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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公司设备采购技术条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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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线路保护设备采购技术条件书
目 次
一、总 则 2
二、引用标准 3
三、技术规定 4
3.1 环境条件 4
3.2 电气额定参数 4
3.3 技术性能 5
3.4 装置设备的功能规定 7
3.5 制造工艺的一般规定 10
四、订货范围 13
4.1 设备范围 13
4.2 随机备品备件清单 13
4.3 专用工具及仪器 13
五、双方工作安排 14
六、质量保证和实验 14
七、包装、运送和贮存 16
附件1、投标方应提供的装置功能及重要技术特点和参数表 16
附件2、技术性能偏差表 17
附件3、分项报价设备表 17
附件4、分项报价备品备件设备表 19
附件5、投标者应提交的资料 20
一、总 则
1.1 投标者资格
投标者必须具有3年以上110kV线路微机保护装置的设计、制造经验, 并有质检部门的认可文献、ISO-9001质量认证书或相称的认证文献、国家电力部门鉴定证书和生产许可证, 提供应本技术条件书的设备必须提供在电力系统挂网运营的良好记录。
各型号保护均应按国家规定的规定和程序进行鉴定并取得合格证书,必须依照部颁实验大纲通过国家级实验室进行的动模实验。具有三年产品经验或依照广东电网新设备入网的有关管理办法,通过广东省电力调度通信中心继电保护部组织的入网测试。
1.2 1 本设备技术条件书合用于110kV线路微机保护成套装置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实验等方面的技术规定。
1.3 2 本设备技术条件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规定, 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 也未充足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 卖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4 3 假如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 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设备(或系统)完全符合本技术条件书的规定。如有异议, 不管是多么微小, 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具体描述。
1.5 4 本设备技术条件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 按较高标准执行。
1.6 5 本设备技术条件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协议的技术附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 6 本设备规范书未尽事宜, 由买卖双方协商拟定。
二、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通过在本规范书中引用而构成本规范书的基本条文。在本规范书出版时, 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使用本规范书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也许性。
GB/T2423-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实验》
GB/T14598.3-1993
《电气继电器第5部分:电气继电器的绝缘实验》
GB/T14598.9-2023
《电气继电器第22-3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实验 辐射电磁场骚扰实验》
