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1. 拟定国际法主体资格的条件之一是(有承受国际法上权利和义务的能力 )
2. 关于国家管辖豁免问题,(绝对主义 )立场在19世纪末期由比利时和意大利等国的司法判例正式确认。
3. 甲国发生的叛乱运动已经被甲国政府和国际社会认可为叛乱团队。该叛乱在其控制的一些地区,强行掠夺或占用外国侨民和外国国家的财产。下列关于甲国政府是否承担责任的说法哪个是对的的?甲国政府和叛乱运动共同承担直接责
4.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的性质,这表白(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均应具有强行法的各种条件和特性)。
5. 国家的核心构成要素是(主权 )。
6. 国际法编纂的意义在于(使国际法法典化 )。
7.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认可,属于对(新政府 )的认可。
8. 关于国家行使自卫权,下列哪个说法是对的的?(可以单独自卫,也可以集体自卫)。
9. 国家领土自然划界的方法有(以山为界 )
10. 确立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最重要的国际条约是(《联合国宪章》 )。
11. 最先把国际法著作系统的译成中文的人是(丁韪良 )。
12. 作为国际法渊源之一的国际习惯是指(习惯国际法 )。
13. 国家可以自由决定与其他国家缔约、建交、结盟或进行其他往来,不受他国或国际组织的支配和任何形式的干涉,这是国家(独立权 )的体现。
14. 根据保护条约将本国重要的国际事务交由保护国管理,但可以在保护条约所允许的范围内自行解决某些对外事务的国家被称为(被保护国)。
15. 学者对国家认可的效果的研究从理论上提出了两种主张,其中之一是. 宣告说
16. 一方面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国家是中国、印度和缅甸
17. 国际法委员会于( 1948)年经选举正式成立。
18. 从国家结构形式上看,美国是复合国
19. 确立南极法律制度的基本条约是南极条约
20. 各国采用(采纳或转化)的方式将国际法纳入国内法,使其在国内得以合用。
1. 现代国际法的发展表现在哪些方面?(A. 国际法主体的增长
B. 国际法的全面系统编纂
C. 国际法调整对象和范围的扩大
D. 国际法的领域和内容的新变化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国家行为?( )
2.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别国或国际组织交由国家支配的机关的行为
B. 驻外记者在国外与其职务有关的行为
C. 实际代表国家行事的人在执行公务时的行为
D. 外交代表在国外与其职务有关的行为
3. 关于争取独立的民族的国际法的主体地位,下列哪种说法对的的( )。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它的国际交往能力与国家相同
B. 其享有的民族自决权是其取得国际法主体地位的重要依据
C. 它不是国家但类似国家
D.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对它完全合用
4. 下列哪几项属于限制领土主权的方式 ( )?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共管
B. 国际地役
C. 势力范围
D. 割让
5. 下列属于复合国的国家有( )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前苏联
B. 美国
C. 德国
D. 中国
6. 下列权利属于国家的基本权利的有:( )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表决权
B. 平等权
C. 独立权
D. 自卫权
7. 关于国际法效力依据问题,新自然法学派提出( )。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权力政治说
B. 社会连带学说
C. 政策定向说
D. 规范法学说
8.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各国不得以条约改变之
B. 具有任意法的性质
C. 合用国际法的一切领域中
D. 各国必须遵守
9. 国际条约的缔结者可以是( )。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个人
B. 国家
C. 公司
D. 联合国
10. 下列哪些选项中的领土变更方式是现代国际法所认可的?( )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德国萨尔区居民投票决定该地区主权归属
