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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电气设计总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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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电气施工图设计总说明 1、设计依据 3.2 供电电源 4.3.2 空调机、新风机、排风机、送风机等采用手动控制,并预留 BA 接口。 1.1 建筑概况 3.2.1 供电电压等级 10kV,电源引自城市电网。 4.3.3 消防专用设备(消火栓泵、自喷泵、消防系统稳压泵、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等)不进 1.1.1 本工程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区。 3.2.2 采用双重电源供电,每路均能承担本工程二级及以上全部负荷,两路 10kV 电源同时工 入 BA 系统,对于平时与火灾时两用风机,平时由 BA 系统控制,火灾时则由消防控制中心(室)控 1.1.2 工程概况 作,互为备用。两路 10kV 电源电缆从建筑物北侧穿管埋地引入设在一层开关站。进户高压电缆规 制,消防控制中心(室)具有控制优先权,对于消防专用设备的过载保护,只报警,不跳闸。 (1)总建筑面积约 7.4 万㎡(其中地上约 4.7 万㎡,地下室约 2.7 万㎡)。地下三层,主 格、型号由供电部门确定。 5、照明系统 要功能车库、设备机房、职工餐厅及厨房等。地上二十层,主要功能办公、会议、证券金融信息机 3.3 自备、应急电源 5.1 照明装置 房等。本工程属于一类高层建筑,建筑主体高度 84.95m。本工程证券期货信息机房,属一级金融 3.3.1 自备应急低压柴油发电机组 5.1.1 光源:有装修要求的场所视装修要求定;地下车库、设备机房等一般场所采用荧光灯; 设施。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桩基。地下三层和地下二层设有人防工程。 (1)根据信息机房工艺要求选用 2 台柴油发电机组,功率为 1650kW,作为自备电源. 光源显色指数 Ra≥80,色温在 3000K 到 4000K 之间。 (2)供电电压 10kV,双重电源。10kV 开关站一座,设在一层。 (2)当变电所 TM3、TM4 两台变压器同时停电或 TM5、TM6 变压器同时停电时,从低压进线 5.1.2 镇流器:直管型荧光灯采用电子型镇流器,其它型式荧光灯采用电子型,金卤灯采用节 (3)变电所 1 座设在地下一层,变压器总安装容量:2x2000kVA+4x1600kVA。 配电柜进线开关前端取柴油发电机的延时启动信号,采用 NH-KVV-nx2.5 电缆送至柴油发电机房, 能型电感镇流器; (4)消防控制中心设在一层,消防水泵房设在地下一层。 信号延时 0~10S(可调)自动启动柴油发电机组,柴油发电机组 30S 内达到额定转速、电压、频率 5.1.3 灯具:有装修要求的场所,灯具选型由装修设计单位确定,其它主要场所灯具选型详见 1.2 各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的审批意见。 后,投入额定负载运行。 相关图纸。 1.3 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要求。 (3)当市电恢复 30~60S(可调)后,由 ATS 自动恢复供电,柴油发电机组经冷却延时后,自动 5.1.4 光效、功率因数、谐波含量、能效、灯具效率等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绿色设计专篇。 1.4 相关专业提供给本专业的工程设计资料。 停机。 5.2 主要场所照度标准及照明功率密度 1.5 主要相关的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及相关行业规范、标准: 3.3.2 UPS 不间断电源装置 5.2.1 主要场所照度标准按不低于《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规定的标准值选取;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1)计算机房、消防监控中心、通讯网络中心等均设集中 UPS 作为不间断电源,当两路市 5.2.2 照明功率密度值(LPD)按《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规定的现行值执行; 《2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 电电源均故障时,作为备用电源投入使用前的过渡应急电源使用。 5.2.3 具体指标数据详见绿色设计专篇。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2)UPS 不间断电源的工作制式,按在线运行连续工作制考虑。 