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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三个绿化导则厅〔2010〕22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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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绿化施工导则 合肥市行道树施工导则 合肥市绿化养护导则 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通知) ★ 厅〔2010〕223号 关于印发市林业和园林局三个绿化 工作导则的通知 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部属驻肥有关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绿化施工导则》、《合肥市行道树施工导则》、《合肥市绿化养护导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10月29日 合肥市绿化施工导则 合肥市城市绿化施工,必须遵循以下各基本标准。 一、土壤、地形标准 1、清理施工场地。彻底清除绿化带内建筑“三灰”、砖头、石块等垃圾。 2、土壤更换、改良。不符合种植土要求的土壤必须更换。草坪、花卉等加10%粗砂,改良土壤透气性。盆栽植物种植土需过筛后再加拌50%泥炭土。 道路分隔带绿化,先将1m深土方全部挖出运走,树池经验收合格后,再回填含30%泥炭土的种植土。各区应分别选择一个种植土取土点,设立一个土壤拌和站。 3、整理地形。利用旋耕机或其他工具对土壤进行翻耕。翻耕后的土块粒径应在1cm左右,粒径为2-4cm的土块不得超过10%,土壤外表要达到土粒细碎、疏松、无杂物。地形应自然流畅,达到自然排水要求。 4、绿化带内土壤必须低于侧石5cm。 二、苗木质量标准 1、所有苗木一律使用圃地苗。苗木根系发达、生长茁壮、株形端正、冠形丰满、无病虫害。规格及形态符合绿化方案和施工图要求。 2、乔木树高、胸径、冠幅、分枝点四个规格基本一致。自然全冠、主干通直、树形优美,三级分枝,一级分枝不少于3-4个。 3、球类及花灌木树高、地径、冠幅、分枝点四个规格基本一致。树形丰满匀称、不偏冠。 4、色块(绿篱)植物的单株冠幅、高度等规格基本一致。 5、乔木胸径须大于10cm,色块修剪后高度须大于60cm。 三、苗木土球和树穴标准 1、乔木类土球直径是胸径的8倍。灌木类土球直径是地径的8倍。土球湿润,不得有松球、散球、破损球。 2、树穴垂直下挖,上下口径一致。树穴的直径应大于土球直径40-60cm。树穴深度应大于土球高度20-40cm。 3、公园、大片绿地树穴用小型挖掘机挖掘,人工修整。 四、苗木修剪标准 1、保持全冠的前提下适度疏枝。 2、修剪时应去除所有损伤枝、断枝、枯枝。 3、切口要平整,留枝、留叶要合理,树形要匀称。修剪直径2cm以上大枝及粗根,截口削平,应涂防腐剂。 五、苗木施肥、种植标准 1、各种花草树木均需施放腐熟有机肥或复合肥。每个树穴施0.5公斤腐熟饼肥。施肥时,将腐熟饼肥与土壤充分搅拌均匀,在穴底铺平,再加10cm种植土。 2、规则式栽植应保持平衡对称,相邻植株规格应合理搭配。高度、干径、树型一致,栽植树木应保持直立,树型丰满面朝主要方向。 自然式栽植要充分体现绿化方案意图和施工图要求,树木规格、株距大小搭配合理。 3、种植时完全清除土球包装物,回填种植土必须分层回填,分层夯实。 4、定根水必须及时浇灌,做到浇透水、不跑水、不积水。 5、色块(绿篱)植物须做到满栽密植、到边到角。 6、道路绿化带内路灯、交通信号等各种管线须埋设在1m以下,保持种植土层厚度。 7、公交站台等人流较多的地方,要设置护栏。 六、苗木固定、支撑标准 1、苗木树干或树木重心与地面必须保持垂直。 2、支撑应统一、牢固、整齐。支撑选用圆木,直径大于6cm。绑扎树木处应加软垫物。 七、植物配置标准 1、坚持绿量第一,丰富色彩。