受益人提交了与信用证相符的单据,开证行便要承担信用证项下的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以银行信用为基础,解决了国际贸易中进出口商不了解不信任的难题,同时还提供了资金融通的便利。也正因为如此,信用证成为国际贸易中流行较广的一种支付方式,促进着国际贸易的发展。但近年来信用证也被少数不法的商人们利用,作为进行欺诈的工具。信用证作为国际贸易结算工具的地位受到严峻的挑战,开证行不断调高开立信用证的保证金,如此等等,不能不说与越来越频繁的信用证欺诈有关。前几年,以信用证为媒介行使不法行为的,案件数额都上百万甚至上
5、亿元。广东肇庆三名老总利用信用证诈骗涉案金额20亿;济南轻骑集团信用证诈骗案涉案金额逾40亿元 。信用证欺诈给我国进口商及开证行带来巨大损失,有必要对进口跟单信用证产生风险的原因,风险形式与防范进行深入的探讨。2.进口商业跟单信用证的风险研究2.1进口商业跟单信用证的应用现状1.英国出口研究院的第九次调查报告指出全球地区与使用信用证的比率关系。亚太地区使用信用证占比43%,亚洲使用信用证比率是46%,仅次于中东和非洲,这充分说明了信用证在亚洲等发展中地区还是较为流行的。但是欧盟和北美等发达地区使用信用证的比率相对较小。图一 信用证得使用比率数据来源:ninth survey of intern
6、ational services provided to exporters, commissioned by the institute of exporters。N : 2. 我国对外开放程度加深,为信用证的使用提供条件。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出口国和第二大的进口国,对外贸易依存度达50%以上我国商业银行在信用证业务中面临的风险及对策研究 周强。 规模庞大的国际结算使得企业在选择结算工具时更为谨慎,作为国际贸易主要结算工具之一的信用证以其规范的条款和严格的制度等特征受到大家的青睐。自1999年中国银行办理第一笔国内信用证结算业务开始,到现在已经有16年的历史了。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自2009
7、年以来,全国国内开证业务发展迅猛,2009年到2011年开证金额平均年增长达到134%;2011年,全国国内信用证开证金额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2013年突破2亿元。信用证业务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3. 信用证诈骗因为其低成本,高收益而越来越多,对我国经济造成了巨大损失。据统计,每年因信用证诈骗而给国际贸易造成的损失多达300多亿美元。我国每年因信用证欺诈造成银行垫款也高达数十亿美元,每年因信用证欺诈被骗货、款无法估计卖方对买方利用信用证欺诈的表现及其防范 王金根。4.信用证欺诈屡禁不止,给我国带来了严重损失,尤其是开证行,损失较大。据统计目前我国企业外贸出口未收账款超过100亿美元,其中属恶
8、意欺诈的拖欠款就高达60%,每年因信用证欺诈造成银行垫款达数十亿美元,因信用证欺诈被骗金额无法估计浅析金融危机下我国出口企业对信用证欺 诈 的 防 范 李冰 特 区 经 济 。( )。近年来,由于对外贸易中欺诈行为层出不穷,仅中国银行一家,就有近50个案件涉及信用证,冻结金额约6000万美元李毅 ,白彦 信用证欺诈及法院干预信用证付款中的法律问题 人民司法 ,200()。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目前涉及上诉案件中有25%与信用证交易有关刘彩娜 信用证交易当心“软条款” 中华工商时报 ,2001()。 3.1进口商面临的风险3.1.1 国外出口商的欺诈风险 单据是信用证业务的处理对象,有关各方只能基
9、于单据来完成信用证项下的操作。开证银行付款的唯一依据是单据与信用证相符,所以当满足单据与信用证相符这一条件,开证银行就必须给客户付款。U C P 600的第15条规定“银行对于任何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伪造或法律效力,或单据上规定的或附加的一般及/或特别条件,概不负责;对于单据所代表的货物的描述,数量,重量,品质,状况,包装,交货,价格或存在,或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保险人或其他任何人任何诚信或行为及/或不行为,清偿能力及资信情况等,也不负责。”在这样的规定下,银行只负责单据的表面审核,对于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以及对有关各方的诚信、行为或资信等,银行方面都不负责。信用