GB/T14598.10-2023
《电气继电器第22-4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实验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实验》
GB/T14598.13-2023
《电气继电器第22-1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实验 1MHz脉冲群抗扰度实验》
GB/T14598.14-1998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干扰实验第2部分:静电放电实验》
GB/T11287-2023
《电气继电器第21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振动、冲击、碰撞和地震实验第1篇振动实验(正弦)》
GB/T7261-2023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基本实验方法》
GB/T14285-2023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T18657-2023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5部分:传输规约》
GB/T17626.2-2023
《电磁兼容 实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实验》
GB/T17626.3-2023
《电磁兼容 实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实验》
GB/T17626.4-2023
《电磁兼容 实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实验》
GB/T17626.5-2023
《电磁兼容 实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实验》
GB/T17626.6-2023
《电磁兼容 实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GB/T17626.8-2023
《电磁兼容 实验和测量技术 工频磁场的抗扰度实验》
GB/T191-2023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DL/T478-2023
《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524-2023
《继电保护专用电力线载波收发信机技术条件》
DL/T5136-2023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DL/T 860-2023/IEC 61850
《变电站通信网络和系统》
DL/T667-1999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5部分 传输规约 第103篇 继电保护设备信息接口配套标准》
DL/T720-2023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柜、屏通用技术条件》
DL/T871-2023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产品动模实验》
Q/GD001 1176.03-2023
《广东电网公司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技术规范》
Q/GD001.1154.3-2023
《广东电网变电站GPS时间同步系统技术规范》
广电调继(2023)1号
《广东省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2023版》
S.00.00.05/Q102-0014-0912-7596
《广东电网公司10 kV~110 kV线路保护技术规范
(试行)》
三、技术规定
3.1 环境条件
3.1.1 周边空气温度
最高温度: 40℃
最低温度: -10℃