5.3 照明配电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 3.3.3 EPS 应急电源装置 照明、插座分别由不同的支路供电,且均为单相三线。所有插座回路(2.2m 以上空调插座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1)EPS 应急电源装置用于应急照明系统及允许中断时间为 0.25S 以上的负荷。 除外)、电开水器回路、室外照明灯具回路均设剩余电流断路器保护。所有灯具除图中特别注明外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2)EPS 应急电源装置供电时间不小于 90min。 均采用 I 类灯具,需专设一根 PE 线,该线在平面图中不再标注。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3.3.4 应急照明采用集中蓄电池作为应急电源。 5.4 主要场所照明控制方式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3.4 变电所 (1)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区、分组、集中、分散、手动、自动等控制的设计。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本项目在地下一层设 1 座专用变电所,选用 2 台 2000kVA 变压器供全楼照明、空调及动力用 (2)泵房、机房等处的照明采用就地设置照明开关控制;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电,选用 4 台 1600kVA 变压器供财通证券和永安期货信息机房用电。 (3)楼梯间、前室等采用延时自熄开关或采用带人体红外感应自动开关控制;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 3.5 高、低压供电系统结线型式及运行方式 (4)门厅等照明要求较高的场所根据要求采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 《金融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84-2012 3.5.1 高压为单母线分段运行方式,中间不设联络开关,平时两路电源同时分列运行,当一路 (5)地下汽车库、走道等公共场所的照明采用照明配电箱就地控制并纳入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等。 电源故障时,由另一路电源负担二级及以上全部负荷。 统一管理; 1.6 相关的现行地方标准、规定: 3.5.2 低压为单母线分段运行,联络开关手动转换。低压主进开关与联络开关之间设电气联锁 5.5 应急照明 浙江省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38-2007 及“三锁二钥匙”机械联锁,任何情况下只能有两个开关处在闭合状态。 5.5.1 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前室、合用前室、变配电所室、消防控制室、 浙江省标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电分项计量系统设计标准》 3.6 10kV 继电保护 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地下车库、疏散走道等处设置应急照明。 DB33/1090-2013 10kV 继电保护方式及信号装置的设置:进线设过流、速断 保护;联络设过流、速断保护;出 5.5.2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等火灾时需坚持工作的场所,按 100%设置备 浙江省标准:《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标准》DB33/1092-2013 线设过流、速断;变压器设置高温报警、超高温跳闸保护。 用照明;其它公共场所的备用照明按正常照明的 10%~15%设置。 2、设计范围 3.7 计量 5.5.3 在大空间用房、门厅、走廊、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主要出入口以及 2.1 本项目设计包括以下内容:10/0.4kV 变、配、发电系统、电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建筑物 3.7.1 电力部门缴费计量采用高压总计量。 人员密集的场所设置疏散照明、疏散指示标志。 防雷、接地及安全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人防工程、绿色(节能)设计等。 3.7.2 了今后在建筑内部实现用电管理,设置了内部计量系统(详见绿色(节能)设计专篇)。 