10、证项下的单据一经承兑,开证行和议付行或收款人之间就从信用证关系转变成票据关系。根据票据法的有关规定在到期日必须付款,虽然有司法方面的救济可利用,但各国法院对于已承兑的信用证款项,都有明确规定,不得就此颁布法院止付令,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信用证的诈骗滋生提供了土壤。1出口商伪造单据欺诈的风险 伪造单据的跟单信用证诈骗,是跟单信用证受益人在货物不存在或货物与跟单信用证项下规定不符的情况下,以伪造的单据诱使开证行因形式上的单证相符而无条件付款的跟单信用证诈骗。此类诈骗利用了跟单信用证方式“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特点,用伪造的方式,欺骗开证行、通知行和开证申请人。银行凭单付款,不对货物负责的工作原则,是此
11、类诈骗得手的一个重要因素,另一个重要因素是诈骗分子挖空心思,企图将有关单据伪造得天衣无缝,真假难辨。 跟单信用证结算方式中出现的单据欺诈,诈骗人大多为受益人,他所装运的货物不是跟单信用证及合同所规定的合格的货物,而很可能是一文不值的垃圾,甚至货物根本不存在,但受益人却提交伪造单据或欺诈性单据来骗取银行和进口商的款项。由于提单在货运单据中代表货物的所有权,单据欺诈一般都涉及提单,因此进口方要非常重视对提单的真伪鉴别及管理。信用证上标准的跟单条款中要求汇票应跟随的主要单据有:海运提单。提单是整个买卖的中心,它证明了:有这种货物、并己装上船及何时装上船(在付运期内),数量多少,表面状况如何包装破损、
12、内容外漏等情况;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商品检验证书;商业发票、出口许可证或产地证书。基本上以上单证都可以做假。其中伪造出口方发票最容易,做假提单也不难,只要取得船公司空白提单,填好后加上假签名即可;保险单方面只要付出保费即可从保险公司取得,或干脆自己印制保单。凭这一套文件,出口方即可去银行结汇,而进口方则财货两空。下面这就是一例伪造单据的欺诈案。国内A 公司于外商签订了一笔进口钢材的合同,货物价值504万美元,以信用证结算。A公司开出信用证,开证行收到议付行的全套单据,单据并无不符点,开证行即承兑了,但该公司却迟迟没有收到货物。查了才发现所有单据都是伪造的,并没有实际发货,公司损失惨重。这是一起典
13、型的伪造单据欺诈,利用的正是信用证项下只需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开证行就得付款。所以,只要伪造出完全相符的单据,就能拿到钱款。2.市场风险 进口的货物最终归宿还是要流通到市场,但是由于进口商从想要进口,到找到出口方并成功进口,再到货物运到进口地有一定时滞。该进口货物在这段时间内国内的市场价格也在一直波动。价格升高,则进口商大赚。但是如果价格暴跌,则进口商可能面临收益下降甚至赔钱。这就是所谓的市场风险。3.2银行面临的风险3.2.1信用风险1.来自进口商的信用风险 来自进口商的信用风险是指在信用证结算过程中,进口商在开立的信用证中设置软条款,使其具有单方面解除付款责任的主动权,而将出口商置于被动地
14、位;或故意不履行或无力履行信用证的付款责任而导致银行垫款无法收回形成损失的可能性。很多公司由于管理不善,资金使用效率不高且规划不合理,极易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紧张,甚至资金链断裂。这时,如果银行对信用证项下的货款进行了垫付,就将面临垫款无法收回的风险。一般来说,进口商的信用风险主要是由以下三种原因造成的: (1)进口商实力较弱。有的外贸企业规模较小,公司治理结构不完整,资本运作不合理,极易造成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抵御外来风险。尤其一些进出口代理公司,因为在进口贸易中仅处于一个中间商的地位,自己不进行生产销售活动,资金来源有限,当其关联企业发生风险时,很难保证还能正常的付款赎单。 (2)因信用证项下货
15、物质量问题,进口商拖延或推卸付款责任。由于国际贸易的装运港和目的港相距甚远,进口商无法监督装运港的实际装货情况及装运货物的质量,致使一些货物未按照实际的要求进行装运,或者由于运输时间太长且装运方式不合理导致货物变质,造成销货困难。在这种情况下,进口商很有可能拖延付款甚至拒绝付款。有时进口商还会以贸易欺诈为由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下达止付令,中止银行的付款行为,以保全自己的利益。这将银行陷入了左右为难的境地:若执行法院判决,中止支付货款,则会违反国际商会制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等国际惯例,使银行的国际形象和声誉受损,不利于今后国际业务的开展;若依照相关国际惯例的要求进行付款,则会造成对抗法院裁