3.1.2 最大相对湿度: 95%
3.1.3 海拔高度: <1000m
3.1.4 地震烈度: 8度
水平加速度: 0.25g
垂直加速度: 0.125g
3.1.5 防护等级 IP30
3.2 电气额定参数
3.2.1 交流二次电压:
相电压:V
开口三角电压:100V
3.2.2 交流二次电流:1A/5A
3.2.3 频率:50Hz
3.2.4 直流电压:DC 110V/DC220V
3.2.5 每套装置交流电压回路功耗: 不大于1VA/相(保护)
每套装置交流电流回路功耗: 不大于0.5VA/相(保护)——In=1A
不大于1VA/相(保护)——In=5A
3.2.6 最大允许电流:连续:2倍额定电流
10秒:10倍额定电流
1秒:40倍额定电流
3.2.7 最大允许交流电压:连续:1.2倍额定电压
10秒:1.4倍额定电压
3.2.8 输出接点容量:
3.2.8.1 用于跳合闸回路
最大运营电压:160V/320V
连续运营电流:5A
触点容量:30W(直流有感回路T=5×10-3)
3.2.8.2 用于信号回路
最大运营电压:160V/320V
连续运营电流:3A
触点容量:10W(直流有感回路T=5×10-3)
3.2.9 设备工频耐压
3.2.9.1 交流回路对地:2kV/分
3.2.9.2 直流回路对地:1.5kV/分
3.2.9.3 交流回路对直流回路:2kV/分
3.2.9.4 浪涌电压冲击实验:5kV 1.2/50ms
3.3 技术性能
3.3.1 保护装置应适应双母线(或单母线)接线情况。
3.3.2 电源:
3.3.2.1 直流电源:
保护装置直流电源电压在0.8~1.15的范围变化时, 设备应能正常运营。
在直流电源开合过程中、直流回路一点接地情况下、在直流电源电压缓慢或忽然变化过程中, 保护不应误动作。当直流电源电压恢复正常时,保护应能自动恢复正常运营。
每套保护装置应有独立的DC-DC 变换器,当直流电源电压忽然消失然后恢复正常时,保护DC/DC变换器应有自恢复功能。
直流电源在纹波系数不大于5%时, 不应对保护对的动作有所影响。
保护装置电源应采用优质的电源模块,投标方应明确声明其无端障连续运营时间。
3.3.2.2 交流电源:
交流电源为3相4线, 50Hz, 400/230V。辅助设备的端电压分别为380V和220V。由站用电源供电的所有设备和装置应能承受±20%的电压波动和±10%的频率变化。
3.3.3 保护装置应能合用于电容式电压互感器。当PT回路发生短路或开路时, 即使三相短路或三相开路保护应不会误动, 并能发出告警信号。
3.3.4 在电流互感器暂态过程中以及饱和情况下, 保护应能对的动作。线路分相电流差动保护应对电流互感器特性无特殊规定,并允许使用两侧不同的变比。
3.3.5 当电流互感器回路开路或断线时, 保护应能发出告警信号。
3.3.6 保护对全线路内发生的各种类型故障均应能快速动作切除故障。线路在空载、轻载、满载等各种运营方式下,在保护范围内发生金属性和非金属性的各种故障时,保护应能对的动作。系统无端障、外部故障、故障转换、功率忽然倒向以及系统操作等情况下保护不应误动作。
3.3.7 主保护应有不少于十组可切换的定值组。
3.3.8 保护安装处出口经电阻单相接地故障负荷电流为2500A, 且经100欧电阻接地, 这时选相元件不应误选相。
3.3.9 手动合闸或自动重合于故障线路上时,保护应能可靠瞬时三相跳闸。手动合闸或自动重合于无端障线路时保护应可靠不动作。保护装置应尽量能根据电压、电流量判别线路运营状态以实现重合后加速跳闸逻辑。但当系统振荡时, 手合空载线路, 保护不应跳闸。
3.3.10 保护装置应保证出口对称三相短路时可靠动作,同时应保证正方向故障及反方向出口经小电阻故障时动作的对的性。
3.3.11 保护具有对交直流系统操作和大气过电压以及系统谐波有抗干扰能力。在暂态谐波分量影响下, 区外故障时保护不应误动, 在区内故障时保护不应发生拒动、动作时间延长、测量精度减少等情况。
3.3.12 保护的测量元件和启动元件互相独立。某个CPU插件如有损坏, 不影响其他CPU的工作。
3.3.13 除出口继电器外,单一元件故障保护不应误动。
3.3.14 保护应有自检监测功能。当保护装置重要元件故障或损坏时, 保护应被闭锁,保护监测装置发出告警信号, 并指示出故障部分。
3.3.15 对保护回路接点的规定:除满足本技术条件书3.2.9的规定外,每套保护的直流逻辑输入回路必须通过光电耦合元件或转换继电器以便与外部回路相隔离,防止干扰引入保护内;所有输出接点必须是无压常开或常闭接点以便与其它设备相连。
