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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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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吉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化工、医药、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各行业企业(以下统称企业)二、三级企业和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其它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国家和省政府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有特别规

2、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企业应按照法律规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持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第四条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吉政发2010号)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和部门安全职责划分,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本行业标准化评审标准和本规定有关要求,负责本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组织工作。省有关部门可承担二级及以下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市(州)及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有关部门承担三级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由属地县级安

3、全监管或行业主管部门承担。承担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组织工作部门负责企业达标通告和证书发放工作。第五条 国家相应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是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的主要依据。国家没有相应评审标准的行业,可由承担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的部门自行组织制定。承担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的部门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要求,对现行的标准化评审标准进行补充和完善,补充和完善的内容应提前向社会公布。第六条 纳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或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的企业,应使用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系统完成网上注册、提交自评报告(样式见附件1)等工作。第七条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工作按照自评、申请、受理、评

4、审、公告的程序进行。第二章 企业自评及申请评审条件第八条 企业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组,对照相应评定标准每年至少开展1次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提交属地县级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自评报告应在企业内部公示。第九条 企业在提交自评报告的同时,可向承担相应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的部门提出标准化评审申请。一级标准化评审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二级标准化评审向省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三级标准化评审向市级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小微企业标准化评审向县级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第十条 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设立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应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5、二)申请评审之日的前1年内,无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三)行业标准高于本条款规定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低于本条款规定的,按照本条款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申请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评审的企业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建立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二)有效应用吉林省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填报企业有关信息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用隐患排查APP移动终端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三)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行业企业持续运行三级标准化一年以上,其它行业企业达到三级标准化水平,并由属地县级、市(州)级安全监管或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四)相关行业国家或省级部

6、门规定的其他要求。第三章 受理、评审第十二条 承担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的部门收到企业标准化达标评审申请后,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应聘请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中介机构或专家进行现场评审;不符合申请要求的,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第十三条 现场评审前,应成立评审专家组。其中,聘请中介机构进行现场评审的,由中介机构指定专家组组长;未聘请中介机构的,由承担标准化评审工作的部门聘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专家组,并指定专家组组长,承担评审组织工作部门的人员现场监督实施。专家组成员擅长专业应涵盖被评审企业生产经营各系统及工艺,并满足标准化评审工作需要。第十四条 现场评审完成后,应当出具现场评审结论(样式见附件3),

7、并对发现的问题及隐患提出整改意见,评审组全体成员须在现场评审结论上签字。聘请中介机构进行现场评审的,应由中介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第十五条 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企业在标准化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承担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的部门应对其中影响企业生产安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整改进行跟踪督办。第十六条 经现场评审达到企业申请等级标准的,由现场评审的中介机构或评审专家组组长将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报承担评审组织工作的部门审核。承担评审组织工作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对符合要求的企业予以通告,并颁发标准化相应等级证书。评审结果未达到企业申请等级标准的,申请企业可在整改完成后重新申

8、请评审。其中,企业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并申请再次评审的,现场评审时可只对整改内容进行评审,其它评审内容可适用上次现场评审结论。第四章 期满复评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有效期为3年。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企业,3年有效期届满,可提出复评申请。第十八条 企业提出复评申请并经县级安全监管或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申请复评企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承担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的部门可不组织现场评审,直接予以通告延期并换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一)在标准化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或届满后1个月内提出复评申请;(二)按照规定每年提交自评报告并在企业内部公示;(三)按照标准化相应等级,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四

9、)有效期内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五)安全监管部门在周期性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工作中,未发现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突出问题或者重大隐患;(六)未改建、扩建或者迁移生产经营、储存场所,未改变、扩大生产经营许可范围。(七)生产经营及作业内、外部环境无明显变化。申请复评企业不满足上述条件,或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已经修订,承担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的部门应重新组织进行现场评审。第五章 中介机构及评审专家第十九条 现场评审的中介机构应由承担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的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政府购买服务实施过程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省级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标准化现场评审工作的中

10、介机构;市、县级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标准化现场评审工作的中介机构。第二十条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确定的中介机构,除应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201496号)规定的承接主体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开展现场评审企业相应行业安全评价资质;开展二级标准化现场评审的中介机构应具备相应行业甲级安全评价资质。(二)具有与现场评审业务相适应的评审专家。(三)无因出具虚假报告受到处罚等失信记录。第二十一条 承担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的部门应建立标准化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相关专业中等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1、,并取得安全评价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二)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度,熟练掌握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和评分标准;第二十二条 中介机构及专家现场评审时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一)严守保密承诺,不得泄露申请单位商业秘密;(二)严守工作程序,执行评审标准,认真履行评审职责,按时完成评审任务;(三)落实评审责任,对现场评审结论负责。(四)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的中介机构和专家不得对同一企业承担标准化达标评审工作。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 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证书的企业,在有效期内发生下列行为之一, 且在规定的时限内未能整改的,由原通告单位通告降低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等级:(一)未认真执行本办法第