16、决,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可能失去客户,受损的还是银行。(3)用于偿还银行信用证融资的销货回款被申请人挪作他用,到期无力支付货款。由于一些进口企业资金紧张,当开证行收到信用证下没有不符点的单据时,进口商往往请求银行办理进口押汇,以银行提供的资金先赎单提货,再把货物拿到市场上去销售,并承诺销售的货款用于偿还银行提供的融资。然而,自申请人获得提单的时候起,银行便对货物失去了控制权,对于销售回款更加没法控制。申请人很可能把货物销售所得款项用于其它的投资,当融资到期时银行就可能面临申请人无法履约的风险。2.来自出口商的信用风险来自出口商的信用风险主要是指一些不法商人通过伪造单据或与承运人合谋开立
17、虚假提单,以骗取银行付款,造成银行资金损失的可能性,出口商的信用风险,主要有以下两种表现形式: (1)单据风险。由于银行在信用证业务中付款的唯一条件仅是受益人提交了表面相符的单据,银行无权过问单据的真实性,一些不道德的出口商正是抓住信用证制度的这一漏洞,利用虚假单据骗取银行付款。这些商人的主要手段就是通过伪造或变造与信用证要求完全一致的单据,但所装运的货物却完全不符合贸易合同的要求,或是质量不达标,或是数量有短缺,有的甚至根本没有装运发货。银行在收到出口商这些伪造的单据时,只要没有审出实质性的不符点,就必须按信用证制度进行付款。当进口商发现货物与合同不符,向法院提出诉讼时,银行就将面临上述的两
18、难境地。 (2)打包贷款的风险。信用证项下的打包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受益人(出口商)提出的申请,以相关信用证为依据,向受益人发放贷款的融资行为。打包贷款的款项是一笔专项资金,按规定仅能用于信用证项下货物原料的采购、生产加工和装运,且贷款金额一般不能超过信用证金额的80%。如果银行在放贷前没有对出口商的资信做详细的调查,对客户的信誉及实力掌握不到位,且没有建立控制风险的系统,就可能会使一些状况不佳的客户利用信用证的掩护获得贷款,一旦贷款到期无法偿还,银行就会因此蒙受巨大的损失。 出口商打包贷款导致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一证多贷,骗取双倍款项;专款挪作他用,到期无力偿还;与进口商合谋开立高额信用证来套
19、取银行资金。3.来自银行的信用风险 由于信用证是一种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的支付结算工具,银行信用在整个信用证结算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也是信用证得以顺利履行的基本保证。随着信用证支付频率的提高,参与国际结算的银行也越来越多,这其中便不乏一些资信不佳的小银行。这些银行鉴于信用证业务的丰厚利润,不顾自身实力,滥开信用证,有的为了招揽更多客户,视信用证国际惯例于不顾,在没有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的情况下随意降低开证条件,以至于付款银行在偿付后面临开证行无力付款或无理拒付的风险。3.2.2提单风险 提单是指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给托运人,证明表面状况良好的货物已收到或已装上指定的船舶,并保证在目的港交付给
20、收货人的一种物权凭证。当今国际贸易的运输方式多为海上运输,而海运提单作为海上运输众多单据中最重要的一种,不仅代表着货物所有权(受益人可以凭此向银行要求偿付货款,申请人也可以凭提单向承运人提货销售),也是银行向客户提供信用证项下资金融通的重要依据。提单在信用证结算中的重要作用,以及信用证的独立性原则,导致了提单风险的频繁发生。提单的主要风险点有: 1.倒签和预借提单。所谓倒签提单是指提单虽然在货物装船后签发,但签发日期却早于实际装船日期;预借提单则是指在货物尚未全部装船或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但尚未开始装船的情况下签发的提单。根据UCP600第20条的规定“提单的出具日期将被视为装运日期,除非提单包