3.3.16 继电保护装置强电跳闸出口回路应设立硬接线连接片;继电保护投退具有软压板功能和硬压板功能。
3.3.17 每套保护应有就地显示如: 故障相别、故障段、保护跳闸时间、告警等。装置动作信号在直流电源断开和恢复后仍然可以保持。
3.3.18 保护提供无源接点和通信接口(不少于3个以太网接口)进行信号传送。保护应能直接联入站内监控计算机以太网和站内继电保护及故障信息子站系统以太网,数据应带有时标。保护应带有打印接口。
3.3.19 继电保护装置应采用103规约或符合DL/T860(IEC61850)标准的规约与自动化系统及保信系统设备通信,当采用后者时继电保护装置应按IEC61850标准建模,并具有完善的自我描述功能。厂家应提供ICD文献,完整的装置说明文档,涉及模型一致性说明文档、协议一致性说明文档、协议补充信息说明文档等。
3.3.20 继电保护装置应带有自身故障录波、测距和事件记录功能,录取从保护动作前2个周波至断路器跳闸后5个周波的全过程波形,记录保护动作全过程的所有信息,存储8次以上最新动作报告。,并可连续录波6次,并提供相应的远方通信和分析软件。
3.3.21 微机保护装置应具有与站内独立组网的GPS同步对时系统的对时接口,应采用IRIG-B(DC)对时方式,误差应不大于1毫秒。如对时信号消失则采用微机保护装置自身时钟,24小时误差不大于±5秒。
3.4 装置设备的功能规定
3.4.1 110kV线路保护配置和功能规定
3.4.1.1 110kV线路保护配置:
每套保护应涉及能全线速动的主保护和完善的后备保护,保护类型重要有以下3种:
1、110kV线路微机距离保护
2、110kV线路微机纵联距离保护
3、110kV线路微机光纤分相电流差动保护
3.4.1.2 110kV线路纵联距离保护的功能规定:
本保护除满足第3.3条内各项规定外, 还应满足下列各点规定:
1、距离保护应能使用专用收发信机传送保护信号。
2、距离保护应能与光纤通道配合组成允许式光纤距离(方向)保护。
3.4.1.3 110kV线路光纤分相电流差动保护的功能规定:
本保护除满足第3.3条内各项规定外, 还应满足下列各点规定:
1、电流差动保护具有比率制动特性。
2、光纤分相电流差动保护还应具有下列功能:
(1) 电容电流自动补偿。
(2) CRC检测、固定码位检测和帧检测的接受信号连续检测功能。
(3) 每套装置均可设定地址编码,且能提供数字编码形式。
(4) 通讯误码计数。
3.4.1.4 110kV线路后备保护的功能规定:
1、应配置三段式相间距离保护,第三段有躲负荷阻抗特性。
2、配置一段用做110kV变压器低压侧远后备功能的距离保护(可选)。
3、距离继电器各段相间和接地故障均有不同的测量元件,并能同时进行测量。
4、距离元件正向暂态超越不大于整定值的5%。
5、距离继电器的记忆时间应大于120毫秒,以保证在发生内部故障或出口反向故障时能对的动作。
6、当两相带过渡电阻正方向接地短路时, 超前相阻抗元件阻抗超越不超过4%。
3.4.1.5 重合闸的功能规定:
1、重合闸作为线路保护功能的一部分附设在线路保护内。微机重合闸采用综合重合闸方式,并具有自适应起动,手合、手跳、压力低闭锁重合闸功能。
2、为了防止断路器在压力局限性的情况下慢分,重合闸装置输入回路还需要有O-C-O压力闭锁重合闸回路。
3、重合闸装置应当带有同期检测装置,以便三相重合闸时通过同期检测进行合闸。
4、重合闸应具有检母线无压方式、检线路无压方式、检同期方式和不检方式,四种方式可以组合使用。在检线路无压方式时应同时具有检同期功能。
5、重合闸复归时间不少于90秒。
3.4.1.6 保护装置应具有过流过压和低周减载功能。
3.4.2 专用收发信机的功能规定:
本标书所购买的线路保护专用收发信机应能与线路对侧的其它国产的线路保护专用收发信机协同工作,当保护区外故障时,保护发信时不应出现有缺口而使保护误动。
3.4.3 光纤通道接口设备的功能规定:
3.4.3.1 光纤通道接口设备必须为多命令输入,以满足相关保护的多个接点接入,且多命令之中任意几个信号均可同时传送。
3.4.3.2 光纤通道接口设备对于接受的信号有检测误码功能,当检测有误码时,则丢弃此误码信号并闭锁出口。
3.4.3.3 光纤通道接口设备具有通道中断异常报警功能和动作信号指示功能。
3.4.3.4 光纤通道接口设备具有地址编码功能。
3.4.4 保护复用2M光纤接口装置的功能规定:
3.4.4.1 当保护复用2M光纤通信口时需配置接口装置,该装置通过光纤与放在保护室的保护装置连接,通过同轴电缆与通信设备的2048kbit/s终端口连接。