以乔木为主,灌木为辅,增加木本花卉。老城区内小块绿地栽成小树林。 2、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乔木选择以法梧、大叶美洲黑杨等速生冠大树种为主,香樟、泡桐、银杏、黄山栾树、杂交马褂木、青桐、中槐、椿树、白玉兰等树种为辅。 八、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1、每日进场的所有苗木必须于当日全部栽植结束,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当日施工垃圾必须于当日全部清理干净。 2、施工队伍必须统一着装,苗木严禁乱堆乱放。 3、大苗装卸必须使用吊车,并配备有经验的吊装驾驶员,吊装时必须有安全员在现场进行监督。 九、质量监督标准 1、监理单位作为绿化施工质量监督的第一责任单位,实行旁站式监管,负责每道工序的检查,逐项(逐个、逐株)验收签字。 2、业主单位责任到人,加强施工质量督查。 3、市林业和园林局随机抽查施工质量。 4、业主单位、绿化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实行严格的奖惩措施。 附件:1、合肥市绿化主要苗木标准(乔木) 2、合肥市绿化主要苗木标准(花灌木、色块) 3、乔木花灌木尺寸图 附件1: 合肥市绿化主要苗木标准(乔木) 序号 树种 胸径Фcm 树高cm 冠幅cm 枝下高cm 1 法梧 Ф10-15 400-600 350-550全冠 300-320 2 美洲黑杨(大叶) Ф10-15 600-800 230-380全冠 300-320 3 泡桐 Ф10-15 350-550 350-500全冠 300-320 4 香樟 Ф10-15 450-650 300-450全冠 300-320 5 银杏 Ф10-15 550-700 250-400全冠 300-320 6 杂交马褂木 Ф10-15 550-750 300-500全冠 300-320 7 黄山栾树 Ф10-15 400-600 300-450全冠 300-320 8 中槐 Ф10-15 350-550 250-400全冠 300-320 9 椿树 Ф10-15 400-600 350-500全冠 300-320 10 合欢 Ф10-15 350-550 350-500全冠 300-320 11 白玉兰 Ф10-15 350-550 230-380全冠 300-320 12 青桐 Ф10-15 400-600 350-550全冠 300-320 13 雪松 550-750 250-400全冠 30-50 附件2: 合肥市绿化主要苗木标准(花灌木、色块) 序号 树 种 D地径cm 树高cm 冠幅cm 枝下高cm /色块密度 花 灌 木 1 红花夹竹桃 150-200 100-150 丛生 2 日本 晚樱 D6-8 270-350 170-220 120-150 3 蜡梅 D6-8 200-300 180-200 60-80 4 木槿 D4-6 200-280 120-180 60-80 5 红花 紫薇 D6-8 300-400 180-230 120-150 6 红叶李 D6-8 300-400 200-230 30-50 7 碧桃 D6-8 200-300 180-200 60-80 8 红枫 D6-8 200-300 180-250 80-100 9 花石榴 150-170 100-230 丛生 10 桂花 250-300 200-250 丛生 11 木芙蓉 D4-6 150-200 7-10 分枝 2-4cm/枝 3年生 12 丰花月季/ 爬藤月季 3年生 40-50 修剪后 30-40 36株/m2 色 块 13 红叶 石楠 60-80 修剪后 40-45 (毛球) 36株/m2 14 法青 60-80 修剪后 35-40 36株/m2 15 红花 继木 60-80 修剪后 40-45 (毛球) 36株/m2 16 蜀桧 60-80 修剪后 30-40 36株/m2 - 12 - 附件3: 乔木花灌木尺寸图 合肥市行道树施工导则 合肥市城市道路必须种植行道树,株距为5m,并遵循以下各基本标准。 