21、含注明装运日期的装船批注”。因此,海运提单签发的前提是全部货物已装上指定船只,签署的日期必须是货物装船完毕的日期。但在贸易实务中,一些不道德的出口商为达到顺利收款或骗取货款的目的,不按照国际惯例的规定倒签提单,或在没有实际装船的背景下,承运人合谋签发预借提单,致使开证申请人面临钱货两失的风险。, 2.伪造提单骗取货款。根据UCP600的规定,只要受益人提交的提单及相关单据在表面上满足信用证条款的要求,符合“单单相符,单证相符”的信用证原则,开证行即承担其第一性的付款责任,而不论单据的来源及真实。一些不法商人通过伪造提单,而实际并不装运货物或装运的货物不满足贸易合同的要求,骗取银行支付信用证项下
22、的货款,致使进口商和银行面临损失的风险。3.用保函换取清洁提单。UCP600第27条规定“银行只接受清洁运输单据。清洁运输单据指未载有明确宣称货物或包装有缺陷的条款或批注的运输单据”。在国际贸易中,当出口商提供的货物有瑕疵或与贸易合同规定有差异时,承运人出于对自己公司形象维护的考虑通常会出具不清洁提单。然而,由于不清洁提单有被银行拒收的风险,出口商不能确保凭此享受信用证项下的权益。因此,出口商往往向船公司出具保函,让其签发清洁提单,并承诺当船公司山此产生风险而导致损失时,由出口商进行相应的赔偿。这样,与实际货物状况不符的清洁提单就产生了,当银行按表面相符原则对提单进行垫付后,很可能会由于进口商
23、不接受货物而导致垫款无法收回的风险。4.无提单放货。根据海运提单定义的规定,承运人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有义务将货物交给持有正本提单的开证申请人或第三人。在实际业务中,有的贸易双方相隔较近,如果货物采用海运的话就有可能造成货物比单据早到达目的港,比如欧洲各国在利用信用证结算方式进行国际贸易时这种情况就经常发生,这也是信用证在欧洲的使用慢慢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又如我国在与香港、东南亚以及日韩等近洋地区进行贸易时这种现象也非常普遍。货物到港后,由于收货人没有收到正本提单,无法及时从港口提货销售或转卖,如果超过了一定的时间,港口将收取滞港费。并且在时间延长后,货物品质难以保证,或错过最佳销售期导致价格下
24、降给进口商造成损失。在这种情况下,进口商通常是利用经过银行会签的书面保函向承运人提货,并承诺日后补交提单。这就是所谓的无提单放货。无提单放货虽然保证了货物的尽快出港,有利于进口商的销售,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很大的风险。比如,船公司无法确认提货人就是合同中约定的买方,若被他人冒领就造成了对正本提单持有人的侵权,且船方也存在偷货的可能,这使得申请人及开证行面临较大风险。3.2.3进口商品质量、价格引发的风险 国际贸易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进口货物与实际要求装运的货物不同,或者货物品质、性能等方面的缺陷,或者商品有安全问题,无法通过商检、报关,这时进口商尤其一些信用不佳的申请人千方百计寻找借口要求银行拒
25、付,而不是主动通过商务合同向出口商进行索赔,而信用证的本质决定了银行处理的是单据,与货物无关,只要单证一致,银行就必须付款。另外,对于有些进口的热门敏感商品,价格波幅很大,一旦市场价格波幅超出了开证申请人的预期承受能力,往往会使申请人货款回笼困难,付汇资金无法及时到位,最终导致银行的垫付。3.2.4进出口商合谋套取银行信用给开证行带来的风险国际贸易中,进出口商常常利用信用证独立性的特点,合谋骗取银行信用。一是开立无贸易背景信用证。进出口双方串通勾结,在没有真实贸易交易的情况下,编造进口假象,当国内申请人利用假合同欺骗银行开出远期信用证后,国外受益人通过交单行交来与该证相符的假单据。由于他们的目
26、的是骗取银行资金,所以不管单据真伪,有无不符点,申请人都接受,催促开证行承兑。一旦开证行承兑后,那么开证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就变成了无条件的到期付款责任。交单行收到开证行的承兑后,就应受益人的请求做了贴现,这样,受益人就从银行套取了资金。 二是利用信用证打包贷款。是出口地银行对信用证受益人提供的一种短期融资,为进出口贸易双方带来便利,同时也隐藏着风险。如某外商向其在国内投资的中外合资企业购货,开出一张约50万美元的即期信用证,中外合资企业凭信用证向议付银行申请打包贷款,用以购买原料后投产。信用证到期时供货方却未出货。原来外商并不要货,只是由于该企业资金紧张,贷款无门,假借信用证内外勾结来获取贷款