3.4.4.2 保护复用2M光纤接口装置应满足我国部颁标准2M/s数字接口的技术规定。
3.4.4.3 保护复用2M光纤接口装置与光端机的数字电气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2048kb/s ITU.-G703
负载阻抗:75欧姆
电平:应符合ITU.-G703规定
3.4.4.4 保护复用2M光纤接口装置采用48V直流电源。
3.4.5 断路器操作箱的功能规定(含在保护装置中):
3.4.5.1 采用三相操作箱,跳闸线圈为单跳闸线圈。
3.4.5.2 应具有手跳和手合输入回路。
3.4.5.3 操作箱应具有防跳回路,防止断路器发生多次重合。
3.4.5.4 操作箱应具有气(液)压闭锁输入回路。
3.4.5.5 跳合闸应分别具有监视回路。
3.4.5.6 操作箱应具有足够的输出接点供其它保护使用,并提供输出接点用于中央信号、监控信号和事件记录。应有手跳、三跳、永跳继电器的接点输出用于故障录波。
3.4.6 电压切换继电器的功能规定(含在保护装置中):
电压切换继电器应采用自保持或双位置继电器。切换继电器同时动作信号应采用自保持或双位置继电器接点,以便监视双位置切换继电器工作状态。
3.4.7 空气开关配置规定
3.4.7.1 保护屏内PT回路所使用的空气开关技术规定如下:
1、三相式MCB
2、额定电流1A,跳闸电流2.5A~3A
3、跳闸时间20毫秒
3.4.7.2 每套保护装置应采用独立的直流型空气开关。
3.4.7.3 控制电源和保护电源采用独立的直流型空气开关。
3.4.8 保护装置应输出下列信号接点:
2付各保护动作接点(不带保持)。
1付各保护动作接点(带保持)。
3.5 制造工艺的一般规定
3.5.1 对结构的规定:
3.5.1.1 所有的设备应当是新造的、可以经久耐用。
3.5.1.2 所有的设备在结构上应当便于拆装、检查和安装。
3.5.1.3 制造设备用的材料应是对其性能通过严格检查后所挑选出的材料。
3.5.2 涂漆和防锈:
3.5.2.1 除了有色金属零件、镀锌钢件和机械精加工面以外, 其他所有的外露金属零部件应当先通过除锈解决后立即涂一层底漆。在金属零件的表面涂一道底漆以形成厚度为0.04毫米到0.1毫米的干膜。在这之后接着涂两道外用调合罩面漆, 使干膜的厚度达成0.127毫米到0.178毫米。底漆和罩面漆应当是同一厂家生产的。
3.5.2.2 所有的涂漆应能经受得住机械振动以及热和油的作用而不致会出现划痕或者变软。
3.5.2.3 屏上的涂漆应当使用合成树脂化合物喷涂成具有半光泽的表面层。
3.5.3 保护屏:
3.5.3.1根据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规定,所有广东电网供应物资必须进行标签管理。各供应商必须承诺按照广东电网公司的相关规定,对所供应的物资进行标签贴标工作,将相关信息在出厂前写入标签,具体贴标规定和实行细则广东电网公司将在中国工网在线( )颁布。
3.5.3.1 2 保护屏采用柜式、前后开门(或前开门旋转式)结构,正面应带玻璃的防护门,门轴在屏正面左侧,背面设钢板防护门。此外还应涉及安装所必须的槽钢底座、支架、顶板和侧板。门与屏体之间应采用截面不小于4mm2的多股软铜线可靠连接。
3.5.3.2 3 保护屏采用前后开门结构时,后门双开,屏门应开闭灵活,启动角不小于90°,门锁可靠。保护屏采用前开门旋转式结构时,保护装置装于旋转面板上,旋转面板的旋转角度不小于135°。外引接线端子排置于柜内两侧,端子排距屏后框架距离不得小于150毫米。端子排应有序号,端子排应便于更换且接线方便;离地高度宜大于350毫米。
3.5.3.3 4 前后开门结构屏体是用厚度为2.5毫米的钢板制作的。前开门旋转式结构屏体是用厚度为3.2毫米的钢板制作的。
3.5.3.4 5 屏体设计成封闭的、带有启动门的、垂直自立式, 并且要安装容易,控制电缆的进出连接、检查和维护要方便。
3.5.3.5 6 为了提高运营的可靠性, 设备将采用成套插入式结构。
3.5.3.6 7 保护屏采用前后开门结构时,屏体尺寸: 2260mm×800mm×600mm;保护屏采用前开门旋转式结构时,屏体尺寸: 2260mm×800mm×800mm。屏体防护等级不低于IP30。屏内端子采用成都瑞联、凤凰或ABB端子。
3.5.3.7 8 保护屏的颜色:RAL7035
3.5.3.8 9 保护出口回路和起动回路均应经连接片(压板)才连至端子排上,连接片应装在保护屏正面。连接片及其颜色的具体设立应满足南方电网公司和广东电网公司的相关规范、规定,连接片分隔框、边线框的型式和颜色须符合具体运营单位的规定。