一、树种选择标准 适地适树,以法梧、大叶美洲黑杨等速生冠大树种为主,香樟、泡桐、黄山栾树、中槐、椿树等树种为辅。 二、树穴、土壤标准 1、行道树树穴规格长宽深为1.6m×1.6m×1.6m,特殊情况不小于1.2m×1.2m×1.2m,深度要见底土。 2、树穴垂直下挖,上下口径一致。将树穴内土方全部挖出运走。 3、回填的土壤必须是拌合30%泥炭土的种植土。 三、质量标准 1、行道树一律选用圃地苗,树高、胸径、冠幅、分枝点四个规格基本一致。自然全冠、主干通直、树形优美,三级分枝,一级分枝不少于3-4个。 2、行道树胸径须大于12cm;分枝点高度为3-3.2m,商业门点前为4m。 3、行道树土球直径是胸径的8倍;土球湿润,不得有松球、散球、破损球。 四、修剪标准 1、保持全冠的前提下适度疏枝。 2、修剪时应去除所有损伤枝、断枝、枯枝。 3、切口要平整,留枝、留叶要合理,树形要匀称;修剪直径2cm以上大枝及粗根,截口削平,应涂防腐剂。 五、施肥、种植标准 1、首先在树穴底铺15cm厚碎石垫层,再回填一定厚度的含30%泥炭土的种植土,并设置通气排水管。 2、每个树穴施0.5公斤腐熟饼肥或有机肥。施肥时,将腐熟饼肥或有机肥与土壤充分搅拌均匀,再加10cm种植土覆盖。 3、种植时完全清除土球包装物,回填种植土必须分层回填,分层夯实。 4、定根水必须即时浇灌,做到浇透水、不跑水、不积水。 5、树穴上面需设置树池盖板,并与树池侧石平齐。 六、固定、支撑标准 1、行道树支撑采用扁担桩方式,埋深大于1m。支撑选用圆木,直径大于6cm。支撑应统一、牢固、整齐。绑扎树木处应加软垫物。 2、胸径15cm以上的行道树采用直径6cm以上钢管支撑。 七、行道树与杆管线距离标准 1、行道树与路灯杆、供电杆、交通信号柱等间距须大于2m。 2、地下管线埋设应避让行道树;无法避让的,管线须埋设在1m以下。 八、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1、行道树种植各工序应紧密衔接,做到随挖随运随栽。 2、树穴过夜、大苗吊车装卸、现场施工人员等,必须采 取安全措施。 九、质量监督标准 1、监理单位作为绿化施工质量监督的第一责任单位,实行旁站式监管,负责每道工序的检查,逐项(逐个、逐株)验收签字。 2、业主单位责任到人,加强施工质量督查。 3、市林业和园林局随机抽查施工质量。 4、业主单位、绿化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实行严格的奖惩措施。 附件:行道树树池种植剖面图及扁担桩立面图 附件: 行道树树池种植剖面图及扁担桩立面图 合肥市绿化养护导则 合肥市城市绿化养护,必须遵循以下各基本标准。 一、绿地、设施管护标准 1、及时清除绿地(带)、树池、树盘内垃圾、砖石瓦块、枝叶、杂草、萌蘖,垃圾袋装化,随产随清;及时清理死树,挖除死树桩。 2、游园步道、广场、公园每天上午7点以前完成普扫;全天侯清扫保洁,随时保持绿地清洁;及时清除园区内的牛皮癣及乱涂乱画痕迹。 3、及时维修护栏、树池侧石、铺装等设施,树池、绿化带内种植土应低于侧石5cm。 4、绿地内、树木上无拉挂、刻画张贴、悬挂物、禁锢物等。 5、对松动、歪斜的树木支撑要及时扶正加固,损坏的树木支撑要及时更换补齐。 6、对毁绿、破坏设施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执法部门查处,对损坏的绿化、设施要及时进行补植、修复。 二、喷淋浇水标准 1、乔木、花灌木、整形灌木每年3-10月每月浇水不少于一次。灌木、地被30℃以下天气适时浇水,30℃以上天气每3天浇水一次,35℃以上天气每天浇水一次。每次浇水应细浇慢灌、浇足浇透。 2、每年4-11月三日内、12月-次年3月七日内应对植物喷淋一次,确保绿化无积尘(雨雪天气除外)。 三、修剪标准 1、乔木、花灌木修剪:4-11月,每月修剪抹芽、除蘖不少于1次,每年修剪重叠枝、交叉枝、下垂枝、徒长枝、衰弱枝不少于2次,随时修剪腐枯枝、病虫枝和损伤枝及有碍交通安全枝条;及时修除花后残花败叶;修剪的剪口或锯口要平整光滑,树木损伤创面大于5cm(直径)或20cm2的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2、整形灌木、种植块、地被修剪:针叶类植物萌条超过5cm、阔叶类萌条超过10cm要及时修剪;种植块要带线修剪,达到线直面平、轮廓清晰;暖季型草坪高度保持在6cm以下,冷季型草坪保持在8cm以下;及时清除修剪残留物。 