27、,像这类进出口商串通一气,骗取银行借款,到期不还的情况也把银行拖入大量债务纠纷之中。2.2进口商业跟单信用证风险产生的原因1.信用证具有独立抽象性。这是信用证的基本特征,信用证由于具有独立性,受众人追捧,但也正是因为独立性,给信用证业务带来风险。信用证的独立抽象性指银行只负责审查单据的表面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只要单证之间,单单之间相一致,银行即承担向受益人付款的责任,而不论基础合同之间的关系,开证行不得利用单证不符以外的抗辩对抗信用证其他当事人。信用证业务中银行所关心的是卖方所提交的单据是否与信用证要求相符,而不管买卖合同的履约问题,这样为在实务中欺诈风险的出现提供了较大的可能性。一方面,
28、买方可以在信用证中列入“软条款”,或故意设置“陷阱”,以造成卖方无法按信用证条款提交单据,或者对卖方所提示的单据故意挑剔,达到拒付货款或实际撤销合同的目的。另一方面,欺诈人还可以诈取信用证项下货款,只需把单据做得表面上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就能付款,而不管有没有实际交易出现。显而易见,信用证交易独立抽象原则面临着欺诈风险的巨大挑战。2.国家和国际制度不健全,无法有效规范信用证的使用。一方面源于各国对跟单信用证犯罪行为的严重性认识不足,缺乏有关规范跟单信用证使用的法律;另一方面,不同国家、不同民族可能有着差异很大的认识和传统习惯,国际社会很难产生一个为各国所认可和接受的强制机构和法律制度来约束和
29、制裁跟单信用证犯罪行为,使得跟单信用证结算方式本身提供的避险手段对于国际性问题也无法起到应有效果。4.进口方和开证行的防范对策4.1进口商的对策4.1.1慎重选择交易伙伴,降低贸易欺诈风险。对买卖双方来说,防范欺诈风险首先在于慎重选择交易伙伴。在签订合同之前,要了解对方的资信,选择资信情况好的贸易商作为交易伙伴,包括对方客户应有履约能力,并能诚实守信地履约。对于陌生的客户,须做好相关的资信调查工作。4.1.2核实提单的真实性,妥善签订贸易合同。在签订合同和开立信用证时,明确要求客户在装船之后一定时间如24小时内发送装船通知,列明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货名、装卸港、装运数量等内容,以便通过船舶公司
30、或船舶代理公司查询船踪,确定提单内容的真实性。一旦发现提单有诈,可尝试通过认真审单以合理拒付。即使单据不存在不符点,也可寻求司法救济。在签订合同时,申请人 (进口商)应谨慎选择结算方式,并合理选择信用证种类。如对于买卖双方是第一次合作的业务,应优先选择开证行付款信用证,避免选择风险较高的自由议付信用证;同时,信用证有效期要适当,并在信用证里明确说明要求提交的单据和装运条款,对于海运提单等物权单据要明确规定出具方式,以便落实物权。尽量小开立转让信用证(如开立,应指定第二受益人),以防信用证转入不法商人之手。此外,进口商应尽量选择对己方有利的贸易术语,进口商尽可能选择F组术讯对于以CIF CFR条
31、件成交的进口业务,进口商应向卖方提出对承运船舶和货运保险的基本要求。开证行在营销过程中,如能协助客户妥善选择结算方式,合理拟定信用证条款,将有助于保护己方客户的利益,赢得客户信任,降低银行结算业务的风险。 4.1.3规范好商品检验条款。开证申请人在信用证项下付款赎单的特点要求,在合同签定和申请出具信用证时要规范好进口货物的检验条款,如在信用证中要求客户提交独立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一些检验公司通常提供装船检验,如此可避免货物未装船或装船货物的质量问题。如有必要,进口商可派人到国外现场检验或监装货物。4.1.4摒弃投机心理,做好贸易的下游工作。首先做进口贸易一定不能有投机心理,对一些大宗热门商品,
32、尤其是已形成炒作的商品务必要谨慎,审时度势之后再决策是否上马,以免公司经营随市场的大起大落而受到影响。其次是无论进口的是贸易性商品还是再成品的原料,进口商务须落实商品或再成品的下家,即在进口之前就与国内买家签定销售合同,固定好销售价格,以此将进口商品的市场风险转嫁出去。4.1.5进口商应把条款单据化、及时跟踪信用证执行进程。对于申请人来说,要审慎拟定开证申请条款,并在申请书的有关信用证条款中加入单据核实的附加单据化条件,如可在信用证中要求卖方提交一些权威机构出具的全套正本质量和数量检验证书、卫生证书等,并对重要单据如提单、保险单、商业发票提出明确要求。此外,还可争取对大宗、大额进口货物采取延期