3.5.3.9 10 连接片的开口端应装在上方,并满足:连接片在落下过程中必须和相邻连接片有足够的距离,保证在操作连接片时不会碰到相邻的连接片;连接片在扭紧螺栓后能可靠地接通回路;穿过保护屏的连接片导电杆必须有绝缘套,并距屏孔有明显距离;连接片在拧紧后不会接地。
3.5.3.10 11 实验部件、连接片、切换片,安装中心线离地面不宜低于300毫米。
3.5.4 低压回路的布线:
3.5.4.1 布线:内部配线的额定电压为1000V, 应采用防潮隔热和防火的交联聚乙烯绝缘铜绞线, 其最小截面不小于1.5 mm2 , 但对于CT、PT回路的截面应不小于2.5 mm2 。导线应无划痕和损伤。应提供配线槽以便于固定电缆, 并将电缆连接到端子排。应对所供设备的内部配线、设备的特性和功能的对的性全面负责。所有连接于端子排的内部配线, 应以标志条和有标志的线套加以辨认。若屏内具有加热器, 端子和电加热器或电阻器之间的连接引线不能使用非耐热绝缘铜线。由于电加热器或电阻器附近的温度高,因此, 应当采用瓷管套着的裸导线, 或使用耐热的导线。
3.5.4.2 在进行屏的内部布线时, 不应当布置得使接点处在不利的角度或者温度升高的地方。
3.5.4.3 在可运动的地方布线,如跨越门或翻板的连接导线,必须采用多股铜芯绝缘软导线,要留有一定长度裕量,并采用缠绕带等予以保护,以免产生任何机械损伤,同时还应有固定线束的措施。
3.5.4.4 应完毕各保护装置对时接口的屏内配线,且端子排上应有明确的标记,以方便外部对时信号缆线的接入。
3.5.4.5 接线端子:所有端子的额定值为1000V、10A, 压接型端子, 采用凤凰、成都瑞联或ABB端子。元器件与端子、端子与端子之间的连接用多股绝缘导线时应采用冷压接端头;冷压连接规定牢固、接触良好。电流电压回路的端子应能接不小于4mm2的电缆芯线。CT和PT的二次回路应提供标准的实验端子, 便于断开或短接装置的输入与输出回路。一个端子只允许接入一根导线。端子应有明显的编号,端子排间应有足够的绝缘, 端子排应根据功能分段排列 ,并应至少留有20%的备用端子,且留有备用端子排以供设计时作转接或过渡用。各回路之间、正负电源之间、电源回路与其它端子之间要设立空端子隔离,跳、合闸引出端子与正电源适当隔开,至少间隔1个端子。端子排间应留有足够的空间, 便于外部电缆的连接。端子排应牢固固定,使其不致于振动、发热等而变松,同时还应能方便地进行检查和维护。
3.5.4.6 颜色代号:导线的颜色代号基本上应当与制造厂的标准一致。应提交制造厂的颜色代码标准, 导线颜色在协议签订后由最终决定。引线应当加套, 这些套的颜色就作为相序的代号。
交流回路中的相序是:
A相 黄色
B相 绿色
C相 红色
中性线 淡蓝色
在直流回路中:
+ (正极) 褐色
- (负极) 蓝色
3.5.5 电子回路:
3.5.5.1 为了防止外部和/或内部的过电压引起误动作, 在电子电路中应当使用金属护套带屏蔽层的电缆或绞合电缆。
3.5.5.2 电子电路和电气回路之间在途径上应当保持合理的间隙。
3.5.5.3 电子电路的外部连接应当用连接器进行。
3.5.5.4 应当用电线槽进行布线, 假如采用其他的布线系统则应由审批这种布线系统。
3.5.5.5 为了防止误动作和/或拒动, 在屏内应当有消除过电压发生的电路, 交流回路和直流回路都应当有防止外部过电压和电磁干扰或接地的措施。
3.5.5.6 每块印刷电路板应当经防潮气和灰尘侵入解决。
3.5.6 接 地:
3.5.6.1 交流电源输入的二次屏柜应有工作接零,供电电缆中应具有中性线芯。中性线芯不应与二次屏柜的金属外壳相连接。
3.5.6.2 当采用三相五线制交流电源向二次屏柜供电时,供电电缆中应具有中性线芯和保护接地线芯。接地线芯应与二次屏柜的金属外壳相连接。接地线芯材料和截面应符合现行相关规范的规定。
3.5.6.3 二次屏柜下部应设有截面不小于100mm2的专用的接地铜排母线,二次屏柜上的设备或装置应有接地端子,并用截面不小于4mm2的多股绝缘铜绞线或电缆接至专用的接地铜排母线,达成“一点接地”的规定。
3.5.7 铭 牌
3.5.7.1 保护屏的铭牌应当固定在屏的表面或屏内醒目的地方, 铭牌应当用透明的丙烯酸树脂制成、铭牌为白底, 其上为黑色的粗体字, 并用中文标注。
3.5.7.2 铭牌的尺寸及其上的内容将在以后告知。
3.5.8 照 明
各保护屏内的顶板上装有交流220伏、20瓦的白炽灯, 用专用自动空开手动控制.