5.5.4 应急照明持续供电时间及最低照度 2.2 与其它专业设计的分工 3.8 功率因数补偿 (1)一般平面疏散区域(如防烟楼梯间前室、疏散通道、消防电梯间及前室、合用前室等) 2.2.1 室外照明系统,另详专项设计,本设计预留电源。 3.8.1 在变配电室低压侧设功率因数集中自动补偿装置,电容器组采用自动循环投切方式,补 疏散照明持续供电时间不少于 30min,最低照度不小于 1lx;竖向疏散区域(如疏散楼梯)疏散照 2.2.2 有特殊设备的场所(例如电梯机房、厨房等),本设计预留配电箱并注明用电量。 偿后 10kV 侧功率因数不小于 0.95。 明持续供电时间不少于 30min,最低照度不小于 5lx;人员密集流动疏散区域及地下疏散区域(如 2.2.3 二次装修场所电气照明设计,另详专项设计,本设计预留电源。 3.8.2 荧光灯、气体放电灯,单灯就地补偿,使荧光灯的功率因数不小于 0.9,高强气体放电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疏散照明持续供电时间不少于 30min,最低照 2.2.4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详本单位弱电设计。 灯不小于 0.85。 度不小于 3lx。 2.2.6 电源分界点为地下一层高压配电室电源进线柜内进线开关的进线端。10kV 开关站属供 3.9 谐波防治(详见绿色设计专篇) (2)消防工作区域(如消防控制室、电话总机房、配电室、消防水泵房、消防风机房等) 电部门负责设计。本设计提供此线路进入本工程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路径、10kV 开关站的位置。 3.10 操作和信号电源 备用照明最少持续供电时间不少于 180min,且不低于正常照明照度。 3、变、配、发电系统 3.10.1 10kV 配电设备采用中置式开关柜。在 10kV 出线开关内装设真空断路器。真空断路器 5.5.5 应急照明灯具规格及要求应符合国标 GB1794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及 3.1 负荷分类及容量 选用弹簧储能操作机构。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的规定。 3.1.1 本项目负荷等级 3.10.2 采用直流 110V 免维护铅酸电池柜 65Ah 作为操作、继电保护及信号电源。 5.5.6 火灾时坚持工作的备用照明(消防控制室、电话总机房、配电室、消防水泵房、消防风 一级负荷:证券期货电子信息机房用电(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消防控制室、火灾自动 4、电力配电系统 机房等处),其电源均接自其内的双电源末端切换箱,以保证应急时持续供电时间不小于 180min 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防烟及排烟设施、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水泵、 4.1 低压配电系统采用放射式与树干式相结合的方式,对于单台容量较大的负荷或重要负荷采用 及不低于正常照度的要求。另外此场所的 1/2 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的专用应急照明灯具,作为应急 消防电梯及其排水泵、电动的防火卷帘及门窗以及阀门等消防用电;走道照明用电;通信、安防、 放射式供电;对于照明及一般负荷采用树干式与放射式相结合的供电方式。 照明的一部分,用于确保特殊情况下正常活动继续进行,其最小持续时间为不小于 30min。 监控等系统用电;客梯、生活泵用电等; 一级负荷:采用双电源供电并在末端互投。 5.5.7 设置疏散照明的场所(如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前室、合用前室、疏 二级负荷:地下室照明、厨房设备用电等用电负荷等; 二级负荷:采用双电源供电在适当位置互投。 散走道、地下车库等),其电源接自应急照明专用箱,且采用 EPS 电源作为应急电源。应急照明专 三级负荷:一般照明空调负荷等。 三级负荷:采用单电源供电。 用箱按防火分区设置,若按防火分区设置有困难时,由临近防火分区内的应急照明箱引单独回路供 3.1.2 各级负荷的计算容量 4.2 电动机主要采用全压启动方式。 电。 一级负荷特别重要负荷:2300kW;一级负荷:1000kW(其中消防负荷 760KW);二级负荷:190kW; 4.3 电力设备控制方式 三级负荷:2410kW。 4.3.1 污水泵采用液位传感器就地控制,水位超高报警、水位显示及泵故障由 BA 系统完成。 1/3 5.5.8 本工程疏散应急照明系统采用集中电源、集中控制智能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其中控制主机设置在消防控制室(中心),分配电装置在各配电小间或强电竖井设置。消防应急灯具由厂家配套提供,供电电源为 DC36V。 5.6 室外照明 5.6.1 室外立面、庭院照明由专业厂家设计,设计院配合。 