33、付款方式结算,以争取时间在付款前对货物真实性进行核实。信用证开出后要实时了解货物装运状态并跟踪航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追查。货物装运后,应要求受益人通过传真或email等快捷方式及时提供货物发运信息及货物检验信息,以便申请人通过船公司网站或专门机构网站等方式进行及时跟进核查,如发现异常应及早采取补救措施(在信用证条款中应将上述要求单据化)。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后要严格审查单据,并核对银行审单提出的不符点。如发现欺诈单据,要及时向法院申请止付令,寻求司法救济。4.2开证行对风险的防范策略 4.2.1充分调查开证申请人的资信状况,设计合理的授信方案和风险控制措施。一是充分调查开证申请人的资信状况,了解
34、其信用记录、还款能力、经营历史与现状、经营产品的市场前景等,在此基础之上密切关注其上述事项的变化趋势,防患于未然,二是实施统一授信管理制度,对单一客户进行授信风险的总量控制,三在信用证开立前严格核查开证人的进口贸易背景,确保信用证项下有真实的基础交易,防范进口商以虚假的贸易合同骗取银行信用,三是设计合理的信用证付款期限,确保信用证付款期限符合进口商品合理的生产周期和销售周期以及商业银行风险承受能力的需要,从开证期限上杜绝不合规企业通过远期信用证套取资金的企图,四是加强进口信用证承兑后的管理,严密监控货物流向和销售资金的回笼状况,进口货物到岸卸货后,商业银行可与货物仓储方、进口商签订三方协议,遵
35、循“款进货出”的原则,控制货款回笼,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商业银行的风险。4.2.2注重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增强风险防范的意识和能力 对大多数国内商业银行来讲,信用证业务是一项知识面广、技术性强、操作复杂的新业务,因此,需要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来适应这一要求。一是要引进高素质的人才,将既懂国际惯例、操作技术,又精通信贷业务和风险防范的复合型人才引进来。二是要抓好岗位培训,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外汇政策和外汇业务管理的培训,以提高业务经办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思想素质、服务技能和政策水平,减少违规和失误行为引发的操作风险。三是针对信用证业务的复杂性特点,要引导员工善于在日常工作中,注重案例分析,积
36、累经验,关注国际贸易市场动态,了解和掌握商品的行情变化,提高对国际贸易市场的洞察力,不断增强潜在风险的识别能力。结 论跟单信用证结算方式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从它出现直到逐步发展成为今天这种为世界各国普遍接受和使用的国际结算手段的过程中,这种结算方式经历了反复的改进和完善,在实践中,它演进得越来越能够适应由国际间贸易交往衍生出的各种需求。信用证以银行信用取代了商业信用,减小了国际交往的风险,并且提供了多种基于贸易行为及信用证结算方式本身的融资手段,这诸多优点使之成为当今国际贸易使用最为频繁的结算方式。但是,通过前面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到,跟单信用证结算方式的确还存在一些缺陷,相应的各类风险随之产生,
37、大大影响了国际贸易交往的安全性,值得引起进出口双方的注意。了解和领会跟单信用证带来的风险是我们能够更好地利用这种结算方式为国际贸易交往服务的前提。本文论述的目的正是旨在让我们在理解跟单信用证使用现状,风险产生的原因的基础上,寻求一条更好地防范风险产生的途径。笔者对跟单信用证的使用现状、风险产生原因,以及相应的风险与防范进行了深入地分析和研究,希望对在实务中如何防范跟单信用证风险起到积极的作用。总之,分析跟单信用证风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克服和规避它们,将它们带来的负面效应尽可能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从而真正做到对跟单信用证风险的防范,确保国际贸易的正常进行。 致 谢转眼间大学将要过去,我在河南工业
38、大学也已呆了整整四年光阴。河南工业大学也见证了我的成长,我从一名不知天高地厚的大一热血青年,到现在知荣辱,知进退,知分寸的大四党,无论是为人处事还是学业学习都成长很多。大学四年里,有过欢声笑语,有过苦笑不得,虽然舍不得,但依旧得说再见。在我成长的日子里,必须感谢我的老师,感谢老师的谆谆教诲,感谢老师的循循善诱,让我具备专业技能与知识素养。感谢我的师姐妹,你们的帮助和鼓励让我奋勇向前。感谢我的同学,我的室友,不时的帮助和鼓励让我心怀温暖,收获友谊。感谢我的家人,不管我走多远,我的心灵永远有所依靠。最后谢谢身边所有帮助过我的人,让我学会传递温暖;谢谢伤害过我的人,让我学会坚强;谢谢喜欢我的人,让我