四、订货范围
投标方应保证供货范围完整,以能满足用户安装、运营规定为原则, 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规定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营中发现缺项(属投标方供货范围)由投标方补充。
4.1 设备范围
序号
名 称
型号及规范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4.2 随机备品备件清单
序号
名 称
型号及规范
单位
数量
用途
备注
4.3 专用工具及仪器
序号
名 称
型号及规范
单位
数量
用途
备注
4.4重要部件来源一览表
序
号
设备名称
型号及规格
制造商
产地
备注
1
液晶屏
2
继电器
3
电源模块
4
空气开关
五、双方工作安排
5.1 买方应向卖方提供有特殊规定的设备技术文献。
5.2 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 买方为卖方现场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
5.3 设备制造过程中, 买方可派出到卖方进行监造和验收, 卖方应积极配合。
5.4 卖方收到技术条件书后如有异议, 在5天内书面告知买方, 否则认为卖方批准规范书中的所有规定。
5.5 根据工程需要, 可召开设计联络会或以其他形式解决设计制造中的问题。
5.6 文献交接要有记录, 设计联络会应有纪要。
5.7 卖方提供的设备参数或配置接线有变化时, 应及时书面告知买方, 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将由卖方承担。
5.8 对买方的缺陷告知,卖方应在24小时内作出回应,48小时内赴现场予以解决。
5.9 卖方每年定期对其产品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10 卖方应按照中国电力工业使用的标准及相应的代码、规则对图纸编号,并且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
5.11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楚、逻辑性强。资料内容对的、准确、一致、清楚完整,满足工程规定。
5.12 卖方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足,满足工程进度规定。卖方应随屏提供6份最终图纸、资料及电子版满足施工、调试及运营的需要。
5.13 随屏提供的说明书应保证与保护功能及定值清单一致。
5.14 卖方应提供设计所需图纸、资料及电子版本(Autocad 14版)。
5.15 在技术协议签订后7天内卖方向设计提供技术文献,并经设计确认。提供的最终版
正式图纸必须加盖工厂公章并签字。
六、质量保证和实验
6.1 质量保证
6.1.1 订购的新型产品除应满足本规范书外, 卖方还应提供产品的鉴定证书。
6.1.2 卖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等(涉及卖方的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本规范书的规定。若买方根据运营经验指定卖方提供某种外购零部件,卖方应积极配合。
6.1.3 卖方应遵守本规范书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的ISO900、GB/T1900质量保证体系, 该质量保证体系已通过国家认证和正常运转。
6.1.4 保护柜内的各种元件, 应选择具有生产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家的产品。
6.1.5 元件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使用寿命、接通和分断能力、短路电流承受能力等参数应符合元件额定参数的规定, 对强制认证的元件应具有认证标志。
6.1.6 卖方还应提供相关实验报告。
6.2 型式实验
在下列任一情况下, 装置须进行型式实验:
6.2.1 新设计投产的成套装置(涉及转厂生产), 在鉴定前应进行新产品定型的型式实验。
6.2.2 连续生产的装置, 应每4年对出厂检查合格的装置进行一次型式实验。
6.2.3 当改变制造工艺或重要元件, 而影响屏的性能时, 均应对首批投入生产的合格品进行型式实验。
6.3 出厂实验
每套装置均应进行出厂实验, 经质量检查部门确认合格后方能出厂, 并应具有证明产品合格的出厂证明书。
在设备交货之前在卖方厂内进行下列工厂实验项目, 以表白设备符合本技术条件书规定的规定。买方代表参与作为实验见证。
微机保护装置工厂实验项目如下:
6.3.1 结构和外观检查
6.3.2 基本功能实验
装置中各种原理保护的定值实验
各种原理保护的动作时间实验
各种原理保护的动作特性实验
逻辑回路及联合动作对的性检查
数据采集系统的精度和线性度范围实验