5.6.2 室外照明的控制纳入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统一管理; 5.7 其它 5.7.1 开关、插座和照明器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保护措施: 卤钨灯和额定功率不小于 100W 的白炽灯泡的吸顶灯、槽灯、嵌入式灯,其引入线应采用瓷管、 矿棉等不燃材料作隔热保护。 额定功率不小于 60W 的白炽灯、卤钨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荧光高压汞灯(包括电感镇流器)等,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或采取其他防火措施。 5.7.2 无障碍浴室、无障碍专用厕所、无障碍客房及卫生间内设求助按钮,并采用安全电压;门外侧设求助报警装置。 6、设备选择及安装 6.1 变压器按 SCB13 型干式变压器设计,设强制风冷系统及温度监测及报警装置。接线为 D,Yn11, 保护罩由厂家配套提供,防护等级不低于 IP20。 6.2 高压配电柜按 KYN28 中置式开关柜设计;直流屏按高频开关并配免维护铅酸电池组成套柜设计,信号屏与之配套。 6.3 低压配电柜按 MNS 型设计。 6.4 柴油发电机组为风冷型,其进、出风及基础最终以中标厂家的产品要求为准。机组为应急自启动型,应急启动装置及相关设备由厂家成套供货。 6.5 变电所以外的各配电箱(柜) 6.5.1 各配电箱(柜)选型参见各系统图,冷冻机启动柜、防火卷帘控制箱等由设备厂家配套。其它控制箱为非标产品,由生产厂家根据设计要求及平面位置,参照国标完成原理图、设备材料表等,且空调机组、风机、水泵等控制箱须待设备订货功率确定后方可订货、加工。 6.5.2 除图中注明外,配电箱在混凝土墙上采用明装、砖砌墙上采用暗装;箱体安装高度为底边距地 1.5m。应急照明配电箱箱体应有明显标志,并作防火处理(刷防火漆)。 6.5.3 就地隔离开关箱明装,底边距底 1.5m。 6.5.4 室外照明配电箱、动力配电箱、控制箱、隔离开关箱,防护等级为(IP55)。 6.6 开关、插座、接线盒 (1)照明开关、插座均为 86 系列,暗装,除注明外,均为 250V,10A,应急照明开关应带电源指示灯。开关断开时,电源指示灯亮,以显示开关位置。除注明者外,插座均为单相两孔加三孔安全型插座。 (2)开关底边距地 1.3m,距门框 0.2m(有架空地板、网络地板的房间,上述插座与开关安装高度指底边距架空地板、网络地板的距离)。 (3)潮湿场所插座底边距地 1.5m;其他插座均为底边距地 0.3m; (4)无障碍场所的开关底边距地 1.0m;插座底边距地 0.6m; (5)烘手器插座底边距地 1.3m; (6)电热水器插座或开关盒底边距地 2.0m; (7)洗手盆下红外感应龙头接线盒及洗手热水器插座,选用防潮防溅型面板,底边距地 0.5m; (8)有淋浴、浴缸的卫生间开关、插座选用防潮防溅型面板。有淋浴、浴缸的卫生间开关、插座及其他电器面板及管线应设在 II 区以外。 (9)电源插座与弱电插座距离应大于 500mm。 (10)卫生间小便斗感应式冲洗阀电源接线盒底边距地(1.2m); 6.7 室内槽盒采用钢制热镀锌槽盒,屋顶等室外槽盒采用不锈钢槽盒。电缆槽盒水平安装时,除注明者外,底距地原则上不低于 2.5m,支架间距不大于 1.5m;槽盒垂直敷设时,除电气竖井,配电室、技术层等处外,其余地方在距地面 1.8m 以下部分应加金属盖板保护,支架间距不大于 2m。电缆槽盒内的电缆应在首端、尾端、转弯及每隔 50m 处设有线路编号、型号及起、止点的标记牌。另外平面中槽盒所注安装高度为最低高度,安装时需根据现场情况,若上部无设备应尽量往上抬,但应满足安装电缆所需空间。在吊顶内安装时,槽盒底距吊顶应大于 50mm。电缆槽盒需经制造厂实地踏勘后,方可进行订货和安装。固定槽盒的支、吊架,通过金属膨胀螺栓进行安装。槽盒施工时,应注意与其他专业的配合。 6.8 吊顶内 VRV 室内机电源均预留在吊顶内,预留至空调控制面板的保护管 JDG25,具体控制线由空调厂家确定,平面图中不再一一标志。控制面板底边距地 1.3m。 电气施工图设计总说明 6.9 空调主机、水泵、空调机、新风机等各类设备及其电源接线口的具体位置,以设备专业图纸 7.12 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的防火保护措施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在竖井内沿槽盒 为准。 敷设,其余场所穿钢管在不燃烧结构内暗敷、穿钢管明敷或在封闭式金属线槽内敷设。明敷时金属 6.10 消防用电设备、消防配电柜、消防控制箱等应设有明显标志。 管或线槽上应涂防火涂料保护。暗敷设时,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小于 30mm。在 6.11 疏散照明灯具 竖井内敷设时,与其他非消防用电电缆分开敷设或采取隔离措施。 (1)出口标志灯在门上方安装时,底边距门框 0.2m;若门上无法安装时,在门旁墙上安装, 7.13 各类电气管线穿越防火分隔墙、防烟分区、防火分区、楼层时,应在安装完毕后用防火材 顶距吊顶 50mm;出口标志灯明装; 料封堵,防火封堵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该处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2)疏散指示标志灯底距地面 0.5m 安装,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大于 20m,走廊端头距最 8、防雷、接地及安全 近的指示灯不大于 10m,转角处距墙角不大于 1.0m。疏散指示灯不允许链吊,管吊时,底边距地 参见《防雷、接地及安全措施设计说明》 2.5m。 9、人防工程 6.12 电气竖井 参见《人防电气施工图设计总说明》 电气竖井做 100mm 高门槛,若墙为空心砖,则每隔 500mm 做圈梁,以便固定设备。竖井内设备 10、绿色(节能)设计 布置以竖井布置详图为准。 参见《电气绿色(节能)设计专篇》 6.13 其它 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UPS 机房设备及空调布置为专项设计,不在本设计范围。 参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说明》 (2)变配电室的设备安装、运输通道应与地下室填充墙墙体的施工相配合。 12、与相关专业的技术接口要求 7、导体的选型及敷设 12.1 对装饰专业的要求:有装修要求的场所由装修设计确定灯具布置,但需满足《建筑照明设 7.1 导体选型 计标准》GB50034-2013 对照度标准、LPD 值的要求,并需校核一次预留电源容量。 (1)高压电缆选用 YJV-10KV 电力电缆; 12.2 厨房动力二次设计需校核一次预留电源容量。 (2)插接式母线采用“4+1”密集型铜芯母线槽。插接母线终端头应封闭,并在适当位置加膨 12.3 信息机房二次设计需校核一次预留电源容量。 胀节。另在自动喷淋可及的部位,母线槽的防护等级为 IP55,在配电室及配电竖井等部位安装的 母线槽的防护等级为 IP40。 13、其它 (3)低压线路:非消防线路选用低烟无卤 WDZA-YJY-0.6/1kV 阻燃电力电缆;消防线路选用选 13.1.凡与施工有关而本说明未及之处,参见国家、地方标准图集及《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 用低烟无卤 WDZAN-YJY-0.6/1kV 耐火电力电缆,非消防控制线路选用低烟无卤 WDZA-KYJY-450/750V 收规范》GB50303-2002 进行或与设计院协商解决。 阻燃控制电缆;消防控制线路选用低烟无卤 WDZAN-KYJY-450/750V 耐火控制电缆;普通导线选用低 13.2.本工程所选设备、材料必须具有国家级检测中心的检测合格证书;需经强制性认证的,必 烟无卤 WDZ-BYJ 型导线,消防导线选用低烟无卤耐火 WDZN-BYJ 型导线。 须具备 3C 认证;必须满足与产品相关的国家标准;消防产品应具有入网许可证。 7.2 常用与备用电缆沿同一槽盒敷设时,应分别设于槽盒两侧并在中间用防火隔板分开。 13.3.为方便设计,所选设备型号仅供参考,招标所确定的设备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不应低 7.3 线路穿金属管敷设时,室内干线线路采用 SC 管保护,末端分支线采用 JDG 管保护,各种金 于设计图纸的要求,并报设计审核。所有设备确定厂家后均需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四方进行技 属保护管壁厚满足产品相关的技术规定,且最小不得小于 1.5mm。线管要求进行防腐处理:预埋在 术交底。 混凝土中的管子内壁需做防腐处理,其它场所内、外壁均做防腐处理。 13.4.施工时请与土建密切配合,当多根管线集中埋于墙内引上,或穿梁时,需经结构专业设计 7.4 线路穿管敷设当线路较长或有弯时,应设过路盒(箱)两个拉线点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以下要 人员确认。 求: 13.5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方、施工单位应做到: a、对无弯的管路,不超过 30m; 13.5.1 本设计文件需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施工图审图部 b、两个拉线点之间有一个转弯时,不超过 20m; 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 c、两个拉线点之间有两个转弯时,不超过 15m; 13.5.2 建设方应提供电源等市政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d、两个拉线点之间有三个转弯时,不超过 8m。 13.5.3 由各单位采购的设备、材料,应保证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的要求。 7.5 明敷管线,必须经角钢支架用管卡固定敷设,支架间距见下表(米) 13.5.4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能自行修改工程设计。