B. 美国从法国购买路易斯安娜州
C. 中国割让台湾和澎湖列岛给日本
D. 中国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
11.关于《联合国宪章》,下列哪几种说法是对的的( )。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截至2023年它有189个缔约国
B. 是迄今为止国际上最重要的一个国际条约
C. 于1945年通过并生效
D. 非缔约国完全不受其约束
12. 现代领土变更的新方式涉及( )。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添附
B. 恢复领土主权
C. 时效
D. 全民投票
13. 可以被视为国际法的辅助渊源的选项涉及( )。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国际组织的决议
B. 权威公法学家学说
C. 国内法院的民事案件判决
D. 国际条约
14. 国际法的特性涉及 ( )。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国际法的创建方式是国际法主体特别是国家间的协议
B. 国际法重要调整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
C. 国际法依靠国家 采用单独和集体措施得到强制执行
D. 国际法通过国际法院和安理睬得到强制执行
15. 可以确立国际法原则的辅助资料有( )。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国际组织的决议
B. 国际法院的司法判例
C. 权威公法学家的学说
D. 国际仲裁庭的裁决
16. 甲国和乙国合并成为丙国,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丙国政府应当继承的债务?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乙国东方公司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B. 甲国政府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C. 甲国政府关于甲国南方省水利项目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D. 乙国北方省政府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17. 下列哪些债务不属于国家继承的范围( )。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地方化债务
B. 地方债务
C. 恶债
D. 国债
18. 国际习惯形成所具有的要素涉及:( )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国家接受为法律
B. 通过系统编纂
C. 国际法主体接受为法律
D. 有一般实践和通例存在
19. 现代国际法认可的领土变更方式涉及( ) 。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全民投票
B. 添附
C. 时效
D. 自愿割让
20. 关于国际法的 一般法律原则 ,下列那种说法是对的的( )。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它是各国法律体系中共有的原则
B. 它是国际法的渊源
C. 它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D. 它是国际法渊源的补充
1. 2.荷花号案
案情
1926年8月2日,法国油船“荷花号”在地中海的公海上与土耳其船波兹一库特号相撞,土耳其船被撞沉,8名土耳其人死亡。第二天,当“荷花号”到达伊期坦布尔时,土耳其当局对碰撞事件进行了调查。称该事件是由于“荷花号”上的负责值班的人员法国海军上尉德蒙的失职所致,故将其逮捕,连同土耳其船长哈森•贝一并以杀人罪在土耳其地方法院提起刑事诉讼。1926年9月15日,法院作出判决,判处德蒙监禁80天、罚款22英磅。土耳其船长哈森一贝则被判了较重的处罚。
法国政府对土耳其当局的审判提出外交抗议,认为土耳其法院无权审判法国公民德蒙上尉。由于船舶碰撞发生在公海上,“荷花号”的船员只能由船旗国,即法国的法院进行审理,并主张这是一项国际法原则。但土耳其法院则依据《土耳其刑法典》第6条的规定,任何外国人在国外犯有侵害土耳其公民的罪行,应按依照该刑法解决,因此,对本案的管辖权并不违反国际法。1926年10月12日,法国和土耳其签订了一项特别协议,将该争端提交常设国际法院解决。
问题
请分析,土耳其对法国船员德蒙上尉进行刑事诉讼是否违反国际法原则? 为什么?