39、懂得感恩;谢谢讨厌我的人,让我学会成长。谢谢求学过程中所有出现在我身边的人,你们都以不同的方式助我成长,我也在不断改变,不断进步,希望能以自己微薄的力量能让爱我和我爱的人过的更好。 参考文献: 期刊: 1.2. : 3. 我国商业银行在信用证业务中面临的风险及对策研究 周强 4.卖方对买方利用信用证欺诈的表现及其防范 王金根 5.李冰 浅析金融危机下我国出口企业对信用证欺诈的防范J 特区经济,() 6.李毅,白彦 信用证欺诈及法院干预信用证付款中的法律问题 人民司法,() 7.刘彩娜信用证交易当心“软条款 ” 中华工商时报 ,()8.商业银行进口信用证的风险防范和管理探索 江南春 9.商业银行
40、进口信用证风险及其防范 白长军 10.进口信用证业务中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王春娟 11.进口信用证下开证行防范开证申请人信用风险的对策 张春梅 12.商业银行进口信用证业务风险及其防范对策研究 张新存 13.进口信用证项下欺诈的分类,识别方法及防范措施 廖起平 14.国际贸易中跟单信用证风险与防范 凌智 15.我国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及其风险防范 陈静 16.浅析商业银行进口信用证融资风险及防范 熊图毅,雷仲华,陆宏芳 图书: 1.信用证法律研究与实务左晓东 外文: 1. Kozolckyk. The Emerging Law Of Stand衍Letter Of Credit And Bank
41、 Guarantees,1982 2. Michael Rowe. Letter Of Credit, Euromoney Publication. 1985 3. Jorion, P .Risk: Measuring the Risk in value at Risk, Financial Analysts Journal, November/December,1996 4. Richard R Dole, Jr. Warranties By Beneficiaries Of Letters Of Credit Under Revised Article 5 Of The UCC:The T
42、ruth And Nothing But The Truth, 2005 5. Ron Katz. ICC Publication No. 632,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2001 1. 基于C8051F单片机直流电动机反馈控制系统的设计与研究2. 基于单片机的嵌入式Web服务器的研究 3. MOTOROLA单片机MC68HC(8)05PV8/A内嵌EEPROM的工艺和制程方法及对良率的影响研究 4. 基于模糊控制的电阻钎焊单片机温度控制系统的研制 5. 基于MCS-51系列单片机的通用控制模块的研究 6. 基于单片机实现的供暖系统最佳启停自校正
43、(STR)调节器7. 单片机控制的二级倒立摆系统的研究8. 基于增强型51系列单片机的TCP/IP协议栈的实现 9. 基于单片机的蓄电池自动监测系统 10. 基于32位嵌入式单片机系统的图像采集与处理技术的研究11. 基于单片机的作物营养诊断专家系统的研究 12. 基于单片机的交流伺服电机运动控制系统研究与开发 13. 基于单片机的泵管内壁硬度测试仪的研制 14. 基于单片机的自动找平控制系统研究 15. 基于C8051F040单片机的嵌入式系统开发 16. 基于单片机的液压动力系统状态监测仪开发 17. 模糊Smith智能控制方法的研究及其单片机实现 18. 一种基于单片机的轴快流CO,2激光器的手持控制面板的研制 19. 基于双单片机冲床数控系统的研究 20. 基于CYGNAL单片机的在线间歇式浊度仪的研制 21. 基于单片机的喷油泵试验台控制器的研制 22. 基于单片机的软起动器的研究和设计 23. 基于单片机控制的高速快走丝电火花线切割机床短循环走丝方式研究 24. 基于单片机的机电产品控制系统开发 25. 基于PIC单片机的智能手机充电器 26. 基于单片机的实时内核设计及其应用研究 27. 基于单片机的远程抄表系统的设计与研究 28. 基于单片机的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