施工 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管径(mm) 15~20 25~32 40~50 70~100 13.5.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具备设计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厚壁(SC)钢管 1.5 2.0 2.5 3.5 13.5.6 选用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 JDG 管 1.0 1.5 2.0 - 03D201-4《10/0.4kV 变压器室布置及变配电所常用设备构件安装》; 7.6 导线穿管管径除图中注明者外,按下表选择管径: D701-1~3《封闭式母线及槽盒安装》(2004 年合订本) 导线 2 根 3 根 4 根 5 根 6 根 7~8 根 截面 12D101-5《110kV 及以下电缆敷设》 SC SC JDG SC JDG SC JDG JDG JDG JDG JDG JDG D301-1~3《室内管线安装》(2004 年合订本) 2.5 20 20 20 20 20 20 20 25 25 25 25 25 04D202-3《集中型电源应急照明系统》; 4 20 20 20 20 20 25 25 25 25 32 32 32 D501-1~4《防雷与接地安装》(2003 年合订本) 7.7 由吊顶内敷设的配电干线上分支引至灯具、风机等设备的线路,应采用可挠金属电线管保护, 02D501-2《等电位联结安装》 引至消防设备的分支线路,必须采用防火型可挠金属电线管保护。 D800-1~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与施工》(2008 年合订本) 7.8 所有敷设型式的线路在穿越伸缩缝、沉降缝时,均应按国家、地方标准图集中有关做法施工。 D702-1~3《常用低压配电设备及灯具安装》(2004 年合订本) 7.9 管线穿越梁、柱、楼板、剪力墙时,均应预埋套管,施工时请与土建密切配合。 10D303-2~3《常用电机控制电路图》(2010 年合订本); 7.10 平面图中所有回路均按回路单独穿管,不同支路不应共管敷设。各回路 N、PE 线均从箱内 11CDX008-5《电能计量管理系统设计与安装》 引出。若由配电箱引出至照明灯或插座为电缆线路,则在至第一个灯或插座后,改为相应防火等级 的 BV 导线穿管敷设。 7.11 配电线路中,导线颜色的选择应按以下要求:相线 L(L1、L2、L3 三相)分别采用黄、绿、红色,中性线 N 采用淡蓝色,保护线 PE 采用黄绿相间色,应急照明灯的充电线采用蓝色。 2/3 表一变电所内配电装置编号标注方式 序号 文字符号 说明 □内字母代表含义: 1) H-高压开关柜 1 2) (*)□n A-低压配电屏 3) TM-电力变压器 2 n:配电装置序号(*)变电所编号(单座变电所编号省略) 表二低压配电屏、箱、柜编号标注方式 序号 文字符号 说明 □内字母代表含义: 1) N-配电总柜(箱) 2) P-非消防动力配电(控制)柜(箱) 3) PE-消防动力配电(控制)柜(箱) 4) L-照明配电柜(箱) 1 5) LE-应急照明配电柜(箱) 6) Lc-公共照明配电柜(箱) (*)m□n 7) AC-成套配电(控制)柜(箱) 8) AW-电度表箱 9) X-插座箱。 2 m:楼层号(注 1)n:柜(箱)序号(*)建筑分区号或楼号(注 2) 注: 3 1、地下层以底层为标准按-1、-2„„以此类推,技术层避难层用“J” 表示。 2、建筑分区号或楼号根据工程情况自定义,仅单个子项时省略。 表三线路编号标注方式 线路起点 序号 文字 说明 HW:10KV 线路 1 aHW-b a:10KV 电源段编号用 1、2 表示 b:线路编号 变电所引 出线路 W:变电所引出 0.38/0.22KV 电力线路 2 aW-b c:变电所引出的控制线路 Cb a:与变压器序号对应的编号 b:线路编号 配电柜箱 MAn-b A:代表表一说明中的 N、P、L 3 C:控制线路 引出线路 MAn-Cb b:线路编号 电气施工图设计总说明 表四线路敷设方式 敷设方式 标注符号 敷设方式 标注符号 沿墙暗敷 WC 沿柱明敷 CLE 沿墙明敷 WE 沿柱暗敷 CLC 沿楼顶板暗敷 CC 直接埋设 DB 沿楼顶板明敷 CE 沿槽盒 CT 沿地面暗敷 FC 沿地面明敷 FE 沿吊顶内敷设(不能进入) ACC 焊接钢管 SC 沿吊顶内敷设(能进入) SCE 无增塑刚性塑料管 PVC-U 沿梁暗敷 BC 套接紧定式钢管 JDG 沿梁明敷 BE 水煤气钢管 SS 表五电缆槽盒(即原桥架)标注方式 序号 文字符号 说明 1 U:金属热镀锌槽盒(屋面或露天敷设场所采用不锈钢槽盒) 2 UP-W*H P:槽盒结构[C 表示无孔托盘,P 表示有孔托盘,T 表示梯架式] 3 W:托盘宽度(mm)H:桥架边高(m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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