答: 按照国际法公海上航行的船舶受船旗国的排他性的管辖,这个原则同样合用于船舶碰撞事件。但是,船旗国的权利不能在其领土之外行使,除非国际惯例和国际条约有此类许可性规则。因此,假如在公海上的犯罪行为的效果及于一般悬挂他国旗帜的船舶,就必然合用在涉及到两个不同国家的领土时合用的同样原则,因而,国际法没有规则严禁犯罪结果地国家对罪犯行使管辖权。在公海上的一件犯罪行为的结果发生的另一外国船上,等于发生在该外国船的国籍国的领土上。在本案中,犯罪者法国船员德蒙上尉虽然身在法国船上,但所导致的后果则发生在土耳其船上,这就等于发生在土耳其领土上,因此,土耳其对法国船员德蒙上尉行使刑事管辖权并不违反国际法。
2. 4.光华寮案
案情
光华寮是座落在日本京都市的五层楼,该寮建于1931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京都大学受托于日本政府“大东亚省”将该寮租用作为当时中国留学生的宿舍。日本投降后,“大东亚省”被撤消,从此由中国留学组织自治委员会对该寮实行自主管理,并将该寮取名为“光华寮”。此后,旧中国政府驻日代表团用变卖侵华日军在大陆掠夺的财产所获得的公款将该寮买下,专用于中国留学生宿舍。1961年台湾当局以"中华民国"的名义在日本登记为中国国家财产。1967年,台湾当局以“驻日本大使”陈之迈的名义就光华寮问题向京都地方法院起诉,规定中国留日学生王炳寰等8人搬出光华寮。1972年9月29日中日两国发表联合公告,实现邦交正常化。1977年9月16日,京都地方法院作出判决,确认该寮为中华人共和国的国家财产,台湾当局的起诉被驳回。1977年10月,原告不服上诉大阪高等法院。1982年4月14日,大阪高等法院撤消原判决,并将此案发回京都地方法院重审。1986年2月4日,京都地方法院推翻其于1977年9月16日所作出的判决,将光华寮判归台湾所有。中国留学生王炳寰等人不服此判决,遂向大阪高等法院提出上诉,1987年2月26日,该法院维持京都地方法院的再审判决。同年5月30日,王炳寰等人委托其辩护律师团通过大阪高等法院向日本最高法院提交了上诉书,规定该法院将大阪高等法院作出的错误判决撤消,重新作出公正的判决。
问题
(1)日本政府认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后,日本的法院是否可以受理台湾当局代表中国的诉讼?为什么?
(2)日本京都地方法院1977年的最初判决是否符合国际法?为什么?
(3)1982年及其后日本各级法院对光华寮案的的判决或裁定是符合国际法的吗?为什么?
(1)日本政府认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后,日本的法院是否可以受理台湾当局代表中国的诉讼?为什么?
答:不可以。由于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台湾当局只是 中国的一个地方政府, 不是一个事实上的政府, 它不能以 “ 中 华民国 ” 的名义对中国国家财产提出所有权之诉。
中国政府所规定的对他的认可是 “ 逆条件的认可 ”, 即凡承 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者,必须先认可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 部分;断绝与台湾当局的一切官方关系,认可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是代表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有关政府认可的国际法 理论和实践表白,认可政府的效果是,对认可国来说,被承 认国的已被取代的旧政府在法律上已丧失了代表该国的能 力,应视为其已不复存在。因此,日本政府认可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后, “ 中华民国政府 ” 已丧失了 在日本法院的诉讼能力 , 日本法院受理台湾当局以“中华民 国”的名义提起的诉讼 , 完全违反了国际法的认可制度。
(2)日本京都地方法院 1977年的最初判决是否符合国际法?为什么?
答 : 日本京都地方法院于 1977年 9月 16日对光华寮案的判 决是对的的 , 符合国际法。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其 国家自身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国家的同一性也没有变,国际 法主体仍然如故,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代了中华民国 政府。所以,凡属于前政府的国家财产,完全由现政府所有 继承是符合国际法和国际实践的。
(3)1982年及其后日本各级法院对光华寮案的的判决或裁定 是符合国际法的吗?为什么?
答:不符合国际法。因素有以下几点:
一方面,日本法院受理台湾当局以“中华民国”的名义提 起的诉讼,完全违反了国际法的认可制度。 1972年日本是 以条约的形式认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的唯一合法 政府,从而使所承担的义务就更加明确。既然日本已经不再 认可所谓的“中华民国” ,那么台湾当局作为中国的一个地 方政府就无权就光华寮提起诉讼。
另一方面 ,中日恢复邦交后,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日机构也 对它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管理,中国政府还曾拨款予以修缮。 因此,无论从国际法上政府继承的理论,还是从对该寮的实 际控制和管理情况看,光华寮都应当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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