四、补植标准 1、乔木、花灌木、整形灌木补植:对于缺株、枯死、长势不良的行道树及绿地内乔木、花灌木、整形灌木应在5日内完成同品种、同规格全冠苗的补植、更换,补植后与现有苗木干径、分枝点、冠幅、高度等基本一致。 2、种植块、地被补植:缺株断档、稀疏空洞的种植块和斑秃地被应在3日内完成补植。补植要求:对2㎡范围内超过3处缺株断档、稀疏空洞的种植块及地被,采取成片起挖合并后再按照“满栽密植、到边到角”的要求成片补植,栽植修剪后与现有种植块高度一致。补植后需强化养护管理措施,确保植物成活。灌木因道路侧石地下倒角无法种植到边和现有苗木亮脚超过15cm的路段,须用麦冬镶边,做到无黄土裸露。 五、开盘、施肥标准 1、树木开盘:有开盘条件的乔木、花灌木、整形灌木每年开盘松土不少于2次(春、冬季),盘面直径以树木胸径的8-10倍为宜,要求线条圆滑、盘面平整。 2、施肥:行道树及开挖条件允许的绿地内乔木、花灌木、整形灌木,结合开盘松土采取沿树木环沟深挖30cm(或穴施)的方法进行施肥;有树池铺装的的行道树可揭开1-2处盖板,采取打孔施肥的方法进行施肥;种植块、地被及无开挖条件的绿地内乔木、花灌木、整形灌木采用撒施或用水溶解后浇灌;施肥后必须及时进行浇水、喷淋,防止苗木根部、叶片灼伤。 3、施肥量:每年4月、11月各施一次复合肥。施肥量(干施量)乔木250克/株·次,花灌木150克/株·次,种植块30克/㎡·次,草坪10克/㎡·次。 六、涂白、裹干标准 1、涂白。10月下旬-11月中旬,对落叶乔木、花灌木涂白防冻。涂白材料配比为水︰生石灰︰硫磺︰食盐=40︰10︰1︰0.5。涂白高度为乔木1.6m,花灌木1m。同一路段、区域的涂干高度保持一致。 2、裹干。常绿乔木,用草绳、蒲包、塑料薄膜等材料严密包裹树木主干和比较粗壮的分枝,裹干高度2m,同一路段、区域的裹干高度保持一致;次年4月初在植物萌芽前及时撤除防寒物并销毁。 七、病虫害防治标准 1、安排专人负责病虫害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每年4月下旬-11月,根据不同病虫害发生危害规律,提前做好防治防控,喷药应在无风晴天进行雾状喷洒,并按由内向外、由上向下、叶面叶背的顺序进行,不留空白;11月-次年3月应结合冬季养护管理,通过修剪清理病虫枝、清除枯枝落叶、冬耕培土、合理施肥等措施,清除越冬病原菌,并辅以必要的药剂防治。 2、对药械难以喷到顶端的高大树木或蛀干害虫、地下害虫,可采用树干注射、药物埋设或人工捕杀的方法防治。 3、严禁使用化学药剂除草,以免灌木、草坪枯死。 八、应急抢险标准 1、随时扶正倾斜度超过10度的树木和倒伏树木。 2、明确专人负责,有24小时抢险联系电话,遇险情必须在30分钟内到现场;遇台风、暴雨暴风等恶劣天气及时启动安全预案,进行绿化巡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证交通畅通和公共安全,保护绿化成果。 九、考核奖惩办法 1、业主单位应成立绿化养护考核机构,负责绿化养护考核工作。 2、每月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评定成绩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须在5日内完成整改。 3、月考核不合格的,扣除当月养护经费,并在全行业通报批评。一年内有2次不合格的,扣除养护经费,中止养护合同,降低施工企业资质。 4、年考核为优秀的,给予1-3万元奖励,通报表彰,优先推荐参加招投标。 主题词:绿化工作 导则 通知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2010年10月29日印发 (共印2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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