硬件系统自检
硬件系统时钟校核
通信检查
开关量输入输出回路检查
以上实验的结果应满足3.1~3.5的各项技术规定
6.3.3 连续通电实验
6.4 现场实验及调试
装置运到工地安装完毕, 买方会告知卖方专家到场参与设备调试, 保护定值由买方提供。卖方按该保护定值进行调试工作, 并进行模拟故障时开关传动实验, 证实保护与其他设备工作正常。
调试完毕后,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设备调试报告。
在调试过程中, 若发现设备存在元器件损坏或不正常工作情况,卖方应负责更换。
七、包装、运送和贮存
7.1 设备制造完毕并通过实验后应及时包装, 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 保证其不受污损。
7.2 所有部件经妥善包装或装箱后, 在运送过程中尚应采用其它防护措施, 以免散失损坏或被盗。
7.3 在包装箱外应标明需方的订货号、发货号。
7.4 各种包装应能保证各零部件在运送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受潮和腐蚀。
7.5 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GB/T 191-2023)。
7.6 整体产品或分别运送的部件都要适合运送和装载的规定。
7.7 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
附件1、投标方应提供的装置功能及重要技术特点和参数表
装置名称
重要技术特点
参数
110kV线路微机距离保护装置
110kV线路纵联距离保护装置
110kV线路光纤分相电流纵差保护装置
110kV线路载波专用收发信机
光纤通信接口设备(可实现与常规专用收发信进行切换,以便实现旁路代路)
保护复用2M光纤接口装置(符合ITU-G.703 2M/S同向接口标准)
附件2、技术性能偏差表
投标人要将投标文献和招标文献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要单独列表。
技术性能偏差表
序号
招标文献
投标文献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附件3、分项报价设备表
序
号
设备名称
通道接口类型
型号及规格
技术/功能说明
单
位
数
量
备注
1
110kV线路微机距离保护装置
套
1
2
110kV线路纵联距离保护装置
硬接点输出
套
1
光纤输出(内置电光转换插件)
套
1
53
110kV线路光纤分相电流纵差保护装置
套
1
4
110kV线路载波专用收发信机
套
1
85
光纤通信接口设备(可实现与常规专用收发信进行切换,以便实现旁路代路)
套
1
96
保护复用2M光纤接口装置(符合ITU-G.703 2M/S同向接口标准)
套
1
107
打印机
台
1
118
线路保护屏柜(含屏内配接线、小开关、按钮、端子排、连片等)
前后开门
(2260m×800mm×600mm)
面
1
129
线路保护屏柜(含屏内配接线、小开关、按钮、端子排、连片等)
前开门旋转柜
(2260mm×800mm×800mm)
面
1
1310
线路保护通信接口屏柜(含屏内配接线、小开关、按钮、端子排、连片等)
前后开门
(2200mm×600mm×600mm)
面
1
1411
尾纤(含接头),3根一组,每根30米
组
1
1512
同轴电缆(含接头),每根10米
根
1
1613
光纤接口熔接盒
台
1
填表规定:
1、投标报价为设备单价,此报价为设备供货到变电站[材料站]含指导安装费等在内的综合单价。
2、表中的型号规格为必报项,各装置的重要实现功能请在“技术/功能说明”栏目简要描述。
3、110kV保护装置应至少具有3个逻辑相对独立以太网口,保证分别接入监控双网以及故障录波保护信息以太网,其中故障录波保护信息网独立于监控双网。请在表中“规格型号”一列附加注明满足上述需要的各保护装置以太网接口数量。
4、表中独立装置必须是定型成熟的设备。
5、表中保护装置应能提供61850协议和103协议供用户选择。如不能提供两种协议需说明。
附件4、分项报价备品备件设备表
序
号
设备名称
型号及规格
技术/功能说明
单
位
数
量
备注
1
电源插件
个
1
2
保护CPU插件
个
1
3
面板插件
个
1
4
通信接口插件
个
1
5
位置监视继电器插件
个
1
附件55、投标者应提交的资料
1、投标商对所投标的设备提供下列资料
(1) 型式实验报告
(2) 供货记录及运营情况总结
2、对每套装置至少提供下列资料:
(1) 保护型号
(2) 制造商名称
(3) 产 地
(4) 应用和设计资料
(5) 重要特性
(6) 整定范围
(7) 产品样本和运营维护手册
(8) 对通讯接口规定
(9) 对CT、PT的规定
(10) 最大允许交流电流值
连续运营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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