12、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二)安全监管或行业主管部门在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工作中,发现企业存在所属行业二级标准化评审标准否决项的。第二十四条 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应等级证书的企业,在有效期内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由原通告单位通告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等级:(一)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申请材料不真实的;(二)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三)企业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四)安全监管或行业主管部门在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工作中,发现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突出问题或者重大隐患,且企业未积极主动整改,未在规定时限内达到标准规范要求的。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自撤销之日起满1年后,方可重新申

13、请评审。第二十五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效果,作为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实施差异化管理,将未开展或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的企业作为安全监管重点,加大执法检查频次,督促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第二十六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规范对相关中介机构及评审专家的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其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相关工作;对于在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牟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的中介机构及有关人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第二十七条 各级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中,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向企业指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单位和咨询专家

14、。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吉林省选矿厂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吉安监管非煤201442号)、吉林省深入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吉安监管非煤2011201号)、吉林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吉安监管危化2011266号)、吉林省烟花爆竹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吉安监管危化2011229号吉林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吉安监管行管201223号)同时废止。附件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 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书 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意见书 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

15、附件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自评报告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专业: 自评得分: 自评等级: 自评日期: 年 月 日 是否在企业内部公示:是 否是否申请评审: 是 否 自评报告填报说明 1.“企业名称”填写企业名称并加盖申请企业章。 2.“所属行业”主要类别有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专业”按行业所属专业填写,有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的,按标准确定的专业填写,如“冶金”行业中的“炼钢”、“轧钢”专业,“建材”行业中的“水泥”专业,“有色”行业中的“电解铝”、“氧化铝”专业等。 3.“企业概况”包括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经营范围,

16、企业规模(包括职工人数、年产值、伤亡人数等),发展过程,组织机构,主营业务产业概况、本企业规模(产量和业务收入),在行业中所处地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等。 一、基本情况表企业名称地 址企业性质国有 集体 民营 私营 合资 独资 其它安全管理机构员工总数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人特种作业人 员人固定资产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万元倒班情况有 没有倒班人数及 方 式法定代表人电 话传 真联 系 人电 话传 真手 机电子信箱自评等级一级 二级 三级 小微企业本次自评前本专业曾经取得的标准化等级:一级 二级 三级 小微企业 无如果企业是某企业集团的成员单位,请注明企业集团名称:如果已取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7、请注明证书名称和发证机构: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小组主要成员姓名所在部门 职务/职称电话备注组长成员1.企业自评得分:2.企业自评结论:主要代表人(签名): (企业盖章)年 月 日3.上级主管单位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名): (主管单位盖章)年 月 日4.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名): (部门盖章)年 月 日5.企业向安全监管部门提交自评报告时,应附以下文件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未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行业不需提供) 自评扣分项目汇总表二、企业自评总结1.企业概况。2.近三年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情况。 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过程及取得成效。附件

18、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评审申请书初评 复评申请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专业: 申请评审等级: 申请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一、申请企业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地 址性 质国有 集体 民营 私营 合资 独资 其它法人代表联系电话安全管理机构企业成立时间企业员工总人数 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人特种作业人员 人固定资产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自评等级一级 二级 三级 小微企业自评得分 分 原标准化等级及证书号如果企业是某企业集团的成员单位,请注明企业集团名称:企业主要产品名称、用途、数量:(可另附页)名 称用 途数量(Kg)属 性1.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情况:企业近五年(一级企业)或近三年

19、(二级企业)或近一年(三级企业) 2.企业申请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字): (申请企业盖章)年 月 日3.上级主管单位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字): (主管单位盖章)年 月 日4.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字):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5.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字): (部门盖章)年 月 日附注:企业向安全监管部门提交申请报告时,应附以下文件资料:1、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未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行业不需提供) 2、企业自评报告和自评扣分项目汇总表附件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意见书 初评 复评申请企业名称: 评

20、审行业: 专业: 申请评审等级: 评审单位: 评审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公司现场评审评分表序号考评类目考评项目考评内容扣分说明扣分分值评审人签字备注备注:本表考评类目、考评项目、考评内容根据相应考评企业评分细则填写 公司现场评审发现问题及隐患清单 公司现场评审意见表评审人员组成姓 名单 位职 务职称签字评审组织机关意见现场评审意见评审组长(签字):年 月 日评审承办处室意见处(科)室负责人(签字): 承办处室(盖章) 年 月 日评审实施机关意见负责人(签字): 实施机关(盖章) 年 月 日附件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 初评 复评申请企业名称: 评审行业: 专业: 评审等级: 评审单位: 评审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意见表申请评审单位情况单位名称企业主要负责人电话评审总得分 分评审等级一级二级 三级 小微企业评审组织情况评审单位评审组成人员职务姓名单位职称电话组长组员组员 专家评审组评审结论:评审组长签字: 年 月 日评审实施机关 (机关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二、 评审问题整改验收表序号考评类目考评项目需整改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验收人签字未完成整改情况说明三、 评审工作总结1、 申请评审企业基本情况2、 评审人员组成3、 评审主要过程4、 评审发现的主要问题5、 整改验收情况6、 对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建议-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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